海外自東北陬至西北陬者①。
① 畢沅云:“淮南子墬形訓云‘自東北至西北陬'同,而起跂踵民,終無繼民,與此文正倒。疑淮南子當作自西北方至東南方,或傳寫之誤也。”珂案:畢說非也;淮南子文不誤,此文自誤。此云:“自東北陬至西北陬”,則文中諸國均應西向。今既云“〤〤國在其東”,可見應是“自西北陬至東北陬”,“東”“西”二字適倒。且海外西經“自西南陬至西北陬”起滅蒙鳥,終長股國,長股國自應在西北陬;今既云“無綮之國在長股東”,則無綮之國豈非西北陬之國而何?淮南子自東北至西北方,故起跂踵民,終無繼民;此與相反,故起無綮之國(無繼民),終跂踵國。
1、無綮之國①在長股東,為人無綮②。
① 郭璞云:“音啟,或作綮。”畢沅云:“說文無綮(糸改月)字,當為綮,或作啟、繼皆是。廣雅作無啟,淮南子作無繼民,高誘注云:‘其人蓋無嗣也,北方之國也。'與郭義異。字林始有綮字,云(月耑)腸,見廣韻。郭蓋以此為說,其實非古字古義也。”珂案:畢說是也,當從廣雅作無啟;無啟,無繼也,正高誘注淮南子所謂“其人蓋無嗣也”之義。無嗣而有國,當因其人能如郭注所云“死百廿歲乃復更生”,實不死也。大荒北經有繼無民,又云“無繼子食魚”,“繼無”自是“無繼”之倒,王念孫、郝懿行並校作無繼,則此“無綮之國”者,尤可證其當作“無啟之國”也。
② 郭璞云:“綮,肥腸也。其人穴居,食土,無男女,死即薶之,其心不朽,死百廿歲乃復更生。”珂案:郭注“綮,肥腸也”,肥腸當為腓腸,即脛骨後之肉,今俗呼為小腿肚者是。然綮應作啟,已如上說,郭注因綮為說,不免失之。大荒北經云:“有繼無民,繼無民任姓,無骨子,食氣魚。”即無啟之國也。博物志異人云:“無綮民,居穴食土,無男女,死埋之,其心不朽,百年還化為人。細民,其肝不朽,百年而化為人,皆穴居處。二國同類也。”無綮民自本郭注為說,又增細民。而酉陽雜俎於此二說外,復增錄民,云:“錄民,膝不朽,埋之百二十年化為人。”則未免有重床疊屋之感矣。
2、鍾山之神,名曰燭陰①,視為晝,瞑為夜,吹為冬,呼為夏,不飲,不食,不息,息為風②,身長千③里。在無綮之東。其為物,人面,蛇身,赤色,居鍾山下④。
① 郭璞云:“燭龍也,是燭九陰,因名云。”珂案:大荒北經云:“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視乃明。不食,不寢,不息,風雨是謁。是燭九陰,是謂燭龍。”燭龍之稱燭陰,蓋以此矣;章、鍾則一聲之轉也。楚辭天問云:“日安不到?燭龍何耀?”大荒北經郭璞注引詩含神霧云:“天不足西北,無有陰陽消息,故有龍銜火精(火字原脫,據李善注雪賦引補)以往照天門中也。”此所謂“燭陰”也。鍾山以其不見日,故常寒,此大招之所謂“魂乎無北,北有寒山,逴龍(燭龍)豔只”之“寒山”也。古小說鉤沉輯玄中記云:“北方有鍾山焉,山上有石首如人首,左目為日,右目為月,開左目為晝,閉右目為夜;開口為春夏,閉口為秋冬。”此“人面蛇身”之鍾山山神雖已化為“石首”,然其神力固猶昨也。說者謂此神當即是原始的開闢神,徵於任昉述異記:“先儒說:盤古氏泣為江河,氣為風,聲為雷,目瞳為電。古說:盤古氏喜為晴,怒為陰。”廣博物志卷九引五運歷年記(三國吳徐整著):“盤古之君,龍首蛇身,噓為風雨,吹為雷電,開目為晝,閉目為夜。”信然。盤古蓋後來傳說之開闢神也。
② 郭璞云:“息,氣息也。”王念孫云:“御覽時序十二(卷二七)作息則為風。”
③ 王念孫云:“類聚鱗介部(卷九六)千上有三字。”
④ 郭璞云:“淮南子曰:‘龍身一足。'”珂案:淮南子墬形篇云:“燭龍在雁門北,蔽於委羽之山,不見日;其神人面龍身而無足。”是郭所引也;一字訛。
3、一目國①在其東,一目中其面而居。一曰有手足②。
① 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一目民。大荒北經云:“有人一目,當面中生。一曰是威姓,少昊之子,食黍。”即此。海內北經云:“鬼國在貳負之尸北,為物人面而一目。”鬼、威音近,當亦是一目國也。論衡訂鬼篇引山海經(今本無)云:“北方有鬼國,說螭者謂之龍物也。”何所謂“龍物”,則語焉而不詳也。
② 郝懿行云:“有手足三字疑有訛。”珂案:“一曰有手足”五字,或涉下文“柔利國在一目東,為人一手一足”而衍。
4、柔利國①在一目東,為人一手一足,反②,曲足居上③。一云留利之國④,人足反折⑤。
① 珂案:大荒北經云:“有牛黎之國。有人無骨,儋耳之子。”即柔利國也,牛黎、柔利音皆相近;儋耳即聶耳也。博物志異人云:“子利國人,一手二足,拳反曲。”子當為柔,二當為一,並字形之訛也。
② 珂案:,古膝字,宋本、藏經本並作膝。
③ 郭璞云:“一腳一手反卷曲也。”
④ 珂案:留、柔之聲亦相近。
⑤ 郝懿行云:“足反卷曲,有似折也。”
5、共工①之臣曰相柳氏②,九首,以食于九山③。相柳之所抵,厥為澤谿④。禹殺相柳,其血腥,不可以樹五穀種⑤。禹厥之,三仞三沮⑥,乃以為眾帝⑦之臺⑧。在昆侖之北⑨,柔利之東。相柳者,九首人面,蛇身而青。不敢北射,畏共工之臺⑩。臺在其東。臺四方,隅有一蛇,虎色⑾,首衝南方⑿。
① 郭璞云:“共工,霸九州者。”珂案:郭注乃本國語魯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為說,然乃以歷史釋神話,非是。共工乃古天神名,與顓頊爭為帝者。淮南子天文篇云:“昔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即此共工。兵略篇又云:“共工為水害,故顓頊誅之。”史記律書亦云:“顓頊有共工之陣以平水害。”則此天神共工乃水神也。其與“爭為帝”之對象,諸書所記不一,或曰高辛,見於淮南子原道篇;或曰神農,見於琱玉集卷十二壯力篇引淮南子;或曰祝融,見於史記司馬貞補三皇本紀;或曰女媧,見於路史太昊紀:然要以“與顓頊爭為帝”之說為近古。顓頊,黃帝之裔孫也(山海經海內經);而國語周語韋昭注:“賈侍中云:共工諸侯,炎帝之後,姜姓也。”(亦本山海經海內經):則共工與顓頊之爭,亦黃炎鬥爭之餘緒也。共工觸山,“折天柱,絕地維”,打破為顓頊所統治之舊世界,使世界局面為之改觀,雖曰“不勝”(淮南子兵略篇、論衡談天篇、楚辭天問王逸注等)亦足見其“猛志固常在”(陶潛讀山海經)之鬥爭精神矣,謂共工為“不死”,為“勝利的英雄”(毛澤東同志漁家傲反第一次大“圍剿”注釋按語),誰曰不宜?然或又傳共工有與禹之鬥爭。荀子成相篇云:“禹有功,抑下鴻,辟除民害逐共工。”禹亦黃帝系之人物也(山海經海內經:“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鯀,禹父也),共工與禹之鬥爭,亦應是黃炎鬥爭之餘緒。然神話演而至此,禹已成為眾所公認之治水英雄,民間傳說與古籍記載咸無異辭,於是站在治水對立面而與禹作鬥爭之共工,乃不能不居於反面人物之地位。故山海經乃有禹攻共工國山(大荒西經),此則云禹殺共工之臣相柳,均成相篇所謂“辟除民害”之意也。則共工者,應視其所與周旋之人物而定其正反,非可一概而論,始符毛澤東同志按語“諸說不同。我取……”精神,亦已明矣。
② 珂案:大荒北經云:“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環,食於九土。其所歍所尼,即為源澤。不辛乃苦,百獸莫能處。禹湮洪水,殺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穀,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湮之,三仞三沮。乃以為池,群帝因是以為臺。在昆侖之北。”即此相柳也。楚辭天問云:“雄虺九首,儵忽焉在?”王逸注云:“虺,蛇別名也,言有雄虺,一身九頭。”疑亦此也。
③ 郭璞云:“頭各自食一山之物,言貪暴難饜。”
④ 郭璞云:“抵,觸;厥,掘(宋本作抵--珂)也,音撅。”珂案:經文澤谿,王念孫云:“御覽作谿潭。”今影宋本御覽卷六四七作溪澤。又經文厥,王念孫注云:“厥亦觸也。”
⑤ 王念孫云:“御覽無五字。”珂案:今影宋本御覽卷六四七作“不可以樹聲(耳改木)”;聲(耳改木),字書不載,疑即穀字之訛,無“五”字。
⑥ 郭璞云:“掘塞之而土三沮滔,言其血膏浸潤壞也。”郝懿行云:“注滔蓋陷字之訛。”珂案:毛扆本滔正改作陷字。
⑦ 珂案:眾帝,指帝堯、帝嚳等古帝。
⑧ 郭璞云:“言地潤溼,唯可積土以為臺觀。”郝懿行云:“海內北經云:‘帝堯臺、帝嚳臺、帝丹朱臺、帝舜臺,在昆侖東北。'郭注亦引此經為說。”
⑨ 郭璞云:“此昆侖山在海外者。”郝懿行云:“海內北經云:‘臺四方,在昆侖東北。'是此昆侖亦在海內者,郭注恐非。”
⑩郝懿行云:“臣避君也。”珂案:射者畏共工之臺共工威靈,故不敢北射,猶海外西經云:“窮山在其北,不敢西射,畏軒轅之丘。”郝懿行謂臣避君,非也。
⑾郝懿行云:“虎文也。”
⑿郭璞云:“衝,猶向也。”
6、深目國①在其東,為人舉一手一目②,在共工臺東。
① 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深目民;大荒北經云:“有人方食魚,名曰深目之國,□姓,食魚。”即此。郭注“貫匈國”(見海外南經)引尸子曰:“四方之民,有貫匈者,有深目者,有長肱(路史後紀五注引作長股——珂)者,黃帝之德嘗致之。”則傳說由來遠矣。
② 郭璞云:“一作曰。”郝懿行云:“一目作一曰連下讀是也。”珂案:“為人舉一手”,是圖畫所見之象如此,“深目”非“一目”,“一目”正當作“一曰”連下讀為是。然“為人舉一手”,猶有說者。山海經所記海外各國,非異形即異稟,無由“舉一手”即列為一國之特徵者。疑“為人”下,尚脫“深目”二字,“為人深目、舉一手”,即與經記諸國之體例相符矣。
7、無腸之國①在深目東②,其為人長而無腸③。
① 珂案:大荒北經云:“又有無腸之國,是任姓,無繼子,食魚。”淮南子墬形篇有無腸民。
② 郭璞云:“一作南。”
③ 郭璞云:“為人長大,腹內無腸,所食之物直通過。”郝懿行云:“神異經云:‘有人知往,有腹無五藏,直而不旋,食物徑過。'疑即斯人也。”
8、聶耳之國①在無腸國東,使兩文虎②,為人兩手聶其耳③。縣居海水中④,及水所出入奇物⑤。兩虎在其東⑥。
① 珂案:大荒北經云:“有儋耳之國,任姓,禺號子,食穀。”即此。淮南子墬形篇無聶耳國,而云:“夸父耽耳在其北方。”是耽耳即儋耳,亦即此經聶耳也。大荒北經云“禺號子”者,禺號即禺(豸虎),乃東海海神。大荒東經云:“黃帝生禺(豸虎),禺(豸虎)生禺京,禺京處北海,禺(豸虎)處東海,是為海神。”郭璞云:“一本作號。”即此禺號也。
② 珂案:文虎,雕虎;已見海外南經郭璞注。
③ 郭璞云:“言耳長,行則以手攝持之也;音諾頰反。”珂案:唐李冗獨異志云:“山海經有大耳國,其人寢,常以一耳為席,一耳為衾。”則傳說演變,夸張又甚矣。
④ 郭璞云:“縣,猶邑也。”珂案:初學記卷六引此經作“懸居赤水中”。縣,懸本字;“縣居海水中”者,言聶耳國所居乃孤懸於海中之島也;郭以邑釋縣,殊未諦。
⑤ 郭璞云:“言盡規有之。”珂案:藏經本“奇物”作“奇怪物”。
⑥ 珂案:兩虎,即上文聶耳國所使兩文虎;在其東,在聶耳國之東,蓋圖象如此。
9、夸父①與日逐走,入日②。渴欲得飲,飲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③。未至,道渴而死。□④其杖⑤,化為鄧林⑥。
① 珂案:大荒北經云:“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載天。有人珥兩黃蛇,把兩黃蛇,名曰夸父。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於禺谷。將飲河而不足也,將走大澤,未至,死於此。”即此一神話之異文。其言“后土生信,信生夸父”,而海內經記“炎帝生炎居,炎居生節並,節並生戲器,戲器生祝融,祝融生共工,共工生后土”,則夸父者,炎帝之裔也。以義求之,蓋古之大人(夸,大;父,男子美稱)也。共工之力,能以摧山;“土伯九約,其角觺觺”(見楚辭招魂,王逸注:“土伯,后土之侯伯”);而姜姓之蚩尤,亦“獸身人語,銅頭鐵額”(御覽卷七八引龍魚河圖)、“齒長二寸”(述異記):是炎帝裔屬中,頗不乏魁梧奇偉之巨人也。
② 郭璞云:“言及於日將入也;逐音冑。”郝懿行云“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三卷,李善注(文選)西京賦、鸚鵡賦及張協七命引此經並作‘與日競走',初學記一卷引此經作‘逐日',史記禮書裴駰集解引此經作‘與日逐走,日入',並與今本異。”王念孫云:“御覽天部三(卷三,影宋本作逐日——珂)、服用十二(卷七一0)作競走,妖異三(卷八八七)作競走,(文選)阮籍孤懷詩注引作夸父與日競逐而渴死,其杖化為鄧林,七命注引作競走,書鈔服飾二(卷一三三)作競走,酒食三(卷一四四)同。”珂案:競、逐互見,是一本作競也。又經文入日,何焯校本作日入,黃丕烈、周叔弢校同。
③ 珂案:海內西經云:“大澤方百里,群鳥所生及所解,在鴈門北。”大荒北經云:“有大澤方千里,群鳥所解。”即此大澤。畢沅以為即古之翰海,疑是。
④ 珂案:□,古棄字。
⑤ 郝懿行云:“列子湯問篇‘棄其杖'下,有‘尸膏肉所浸'五字。”
⑥ 郭璞云:“夸父者,蓋神人之名也;其能及日景而傾河渭,豈以走飲哉,寄用於走飲耳。幾乎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矣。此以一體為萬殊,存亡代謝,寄鄧林而遯形,惡得尋其靈化哉!”畢沅云:“鄧林即桃林也,鄧、桃音相近。高誘注淮南子(墬形篇)云:‘鄧,猶木。'是也。列子(湯問篇)云:‘鄧林彌廣數千里。'蓋即中山經(中次六經)所云‘夸父之山,北有桃林'矣。其地則楚之北境也。”
10、博父國①在聶耳東,其為人大,右手操青蛇,左手操黃蛇。鄧林在其東,二樹木②。一曰博父。
① 珂案:博父國當即夸父國,此處博父亦當作夸父,淮南子墬形篇云:“夸父耽耳在其北。”即謂是也。下文既有“一曰博父”,則此處不當復作博父亦已明矣;否則下文當作“一曰夸父”,二者必居其一也。
② 郝懿行云:“二樹木,蓋謂鄧林二樹而成林,言其大也。”
11、禹所積石之山①在其東,河水所入②。
① 畢沅曰:“當云禹所導積石之山,此脫導字。”王念孫校同。珂案:畢王之說疑非。尋檢經文,積石之山有二:一曰積石,一曰禹所積石。大荒北經云:“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先檻大逢之山,河濟所入,海北注焉,其西有山,名曰禹所積石。”即此禹所積石山也,其方位在北。西次三經云:“積石之山,其下有石門,河水冒以西流。”海內西經云:“河水出東北隅,以行其北,西南又入勃海,又出海外,即西而北,入禹所導積石山。”即積石之山也,其方位在西。郝懿行注此經以大荒北經禹所積石即此禹所積石、以西次三經積石之山為非固是矣,而以海內西經禹所導積石為此禹所積石,則不知何所據也。
② 郭璞云:“河出昆侖而潛行地下,至□嶺,復出注鹽澤,從鹽澤復行南,出於此山,而為中國河,遂注海也。書(禹貢)曰:‘導河積石。'言時有壅塞,故導利以通之。”
12、拘纓之國①在其東,一手把纓②。一曰利纓之國③。
① 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句嬰民,即此。高誘注云:“句嬰讀為九嬰,北方之國。”則所未詳也。
② 郭璞云:“言其人常以一手持冠纓也。或曰纓宜作癭。”珂案:纓正宜作癭。癭,瘤也,多生於頸,其大者如懸瓠,有礙行動,故須以手拘之,此“拘癭之國”之得名也。作拘纓者,同音通假,實亦拘癭,非如郭注所云“常以一手持冠纓”也。山海經所記殊方異域之人,非異形即異稟,無為以“一手持冠纓”而亦列為一國之理,是不足深辨亦已明矣。
③ 江紹原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云:“利或是捋之訛。”說亦可供參考。
13、尋木長千里,在拘纓南,生河上西北①。
① 珂案:穆天子傳卷六云:“天子乃釣于河,以觀姑繇之木。”郭璞注:“姑繇,大木也。山海經云:‘尋木長千里,生河(河原訛作海,從御覽卷八百三十四引改)邊。'謂此木之類。”當如郭說也。姑繇之木,即榣木,見西次三經槐江之山。說文六云:“□,昆侖河隅之長木也。”字省作榣耳。尋木亦此木之類也。
14、跂踵國①在拘纓東,其為人大,兩足亦大②。一曰大踵③。
① 郭璞云:“跂音企。”
② 郭璞云:“其人行,腳跟不著地也。孝經鉤命訣曰‘焦僥跂踵,重譯□塞'也。”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跂踵民,高誘注云:“跂踵民,踵不至地,以五指行也。”即郭注所本。然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引高注則作“反踵,國名,其人南行,跡北向也。”與此異義。大約跂踵本作支踵,支、反形近易訛,故兼二說。跂又作歧:呂氏春秋當染篇云:“夏桀染於歧踵戎。”即此也。經文“其為人大,兩足亦大”,不足以釋“跂踵”,疑有訛誤。王念孫云:“御覽人事十三作‘其為人兩足皆大',南蠻六同。”查影宋本御覽卷三七二(即人事十三)作“其為兩足皆大”,卷七九0(即南蠻六)作“其人兩足皆大”,“其為”“其人”,各脫一字,蓋“其為人”也。“其為人兩足皆大”,如所引近確,則經文“其為人大”之大字蓋衍文也。然“兩足皆大”,於釋“跂踵”義猶扞格。疑大當作支,大、支形近而訛。“兩足皆支,正所以釋“跂踵”也;則此處經文實當作“其為人兩足皆支”。
③ 郝懿行云:“大踵疑當為支踵或反踵,並字形之訛。”珂案:作“反踵”是也。國名既為“跂踵”,則不當復作“支踵”,而作“大踵”乃未聞成說,故實祗宜作“反踵”。跂踵之為反踵,猶支舌之為反舌也。
15、歐絲之野在大踵東,一女子跪據樹歐絲①。
① 郭璞云:“言噉桑而吐絲,蓋蠶類也。”珂案:博物志異人云:“嘔絲之野,有女子方跪據樹而嘔絲,北海外也。”嘔絲即歐絲;嘔,歐俗字。說文八云:“歐,吐也。”故郭注以噉桑吐絲為言。畢沅云歐當作漚,非也。此一簡單神話,蓋“蠶馬”神話之雛型也。傳為三國吳張儼所作恐亦仍出六朝人手筆之太古蠶馬記(見搜神記卷十四)敘此神話云:“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我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此蓋是神話演變之結果也。前乎此(歐絲之野神話)者,有中次一十一山經所記“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葉大尺餘,赤理、黃華、青葉,名曰帝女之桑”之帝女桑,惟僅著異桑,然已“女”“桑”相連為文。後乎此者,有荀子蠶賦:“身女好而頭馬首”,狀蠶之態,已近“蠶馬”。則知演變之跡象,實隱有脈絡可尋也。吾國蠶絲發明甚早,婦女又專其職任,宜在人群想象中,以蠶之性態與養蠶婦女之形象相結合。至於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河圖括地象云:“化民食桑,二十七年而身裹,九年生翼,十年而死之焉。”則是蠶桑神話之異聞,非關此也。
16、三桑無枝,在歐絲東,其木長百仞,無枝①。
① 郭璞云:“言皆長百仞也。”珂案:大荒北經云:“有三桑無枝。”北次二經云:“洹山,三桑生之,其樹皆無枝,其高百仞。”即此。此無枝之三桑,當即跪據樹歐絲女子之所食也。
17、范林方三百里①,在三桑東,洲環其下②。
① 郝懿行云:“范、汎通。太平御覽五十七卷引顧愷之啟蒙記曰:‘汎林鼓于浪嶺。'注云:‘西北海有汎林,或方三百里,或百里,皆生海中浮土上,樹根隨浪鼓動。'即此也。”
② 郭璞云:“洲,水中可居者;環,繞也。”
18、務隅之山①,帝顓頊葬于陽②,九嬪葬于陰③。一曰爰有熊、羆、文虎、離朱、(丘鳥)久、視肉④。
① 珂案:海內東經云:“漢水出鮒魚之山,帝顓頊葬于陽,九嬪葬于陰,四蛇衛之。”大荒北經云:“附禺之山,帝顓頊與九嬪葬焉。”即此務隅,皆聲近字通也。
② 郭璞云:“顓頊,號為高陽,冢今在濮陽,故帝丘也。一曰頓丘縣城門外廣陽里中。”珂案:史記五帝本紀集解引皇覽云:“顓頊冢,在東郡濮陽頓丘城門外廣陽里中。”郭注蓋本此。
③ 郭璞云:“嬪,婦。”
④ 畢沅云:“一本多此十四字也。”珂案:上述各物已見海外南經“狄山”節。(丘鳥)久,藏經本作鴟久,郝懿行於海外南經注亦謂(丘鳥)當作鴟。孫星衍校同郝注。
19、平丘①在三桑東,爰有遺玉②、青鳥③、視肉、楊柳、甘柤④、甘華⑤,百果所生⑥,有⑦兩山夾上谷,二大丘居中,名曰平丘。
① 畢沅云:“淮南子(墬形篇)云:華邱。”郝從畢說。珂案:畢、郝之說非也。淮南子墬形篇明云:“昆侖華邱在其東南方。”則華邱者,應是海外東經“自東南陬至東北陬者”篇首之嗟丘。郭注云:“音嗟,或作髮。”嗟、髮、華,蓋一音之轉也。此云平丘,地在東北,方位既異,音復不同,何得以品物相類便遂斷為淮南子邱乎?
② 郭璞云:“遺玉,玉石。”郝懿行云:“吳氏(任臣——珂)云:‘遺玉即瑿玉;琥珀千年為瑿。字書云:瑿,遺玉也。'吳氏之說,據本草舊注,未審是否。瑿,黑玉也。說文無此字,而有□。云:‘遺玉也,從玉,□聲。'是遺玉名□,與瑿形聲皆近,當從說文也。”
③ 珂案:青鳥,藏經本作青馬;海外東經嗟丘、淮南子墬形篇華丘亦俱作青馬:則作青馬是也。
④ 郭璞云:“其樹枝干皆赤,黃華,白葉,黑實。呂氏春秋曰:‘其山之東,有甘柤焉。'音如柤梨之柤。”珂案:柤梨之柤,音渣。甘柤形狀,見大荒南經:“有蓋猶之山者,其上有甘柤,枝榦皆赤,黃葉,白華,黑實。”是郭注所本。然黃華白葉,當為黃葉白華,字之訛也。其山即箕山,籀文箕作其也。今本呂氏春秋本味篇云:“箕山之東,青鳥之所,有甘櫨焉。”是郭所引者,惟甘櫨作甘柤是其異耳。或古本如此,未可知也。甘柤維何?曰蓋是梨木之神異者。禮內則云:“柤,梨曰鑽之。”注:“柤,梨之不臧者。”疏:“恐有蟲,故一一鑽看其蟲孔也。”柤,爾雅釋木作樝,郭璞注云:“樝似梨而酢澀。”此云甘柤,明其不同於常柤矣。神異經南荒經云:“大荒之中有樹焉,名曰柤稼□。柤者,柤梨也;稼者,株稼也;□者,親□也。三千歲作華,九千歲作實,實長九尺,圍如其長,而無瓤核,以竹刀剖之如凝蜜,得食者壽一萬二千歲。”當即此甘柤之屬。述異記上云:“北方有七尺之棗,南方有三尺之梨,凡人不得見,或見而食之,即為地仙。”謂是也。
⑤ 郭璞云:“亦赤枝榦,黃華。”珂案:大荒南經云:“(蓋猶之山)東又有甘華,枝榦皆赤,黃葉。”則黃華當作黃葉。
⑥ 珂案:齊民要術十引此經生作在。
⑦ 珂案:經文有,宋本、吳寬抄本、毛扆本、藏經本均作在。
20、北海內有獸,其狀如馬,名曰騊駼①。有獸焉,其名曰駮,狀如白馬,鋸牙,食虎豹②。有素獸焉,狀如馬,名曰蛩蛩③。有青獸焉,狀如虎,名曰羅羅④。
① 郭璞云:“陶塗兩音,見爾雅(釋畜)。”郝懿行云:“爾雅注引此經騊駼下有‘色青'二字,史記匈奴傳徐廣注亦云:‘似馬而青。'疑此經今本有脫文矣。”珂案:周書王會篇:“禺氏騊駼、駃騠為獻。”則騊駼者,野馬之屬也。
② 郭璞云:“周書(王會篇)曰:‘義渠茲白,茲白若白馬,鋸牙,食虎豹。'按此二說與爾雅(釋畜)同。”珂案:郭注“二說”云者,指經文與周書王會篇之說也。西次四經云:“中曲之山有獸焉,其狀如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其名曰駮,是食虎豹,可以禦兵。”較茲所記又加詳焉。而管子小問篇云:“桓公乘馬,虎望見之而伏。桓公問管仲曰:‘今者寡人乘馬,虎望見寡人而不敢行,其故何也?'管仲對曰:‘意者君乘駿馬而洀(古盤字)桓,迎日而馳乎?'公曰:‘然。'管仲對曰:‘此駮象也,駮食虎豹,故虎疑焉。'”則已演為故事而著之簡冊矣。
③ 郭璞云:“即蛩蛩鉅虛也,一走百里,見穆天子傳(卷一);音邛。”珂案:周書王會篇云:“獨鹿邛邛,善走也。”孔晁注:“獨鹿,西方之戎也;邛邛,獸,似距虛,負□而走也。”實則邛邛、距虛乃是一物,即爾雅釋地所記“邛邛岠虛”也。呂氏春秋不廣篇云:“北方有獸,名曰蹶,鼠前而兔後,趨則跲,走則顛,常為蛩蛩距虛取甘草以與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虛必負而走。”是猶比肩之獸也。
④ 吳任臣云:“駢雅曰:‘青虎謂之羅羅。'今雲南蠻人呼虎亦為羅羅,見天中記。”
21、北方禺彊,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青蛇①。
① 郭璞云:“字玄冥,水神也。莊周(莊子大宗師)曰:‘禺彊立于北極。'一曰禺京。一本云:北方禺彊,黑身手足,乘兩龍。”
珂案:大荒北經云:“有神,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赤蛇,名曰禺彊。”與此經文略異。又大荒東經云:“東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鳥身,珥兩黃蛇,踐兩黃蛇,名曰禺(豸虎)。黃帝生禺(豸虎),禺(豸虎)生禺京,禺京處北海,禺(豸虎)處東海,是為海神。”郭璞於“禺京”下注云:“即禺彊也。”彊、京一聲之轉。則作為北海海神之禺京,與其作為東海海神之父禺(豸虎),同為人面鳥身。然竊有疑焉。莊子逍遙遊云:“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齊諧者,志怪者也;諧之言曰: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也。”似乎非僅寓言,實有神話之背景存焉。此背景維何?陸德明音義引崔譔云:“鯤當為鯨。”是也。爾雅釋魚:“鯤,魚子。”大無以致千里。莊生詼詭,以小名大,齊物之意也,鯤實當為鯨。而北海海神適名禺京,又字玄冥,此與莊周寓言中北冥之鯤(鯨)豈非有一定之關聯乎?而鯨,字本作□,說文十一云:“□,海大魚也,從魚,□聲。”又與禺彊(禺京)之“彊”合。郭注引一本云:“北方禺彊,黑身手足,乘兩龍。”疑“黑身”乃“魚身”之誤,“黑”與“魚”形近而致訛也。海外東經云:“雨師妾在其北,為人黑身人面。”未言手足。以身既人身,手足自具,無煩更舉。海內北經云:“陵魚人面、手足、魚身,在海中。”此人形之魚,身仍為魚,而有手有足,故特著手足,以彰其異。由是言之,“黑身手足”之禺彊,猶“手足魚身”之陵魚,均人魚之類,“黑身”蓋“魚身”之訛也。其為海神之時,形貌當即是“魚身手足”。然而禺彊不僅海神而已,實又兼風神職司。淮南子墬形篇云:“隅強(禺彊),不周風之所生也。”史記律書曰:“不周風居西北,主殺生。”此生於不周風之禺彊,實當即是主不周風者。淮南本經篇載堯時害民之物,有所謂“大風”者,實即大鳳,亦即莊子逍遙遊之大鵬,高誘注以為風伯,又以為鷙鳥。此風伯若鷙鳥者,自非山海經所記人面鳥身之禺彊莫屬。故謂其不僅海神,實又職兼風神。當其為海神之時,固“魚身手足”之“鯤(鯨)”也,固“大不知其幾千里”也,然而一旦“化而為鳥”,則又“人面鳥身”之“鵬”也,則又“背不知其幾千里”、“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也:莊周詼詭之寓言,證以此經所記禺彊之形貌,豈非實有神話之背景存於其間乎?推而論之,東海海神禺(豸虎)之貌,或亦非僅具“鳥身”,實且兼有魚形,亦當為海神而兼風神也。惜乎文獻缺略,無由引證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