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海之內,北海之隅,有國名曰朝鮮①、天毒,其人水居②,偎人愛之③。
① 郭璞云:“朝鮮今樂浪郡也。”珂案:朝鮮已見海內北經。
② 郭璞云:“天毒即天竺國,貴道德,有文書、金銀、錢貨,浮屠出此國中也。晉大興四年,天竺胡王獻珍寶。”王崇慶云:“天毒疑別有意義,郭以為即天竺國,天竺在西域,漢明帝遣使迎佛骨之地,此未知是非也。”珂案:天竺即今印度,在我國西南,此天毒則在東北,方位迥異,故王氏乃有此疑。或者中有脫文訛字,未可知也。
③ 郭璞云:“偎亦愛也,音隱隈反。”王念孫云:“宗炳明佛論(弘明集卷二——珂)引作‘偎人而愛人',又引注文:‘古謂天毒即天竺,浮屠所興。'”郝懿行云:“愛之,藏經本作愛人,是也。列子(黃帝篇)云:‘列姑射山,有神人,不偎不愛,仙聖為之臣。'義正與此合。袁宏漢紀云:‘浮屠,佛也;天竺國有佛道,其教以修善慈心為主,不殺生。'亦此義也,玉篇云:‘偎,愛也。'本此。又云:‘北海之隈,有國曰偎人。'以‘偎人'為國名,義與此異。”珂案:宋本、吳寬抄本正作偎人愛人。
2、西海之內,流沙之中,有國名曰壑市①。
① 郭璞云:“音郝。”珂案:水經注禹貢山水澤地所在云:“流沙在西海郡北,又逕浮渚,歷壑市之國。”
3、西海之內,流沙之西,有國名曰氾葉①。
① 郭璞云:“音如氾濫之氾。”珂案:水經注無此國,疑脫。
4、流沙之西,有鳥山者①,三水出焉②。爰有黃金、璿瑰、丹貨、銀鐵,皆流于此中③。又有淮山,好水出焉。
① 珂案:水經注云:“流沙歷壑市之國,又逕於鳥山之東。”
② 郭璞云:“三水同出一山也。”
③ 郭璞云:“言其中有雜珍奇貨也。”郝懿行云:“流于此中,藏經本作皆出此水四字。穆天子傳(卷一)云:‘天子之(古寶字——珂):玉果、璿珠、燭銀、黃金之膏。'即此類。”
5、流沙之東,黑水之西,有朝雲之國①、司彘之國。黃帝妻雷祖,生昌意②,昌意降處若水③,生韓流④。韓流擢首、謹耳⑤、人面、豕喙、麟身、渠股⑥、豚止⑦,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顓頊⑧。
① 珂案:水經注云:“流沙又逕於鳥山之東,朝雲之國。”
② 郭璞云:“世本云:‘黃帝娶于西陵氏之子,謂之纍祖,產青陽及昌意。”郝懿行云:“雷,姓也;祖,名也。西陵氏姓方雷,故晉語云:‘青陽,方雷氏之甥也。'雷通作纍。郭引世本作纍祖,大戴禮帝繫篇作嫘祖,史記五帝紀同,漢書古今人表作絫祖:並通。”珂案:路史後紀五云:“黃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以其始蠶,故又祀先蠶。”王瓘軒轅本紀云:“帝周遊行時,元妃嫘祖死於道,帝祭之以為祖神。”是關於雷祖之神話也。
③ 珂案:史記五帝本紀“昌意降居若水”索隱云:“降,下也,言帝子為諸侯。若水在蜀,即所封國也。”此神話之歷史解釋也。其本義當為自天下降,謫居若水。
④ 郭璞云:“竹書云:‘昌意降居若水,產帝乾荒。'乾荒即韓流也,生帝顓頊。”畢沅云:“韓、乾聲相近,流即流(去水)字,字之誤也。”
⑤ 郭璞云:“擢首,長咽;謹耳,未聞。”郝懿行云:“說文(九)云:‘顓,頭顓顓謹貌;頊,頭頊頊謹貌。'即謹耳之義。然則顓頊命名,豈以頭似其父故與?說文(十二)又云:‘擢,引也。'方言云:‘擢,拔也。'拔引之則長,故郭訓擢為長矣。”
⑥ 郭璞云:“渠,車輞,言跰腳也。大傳曰:‘大如車渠。'”郝懿行云:“跰當為胼,依字當為骿,見說文(四)。尚書大傳云:‘取大貝大如大車之渠。'鄭康成注云:‘渠,車罔也。'是郭注所本。”
⑦ 郭璞云:“止,足。”珂案:止,甲骨文作□,金文作□,象足跡之形,即足之本字也。
⑧ 郭璞云:“世本云:‘顓頊母濁山氏之子,名昌僕。'”郝懿行云:“大戴禮帝繫篇云:‘昌意娶于蜀山氏之子,謂之昌僕氏,產顓頊。'郭引世本作濁山氏,蜀,古字通濁,又通淖,是淖子即蜀山子也。曰阿女者,初學記九卷引帝王世紀云:‘顓頊母曰景僕,蜀山氏女,謂之女樞。'是也。”
6、流沙之東,黑水之閒,有山名不死之山①。
① 郭璞注:“即員丘也。”珂案:水經注禹貢山水澤地所在云:“流沙又歷員丘不死之山西。”本此為說也。員丘山上有不死樹,食之乃壽,見海外南經“不死民”節郭注。
7、華山青水之東,有山名曰肇山,有人名曰柏高①,柏高上下于此,至于天②。
① 郭璞云:“柏子高,仙者也。”郝懿行云:“據郭注,經文當為柏子高,藏經本正如是,今本脫子字也。莊子天地篇云:‘堯治天下,伯成子高立為諸侯,禹時伯成子高辭為諸侯而耕。'史記封禪書說神僊之屬有羨門子高,未審即一人否?又郭注穆天子傳(卷一)云:‘古伯字多從木。'然則柏高即伯高矣。伯高者,管子地數篇有黃帝問於伯高云云,蓋黃帝之臣也。帝乘龍鼎湖而伯高從焉,故高亦仙者也。”珂案:經文柏高,宋本作□高;王念孫校亦增子字。
② 郭璞云:“言翱翔雲天,往來此山也。”珂案:郭說非是。“柏高上下于此,至於天”者,言柏高循此山而登天也,此山蓋山中之天梯也,說詳下文“九丘建木”節注。
8、西南黑水之閒,有都廣之野①,后稷葬焉②。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③,百穀自生④,冬夏播琴⑤。鸞鳥自歌,鳳鳥自,靈壽實華⑥,草木所聚⑦。爰有百獸,相群爰處⑧。此草也⑨,冬夏不死。
① 王念孫云:“(後漢書)張衡傳注作廣都,御覽百穀一(卷八三七)作都廣,木部八(卷九五九)作廣都,類聚地部(卷六)作都廣,百穀部(卷八十五)作廣都,鳥部上(卷九十)同。”珂案:據此,則古有二本,或作都廣,或作廣都,其實一也。楊慎山海經補注云:“黑水廣都,今之成都也。”衡以地望,庶幾近之。華陽國志蜀志云:“廣都縣,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曹學佺蜀中名勝記謂在今成都附近雙流縣境。
② 郭璞云:“其城方三百里,蓋天下之中,素女所出也。離騷曰:‘絕都廣野而直指號。'”郝懿行云:“楚詞九歎云:‘絕都廣以直指兮。'郭引此句,於都廣下衍野字,又作直指號,號即兮字之訛也。王逸注引此經有‘其城方三百里,蓋天地之中'十一字,是知古本在經文,今脫去之,而誤入郭注也。因知‘素女所出也'五字王逸注雖未引,亦必為經文無疑矣。素女者,徐鍇說文繫傳云;‘黃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琴,黃帝悲,乃分之為二十五弦。'今案黃帝史記封禪書作太帝,風俗通亦云:‘黃帝書: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禁不止'云云,然則素女蓋古之神女,出此野中也。又郭注天下之中當為天地之中。”珂案:楊慎云:“素女在青城天谷,今名玉女洞。”亦可存以俟考。
③ 郭璞云:“言味好皆滑如膏。外傳曰:‘膏粢之子,菽豆粢粟也。'”郝懿行云:“趙岐注孟子云:‘膏梁,細粟如膏者也。'郭注味好,藏經本作好米。又引外傳膏粢之子,晉語作膏粱之性,與此異文,所未詳。”珂案:郭注膏粢之子,王念孫校改粢作粱。
④ 珂案:博物志異草木云:“海上有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即此之類也。經文百穀,齊民要術十引作百□。
⑤ 郭璞云:“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畢沅云:“播琴,播種也。水經注(汝水)云:‘楚人謂冢為琴。'冢、種聲相近也。”郝懿行云:“畢說是也。劉昭注郡國志‘鮦陽'引皇覽曰:‘縣有葛陂鄉,城東北有楚武王冢,民謂之楚武王岑。'然則楚人蓋謂冢為岑,岑、琴聲近,疑初本謂之岑,形聲訛轉為琴耳。”
⑥ 郭璞云:“靈壽,木名也,似竹,有枝節。”郝懿行云:“爾雅(釋木)云:‘椐,樻。'即靈壽也。漢書孔光傳云:‘賜太師靈壽杖。'顏師古注云:‘木似竹有枝節,長不過八九尺,圍三四寸,自然有合杖制,不須削治也。'”吳承志云:“呂氏春秋本味篇:‘菜之美者,壽木之華。'高誘注:‘壽木,崑崙山木也;華,實也,食其實者不死,故曰壽木。'壽木蓋即靈壽,都廣之野在黑水間,於崑崙山相近也。”珂案:吳說得之。
⑦ 郭璞云:“在此叢殖也。”
⑧ 郭璞云:“於此群聚。”
⑨ 郝懿行云:“此草猶言此地之草,古文省耳。”
珂案:有關后稷葬所神話,已見海內西經“后稷之葬”節注。
9、南海之外①,黑水青水之閒②,有木名曰若木③,若水出焉④。
① 珂案:宋本、吳寬抄本、藏經本、毛扆校本均作內,作內是也。
② 珂案:水經注若水引此經無青水二字。
③ 郭璞云:“樹赤華青。”珂案:若木已見大荒北經,云“赤樹,青葉赤華”。此注華蓋葉字之訛,藏經本正作葉。
④ 珂案:水經注若水云:“若木之生,非一所也,黑水之閒,厥木所植,水出其下,故水受其稱焉。”又云:“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西南至故關,為若水也。”
10、有禺中之國。有列襄之國。有靈山①,有赤蛇在木上,名曰蝡蛇,木食②。
① 珂案:靈山已見大荒西經,為“十巫從此升降”之所,此靈山揆其地望當亦是也。
② 郭璞云:“言不食禽獸也;音如耎弱之耎。”
11、有鹽長①之國。有人焉鳥首,名曰鳥氏②。
① 郝懿行云:“太平御覽七百九十七卷引作監長,有上有西海中三字。藏經本亦作監長。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七卷引與今本同。”
② 郭璞云:“今佛書中有此人,即鳥夷也。”王念孫云:“書鈔地部二(應是地部一,即卷一五七——珂)兩引鳥民,下有四蛇相繚四字。”郝懿行云:“鳥氏,御覽(卷七九七)引作鳥民,今本氏字訛也。鳥夷者,史記夏本紀及(漢書)地理志并云:‘鳥夷皮服。'大戴禮五帝德篇云:‘東有鳥夷。'是也。又秦本紀云:‘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云:‘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為鳥俗氏。'亦斯類也。”
12、有九丘,以水絡之①:名曰陶唐之丘②、有叔得之丘③、孟盈之丘④、昆吾之丘⑤、黑白之丘、赤望之丘、參衛之丘、武夫之丘⑥、神民之丘⑦。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⑧,百仞無枝,有九欘⑨,下有九枸⑩,其實如麻⑾,其葉如芒⑿,大爰過⒀,黃帝所為⒁。
① 郭璞云:“絡猶繞也。”郝懿行云:“文選遊天台山賦及景福殿賦注引此注并云:絡,繞也。”
② 郭璞云:“陶唐,堯號。”
③ 珂案:有叔得之丘,有字疑衍。
④ 郝懿行云:“叔得孟盈蓋皆人名號也。孟盈或作蓋盈,古天子號(見路史前紀三——珂)。”
⑤ 郭璞云:“此山出名金也。尸子曰:‘昆吾之金。'”郝懿行云:“昆吾之山已見中次二經。此經昆吾,古諸侯號也。大戴禮帝繫篇云:‘陸終產六子,其一曰樊,是為昆吾。'淮南墜形訓云:‘昆吾丘在南方。'”
⑥ 郭璞云:“此山出美石。”珂案:南次二經云:“會稽之山,其下多砆石。”郭注云:“砆,武夫石,似玉。”是也。
⑦ 郭璞云:“言上有神人。”郝懿行云:“文選遊天台山賦注引此經作神人之丘,書鈔仍作神民,以郭注推之,似民當為人。”
⑧ 珂案:建木已見海內南經。揆此經文意,建木乃生於上文所說“九丘”之上,下文“(上)有九欘,下有九枸”,義即與“九丘”相應。吳任臣廣注引游氏臆見云:“建木在西若水濱,鹽長之國,九邱之上。”是也。
⑨ 郭璞云:“枝回曲也;音如斤斸之斸。”郝懿行云:“玉篇云:‘欘,枝上曲。'本此。藏本經文枝下有上字,今本脫也。”珂案:郝說是也;御覽卷九六一引此經正作上有九欘,應據補。
⑩郭璞云:“根盤錯也。淮南子(說林篇)曰:‘木大則根欋。'音劬。”
⑾郭璞云:“似麻子也。”
⑿郭璞云:“芒木似棠梨也。”珂案:中次二經云:“葌山有木焉,其狀如棠而赤葉,名曰芒草。”
郭注蓋本此為說。
⒀郭璞云:“言庖羲於此經過也。”郝懿行云:“庖羲生於成紀,去此不遠,容得經過之。”珂案:郭郝之說俱非也。過非經過之過,乃“上下於此,至於天”(見前“柏高”節)之意也。淮南子墜形篇云:“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高誘注:“眾帝之從都廣山上天還下,故曰上下。”云“上天還下,故曰上下”,得“上下”之意矣,然云“從都廣山”,則尚未達於一間也。揆此文意,“眾帝所自上下”云者,實自建木“上下”,非自都廣“上下”,此“建木,……大皞爰過”之謂也。古人質樸,設想神人、仙人、巫師登天,亦必循階而登,則有所謂“天梯”者存焉,非如後世之設想,可以“翱翔雲天”(“柏高”節郭璞注語)任意也。自然物中可藉憑以為天梯者有二:一曰山,二曰樹。山之天梯,首曰昆侖。淮南子墜形篇曰:“昆侖之丘,或上倍之,是謂涼風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是謂懸圃,登之乃靈,能使風雨;或上倍之,乃維上天,登之乃神,是謂太帝之居。”高誘注:“太帝,天帝。”是緣昆侖以登天也。次即前文所記華山青水之東之肇山,“柏高上下于此,至于天”:其以山為天梯而梯天之狀本甚明白,而郭注以“翱翔雲天,往來此山”,則是臆說無根也。且“上下”亦絕不同於“翱翔雲天”式之“往來”,郭注之非,不待深辯。再次即海外西經所記巫咸國境之登葆山,云“群巫所從上下也”。“群巫所從上下”者,亦“上下於天”之意,非如郭注所謂“採藥往來”也。從來巫師之主業,皆在於下宣神旨,上達民情,而不在於“採藥”。諸巫或亦採藥療死者,特其業餘耳。再次即大荒西經所記“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之靈山,疑亦登葆山之異名也。郭璞注云:“群巫上下此山,採藥往來也。”以“上下”釋“升降”,固得其意矣,而復云“採藥往來”,仍未免失之。“十巫從此升降”者,亦謂十巫循此以登天,為人神之介也。以此山“百藥爰在”,故或亦便道“採藥往來”,然固非以次要之醫職替巫職也。山之天梯大約可以考見者在於是矣。黃梅戲“天仙配”“槐蔭別”一齣,織女謂董永曰:“董郎,你看這兩塊頑石,一塊高來一塊低,好似為妻上天梯。”猶存以山為天梯之古誼。至於樹之天梯,則古籍中可考者唯此建木。他如山海經所記三桑(北次二經、海外北經)、尋木(海外北經),淮南子墜形篇所記之若木,十洲記所記之扶桑,雖皆長數百丈、數千丈乃至千里之大樹,然未聞可以緣之以登天也。唯此建木,乃云“大爰過”。“過”者非普通於樹下“經過”之“過”,如僅係普通於樹下經過,亦不值如此大書特書。此“過”者,實“眾帝所自上下”之“上下”:此“為百王先”(漢書、帝王世紀)之大皞庖羲,亦首緣此建木以登天也。於是乃有記敘書寫之價值。樹之天梯,古籍雖僅載建木,然後世民間則續有所傳:盛森編花的故事凌霄花云,七仙姑撒下凌霄花種子,頃刻長成天梯,自天送董永之子還家;中國民間故事選春旺和九仙姑云,九仙姑下凡經年,忽於天井種葫蘆,遂踏葫蘆葉升天為壽於其父:均樹之天梯之遺意也。漢唐地理書鈔輯唐李泰括地志云:“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九十日。佛上天青梯,今變為石,沒入地,唯餘十二磴,磴間二尺餘。彼耆老云,梯入地盡,佛法滅。”赫胥黎進化論與倫理學(一九七一年科學出版社出版)頁三二云:“有這樣一個有趣的故事,名叫‘傑克和豆桿'。這是一個關於一顆豆子的傳說,它一個勁兒地長,聳入雲霄,直達天堂。故事的主人公,順著豆桿爬了上去,發現寬闊茂密的葉子支□著另一個世界,它是由同下界一樣的成份組成的,然而卻是那樣新奇。”是外國民間亦有以山或樹為天梯之說矣。
⒁郭璞云:“言治護之也。”珂案:郭此注亦似是而實非也。中次十一經云:“豐山有羊桃,可以為皮張。”郭注云:“治皮腫起。”彼“為”固可以訓治,然此亦訓治(護),則於義殊未諧也。試思統治宇宙、日理萬機之黃帝,何暇兢兢於“治護”一樹乎?此“為”者,當是“施為”之“為”,言此天梯建木,為宇宙最高統治者之黃帝所造作、施為者也。正如七仙姑撒下一粒仙種、頃刻長成天梯然,黃帝之“為”建木亦應如是也。古代學者於神話缺乏理解,恆以哲理玄談或人事現象釋之,宜每扞格而難通也。
13、有窫窳,龍首,是食人①。有青獸,人面②,名曰猩猩③。
① 郭璞云:“在弱水中。”珂案:窫窳居弱水中已見海內南經。
② 郝懿行云:“郭注海內南經云:‘狌狌狀如黃狗。'此經云‘青獸,人面',與郭異。太平御覽九百八卷引此經無青獸二字,蓋脫。藝文類聚九十五卷引作‘有獸',無青字,當是今本青字衍也。”珂案:王念孫校同郝注,青字實衍。
③ 郭璞云:“能言。”珂案:禮記曲禮:“猩猩能言,不離禽獸。”此郭注所本。呂氏春秋本味篇云:“肉之美者,猩猩之脣。”高誘注云:“猩猩,獸名也,人面狗軀而長尾。”狌狌知人名,已見海內南經。
14、西南有巴國①。大②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③,後照是始為巴人④。
① 郭璞云:“今三巴是。”
② 珂案:大,吳任臣、郝懿行注以為即伏羲,是也。然大(太皞、太昊)與伏羲在先秦古籍中,本各不相謀,至秦末漢初人撰世本,始以太昊與伏羲連文,而為太昊伏羲氏。故呂氏春秋孟春紀云:“
其帝太皞。”高誘注云“太皞,伏羲氏。”或即本於世本之說也。此經無伏羲而唯有大,若非大皞、伏羲各不相謀,即作者直以大為伏羲矣。從其發展觀之,後者之可能性尤大。考“伏羲”一名,古無定書,伏羲、宓犧、庖犧、伏戲、包犧、包羲、伏犧、炮犧、虙戲……均是也。伏羲神話今存者已尟,太平御覽卷七八引詩含神霧云:“大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宓羲。”而列子黃帝篇記華胥氏之國,略云:“華胥氏之國,其民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斫撻無傷痛,指擿無痟癢,乘空如履實,寢虛若處林,雲霧不其視,雷不亂其聽,美惡不滑其心,山谷不躓其步。”說者謂即伏羲母華胥所居之國(王瓘軒轅本紀注),以書闕有間,不可知已。
③ 珂案:御覽卷一六八引此經照作昭。
④ 郭璞云:“為之始祖。”珂案:世本氏姓篇(秦嘉謨輯補本)云:“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鄭氏,皆出於五落鍾離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於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廩君名曰務相,姓巴氏,與樊氏、曋氏、相氏、鄭氏凡五姓,俱出皆爭神。乃共擲劍於石,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眾皆嘆。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畫之,而浮水中,約能浮者,當以為君。餘姓悉沉,惟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願留共居。'廩居不許。鹽神暮輒來取宿,旦即化為飛蟲,與諸蟲群飛,掩蔽日光,天地冥晦,積十餘日。廩君不知東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縷以遺鹽神,曰:‘纓此即相宜,云與女俱生,宜將去。'鹽神受而纓之。廩君即立陽石上,應青縷而射之,中鹽神,鹽神死,天乃大開。廩君於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世尚秦女。”路史作者羅泌及世本輯者之一雷學淇均以為廩君姓巴氏,即太皞伏羲氏之後也,姑存以俟考焉。
15、有國名曰流黃辛氏①,其域中方三百里,其出是塵土②。有巴遂山,澠水出焉③。
① 郭璞云:“即酆氏也。”珂案:流黃酆氏之國已見海內南經。又南次二經云:“柜山,西臨流黃。”亦此也。
② 郭璞云:“言殷盛也。”楊慎云:“出是塵土,言其地清曠無囂埃也。”郝懿行云:“言塵坌出是國中,謂人物喧闐也。藏經本域字作城,出字上下無其是二字。”珂案:諸說意或正或反,然皆以出產塵土或超出塵土之“塵土”為言,俱非上古種落所有景象也。獨清蔣知讓於孫星衍校本眉批云:“塵土當是麈、麀等字之訛。”為巨眼卓識,一語中的。今按此經“塵土”確係麈字誤析為二也。麈字形體本長,如書之竹簡,其長當又特甚;鈔者不慎,誤析為“塵土”二字,乃極有可能。“其出是麈”者,言此國之出產唯麈也。藏經本無其是二字,“出麈”則義更曉明。山海經大荒南經:“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大荒北經:“大人國有大青蛇,黃頭,食麈。”白氏六帖、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引之,均以麈為麈而誤入塵部,益知此經“塵土”為“麈”之誤析,蓋無可疑焉。
③ 郝懿行云:“水經若水注云:‘繩水出徼外。'引此經亦作繩水。(漢書)地理志云:‘蜀郡旄牛,若水出徼外,南至大莋入繩。'即斯水也。”
16、又有朱卷之國。有黑蛇,青首,食象①。
① 郭璞云:“即巴蛇也。”珂案:巴蛇食象,已見海內南經。
17、南方有贛巨人①,人面長臂②,黑身有毛,反踵,見人笑亦笑③,脣蔽其面,因即逃也④。
① 郭璞云:“即梟陽也;音感。”珂案:梟陽國已見海內南經。
② 珂案:海內南經作長脣,是也;長臂當是長脣之訛。
③ 珂案:當依古本作“見人則笑”,見海內南經“梟陽國”節注。
④ 珂案:藏經本“即”作“可”,於義為長。
18、又有黑人,虎首鳥足,兩手持蛇,方啗之。
19、 有嬴民,鳥足①。有封豕②。
① 郭璞云:“音盈。”
② 郭璞云:“大豬也,羿射殺之。”珂案:吳其昌卜辭所見殷先公先王三續考略云:“‘封豕'疑即‘王亥'之字誤。第一,凡古書中遇‘封豕'‘封豨'字,下必記羿殺之文,獨此文下絕無‘羿'字,或羿射封豕之記載。第二,‘封豕'與‘王亥'字形極相近。”又云:“大荒東經云:‘有困民國,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名曰搖民。'而海內經云:‘有嬴民,鳥足。有封豕。'‘困民'之‘困',乃‘因'字之誤,‘因民'、‘搖民'、‘嬴民',一聲之轉也。”如吳所說,則此經之嬴民,即大荒東經之因民(困民)、搖民,此經之“封豕”,即大荒東經之王亥,“有嬴民,鳥足;有封豕”者,蓋亦王亥故事之節述也。前節所記“又有黑人,虎首鳥足,兩手持蛇方啗之”者,或亦與王亥故事有關。大荒東經云:“有易潛出,為國於獸,方食之,名曰搖民。”搖民其虎首鳥足之黑人乎?
20、有人曰苗民①。有神焉,人首蛇身,長如轅②,左右有首③,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維④,人主得而饗食之,伯天下⑤。
① 郭璞云:“三苗民也。”
② 郭璞云:“大如車轂;澤神也。”
③ 郭璞云:“岐頭。”
④ 郭璞云:“委蛇。”
⑤ 郭璞云:“齊桓公出田於大澤,見之,遂霸諸侯。亦見莊周,作朱冠。”珂案:莊子達生篇云:“桓公田於澤,管仲御,見鬼焉。公撫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見?'對曰:‘臣無所見。'公反,誒詒為病,數日不出。齊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則自傷,鬼惡能傷公?'桓公曰:‘然則有鬼乎?'曰:‘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公曰:‘請問委蛇之狀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轂,其長如轅,紫衣而朱冠,其為物也,惡聞雷車之聲,見則捧其首而立,見之者殆乎霸。'桓公辴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見者也。'於是正衣冠與之坐,不終日而不知病之去也。”是郭注之所本也。聞一多伏羲考謂延維、委蛇,即漢畫象中交尾之伏羲、女媧,乃南方苗族之祖神,疑當是也。
21、有鸞鳥自歌,鳳鳥自舞。鳳鳥首文曰德,翼文曰順,膺文曰仁,背文曰義,見則天下和①。
① 郭璞云:“言和平也。”珂案:南次三經云;“丹穴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雞,五采而文,名曰鳳皇。首文曰德,翼文曰義,背文曰禮,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鳥也,飲食自然,自歌自舞,見則天下安寧。”與此略異。然此經作“翼文曰順,背文曰義”則是也,王念孫校引有多證,此不具。說文四云:“鳳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崑崙,飲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風穴,見則天下安寧。”風穴蓋丹穴之訛也。韓詩外傳卷八云:“黃帝即位,宇內和平,未見鳳凰,惟思其象。乃召天老而問之,天老對曰:‘夫鳳象,鴻前麟後,蛇頸而魚尾,龍文而龜身,燕頷而雞喙,載德負仁,抱忠挾義,小音金,大音鼓,延頸奮翼,五彩備明。天下有道,得鳳象之一,則鳳過之;得鳳象之二,則鳳翔之;得鳳象之三,則鳳集之;得鳳象之四,則鳳春秋下之;得鳳象之五,則鳳沒身居之。'黃帝曰:‘於戲,允哉,朕何敢與焉!'於是黃帝乃服黃衣,戴黃冕,致齋於宮,鳳乃蔽日而至,止帝東囿,集帝梧桐,食帝竹實,沒身不去。”鳳之靈異備於此矣。論語子罕云:“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孔子猶興不至之歎,則其傳說之古可知已。
22、又有青獸如菟,名曰(上山下囷)狗①。有翠鳥②。有孔鳥③。
① 郭璞云:“音如朝菌之菌。”而郝懿行云:“(上山下囷)蓋古菌字,其上從□,即古文艸字也。如芬薰之字,今皆從草,古從□,作(上山下分)(上山下熏)字,是其例也。(上山下囷)狗者,周書王會篇載伊尹四方令云:‘正南以菌鶴短狗為獻。'疑即此物也。”
② 珂案:周書王會篇云:“倉吾翡翠。”楚詞招魂“翡翠珠被”王逸注云:“雄曰翡,雌曰翠。”洪興祖補注引異物志云:“翠鳥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翡大於翠。其羽可以飾幃帳。”
③ 郭璞云:“孔雀也。”珂案:周書王會篇云:“方人以孔鳥。”爾雅翼卷十三云:“孔雀生南海,尾凡七年而後成,長六七尺,展開如車輪,金翠斐然。始春而生,至三四月後彫,與花萼同榮衰。”
23、南海之內有衡山①。有菌山②。有桂山③。有山名三天子之都④。
① 郭璞云:“南嶽。”郝懿行云:“郭注中次十一經衡山云:‘今衡山在衡陽湘南縣,南嶽也,俗謂之岣嶁山。'宜移注於此。衡陽郡湘南見晉書地理志。”
② 郭璞云:“音芝菌之菌。”郝懿行云:“菌即芝菌之字,何須用音?知郭本經文不作菌,疑亦當為(上山下囷)字,見上文。”
③ 郭璞云:“或云衡山有菌桂,桂員似竹,見本草。”珂案:文選蜀都賦劉逵注引神農本草經云:“菌桂出交趾,圓如竹,為眾藥通使。”
④ 郭璞云:“一本三天子之鄣山。”郝懿行云:“注一本下當脫作字,或云字。三天子鄣山已見海內南經。藏經本經文直作三天子之鄣山,無郭注。”
24、南方蒼梧之丘,蒼梧之淵,其中有九嶷山①,舜之所葬,在長沙零陵界中②。
① 郭璞云:“音疑。”
② 郭璞云:“山今在零陵營道縣南,其山九谿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總名其地為蒼梧也。”郝懿行云:“蒼梧之山,帝舜葬于陽,已見海內南經。說文(九)云:‘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營道。'楚詞(離騷)史記(五帝本紀)並作九疑,初學記八卷及文選上林賦注引此經亦作九疑,琴賦注又作九嶷,蓋古字通也。羅含湘中記云:‘衡山九疑皆有舜廟。'又云:‘衡山遙望如陣雲,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復見。'”
珂案:舜亦古神話中之神性英雄,如羿禹然。其一生之功業,厥為馴服野象。然舜服野象神話之最古面目已湮昧難曉矣,可考者惟舜與其弟象鬥爭之神話,楚辭天問云:“舜服厥弟,終然為害,何肆犬豕而厥身不危敗?”是此一神話之大概也。其詳則見於楚辭天問洪興祖補注引古本列女傳,云:“瞽叟與象謀殺舜,使塗廩。舜告二女。二女曰:‘時唯其戕女,時唯其焚汝,鵲如汝裳,衣鳥工往。'舜既治廩,戕旋階,瞽叟焚廩,舜往飛。復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時亦唯其戕汝,時其掩汝,汝去裳,衣龍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從掩,舜潛出。”今本列女傳已經修改,無鳥工龍裳之事,唯云:“瞽叟又速舜飲酒,醉,將殺之。舜告二女,二女乃與舜藥浴汪,遂往,舜終日飲酒不醉。舜之女弟繫憐之,與二嫂諧。”舜之女弟繫,即世本“敤手作畫”之敤手,俗書連寫,誤合敤手二字為擊,再誤遂成為繫也(清王照圓說)。是象所以謀殺舜之三事:塗廩、浚井、飲酒,均得堯二女之謀而解免,二女亦神其術矣。中次十二經云:“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最古之神話,二女蓋天女也,虞人之舜(虞舜)得天女之助而使凶悍狡譎之野象馴服。逮古說沈湮,始有舜服弟象之說。然何以知舜之弟象必野象乎?曰:從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見之也。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世紀云:“舜弟象封於有鼻。”集解引王隱晉書云:“大泉陵縣北部東五里有鼻墟,象所封也。”此封地之以“鼻”為名者也。路史發揮五辯帝舜冢注云:“幽明錄云:始興有鼻天子冢、鼻天子城,昔人不明為何人,乃象冢也。”此葬地之以“鼻”為名者也。史記五帝本紀引括地志云:“鼻亭神在道縣北六十里。故老傳云:舜葬九疑,象來至此,後人立祠,名鼻亭神。”此神祠之以“鼻”為名者也。而鼻者,乃動物象之最特徵,民間傳說中既名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鼻”,則此“鼻”者豈非最古神話中野生長鼻大耳象之鼻之殘留乎?劉賡稽瑞引墨子佚文云:“舜葬蒼梧之野,象為之耕。”舜服野象,益信而有徵矣。
25、北海之內,有蛇山者①,蛇水出焉,東入于海。有五采之鳥,飛蔽一鄉②,名曰翳鳥③。又有不距之山,巧倕葬其西④。
① 郝懿行云:“海內北經之首有蛇巫山,疑非此。”珂案:蛇巫山本應在海內西經,自非此北海內之蛇山也。
② 郭璞云:“漢宣帝元康元年,五色鳥以萬數,過蜀都,即此鳥也。”珂案:文選思玄賦注引經作飛蔽日。郭注蜀都,明藏本作屬縣,元康元年何焯校三年,蜀都校屬縣,云:“三輔諸縣也。”黃丕烈、周叔弢校同。太平御覽卷五十引此注蜀都正作屬縣,元年仍舊。
③ 郭璞云:“鳳屬也;離騷曰:‘駟玉芑而乘翳。'”郝懿行云:“廣雅云:‘翳鳥,鸞鳥,鳳皇屬也。'今離騷翳作鷖,王逸注云:‘鳳皇別名也。'史記司馬相如傳張揖注及文選(思玄賦)注、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此經並作鷖鳥,上林賦注仍引作翳鳥。”
④ 郭璞云:“倕,堯巧工也;音瑞。”珂案:下文云:“帝俊生三身,三身生義均,義均始是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則此巧倕即義均也。郭云“堯巧工”者,淮南子本經篇云:“周鼎著倕,使銜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高誘注云:“倕,堯之巧工也。”蓋本於此。然世本作篇(張澍□集補注本)宋衷注則又或以為“黃帝工人”,或以為“神農之臣”,均莫知所據。實則據書舜典:“帝(舜)曰:‘俞!咨垂(倕),女共工。'”倕乃舜臣,且即舜子商均也;見下文“帝俊生三身”節注。
26、北海之內,有反縛盜械①、帶戈常倍之佐,名曰相顧之尸②。
① 吳任臣云:“漢紀云:‘當盜械者皆頌繫。'注云:‘凡以罪著械皆得稱盜械。'”
② 郭璞云:“亦貳負臣危之類。”珂案:劉秀上山海經表亦稱貳負之臣“反縛盜械”,已見海內西經“危與貳負殺窫窳”節注。
27、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龍,先龍是始生氐羌,氐羌乞姓①。
① 郭璞云:“伯夷父顓頊師,今氐羌其苗裔也。”郝懿行云:“周書王會篇云:‘氐羌鸞鳥。'孔晁注云:‘氐地之羌,不同,故謂之氐羌。'郭云‘伯夷父顓頊師'者,漢書古今人表云:‘柏夷亮父顓頊師。'新序雜事五云:‘顓頊學伯夷父。'是郭所本也。”
28、北海之內,有山,名曰幽都之山①,黑水出焉。其上有玄鳥、玄蛇②、玄豹③、玄虎④、玄狐蓬尾⑤。有大玄之山。有玄丘之民⑥。有大幽之國⑦。有赤脛之民⑧。
① 王念孫云:“類聚祥瑞下(卷九九)作武都,文選注七之二十九(子虛賦——珂)作幽都,爾雅釋獸郭注同,白帖十七作武都。”珂案:楚辭招魂云:“君無下此幽都些。”王逸注云:“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稱幽都。”此幽都之山,有玄鳥、玄蛇、玄豹、玄虎、玄狐蓬尾,又有大玄之山、玄丘之民、大幽之國等,景象頗類招魂所寫幽都,疑即幽都神話之古傳也。招魂復寫幽都之門者土伯之狀云:“土伯九約,其角觺觺些;敦□血拇,逐人駓駓些;參目虎首,其身若牛些。”王逸注:“土伯,后土之侯伯也。”此幽都之黯慘恐怖又倍於幽都之山也。
② 珂案:大荒南經云:“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
③ 珂案:中次十一經云:“即谷之山,多玄豹。”
④ 郭璞云:“黑虎名虪,見爾雅(釋獸)。”
⑤ 郭璞云:“蓬,叢也;阻留反。說苑曰:‘蓬狐文豹之皮。'”郝懿行云:“小雅何草不黃篇云:‘有芄者狐。'言狐尾蓬蓬然大,依字當為蓬,詩假借作芃耳。郭云阻留反,於文上無所承,疑有闕脫。太平御覽九百九卷引此注作‘蓬蓬其尾也',無‘阻留反'三字,非。牟廷相曰:‘叢字可讀如菆。'則阻留當是叢字之音也。”
⑥ 郭璞云:“言丘上人物盡黑也。”
⑦ 郭璞云:“即幽民也,穴居無衣。”郝懿行云:“郭注疑本在經中,今脫去。”
⑧ 郭璞云:“□已下正赤色。”
29、有釘靈之國,其民從□已下有毛,馬善走①。
① 郭璞云:“詩含神霧曰:‘馬自鞭其,日行三百里。'”珂案:三國志魏志烏丸鮮卑東夷傳裴松之注引魏略云:“烏孫長老言,北丁令有馬脛國,其人音聲似鴈鶩,從膝以上身頭人也,膝已下生毛,馬脛馬蹄,不騎馬,而走疾馬。”即此釘靈之國也。
30、炎帝之孫伯陵①,伯陵同吳權之妻阿女緣婦②,緣婦孕三年③,是生鼓、延、殳④。始為侯⑤,鼓、延是始為鍾⑥,為樂風⑦。
① 珂案:國語周語云:“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逢公之所憑神。”左傳昭公二十年云:“有逢伯陵因之。”即此伯陵。然韋昭杜預均注云“殷之諸侯”,則與此經所謂“炎帝之孫”不合,或正以見神話與歷史之殊途也。
② 郭璞云:“同猶通,言淫之也。吳權,人姓名。”
③ 郭璞云:“孕,懷身也。”
④ 郭璞云:“三子名也;殳音殊。”
⑤ 珂案:經文始為侯上疑脫殳字。侯,射侯也。
⑥ 郭璞云:“世本云:‘毋句作罄,倕作鍾。'”郝懿行云:“初學記十六卷引此經與今本同。說文(九、十四)云:‘古者毋句氏作磬,垂作鐘。'與郭引世本同。又初學記引世本毋作無,蓋古字通用。又引樂錄云:‘無句,堯臣也。'”珂案:緣婦所生三子形貌未有所聞,唯路史後紀四云:“鼓兌頭而(鼻丘)□。”獨記鼓貌,當非臆說,或有所本。
⑦ 郭璞云:“作樂之曲制。”
31、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①。
① 郭璞云:“即禹父也。世本曰:‘黃帝生昌意,昌意生顓頊,顓頊生鯀。'”郝懿行云:“郭引世本云:‘昌意生顓頊,顓頊生鯀',與大戴禮帝繫世次相合,而與前文‘昌意生韓流,韓流生顓頊'之言卻復相背,郭氏蓋失檢也。大抵此經非出一人之手,其載古帝王世系,尤不足據,不必彊為之說。”珂案:郝說是也。且尤有進者,神話之世系尤不可以歷史之世系律之。即如此經“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之白馬,亦當是生物之白馬,而非人姓名也。此與大荒北經記“黃帝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為犬戎”,疑亦當是同一神話之分化,彼經之“白犬”即當於此經之“白馬”也。犬馬既俱生物,則經所記者,自是神話,何可以歷史律之乎?以歷史釋神話,宜恆扞格而難通也。
32、帝俊生禺號,禺號生淫梁,淫梁生番禺①,是始為舟②。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為車③。
① 郝懿行云:“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卷引此經淫作經。大荒東經言黃帝生禺(豸虎),即禺號也,禺號生禺京,即淫梁也,禺京、淫梁聲相近;然則此經帝俊又當為黃帝矣。”珂案:黃帝即“皇帝”(古籍多互見無別),初本“皇天上帝”之義,而帝俊亦殷人所祀上帝,故黃帝神話,亦得糅混於帝俊神話中,正不必以禺號同於禺(豸虎)便以帝俊即黃帝也。
② 郭璞云:“世本云:‘共鼓貨狄作舟。'”
③ 郭璞云:“世本云:‘奚仲作車。'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創作意,是以互稱之。”珂案:說文十四云:“車,夏后時奚仲所造。”管子形勢解篇云:“奚仲之為車也,方圜曲直,皆中規矩鉤繩,故機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堅固。”元和郡縣圖志卷九云。“奚公山在(滕)縣東南六十六里,奚仲初造車於此。”滕縣屬今山東省。
33、少皞生般①,般是始為弓矢②。
① 郭璞云:“音班。”
② 郭璞云:“世本云:‘牟夷作矢,揮作弓。'弓矢一器,作者兩人,於義有疑,此言般之作是。”郝懿行云:“說文(十)云:‘古者夷牟初作矢。'郭引世本作牟夷,疑文有倒轉耳。宋衷云:‘夷牟,黃帝臣也。'說文(十二)又云:‘揮作弓。'與世本同。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云:‘黃帝作弓。'荀子解蔽篇又云:‘倕作弓,浮游作矢。'俱與此經異也。”珂案:墨子非儒下云:“古者羿作弓。”呂氏春秋勿躬篇亦云:“夷羿作弓。”蓋均傳聞不同而異辭也。
34、帝俊賜羿彤弓素矰①,以扶下國②,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③。
① 郭璞云:“彤弓,朱弓;矰,矢名,以白羽羽之。外傳(國語吳語——珂):‘白羽之矰,望之如荼'也。”珂案:御覽卷八百五引隨巢子云:“幽厲之時,天賜玉玦於羿,遂以殘其身,以此為福而禍。”當亦帝俊賜羿彤弓素矰神話之異聞也。楚辭天問云:“馮珧利玦。”郝懿行以為亦是帝俊賜羿弓矢之事,其或然與?
② 郭璞云:“言令羿以射道除患,扶助下國。”珂案:楚辭天問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即其事也。
③ 郭璞云:“言射殺鑿齒、封豕之屬也。有窮后羿慕羿射,故號此名也。”珂案:羿射鑿齒事已見海外南經“羿與鑿齒戰”節。羿蓋東夷民族之主神,故稱夷羿,與傳說中之夏代有窮后羿,確是兩人。羿“扶下國”,乃帝俊所命。“恤百艱”者,正如郭注所云,是“射殺鑿齒、封豕之屬”也。然其主要功業,乃在於上射十日。而十日者,帝俊之子也。羿射十日,得罪天帝,故天問紀其事云:“馮珧利決,封豨是射,何獻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不若”云者,天帝有憾於羿之射殺其子也。推想羿必因此降謫凡間,故其後乃有往求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嫦娥竊以奔月之事。此羿自非代夏而有天下、任用寒浞、受其愚弄、“將歸自由、家眾殺而亨(烹)之”之有窮后羿。然羿與后羿故事,先秦典籍即已混殽不清。如羿射封豕,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亦有后羿射“實有豕心”之伯封之記敘。而屈原離騷云:“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豬(豬原作狐,從聞一多楚辭校補改);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天問於羿“射河伯”、“射封豨”二問之後,又云:“浞娶純狐,眩(玄)妻爰謀,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是均混羿之神話於后羿之傳說矣。高誘注淮南子(俶真篇、氾論篇)已屢辨之,今郭注亦同高說,知二者實殊不宜混同也。
35、帝俊生晏龍①,晏龍是為琴瑟②。
① 珂案:帝俊生晏龍,晏龍生司幽,已見大荒東經。
② 郭璞云:“世本云:‘伏羲作琴,神農作瑟。'”郝懿行云:“說文(十二)云:‘琴,神農所作;瑟,庖犧所作。'此注蓋傳寫之訛也。初學記十六卷引琴操曰:‘伏犧作琴。'又引世本、說文、桓譚新論,並云:‘神農作琴。'二說不同。據初學記所引說文,是與世本同之證。”珂案:北堂書鈔卷一百九引此經是下有始字。御覽卷五七七引此經是作始。王念孫校“為琴瑟”上有“務”字,“務為琴瑟”,則是以琴瑟為戲弄之具,非造作之意,似於義為長也。郭璞所見本或即如此,否則其所注釋便與正文牴牾。
36、帝俊有子八人,是始為歌舞①。
① 郝懿行云:“初學記十五卷、藝文類聚四十三卷、太平御覽五百七十二卷引此經並云:‘帝俊八子,是始為歌。'無舞字。”珂案:路史後紀十一注引朝鮮記(吳任臣說即此經荒經已下五篇)云:“舜有子八人,始歌舞。”是逕以帝俊為舜也。
37、帝俊生三身①,三身生義均②,義均是始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③。后稷是播百穀④。稷之孫曰叔均,始作牛耕⑤。大比赤陰⑥,是始為國⑦。禹鯀是始布土,均定九州⑧。
① 珂案:帝俊妻娥皇生三身之國,已見大荒南經。
② 珂案:此義均即大荒南經與舜同葬蒼梧之舜子叔均(商均),亦即大荒西經“稷之弟台璽生叔均”之叔均及此經下文稷之孫叔均:均傳聞不同而異辭也。說已見大荒南經“蒼梧之野”節注。
③ 珂案:巧倕葬不距山西,已見上文。此云“義均是始為巧倕”,知義均即巧倕也。郭璞云:“倕,堯巧工也。”然呂氏春秋古樂篇云:“帝嚳命有倕作為鼙、鼓、鐘、磬、笭(原作吹苓,據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改)、管、壎、箎、鞀、椎鍾。”則倕亦堯父帝嚳之臣也。其實倕乃舜子商均。路史後紀十一云:“女罃(英)生義鈞。義鈞封于商,是為商均。”是其證。以傳說演變無定,遂成歧出,實皆一也。世本(張澍□集補注本)云:“倕作鐘。垂作規矩準繩。垂作銚。垂作耒耜。垂作耨。”墨子非儒下篇云:“巧垂作舟。”筍子解蔽篇云:“倕作弓。”則倕之創制亦多矣,此其所以稱“巧倕”也;經又謂其“始作下民百巧”,明其如羿、禹之具有神性也。神話之義均原為帝俊之裔,原有大功於民,歷史化而為舜子商均後,遂與堯子丹朱同稱“不肖”矣。神話人物與歷史人物其評價之顛倒常有如是者。淮南子本經篇云:“周鼎著倕,使銜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以與“作下民百巧”之頌美態度比,顯持貶斥態度矣。此則後世統治者愚民之謬論,未可以厚誣古之神話英雄也。
④ 珂案:此承上文“倕作下民百巧”而言。“百巧”者,主要蓋指耒、耜、銚、耨等農具也。故云“后稷是播百穀,稷之孫曰叔均,始作牛耕”。義均、叔均,在此又為二人:均神話之歧變也。大荒西經云:“帝俊生后稷。”后稷,神話上為帝俊之子、歷史上復為帝嚳之子也。
⑤ 郭璞云:“始用牛犁。”珂案:經文“叔均始作牛耕”,大荒西經作“叔均始作耕”,無“牛”字;御覽卷八二二引此經亦無“牛”字。
⑥ 郭璞云:“或作音。”郝懿行云:“‘大比赤陰'四字難曉,推尋文義,當是地名,大荒西經說叔均始作耕,又云有赤國妻氏,大比赤陰豈謂是與?”珂案:郝說大比赤陰即赤國妻氏,是也;然謂當是地名則非,疑均當是人名。“大比”或即“大妣”之壞文,赤陰,或即后稷之母姜原,以與姜原音近也。
⑦ 郭璞云:“得封為國。”珂案:史記周本紀云:“封棄於邰。”邰、姜原所居國也。此“大比赤陰,是始為國”之意乎?
⑧ 郭璞云:“布猶敷也。書曰:‘禹敷土,定高山大川。'”珂案:郭引書禹貢文,今作“奠高山大川”。此亦承上文播百穀、作牛耕之意而言。
38、炎帝之妻,赤水之子聽訞生炎居,炎居生節並,節並生戲器①,戲器生祝融②,祝融降處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術器,術器首方顛③,是復土穰,以處江水④。共工生后土⑤,后土生噎鳴⑥,噎鳴生歲十有二⑦。
① 郝懿行云:“史記索隱補三皇本紀云:‘神農納奔水氏之女曰聽詙為妃,生帝哀,哀生帝克,克生帝榆罔。'云云,證以此經赤水作奔水,聽訞作聽詙,及炎居已下文字俱異。司馬貞自注云:見帝王世紀及古史考。今案二書蓋亦本此經為說,其名字不同,或當別有依據,然古典逸亡,今無可考矣。訞與妖同;詙音拔。”
② 郭璞云:“祝融,高辛氏火正號。”珂案:大荒西經云:“顓頊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又為黃帝裔。然黃炎古本同族,故為炎帝裔者,又可以傳為黃帝裔也,說已見大荒西經“太子長琴”節注。
③ 郭璞云:“頭頂平也。”郝懿行云:“顛字衍,藏經本無之。”珂案:路史後紀四云:“術囂(器)兌首方顛。”顛字似不衍。
④ 郭璞云:“復祝融之所也。”郝懿行云:“穰當為壤,或古字通用;藏經本正作壤。”珂案:路史後紀四亦作壤。
⑤ 珂案:國語魯語云:“共工氏之霸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即此經“共工生后土”神話之歷史化。有關共工神話,詳海外北經“共工臣相柳氏”節注。
⑥ 珂案:孫星衍校增“音咽”二字於“后土生噎鳴”句下,未知所據。
⑦ 郭璞云:“生十二子皆以歲名名之,故云然。”珂案:古神話當謂噎鳴生十二歲或噎鳴生一歲之十二月。大荒西經云:“黎(后土)下地是生噎,處於西極,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即此噎鳴,蓋時間之神也。
39、洪水滔天①。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②,不待帝命③。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④。鯀復生禹⑤。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⑥。
① 郭璞云:“滔,漫也。”
② 珂案:據上文“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則此帝自應是黃帝。滔天洪水正是身為上帝之黃帝降以懲罰下民者。舊約創世紀云:“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就後悔造人在地上,(便)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即斯之類也。
③ 郭璞云:“息壤者言土自長息無限,故可以塞洪水也。開筮曰:‘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漢元帝時,臨淮徐縣地踊長五六里,高二丈,即息壤之類也。”
④ 郭璞云:“羽山之郊。”珂案:南次二經有羽山,郭璞注云:“
今東海祝其縣西南有羽山,即鯀所殛處,計其道里不相應,似非也。”是羽山古傳在東裔;然而神話傳說中地名,往往亦非可以實指也。
⑤ 郭璞云:“開筮(歸藏啟筮——珂)曰:‘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也。”珂案:初學記卷二十二引歸藏云:“大副之吳刀,是用出禹。”亦其事也。經文“鯀復生禹”即楚辭天問所謂“伯鯀腹禹”(原作“伯禹腹鯀”,從聞一多楚辭校補改)也;復即腹之借字。郭注黃龍,藏經本作黃能。
⑥ 郭璞云:“鯀績用不成,故復命禹終其功。”
珂案:有關鯀禹治水之神話,楚辭天問言之綦詳,云:“不任汨鴻,師何以尚之?僉曰‘何憂,何不課而行之?'鴟龜曳銜,鯀何聽焉?順欲成功,帝何刑焉?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弛?伯鯀腹禹,夫何以變之?纂前就緒,遂成考功,何續初繼業,而厥謀不同?洪泉極深,何以窴之?地方九則,何以墳之?應龍何畫?河海何歷?鯀何所營?禹何所成?九州安錯?川谷何洿?東流不溢,孰知其故?東西南北,其修孰多?南北順橢,其衍幾何(內數字與今本不同,據聞一多楚辭校補及他家校釋改)?”雖已歷史與神話雜糅,然“鴟龜曳銜”、“應龍何畫”云云,猶可以補古神話闕佚,餘則大體同於此經所記。然則鯀之被殛,乃因盜竊天帝息壤平治洪水,非如歷史家所目之為“方命圯族”(書堯典)也。故屈原離騷云:“鯀婞直以亡(忘)身兮,終然夭乎羽之野。”九章惜誦云:“行婞直而不豫兮,鯀功用而不就。”均有歎惋憐惜之意:蓋鯀之功烈在古神話中猶未全泯也。鯀被殛羽山,死三歲不腐,其腹生禹,行跡乃又過於希臘神話取火者之普洛米修斯矣。惟鯀入羽淵所化,則諸書所記不一。歸藏啟筮云:“化為黃龍。”左傳昭公十七年云:“化為黃熊。”國語晉語八云:“化為黃能。”拾遺記卷二云:“化為玄魚。”龍、熊、玄魚均無疑問矣,惟“能”解釋各異。左傳釋文云:“熊一作能,三足鱉也。”史記夏本紀正義亦云:“鯀之羽山,化為黃熊,入於羽淵。熊,音乃來反,下三點為三足也。束皙發蒙記云:‘鱉三足曰熊。'”由是言之,熊者熊字之訛,熊即能也。然說文十云:“能,熊屬,足似鹿。”韋昭注國語亦云:“能似熊。”任昉述異記亦云:“陸居曰熊,水居曰能。”則此熊屬之獸,又可以居水也。三足鱉或係誣辭,水居之能說亦牽強,熊不可以入淵,玄魚則古“鯀”字之析離,更不足據,要以古說黃龍為近正也。鯀原為天上白馬,周禮夏官庾人:“馬八尺曰龍。”則天馬化龍,亦想象之自然,無足異也。至于鯀與天帝作鬥爭,則有呂氏春秋行論篇記其異聞,云:“堯以天下讓舜,鯀為諸侯。怒於堯曰:‘得天之道者為帝,得地之道者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為三公。'以堯為失論。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召之不來,仿佯於野以患帝。舜於是殛之於羽山,副之以吳刀。”固已相當歷史化,然仍可以窺見其神話之本來面目也。此“怒甚猛獸”、“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仿佯於野以患帝”之鯀,其鬥志亦堅、神力亦偉矣!“鯀復(腹)生禹”後,為天帝者,乃不得不“卒命禹布土以定九州”,鯀雖被殛潛淵,此一鬥爭則終獲勝利,雖天帝之嚴威亦不得不暫為斂息,其為民望之所屬固可見也。楚辭天問“應龍何畫”王逸注云:“禹治洪水時,有神龍,以尾畫地,導水所注,當決者因而治之也。”應龍,吾人已知乃黃帝神龍,曾以“殺蚩尤與夸父”(大荒東經)立大功者,今乃助禹治水,則亦當為黃帝之任命也。拾遺記卷二云:“禹盡力溝洫,導川夷岳,黃龍曳尾於前,玄龜負青泥於後。”“黃龍曳尾”,自即是“應龍畫地”也,“玄龜負青泥”者,青泥當即是息壤,即“帝卒命禹布土”之“土”也。淮南子墬形篇逕云:“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為名山。”知禹治洪水初亦專用湮塞之一法,與其父同,非若歷史記敘禹用疏而鯀用湮也。逮後文明日進,反映於神話中治水之禹乃始湮疏並用,故天問於“洪泉極深,何以窴之”問語之後,乃復有“應龍何畫?河海何歷”問語,“窴之”者湮也;“何畫”者疏也:是天問之禹已湮疏並用矣。拾遺記“黃龍曳尾”、“玄龜負青泥”仍湮疏並用也。而海內經所記“帝卒命禹布土定九州”,乃專主於湮,是海內經之神話,較天問更原始,猶存古神話本貌,洵可珍也。關於禹治洪水神話,說最紛繁,然後起者多,概從略不錄。
郝懿行云:“右大荒、海內經五篇,大凡五千三百三十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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