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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第二
 



  1 邊文禮見袁奉高,閎也。失次序。①文士傳曰:“邊讓字文禮,陳留人。才俊辯逸,大將軍何進聞其名,召署令史,以禮見之。讓占對閑雅,聲氣如流,坐客皆慕之。讓出就曹,時孔融、王朗等並前為掾,共書剌從讓,讓平衡與交接。後為九江太守,為魏武帝所殺。”奉高曰:“昔堯聘許由,面無怍色,皇甫謐曰:“由字武仲,陽城槐里人也。堯舜皆師而學事焉,後隱於沛澤之中,堯乃致天下而讓焉。由為人據義履方,邪席不坐,邪?不食,聞堯讓而去。其友巢父聞由為堯所讓,以為污己,乃臨池洗耳。池主怒曰:‘何以污我水?'由於是遁耕於中嶽潁水之陽,箕山之下,終身無經天下色。死葬箕山之巔,在陽城之南十里。堯因就其墓,號曰箕山公神,以配食五嶽,世世奉祀,至今不絕也。”先生何為顛倒衣裳?”文禮答曰:“明府初臨,堯德未彰,是以賤民顛倒衣裳耳。”按:袁閎卒於太尉掾,未嘗為汝南,斯說謬矣。

【箋疏】

  ① 嘉錫案:失次序謂舉止失措,故下文云“顛倒衣裳”。

  ② 程炎震云:“案范書袁閎未嘗為太尉掾,益明此注閎字是閬之誤。漢時吏民通稱守相為明府,注中汝南字當作陳留,文禮,陳留浚儀人也。”


  2 徐孺子稚也。年九歲,嘗月下戲。人語之曰:“若令月中無物,當極明邪?”五經通議曰:“月中有兔、蟾蜍者何?月,陰也;蟾蜍,亦陰也;而與兔並明,陰繫於陽也。”徐曰:“不然,譬如人眼中有瞳子,無此必不明。”

  3 孔文舉融也。年十歲,隨父到洛。時李元禮有盛名,為司隸校尉,詣門者皆俊才清稱及中表親戚乃通。文舉至門,謂吏曰:“我是李府君親。”①既通,前坐。元禮問曰:“君與僕有何親?”對曰:“昔先君仲尼與君先人伯陽,有師資之尊,是僕與君奕世為通好也。”元禮及賓客莫不奇之。太中大夫陳韙後至,人以其語語之。韙曰:“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文舉曰:“想君小時,必當了了!”韙大踧踖。續漢書曰:“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四世孫也。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河南尹李膺有重名,融欲觀其為人,遂造之。膺問:‘高明父祖,嘗與僕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也。'眾坐莫不歎息,僉曰:‘異童子也!'太中大夫陳韙後至,同坐以告。韙曰:‘人小時了了者,長大未必能奇。'融應聲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時,豈實慧乎?'膺大笑,顧謂融曰:‘長大必為偉器。'”

【校文】

  
注“輒引小者” “引”,沈本作“取”。

【箋疏】

  ① 嘉錫案:府君,漢人本以稱太守。今元禮為司隸校尉,亦有此稱者,蓋司隸比二千石,有府舍,故得通稱之也。

  ② 孔宙碑云:“君諱宙字季將,孔子十九世之孫也。” 嘉錫案:宙為十九世,則融不得為二十四世,續漢書誤也。後漢書本傳作二十世孫,不誤。

  ③ 嘉錫案:御覽四百六十三引范曄後漢書敘孔融李膺事,與此注所引融別傳及今本范書孔融傳,字句小異,且於“累世通家也。”下增出一段云:“膺大悅,引坐,謂曰:‘卿欲食乎?'融曰:‘須食。'膺曰:‘教卿為客之禮:主人問食,但讓不須'。融曰:‘不然,教君為主之禮:但置於食,不須問客。'膺慚,乃歎曰:‘吾將老死,不見卿富貴也。'融曰:‘公殊未死。'膺曰‘如何?'融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向來公所言未有善也,故知未死。'膺甚奇之。後與膺談論百家經史,應答如流,膺不能下之。”凡百二十七字。既非范蔚宗書所有,考魏志崔琰傳注引續漢書,亦無此一段,不知為何書之誤。惟類林雜說五辯捷篇與御覽同無與膺談論以下,而多與陳煒往復語,作“‘小時了了,大不能佳。'融曰:‘觀君小時,定當了了。'煒甚踧踖”。與世說合。而與馬、范書皆不同。然不引書名,莫得而考也。

  ④ 程炎震云:“文舉以建安十三年死,年五十六,則十歲為延熹六年。通鑑以李膺自河南尹輸作左校繫之延熹八年,蓋元禮尹京歷三年也,其為司隸校尉則在八年以後矣。范書亦稱河南尹與續漢書同。孝標引續漢書蓋隱以駁正本文也。若李賢注引孔融家傳云太尉李固則誤甚,延熹六年太尉是楊秉。又魏書崔琰傳注引續漢書作十餘歲。”嘉錫案:孝標注中所引河南尹李膺云,乃孔融別傳,非續漢書也,程氏誤矣。


  4 孔文舉有二子,大者六歲,小者五歲。晝日父眠,小者床頭盜酒飲之。大兒謂曰:“何以不拜?”答曰:“偷,那得行禮!”

  5 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時融兒大者九歲,小者八歲。二兒故琢釘戲,①了無遽容。融謂使者曰:“冀罪止於身,二兒可得全不?”兒徐進曰:“大人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尋亦收至。②魏氏春秋曰:“融對孫權使有訕謗之言,坐棄市。二子方八歲、九歲,融見收,奕棋端坐不起。左右曰:‘而父見執。'二子曰:‘安有巢覆而卵不破者哉!'遂俱見殺。”世語曰:“魏太祖以歲儉禁酒,融謂酒以成禮,不宜禁。由是惑眾,太祖收寘法焉。二子齠齔見收,顧謂二子曰:‘何以不辟?'二子曰:‘父尚如此,復何所辟?'”裴松之以為世語云融兒不辟,知必俱死,猶差可安。孫盛之言,誠所未譬。八歲小兒,能懸了禍患,聰明特達,卓然既遠,則其憂樂之情,固亦有過成人矣。安有見父被執,而無變容,奕棋不起,若在暇豫者乎?昔申生就命,言不忘父,不以己之將死而廢念父之情也。父安尚猶若茲,而況顛沛哉!盛以此為美談,無乃賊夫人之子與?蓋由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傷理也。

【校文】

  
注“安有巢覆而卵不破者哉” “覆”,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毀”。

【箋疏】

  ① 周亮工因樹屋書影三曰:“金陵童子有琢釘戲,畫地為界,琢釘其中,先以小釘琢地,名曰簽,以簽之所在為主。出界者負,彼此不中者負,中而觸所主簽亦負。按孔北海被收時,兩郎方為琢釘戲,乃知此戲相傳久矣。”

  ② 後漢書融傳以為融妻子皆被誅,女年七歲,男年九歲,方奕棋,融被收而不動。又言曹操盡殺之,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死者,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與世說諸書又異。趙一清三國志注補十二曰:“晉書羊祜傳‘祜前母孔融女,生兄發',則戮不及嗣,可知裴世期之言為有徵也。” 嘉錫案:世期未嘗辯戮不及嗣。融子未必不死。趙氏之言,獨可駁范書耳。 嘉錫又案:說苑權謀篇云:“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家語困誓篇同,“毀”作“破”。


  6 潁川太守髡陳仲弓。①按寔之在鄉里,州郡有疑獄不能決者,皆將詣寔,或到而情首,或中途改辭,或託狂悸,皆曰“寧為刑戮所苦,不為陳君所非。”豈有盛德感人若斯之甚,而不自衛,反招刑辟,殆不然乎?此所謂東野之言耳!②客有問元方:“府君何如?”元方曰:“高明之君也。”“足下家君何如?”曰:“忠臣孝子也。”客曰:“易稱‘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王廙注繫辭曰:“金至堅矣,同心者,其利無不入。蘭芳物也,無不樂者。言其同心者,物無不樂也。”何有高明之君而刑忠臣孝子者乎?”元方曰:“足下言何其謬也!故不相答。”客曰:“足下但因傴為恭不能答。”③元方曰:“昔高宗放孝子孝己,帝王世紀曰:“殷高宗武丁有賢子孝己,其母蚤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④尹吉甫放孝子伯奇,⑤琴操曰:“尹吉甫,周卿也,有子伯奇,母死更娶。後妻生子曰伯邽。乃譖伯奇於吉甫,於是放伯奇於野。宣王出遊,吉甫從,伯奇乃作歌,以言感之。宣王聞之曰:‘此孝子之辭也。'吉甫乃求伯奇於野,而射殺後妻。”董仲舒放孝子符起。未詳。唯此三君,高明之君;唯此三子,忠臣孝子。”客慚而退。⑥

【校文】

  
“足下但因傴為恭” “為恭”下,景宋本袁本俱有“而”字。

【箋疏】

  ① 嘉錫案:後漢書陳寔傳云:“少作縣吏,縣令鄧邵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為吏,乃避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揚吏以疑寔,縣遂逮繫。考掠無實,而後得出。”此逮繫仲弓者乃許令,而非潁川太守。傳又云:“除太丘長,解印綬去。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獄,眾無所恃。'乃請囚焉。遇赦得出。”

  ② 嘉錫案:范書陳寔傳云:“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歎曰:‘寧為刑戮所加,不為陳君所短。'”與此注事同而文異。孝標蓋別有所本。

  ③ 嘉錫案:左氏昭七年傳:“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云:‘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御覽四百三十二引作“滋益恭”,并引賈逵曰:“俯恭於傴,傴恭於僂。”此言因己問及君父,元方乃不得不虛詞褒揚,本非誠意。猶之人有病傴者,其容不得不俯,因遂謬為恭敬,非其心之實然也。

  ④ 嘉錫案:戰國策秦一曰:“孝己愛其親,天下欲以為子。”注:“孝己,殷王高宗戊丁之子也。”又燕一曰:“孝如曾參孝己,則不過養其親。”莊子外物篇曰:“人親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愛,故孝己憂而曾參悲。”荀子性惡篇曰:“天非私曾、騫、孝己而外眾人也。然而曾、騫、孝己獨厚於孝之實,而全於孝之名者,何也?以綦於禮義故也。”又大略篇曰:“虞舜、孝己孝而親不愛,比干、子胥忠而君不用。”文選長笛賦注引尸子云:“孝己事親,一夜而五起,視衣厚薄,枕之高下也。”諸書只言其孝,其被放事,惟見於帝王世紀。故孝標引以為注。文選注同。

  ⑤ 張澍養素堂集十一尹吉甫子伯奇考云:“水經注揚雄琴清英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後母譖之,自投江中,衣落帶藻。忽夢見水仙賜其美藥,思惟養親,揚聲悲歌,船人聞而學之。吉甫聞船人之聲,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澍案琴操亦言之。江陽今瀘州,子雲蜀人,以此事敘入江陽,是以尹氏為江陽人也。鄭樵氏族略云:‘尹氏少昊之子,封于尹城,因以為氏。子孫世為周卿士,食采于尹。'今汾州有尹吉甫墓,在南皮縣西三十里,高三丈。則吉甫之非蜀人,灼然矣。曹植惡鳥論言吉甫殺伯奇,未嘗投江,則失之。說苑獨云:‘王國君前母子伯奇,後母子伯封。'亦異聞也。” 嘉錫案:水經江水注“綿水至江陽縣方山下入江”引揚雄琴清英云云,故張氏謂雄以尹吉甫為江陽人也。御覽九百二十三,引陳思王植惡鳥論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而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之不得,作黍離之詩。俗傳云:吉甫後悟,追傷伯奇,出游於田,見異鳥鳴於桑,其聲噭然。吉甫心動曰:‘無乃伯奇乎?是吾子,栖吾輿;非吾子,飛勿居。'言未卒,鳥尋聲而栖其蓋。吉甫命後妻載弩射之,遂射殺後妻以謝之。”案琴清英、琴操均不言伯奇之死,而惡鳥論乃以為被殺。考家語弟子解:“曾參告其子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漢書中山靖王勝傳曰:“斯伯奇所以流離,比干所以橫分也。師古曰:‘伯奇,周尹吉甫之子也,事後母至孝。後母譖之於吉甫,吉甫欲殺之,伯奇乃亡走山林。'”師古此注,必有所本。後漢書郅惲傳:“惲說太子曰:‘昔高宗明君,吉甫賢臣,及有纖介,放逐孝子。'”風俗通二云:“曾子失妻而不娶,曰:‘吾不及用(尹之誤)吉甫,子不如伯奇。以吉甫之賢,伯奇之孝,尚有放逐之敗,我何人哉?'”以此諸書考之,伯奇原未嘗死,而張氏翻以曹植不言其投江為失實,吾不知其何說也。御覽四百六十九,引韓詩曰:“黍離,伯封作也。”與惡鳥論合。劉注引琴操作伯邽,今本又作伯邦,皆伯封傳寫之誤耳。張氏所引說苑,乃今本佚文,似出漢書注,檢之未得,俟再考。

  ⑥ 程炎震云:“寔嘗逮繫,又以黨事請囚,遇赦得出。蓋緣此而增飾之耳。”


  7 荀慈明與汝南袁閬相見,荀爽,一名諝。漢南紀曰:“諝文章典籍無不涉,時人諺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潛處篤志,徵聘無所就。”張璠漢紀曰:“董卓秉政,復徵爽,爽欲遁去,吏持之急。起布衣,九十五日而至三公。”①問潁川人士,慈明先及諸兄。閬笑曰:“士但可因親舊而已乎?”慈明曰:“足下相難,依據者何經?”閬曰:“方問國士,而及諸兄,是以尤之耳。”慈明曰:“昔者祁奚內舉不失其子,外舉不失其讎,以為至公。春秋傳曰:“祁奚為中軍尉,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將立之而卒。又問焉。對曰:‘午也可。'其子也。君子謂祁奚可謂能舉善矣。稱其讎不為諂,立其子不為比。”公旦文王之詩,不論堯舜之德,而頌文武者,親親之義也。②春秋之義,內其國而外諸夏。且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不為悖德乎?”③

【校文】

  
“依據者何經” “經”,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因”。

  注“祁奚為中軍尉” 景宋本及沈本俱無“尉”字。按應有,兩本蓋偶脫。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此處袁閬下無注,可知前所云袁閎,皆袁閬之訛。故孝標注例已見於前者,不復注也。”袁宏後漢紀二十六曰:“獻帝初,董卓薦爽為平原相。未到官,徵為光祿勳。至府三日,遷司空。當此之時,忠正者慷慨,而懷道者深嘿。爽既解禍於董卓之朝,又旬日之閒位極人臣。君子以此譏之。”

  ② 嘉錫案:毛詩序“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其詩只頌文王,不及武王,而云頌文武者,蓋統文王之什言之。陸德明釋文云:“
  文王至靈臺八篇,是文王之大雅;下武至文王有聲二篇,是武王之大雅。”至慈明以為公旦所作,則毛詩無文,疑出三家詩遺說。

  ③ 劉盼遂曰:“(末)二句為孝經聖治章語。”


  8 禰衡被魏武謫為鼓吏,①正月半試鼓。衡揚枹為漁陽摻檛,②淵淵有金石聲,四坐為之改容。典略曰:“衡字正平,平原般人也。”文士傳曰:“衡不知先所出,逸才飄舉。少與孔融作爾汝之交,時衡未滿二十,融已五十。敬衡才秀,共結殷勤,不能相違。以建安初北游,或勸其詣京師貴游者,衡懷一刺,遂至漫滅,竟無所詣。融數與武帝牋,稱其才,帝傾心欲見。衡稱疾不肯往,而數有言論。帝甚忿之,以其才名不殺,圖欲辱之,乃令錄為鼓吏。後至八月朝會,大閱試鼓節,作三重閣,列坐賓客。以帛絹製衣,作一岑牟,一單絞及小?。鼓吏度者,皆當脫其故衣,著此新衣。次傳衡,衡擊鼓為漁陽摻檛,蹋地來前,躡沒水换馬腳足,容態不常,鼓聲甚悲,音節殊妙。坐客莫不慷慨,知必衡也。既度,不肯易衣。吏呵之曰:‘鼓吏何獨不易服?'衡便止。當武帝前,先脫?,次脫餘衣,裸身而立。徐徐乃著岑牟,次著單絞,後乃著?。畢,復擊鼓摻槌而去,顏色無怍。武帝笑謂四坐曰:‘本欲辱衡,衡反辱孤。'至今有漁陽摻檛,自衡造也。④為黃祖所殺。”孔融曰:“禰衡罪同胥靡,不能發明王之夢。”皇甫謐帝王世紀曰:“武丁夢天賜己賢人,使百工寫其象,求諸天下。見築者胥靡,衣褐於傅巖之野,是謂傅說。”張晏曰:“胥靡,刑名。胥,相也;靡,從也。謂相從坐輕刑也。”魏武慚而赦之。

【箋疏】

 
 ① 嘉錫案:舊唐書李綱傳曰:“魏武使禰衡擊鼓。衡先解朝服,露體而擊之。云不敢以先王法服為伶人之衣”云云。據其所言,則非為吏所呵而著鼓吏之服也,與後漢書及文士傳皆不合,不知所出何書。抱朴子外篇四十七彈禰篇曰:“曹公嘗切齒欲殺之,然復無正有入死之罪,又惜有殺儒生之名,乃謫作鼓吏。衡了無悔情恥色,乃縛角於拄,口就吹之,乃有異聲,並搖?擊鼓。聞者不知其一人也。而論更劇,無所顧忌。尋亡走投荊州牧劉表。” 嘉錫又案:此與漁陽參撾之說不同,與范書本傳操送往劉表之事亦異,當別有所本。

  ② 李慈銘云:“案摻檛後漢書作參撾,章懷注曰:‘參撾足擊鼓之法,槌及撾並擊鼓杖也。'注引文士傳亦作參撾。其下摻檛作參槌。章懷音參,七甘反。以音七紺反讀去聲者為非。惠氏補注引楊文公談苑載禰衡鼓歌曰:‘邊城晏關漁陽摻,黃塵蕭蕭白日暗。'又引徐鍇曰:‘參,音七鑒反,三檛鼓也。以其三檛鼓故,因謂之參。'案古誠有蹋鼓之法,然此既云揚枹,則非足擊可知,疑徐說為是。”

  ③ 李氏又云:“案後漢書注引文士傳作‘躡馺足腳'。馺,說文:‘馬行相及也。'玉篇:‘先合切,馬行。'廣韻:‘蘇合切,馬行疾。'集韻:‘悉合切。'西京賦:‘馺娑駘蕩。'案躡馺蓋本作躡趿。說文:‘趿,進足有所拾取也。'馺趿通借字。後漢書作蹀?而前。躡趿、蹀?皆疊韻字,行貌也。蹀?亦作蹀躞,皆以馬之行狀人之行。西京賦作馺娑,雙聲字也。□是誤字。李本作鼓,乃不知而妄改矣。”

  ④ 嘉錫案:後漢書禰衡傳注云:“臣賢案:搥及撾,並擊鼓杖也。參撾是擊鼓之法,而王僧孺詩云:‘散度廣陵音,參寫漁陽曲。'而於其詩自音云:參,音七紺反。後諸文人,多同用之。據此詩意,則參曲奏之名,則撾字入於下句,全不成文。其云復參撾而去。是知參撾二字當相連而讀。參字音為去聲,不知何所憑也。參,七甘反。”詳章懷注意,蓋王僧孺音七紺反者,是以摻為鼓曲之名,如琴之名操,笛之名弄。章懷因後漢書及文士傳皆參撾二字連讀,不以僧孺之說為然。意謂參撾即是以鼓杖三擊鼓,故曰參撾是擊鼓之法。蓴客先生偶據監本後漢書是字誤作足,遂謂章懷解為以足擊鼓。又從而辯其非是,可謂郢書而燕說之矣。至於惠棟補注所引談苑,乃從能改齋漫錄卷三稗販得之,而又誤其句讀,遂有所謂“禰衡鼓歌,似是衡所自作”。以後漢人而作唐人歌行,尤為可笑。今錄漫錄原文於下,云:“楊文公談苑載徐鍇仕江南為中書舍人。校祕書時,吳淑為校理,古樂府中有摻字,淑多改作操。蓋以為章草之變。鍇曰:‘不可,非可以一例。若漁陽摻,音七鑒反,三撾鼓也。禰衡作漁陽摻撾。古歌云:“邊城晏開漁陽摻,黃塵蕭蕭白日暗。”'淑歎服之。”漫錄所引談苑如此。徐鍇所謂古歌,疑即唐人李頎聽觱篥歌,本作“忽然更作漁陽摻,黃雲蕭條白日暗”。傳寫偶有不同耳。惡睹所謂禰衡鼓歌者乎!鍇謂摻音七鑒反,是用王僧孺之說。而解為三撾鼓,則又與章懷之意同。音義兩不相應,亦非定論。漫錄又曰:“余按詩遵大路篇云:‘摻執子之袪兮。'陸德明音所覽反及所斬反。葛屨篇‘摻摻女手'。則又音以所銜、所感、息廉三反。則摻字元非一義。桓譚新論有微子摻、箕子摻,乃知摻者,古已有之。”嘉錫以為新論兩摻字皆操字之誤,非鼓曲之摻。姑並錄之以備考。 談苑語亦見履齋示兒編卷二十三引。

  9 南郡龐士元聞司馬德操在潁川,①故二千里候之。至,遇德操采桑,士元從車中謂曰:“吾聞丈夫處世,當帶金佩紫,焉有屈洪流之量,而執絲婦之事。”蜀志曰:“龐統字士元,襄陽人。少時樸鈍,未有識者。潁川司馬徽有知人之鑒,士元弱冠往見徽,徽采桑樹上,坐士元樹下,共語,自晝至夜。徽異之曰:‘生當為南州士人之冠冕。'由是漸顯。”襄陽記曰:“士元,德公之從子也。年少未有識者,唯德公重之。年十八,使往見德操,與語,歎曰:‘德公誠知人,實盛德也。'後劉備訪世事於德操,德操曰:‘俗士豈識時務,此閒自有伏龍、鳳雛。'謂諸葛孔明與士元也。”華陽國志曰:“劉備引士元為軍師中郎將,從攻洛,為流矢所中,卒。時年三十八。”德操曰:司馬徽別傳曰:“徽字德操,潁川陽翟人。有人倫鑒識,居荊州。知劉表性暗,必害善人,乃括囊不談議時人。有以人物問徽者,初不辨其高下,每輒言佳。其婦諫曰:‘人質所疑,君宜辨論,而一皆言佳,豈人所以咨君之意乎?'徽曰:‘如君所言,亦復佳。'其婉約遜遁如此。嘗有妄認徽豬者,便推與之。後得其豬,叩頭來還,徽又厚辭謝之。劉表子琮往候徽,遣問在不?會徽自鋤園,琮左右問:‘司馬君在邪?'徽曰:‘我是也。'琮左右見其醜陋,罵曰:‘死傭,將軍諸郎欲求見司馬君,汝何等田奴,而自稱是邪!'徽歸,刈頭著幘出見。琮左右見徽故是向老翁,恐,向琮道之。琮起,叩頭辭謝。徽乃謂曰:‘卿真不可,然吾甚羞之。此自鋤園,唯卿知之耳。'有人臨蠶求簇箔者,徽自棄其蠶而與之。或曰:‘凡人損己以贍人者,謂彼急我緩也。今彼此正等,何為與人?'徽曰:‘人未嘗求己,求之不與將慚。何有以財物令人慚者!'人謂劉表曰:‘司馬德操,奇士也,但未遇耳。'表後見之,曰:‘世閒人為妄語,此直小書生耳。'其智而能愚皆此類。荊州破,為曹操所得,操欲大用,會其病死”⑦“子且下車,子適知邪徑之速,不慮失道之迷。昔伯成耦耕,不慕諸侯之榮;莊子曰:“堯治天下,伯成子高立為諸侯,禹為天子,伯成辭諸侯而耕於野。禹往見之,趨就下風而問焉。子高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畏。今子賞罰而民且不仁,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夫子盍行邪?毋落吾事!'”原憲桑樞,不易有官之宅。家語曰:“原憲字子思,宋人,孔子弟子。居魯,環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戶不完,桑樞而瓮牖,上漏下溼,坐而弦歌。子貢軒車不容巷,往見之,曰:‘先生何病也?'憲曰:‘憲聞無財謂之貧,學而不能行謂之病。今憲貧也,非病也。夫希世而行,比周而友,學以為人,教以為己。仁義之慝,輿馬之飾,憲不忍為也。'”何有坐則華屋,行則肥馬,侍女數十,然後為奇。此乃許、父許由、巢父。所以慷慨,夷、齊所以長歎。孟子曰:“伯夷、叔齊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與鄉人居,若在塗炭,蓋聖人之清也。”雖有竊秦之爵,⑧千駟之富,古史考曰:“呂不韋為秦子楚行千金貨於華陽夫人,請立子楚為嗣。及子楚立,封不韋洛陽十萬戶,號文信侯。”以詐獲爵,故曰竊也。論語曰:“齊景公有馬千駟,民無德而稱焉。”孔安國曰:“千駟,四千匹。”不足貴也!”士元曰:“僕生出邊垂,⑨寡見大義。若不一叩洪鍾,伐雷鼓,則不識其音響也。”⑩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龐統之卒,通鑑繫之建安十九年,則弱冠是初平、建安閒,司馬德操當已在荊州,不在潁川矣。或是自襄陽往江陵也。”

  ② 書鈔九十八引荊州先賢傳云:“龐士元師事司馬德操,蠶月躬采桑,士元與之談,遂移日忘餐。”

  ③ 李慈銘云:“案洛當作雒,續漢志廣漢郡有雒縣,為刺史治。”

  ④ 嘉錫案:山谷內集卷十三注引“括囊”下有“畏慎”二字。

  ⑤ 嘉錫案:類林雜說二儒行篇引文士傳:“司馬徽字德操,潁川人,有大度,不說人之短長。所諮請,莫問吉凶,悉稱好,終不言惡。有鄉人往見徽。徽問安否?鄉人云:‘子死。'徽曰:‘好。'其妻責之:‘以君有鄉人,故語問之。云何聞人死知其好?'徽答曰:‘如卿之言亦好。'”與別傳不同。文士傳,晉張騭作。魏志王粲傳注稱騭虛偽妄作,則其書不足據也。

  ⑥ 嘉錫案:山谷內集十戲答王定國題門絕句云:“白鷗入群頗相委。”注云:“委,謂諳識也。世說司馬徽人有委認徽豬者。”則任淵在北宋時所見本是“委”。非“妄”字。

  ⑦ 程炎震云:“蜀志云年三十六。”

  ⑧ 嘉錫案:竊秦者,謂不韋以呂易嬴,有竊國之謀也。史記不韋傳云:“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請之,不韋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立,是為莊襄王。三年薨,太子政立,尊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此所謂竊秦之爵也。若不韋之為子楚謀為嗣,雖以詐獲爵,然於子楚不為無功,不得謂之竊。

  ⑨ 嘉錫案:襄陽之在漢世,不得謂之邊垂,此明是魏、晉人語。

  ⑩ 嘉錫案:據蜀志注引襄陽記,德公稱司馬德操為水鏡,是德公甚服德操之為人。德操嘗逕入德公室,呼其妻子使作黍,其妻子皆羅列拜於堂下,奔走供設。則二人交誼之深可知。士元以年少通家子承命往見,豈得不下車拜伏,而顧安坐車中呼而與之語乎?孔明嘗拜德公,又拜士元之父。士元與孔明比德齊名,不應傲慢如此也。且士元雅有人倫之鑒,故與陸績、顧劭、全琮一見即加以品題。德操之為人,士元當聞之已熟,豈有於高士之前進其鄙陋之說,勸其“帶金佩紫”者乎?若其言果如此,則亦不足為南州士人之冠冕,德操必不歎為盛德矣。觀其問答,蓋仿客難、解嘲之體,特縮大篇為短章耳。此必晉代文士所擬作,非事實也。


  10 劉公干以失敬罹罪,①典略曰:“劉楨字公干,東平寧陽人。建安十六年,世子為五官中郎將,妙選文學,使楨隨侍太子。酒酣坐歡,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楨獨平視。他日公聞,乃收楨,減死輸作部。”文士傳曰:“楨性辯捷,所問應聲而答。坐平視甄夫人,配輸作部,使磨石。武帝至尚方觀作者,見楨匡坐正色磨石。武帝問曰:‘石何如?'楨因得喻己自理,跪而對曰:‘石出荊山懸巖之巔,外有五色之章,內含卞氏之珍。磨之不加瑩,雕之不增文,稟氣堅貞,受之自然。顧其理枉屈紆繞而不得申。'帝顧左右大笑,即日赦之。”文帝問曰:“卿何以不謹於文憲?”楨答曰:“臣誠庸短,亦由陛下綱目不疏。”魏志曰:“帝諱丕,字子桓,受漢禪。”按諸書或云楨被刑魏武之世,建安二十年病亡。後七年文帝乃即位。而謂楨得罪黃初之時,謬矣。

【箋疏】

 
 ① 杭世駿道古堂集二十一論劉楨曰:“楨以平視輸作,顏之推著家訓,而訾以為屈彊(家訓文章篇曰:“劉楨屈強輸作。”)吾以為此不足以服楨也。恒人之情,有所忮忌,則必遷之他事以泄其不平之氣。矧魏武為奸人之雄乎?甄氏之美,其欲之也久矣。‘今年破賊正為奴'(語見惑溺篇),是於父子之閒特忍情抑怒,默而已焉。而五官乃命之出拜坐客,非所謂‘逢彼之怒'耶?楨亦不幸而遘此也。或曰:子亦有所徵乎?曰:有,一徵之於酈氏之注水經:太祖乘步,牽車乘城,降閱簿作。諸徒咸敬,而楨摳坐磨石不動。石如何性之對,則真可謂屈彊矣。太祖非惟不罪,而且為復其文學(見水經穀水注引文士傳)。非前刻於楨而後獨寬也。所妒於甄氏者既久,則其氣平也。於楨何尤焉。一徵之於裴氏之注三國志:吳質別傳曰:文帝嘗召質及曹休歡會,命郭后出見質等。帝曰:‘卿仰諦視之。'夫楨以平視而輸作,則郭后可以不令出見,而帝顧曰‘卿仰諦視之'。則楨之平視,固非五官將所不悅也。吾故曰:魏武特借之以泄怒也。” 嘉錫案:杭氏謂魏武妒其子之納甄氏而遷怒於楨,此臆測之詞,未必合於當時情事。惟所引吳質事,頗可以見丕之出其妻妾以見群臣,固自數見不鮮,故錄之以相證。

  ② 程炎震云:“或當作咸。文選南都賦注:‘咸以折盤為七盤。'胡氏考異以咸當為或。是咸或相混,可反證也。魏志云二十二年卒,此或別有據,然云後七年文帝即位,亦不合。蓋傳寫誤耳。” 嘉錫案:“或云”當作“咸云”,各本皆誤。


  11 鍾毓、鍾會少有令譽。
魏書曰:“毓字稚叔,潁川長社人,相國繇長子也。年十四,為散騎侍郎,機捷談笑有父風,仕至車騎將軍。”年十三,魏文帝聞之,語其父鍾繇魏志曰:“繇字元常,家貧好學,為周易、老子訓。歷大理、相國,遷太傅。”曰:“可令二子來。”於是敕見。毓面有汗,帝曰:“卿面何以汗?”毓對曰:“戰戰惶惶,汗出如漿。”復問會:“卿何以不汗?”對曰:“戰戰慄慄,汗不敢出。”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此似謂毓、會年並十三也。攷毓傳云‘年十四為散騎侍郎,機捷談笑有父風。太和初,蜀相諸葛亮圍祁山。明帝欲親西征,毓上疏'云云。則太和之初,年出十四矣。會為其母傳,自云黃初六年生會。則十三歲是景初元年,不惟不及文帝,繇亦前卒七年矣。此語誣甚。”

  趙一清三國志注補十三曰:“今志無此語。” 嘉錫案:魏志疑魏書之誤。


  12 鍾毓兄弟小時,值父晝寢,因共偷服藥酒。其父時覺,且託寐以觀之。毓拜而後飲,會飲而不拜。魏志曰:“會字士季,繇少子也。敏惠夙成。中護軍蔣濟著論,謂觀其眸子,足以知人。會年五歲,繇遣見濟。濟甚異之,曰:‘非常人也!'及壯,有才數,精練名理,累遷黃門侍郎。諸葛誕反,文王征之,會謀居多,時人謂之子房。拜鎮西將軍。伐蜀,蜀平,進位司徒。自謂功名蓋世,不可復為人下。謂所親曰:‘我淮南已來,畫無遺策,四海共知,持此欲安歸乎?'遂謀反,見誅,時年四十。”既而問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禮,不敢不拜。”又問會何以不拜,會曰:“偷本非禮,所以不拜。”①

【校文】

  
“藥酒” 北堂書鈔卷八十五作“散酒”。

  注“持此”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將此”。

  “偷本非禮” 北堂書鈔“偷”下有“酒”字。


【箋疏】

  
① 嘉錫案:此與本篇孔文舉二子盜酒事略同,蓋即一事,而傳聞異辭。

  13 魏明帝為外祖母築館於甄氏。①魏本傳曰:“帝諱叡,字元仲,文帝太子。以其母廢,未立為嗣。文帝與俱獵,見子母鹿,文帝射其母,應弦而倒。復令帝射其子,帝置弓泣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文帝曰:‘好語動人心。'遂定為嗣。是為明帝。”魏書曰:“文昭甄皇后,明帝母也。父逸,上蔡令。烈宗即位,追封上蔡君。嫡孫象襲爵,象薨,子暢嗣,起大第,車駕親自臨之。”既成,自行視,謂左右曰:“館當以何為名?”侍中繆襲曰:文章敘錄曰:“襲字熙伯,東海蘭陵人。有才學,累遷侍中、光祿勳。”陛下聖思齊於哲王;罔極過於曾、閔。此館之興,情鍾舅氏,宜以‘渭陽'為名。”秦詩曰:“渭陽,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于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按魏書:帝於後園為象母起觀,名其里曰渭陽。然則象母即帝之舅母,非外祖母也。且“渭陽”為館名,亦乖舊史也。

【箋疏】

  ① 金樓子著書篇曰:“洛城之前,猶有甄侯之館。”


  14 何平叔云:“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覺神明開朗。”
魏略曰:“何晏字平叔,南陽宛人,漢大將軍進孫也。或云何苗孫也。尚主,又好色,故黃初時無所事任。正始中,曹爽用為中書,主選舉,宿舊者多得濟拔。為司馬宣王所誅。”秦丞相寒食散論曰:“寒食散之方雖出漢代,而用之者寡,靡有傳焉。魏尚書何晏首獲神效,由是大行於世,服者相尋也。”

【箋疏】

  ① 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四云:“此乃秦承祖之誤。承祖醫書,隋志著錄甚多,嚴鐵橋以愍帝曾嗣封秦王,為丞相,因以入之,非也。”


  15 嵇中散語趙景真:嵇紹趙至敘曰:“至字景真,代郡人。漢末,其祖流宕客緱氏。令新之官,至年十二,與母共道傍看,母曰:‘汝先世非微賤家也,汝後能如此不?'至曰:‘可爾耳。'歸便求師誦書,蚤聞父耕叱牛聲,釋書而泣。師問之,答曰:‘自傷不能致榮華,而使老父不免勤苦。'年十四,入太學觀,時先君在學寫石經古文,事訖去。遂隨車問先君姓名。先君曰:‘年少何以問我?'至曰:‘觀君風器非常,故問耳。'先君具告之。至年十五,陽病,數數狂走五里三里,為家追得,又炙身體十數處。年十六,遂亡命,徑至洛陽,求索先君不得。至鄴,沛國史仲和是魏領軍史渙孫也,至便依之,遂名翼,字陽和。先君到鄴,至具道太學中事,便逐先君歸山陽經年。至長七尺三寸,潔白黑髮,赤脣明目,鬢鬚不多,閒詳安諦,體若不勝衣。先君嘗謂之曰:‘卿頭小而銳,瞳子白黑分明,視瞻停諦,有白起風。'至論議清辯,有從橫才,然亦不以自長也。孟元基辟為遼東從事,在郡斷九獄,見稱清當。自痛棄親遠游,母亡不見,吐血發病,服未竟而亡。”③“卿瞳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風,嚴尤三將敘曰:“白起,平原君勸趙孝成王受馮亭,王曰:‘受之,秦兵必至,武安君必將,誰能當之者乎?'對曰:‘澠池之會,臣察武安君小頭而面銳,瞳子白黑分明,視瞻不轉。小頭而面銳者,敢斷決也;瞳子白黑分明者,見事明也;視瞻不轉者,執志強也。可與持久,難與爭鋒。廉頗為人,勇鷙而愛士,知難而忍恥,與之野戰則不如,持守足以當之。'王從其計。”恨量小狹。”趙云:“尺表能審璣衡之度,周髀曰:“夏至,北方二萬六千里,冬至,南方十三萬五千里,日中樹表則無影矣。周髀長八尺,夏至日,晷尺六寸。髀,股也;晷,句也。正南千里,句尺五寸;正北千里,句尺七寸。周髀之書也。”寸管能測往復之氣;呂氏春秋曰:“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陰,取竹之嶰谷生,其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為黃鍾之管。制十二笛,以聽鳳凰之鳴。雄鳴六,雌鳴六,以為律呂。”續漢書律曆志曰:“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以律候氣。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布緹幔,以木為案,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為氣所動者,其灰散也。以此候之。”何必在大,但問識如何耳!”

【校文】

  注“雌鳴六” “鳴”,景宋本及沈本俱作“亦”。

【箋疏】

  ① 嘉錫案:此謂嵇康寫石經古文者。魏正始中立石經,為古文、篆、隸三體。康游太學見之,因傳寫其古文也。朱彝尊經義考二百八十八曰:“晉書趙至云年十四,詣洛陽,遊太學,遇嵇康寫石經。嵇紹亦曰:‘先君寫石經古文。'然則正始石經,實康等所書也。”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二十三石經考異序亦曰:“正始石經亦出於?,嵇康等祖之。嵇紹曰:‘先君在太學寫石經古文。'即是正始閒事。” 嘉錫又案:二家之說皆非。黃生字詁曰:“說文:‘寫,傳置也。'禮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注謂‘傳之器中'是也。蓋傳此器之物於他器,謂之寫。因借傳此本書,書於他本,亦謂之寫。古云‘殺青繕寫'。又云‘一字三寫,烏焉成馬'。又云‘在官寫書,亦是罪過'。皆此義也。今人以書字為寫字,訛而不辨久矣。”黃氏此言,至為精確,然則不得因嵇康寫古文,便謂石經為康所書亦明矣。且即以趙至傳證之,傳云:“太康中赴洛,方知母亡,慟哭流血而卒,時年三十七。”雖不知其確卒於何年,姑以太康元年起算,上數三十七年為正始五年。其十四歲,則陳留王奐之甘露二年也。三體石經之立久矣,尚待至此時始書之乎?此其顯而易見者。朱全二家之說,皆不細考之過也。 嘉錫又案:春渚紀聞六曰:“古人作字,謂之字畫。所謂畫者,蓋有用筆深意。作字之法,要筆直而字圓。若作畫則無有不圓,如錐畫沙是也。不知何時改作寫字。寫訓傳,則是傳模之謂,全失秉筆之意也。又弈棋,古亦謂之行棋。行字亦有深意,不知何時改作著棋。著如著帽、著履,皆訓容也。不知於棋有何干涉也?且寫字、著棋,天下至俗無理之語,而并賢愚皆承其說,何也?”何薳為何去非之子,不過洛學之餘,而能以寫字為不然,其言深合語訓。清儒動謂宋人不知學,乃其言且開黃生之先,竹垞、謝山不免為其所笑也。

  ② 嘉錫案:御覽三百六十八引趙志自敘曰:“志長七尺四寸,潔白黑髮,明眉赤脣,髭鬢不多。”其文與此同。趙志蓋即趙至,則嵇紹此文,即本之至自敘也。

  ③ 李詳云:“劉注所引趙至敘,今以晉書九十二趙至傳稍疏異同於下:‘十二',傳作‘十三'。‘徑至洛陽',傳作‘亡到山陽'。‘遂名翼、字陽和,先君到鄴,至具道太學中事,便逐先君歸山陽',傳作‘游鄴,與康相遇,隨康還山陽。改名浚,字允元'。‘孟元基辟為遼東從事,在郡斷九獄',傳作‘幽州三辟部從事,斷九獄見稱'。‘未竟而亡',傳作‘卒時年三十七'。”


  16 司馬景王東征,
魏書曰:“司馬師字子元,相國宣文侯長子也。以道德清粹,重於朝廷,為大將軍、錄尚書事。毋丘儉反,師自征之,薨謚景王。”取上黨李喜,以為從事中郎。因問喜曰:“昔先公辟君不就,今孤召君,何以來?”喜對曰:“先公以禮見待,故得以禮進退;明公以法見繩,喜畏法而至耳!”晉諸公贊曰:“喜字季和,上黨銅鞮人也。少有高行,研精藝學。宣帝為相國,辟喜,喜固辭疾。景帝輔政,為從事中郎,累遷光祿大夫,特進。贈太保。”

  17 鄧艾口喫,①語稱艾艾。魏志曰:“艾字士載,棘陽人,少為農人養犢。年十二,隨母至潁川,讀故太丘長碑文曰‘言為世範,行為士則'。②遂名範,字士則。後宗族有同者,故改焉。每見高山大澤,輒規度指畫軍營處所,時人多笑焉。後見司馬宣王,三辟為掾,累遷征西將軍。伐蜀,蜀平,進位太尉。為衛瓘所害。”晉文王戲之曰:“卿云艾艾,定是幾艾?”對曰:“鳳兮鳳兮,故是一鳳。”③朱鳳晉紀曰:“文王諱昭,字子上,宣帝次子也。”列仙傳曰:“陸通者,楚狂接輿也。好養性,游諸名山。嘗遇孔子而歌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後入蜀,在峨嵋山中也。”

【校文】

  “口喫”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口吃”。

  注“司馬宣王三辟為掾” 案止當作“司馬宣王辟為掾”,景宋本誤增“帝”字,後人刪之,又誤增“三”字。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喫當作吃。說文:‘吃,語蹇難也。'玉篇始有喫字,云:‘啖,喫也。'後人遂分別口吃之吃為吃,啖喫之喫為喫。其實古祗有吃無喫也。故啖喫字可仍作吃,而口吃字不可作喫。三國魏志鄧艾傳作吃不誤。”

  ② 程炎震云:“‘言為世範,行為士則'。魏志二十八艾傳作‘言文為世範,行為士則'。此脫‘文'字,然所引亦誤。文選五十八載碑‘文為德表,範為士則'。”

  ③ 嘉錫案:此出裴啟語林,見御覽四百六十四引。


  18 嵇中散既被誅,向子期舉郡計入洛,文王引進,問曰:“聞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對曰:“巢、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①王大咨嗟。
向秀別傳曰:“秀字子期,河內人。少為同郡山濤所知,又與譙國嵇康、東平呂安友善,並有拔俗之韻,其進止無不同,而造事營生業亦不異。常與嵇康偶鍛於洛邑,與呂安灌園於山陽,不慮家之有無,外物不足怫其心。弱冠著儒道論,棄而不錄,好事者或存之。或云是其族人所作,困於不行,乃告秀,欲假其名。秀笑曰:‘可復爾耳。'後康被誅,秀遂失圖。乃應歲舉,到京師,詣大將軍司馬文王,文王問曰:‘聞君有箕山之志,何能自屈?'秀曰:‘常謂彼人不達堯意,本非所慕也。'一坐皆說,隨次轉至黃門侍郎、散騎常侍。”

【校文】

  注“無不同” “不同”,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固必”。

  注“不慮家之有無” “之”,景宋本及沈本俱作“人”。


【箋疏】

  ① 莊子逍遙游:“堯讓天下於許由,曰:‘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猶尸之,吾自視缺然,請致天下。'許由曰:‘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郭象注曰:“夫能令天下治,不治天下者也。故堯以不治治之,非治之而治者也。今許由方明既治,則無所代之,而治實由堯,故有子治之言。宜忘言以尋其所況,而或者遂云治之而治者堯也;不治而堯得以治者,許由也。斯失之遠矣。”夫治之由乎不治,為之出乎無為也。取於堯而足,豈借之許由哉?若謂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後得稱無為者,此莊、老之談所以見棄於當塗。當塗者自必於有為之域而不反者,斯由之也。 嘉錫案:莊生曳尾塗中,終身不仕,故稱許由,而毀堯、舜。郭象注莊,號為特會莊生之旨。乃於開卷便調停堯、許之閒,不以山林獨往者為然,與漆園宗旨大相乖謬,殊為可異。姚範援鶉堂筆記五十以此為向秀之注,引秀答司馬昭語為證。且曰:“郭象之注,多本向秀。此疑鑒於叔夜菲薄湯、武之言,故稱山林、當塗之一致,對物自守之偏?,蓋遜避免禍之辭歟?”嘉錫以為姚氏之言似矣,而未盡是也。觀文學篇注引向、郭逍遙義,始末全同。今郭注亦具載之。則此篇之注出於向秀固無疑義。但文學篇注又引秀別傳曰:“秀與嵇康、呂安為友,注莊子既成,以示二子。”是向秀書成之時,嵇康尚無恙。姚氏謂“鑒於叔夜菲薄湯、武之言”者,非也。或者後來有所改定耶?要之魏、晉士大夫雖遺棄世事,高唱無為,而又貪戀祿位,不能決然捨去。遂至進退失據,無以自處。良以時重世族,身仕亂朝,欲當官而行,則生命可憂;欲高蹈遠引,則門戶靡託。於是務為自全之策。居其位而不事其事,以為合於老、莊清靜玄虛之道。我無為而無不為,不治即所以為治也。魏志王昶傳載昶為兄子及子作名字,且以書戒之,略曰:“夫人為子之道,莫大於寶身全行,以顯父母。欲使汝曹立身行己,遵儒者之教,履道家之言,故以玄默沖虛為名。欲使汝顧名思義,不敢違越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彊,鮮不遂矣。若夫山林之士,夷、叔之倫,甘長飢於首陽,安赴火於綿山,雖可以激貪勵俗,然聖人不可為,吾亦不願也。”昶之言如此,可以見魏、晉士大夫之心理矣。向子期之舉郡計入洛,雖或怵於嵇中散之被誅,而其以巢、許為不足慕,則正與所注逍遙游之意同。阮籍、王衍之徒所見大抵如此,不獨子期一人藉以遜詞免禍而已。 嘉錫又案:晉書劉毅傳:“文帝辟為相國掾,辭疾,積年不就,時人謂毅忠於魏氏。而帝以其顧望,將加重辟,毅懼,應命。”司馬昭之待士如此,宜向子期之懼而失圖也。

  ② 晉書本傳曰:“後為散騎侍郎,轉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在朝不任職,容跡而已。”勞格晉書校勘記卷中曰:“案任愷傳:‘庾純、張華、溫顒、向秀、和嶠之徒,皆與愷善;楊珧、王恂、華廙等,充所親敬。于是朋黨紛然。'則秀實係奔競之徒,烏得云容跡而已哉!” 嘉錫案:子期入任愷之黨,誠違老氏和光同塵之旨;然愷與庾純、張華、和嶠之徒,皆忠於晉室,秀與之友善,不失為君子以同德為朋。勞氏譏為奔競,未免稍過。

  19 晉武帝始登阼,探策得“一”。
晉世譜曰:“世祖諱炎,字安宇,咸熙二年受魏禪。”王者世數,繫此多少。帝既不說,群臣失色,莫能有言者。侍中裴楷進曰:①“臣聞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帝說,群臣歎服。王弼老子注云:“一者,數之始,物之極也。各是一物,所以為主也。各以其一,致此清、寧、貞。”

【校文】

  注 “安宇” 沈本作“安世”,與晉書武帝紀合。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御覽卷一天部引晉書云:‘吏部郎中裴楷。'亦與今晉書不同。據今晉書楷傳,楷時已自吏部郎轉中書郎。”

  ② 王弼本老子第三十九章云:“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嘉錫案:河上公本作“侯王得一以天下為正”。


  20 滿奮畏風。在晉武帝坐,北窗作琉璃屏,實密似疏,奮有難色。①帝笑之。荀綽冀州記曰:“奮字武秋,高平人,魏太尉寵之孫也。性清平有識,自吏部郎出為冀州刺史。”晉諸公贊曰“奮體量清雅,有曾祖寵之風,遷尚書令,為荀顗所害。”②奮答曰:“臣猶吳牛,見月而喘。”③今之水牛,唯生江淮間,故謂之吳牛也。南土多暑,而此牛畏熱,見月疑是日,所以見月則喘。

【校文】

  “琉璃屏”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琉璃扇屏風”。

  注“有曾祖寵之風” “曾”字誤衍。

【箋疏】

  ① 嘉錫案:“難”,山谷內集注八引作“寒”。

  ② 程炎震云:“案奮為上官己所殺,見晉書周馥傳。在惠帝永興元年,荀顗死久矣。此荀顗字必誤。文選沈約奏彈王源文注引干寶晉紀曰:‘苗願殺司隸校尉滿奮。'明是苗願字誤為荀顗也。御覽三百七十八引異苑曰:‘晉司隸校尉高平滿奮,字武秋。豐肥,膚肉潰裂,每至暑夏,輒膏汗流溢。有愛妾,夜取以燃照,炎灼發於屋表。奮大惡之,悉盛而埋之。暨永嘉之亂,為胡賊所燒,皎若燭光。'案奮之死,不至永嘉。上官己之亂,亦非胡賊。異苑殊誤。”

  ③ 嘉錫案:事類賦卷一引風俗通曰:“吳牛望見月則喘,使之苦於日月,怖而喘焉。”滿奮之言,蓋出於此。 嘉錫又案:此出郭子,見御覽一百八十八引。


  21 諸葛靚在吳,於朝堂大會。晉諸公贊曰:“靚字仲思,琅邪人,司空誕少子也。雅正有才望。誕以壽陽叛,遣靚入質於吳,以靚為右將軍、大司馬。”孫皓問:“卿字仲思,為何所思?”對曰:“在家思孝,事君思忠,朋友思信,如斯而已。”

【校文】

  “如斯而已” “而已”下沈本有“矣”字。

  22 蔡洪洪集錄曰:“洪字叔開,吳郡人,有才辯,初仕吳朝。太康中,本州從事,舉秀才。”王隱晉書曰:“洪仕至松滋令。”①赴洛,洛中人問曰:“幕府初開,群公辟命,求英奇於仄陋,采賢俊於巖穴。君吳楚之士,亡國之餘,有何異才,而應斯舉②?”蔡答曰:“夜光之珠,不必出於孟津之河;舊說云:“隋侯出行,有蛇斬而中斷者,侯連而續之,蛇遂得生而去。後銜明月珠以報其德,光明照夜同晝,因曰隋珠。”左思蜀都賦所謂“隋侯鄙其夜光也”。盈握之璧,不必采於崑崙之山。韓氏曰:“和氏之璧,蓋出於井里之中。”大禹生於東夷,文王生於西羌,按孟子曰:“舜生於諸馮,東夷人也;文王生於岐周,西戎人也。”則東夷是舜非禹也。聖賢所出,何必常處。昔武王伐紂,遷頑民於洛邑,尚書曰:“成周既成,遷殷頑民,作多士。”孔安國注曰:“殷大夫心不則德義之經,故徙於王都,邇教誨也。”得無諸君是其苗裔乎?”按華令思舉秀才入洛,與王武子相酬對,皆與此言不異,無容二人同有此辭。疑世說穿鑿也。

【箋疏】

  ① 隋志云:“梁有松滋令蔡洪集二卷,錄一卷,亡。”

  ② 李慈銘云:“案太平廣記俊辯類引劉氏小說,載晉蔡洪赴洛。洛中人問曰云云,與此一字不異。其下載又問洪,吳舊姓何如?答曰:‘吳府君聖朝之盛佐'云云。劉氏小說亦義慶所作。舊唐書經籍志載劉義慶小說十卷,其吳府君以下云云,亦見此書賞譽門。惟首云‘有問秀才吳舊姓何如',不言是問蔡洪。孝標注曰:‘秀才蔡洪也。'其餘語異同,別識彼卷。” 嘉錫案:孝標注於此條以華令思之對王武子,與此言不異,疑世說為穿鑿。於賞譽篇“有問秀才吳舊姓”條,則引蔡洪集與刺史周俊書以證其異同。明此二條所出不同,本非一事。廣記所引小說,強相聯貫,非也。隋志小說家於殷芸小說外,又有小說五卷,不著撰人。兩唐志始有小說十卷,題為劉義慶,未知可據否?考直齋書錄解題十一有唐劉餗小說三卷。然則廣記所引,未必定是義慶書也。

  ③ 程炎震云:“御覽四百六十四引文士傳亦作華譚。” 嘉錫案:書鈔七十九引晉中興書云:“華譚舉秀才,至洛,王濟嘲之。”又引干寶晉紀云“周浚舉華譚為秀才,王武子嘲之”云云。其問答之辭,與世說頗異,而意同。唐修晉書,采入華譚傳。又稱譚嘗薦干寶於朝。則譚之言行,寶當知之甚詳。寶實良史,必不阿所好,勦襲蔡洪之辭以為譚語。宜乎孝標以世說為穿鑿也。

  23 諸名士共至洛水戲。
竹林七賢論曰:“王濟諸人嘗至洛水解禊事。明日,或問濟曰:‘昨游,有何語議?'濟云云。”①還,樂令廣也。問王夷甫曰:“今日戲樂乎?”虞預晉書曰:“王衍字夷甫,琅邪臨沂人,司徒戎從弟,父乂,平北將軍。夷甫蚤知名,以清虛通理稱,仕至太尉,為石勒所害。”王曰:“裴僕射善談名理,混混有雅致;②晉惠帝起居注曰:“裴頠字逸民,河東聞喜人,司空秀之少子也。”冀州記曰:“頠弘濟有清識,稽古善言名理。履行高整,自少知名。歷侍中、尚書左僕射,為趙王倫所害。”張茂先論史漢,靡靡可聽;③晉陽秋曰:“華博覽洽聞,無不貫綜。世祖嘗問漢事,及建章千門萬戶。華畫地成圖,應對如流,張安世不能過也。”我與王安豐戎也。說延陵、子房,亦超超玄箸。”晉諸公贊曰:“夷甫好尚談稱,為時人物所宗。”

【箋疏】

  ① 李詳云:“案晉書王戎傳作或問王濟云云。御覽三十引竹林七賢論:王濟嘗解褉洛水,明日,或問王云云。兩書皆屬濟,與此不同。” 嘉錫案:孝標注引七賢論,正所以著其與世說不同,審言置劉注不言,而必旁引御覽,何也?

  ② 李慈銘云:“案混混讀如孟子原泉混混之混。”

  ③ 御覽引七賢論作“裴逸民敘前言往行,袞袞可聽”。


  24 王武子、
晉諸公贊曰:“王濟字武子、太原晉陽人,司徒渾第二子也。有俊才,能清言。起家中書郎,終太僕。”孫子荊、文士傳曰:“孫楚字子荊,太原中都人也。”晉陽秋曰:“楚,驃騎將軍資之孫,南陽太守弘之子。鄉人王濟,豪俊公子,為本州大中正,訪問弘為鄉里品狀,濟曰:‘此人非鄉評所能名,吾自狀之曰:“天才英特,亮拔不群。”'仕至馮翊太守。”各言其土地人物之美。王云:“其地坦而平,其水淡而清,其人廉且貞。”孫云:“其山嶵巍以嵯峨,②其水泥尼换甲渫而揚波,③其人磊呵而英多。”按:三秦記、語林載蜀人伊籍稱吳土地人物,與此語同。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魏志孫資傳注引晉陽秋云:‘訪問關求楚品狀。'晉書楚傳云:‘訪問銓邑人品狀。'此注云:‘訪問弘為邑人品狀。'蓋衍‘弘'字。天才二語,文選五十四辨命論,六十竟陵王行狀注,兩引郭子作‘孫楚狀王濟',蓋傳聞異辭。御覽二百六十五引郭子較選注為詳,仍是王狀孫,非孫狀王也。”

  李慈銘云:“案弘字誤。晉書孫楚傳作‘訪問銓邑人品狀,至楚,濟曰:“此人非卿所能目,吾自為之。”乃狀楚曰'云云。訪問者,魏、晉制,中正以下,皆設訪問。晉書劉卞傳:‘卞入太學試經,為臺四品吏,訪問令寫黃紙一鹿車,卞曰:“劉卞非為人寫黃紙者也。”訪問怒,言於中正,退為尚書令史。'”

  ② 文選十一魯靈光殿賦云:“瞻彼靈光之為狀也,則嵯峨嶵嵬,峞巍?□。”張載注曰:“皆其形也。”李善注曰:“皆高峻之貌。”古文苑十二董仲舒山川頌云:“山則巃嵷嶊,嵬□嶵巍。”章樵注曰:“嶵,才賄反。巍嵬字平聲,並高峻崇積貌。”

  ③ 嘉錫案:慧琳一切經音義四十六大智度論音云:“字林:浹渫,謂冰凍(原誤東)相著也。論文作甲,非體也。”據慧琳言,則大智度論作甲渫,蓋即□渫之省寫。□字說文所無。當作浹渫。此云“□渫而揚波”,蓋狀波動之貌,如冰凍之相著也。文選八上林賦“水玉磊砢”,郭璞注曰:“水玉,水精也。磊砢,魁礨貌也。”

  25 樂令女適大將軍成都王穎。虞預晉書曰:“樂廣字彥輔,南陽人。清夷沖曠,加有理識。累遷侍中、河南尹。在朝廷用心虛淡,時人重其貞貴,代王戎為尚書令。”八王故事曰:“司馬穎字叔度,世祖第十九子,封成都王、大將軍。”王兄長沙王執權於洛,晉百官名曰:“司馬乂字士度,封長沙王。”八王故事曰:“世祖第十七子。”遂構兵相圖。長沙王親近小人,遠外君子,凡在朝者,人懷危懼。樂令既允朝望,加有婚親,群小讒於長沙。長沙嘗問樂令,樂令神色自若,徐答曰:“豈以五男易一女?”①晉陽秋曰:“成都王之起兵,長沙王猜廣,廣曰:‘寧以一女而易五男?'乂猶疑之,遂以憂卒。”由是釋然,無復疑慮。

【校文】

  “既允朝望” “允”,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處”。


【箋疏】

  ① 通鑑八十五胡注曰:“謂附穎,則五男被誅。”

  ② 嘉錫案:晉陽秋謂“乂猶疑之”,而世說以為“無復疑慮”,蓋傳聞異辭。穎以大安二年起兵討乂,而樂廣即卒於次歲永興元年正月。則晉陽秋謂廣以憂卒,信矣。故晉書本傳不從世說。


  26 陸機詣王武子,晉陽秋曰:“機字士衡,吳郡人。祖遜,吳丞相。父抗,大司馬。機與弟雲並有俊才。司空張華見而說之,曰:‘平吳之利,在獲二俊。'”機別傳曰:“博學善屬文,非禮不動。入晉,仕著作郎,至平原內史。”武子前置數斛羊酪,指以示陸曰:“卿江東何以敵此?”陸云:“有千里蓴羹,但未下鹽豉耳!①”

【箋疏】

  ① 黃朝英緗素雜記三云:“陸機曰:‘千里蓴羹,末下鹽豉。'所載此而已。及觀世說曰:‘千里蓴羹,但未下鹽豉耳!'或以謂千里、末下皆地名,是未嘗讀世說而妄為之說也。或以謂千里者,言其地之廣,是蓋不思之甚也。如以千里為地之廣,則當云蓴菜,不當云羹也。或以謂蓴羹不必鹽豉,乃得其真味,故云未下鹽豉。是又不然。蓋洛中去吳有千里之遠,吳中蓴羹自可敵羊酪。第以其地遠未可卒致,故云但未下鹽豉耳。意謂蓴羹得鹽豉尤美也。此言近之矣。今詢之吳人信然。”(雜記於此下仍以千里、末下為地名,自駁其前說。詳審文義,乃後人評語,混入正文,非原書所有。今不取。)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八引藝苑雌黃云:“作晉史者取世說之語,而刪去兩字,但云‘千里蓴羹,未下鹽豉'。故人多疑之。或言千里、未下皆地名,或言自洛至吳有千里之遙,是皆不然。蓋千里,湖名也。千里湖之蓴菜,以之為羹,其美可敵羊酪,然未可猝至,故云‘但未下鹽豉耳'!子美有別賀蘭銛詩云:‘我戀岷下芋,君思千里蓴。'以‘岷下'對‘千里',則千里為湖名可知。酉陽雜俎酒食品,亦有千里蓴”(按見雜俎卷七)。王楙野客叢書十云:“湖人陳和之言千里地名,在建康境上,其地所產蓴菜甚佳。計末下亦必地名。緗素雜記、漁隱叢話皆引世說之言,謂末下當云未下。僕謂末下少見出處,千里蓴言者甚多。如南史載沈文季謂崔祖思曰:‘千里蓴羹,非關魯衛。'梁太子啟曰:‘吳愧千里之蓴,蜀慚七菜之賦。'吳均移曰:‘千里蓴羹,萬丈名膾。'千里之蓴,其見稱如此。” 嘉錫案:陸機此事,出於郭子。書鈔一百四十四、御覽八百五十八及八百六十一引郭子,均作“千里蓴羹,未下鹽豉”。世說采用郭子,嫌其語意不明,增加數字耳。藝苑雌黃以為晉書刪世說者,非也。六朝、唐人均以千里蓴為一物,杜甫又以對岷下之芋,則千里自當是地名。蔡夢弼艸堂詩箋二十三曰:“千里者,吳石塘湖名也。”石塘湖不知在何縣?太平寰宇記九十曰:“溧陽縣千里湖產蓴,陸機云‘千里蓴羹,未下鹽豉',即此。”景定建康志十八曰:“千里湖在溧陽縣東南十五里,至今產美蓴,俗呼千里渰,與故縣渰相連。”是千里湖確有其地,與野客叢書在建康境之說合。然御覽一百七十引輿地志曰:“吳大帝以陸遜為華亭侯,以其所居為封也。華亭谷出佳魚、蒪菜,故陸機云‘千里蒪羹,未下鹽豉'。”則所謂千里湖者,似當在華亭,而不在溧陽。及考之諸書,華亭谷水,卻無千里湖之名。疑不能明,存以俟考。要之,千里之為地名,乃唐、宋相承之舊說,不可易也。世說云:“但未下鹽豉耳!”語意明白,無煩曲解。齊民要術八曰:“食膾魚、蓴羹、芼羹之菜,蓴為第一。唯芼蓴而不得著蔥□及米糝葅醋等,蓴尤不宜咸。羹熟,即下清冷水。大率羹一斗,用水一升,多則加之益羹,清雋甜美。(吉石盦影宋本作羹,誤。)悉不得攪,攪則魚蓴碎,令羹濁而不得好。”又引食經曰:“蓴羹魚長二寸,唯蓴不切。鯉魚冷水入蓴,白魚冷水入蓴,沸入魚與咸豉。”又云:“魚半體熟,煮三沸,渾下蓴與豉汁漬鹽。”此皆作蓴羹必下鹽豉之證也。陸云“但未下鹽豉”者,言蓴羹之濃滑甜美,足敵羊酪。但以二物相較,則羊酪乃未下鹽豉之蓴羹耳。蓋酪味純甜,蓴下鹽豉則其味咸,與酪不類矣。不明言酪不如蓴,而言外自見蓴味尤在酪上,此所以為名對也。徒以唐修晉書采用郭子較世說少二虛字,而宋時刻本又或誤未下為末下,(今涵芬樓影印宋刻本尚不誤。)於是異說紛然,以末下為地名。夷考其實,則古今並無此地,乃在無何有之鄉。建康志從而為之說曰“或說千當作芊,末當作秣。千末皆省文也。秣下即秣陵”云云。無論秣陵之稱末下,絕不見於他書,且由未而之末,由末而之秣,一字數變,以伸其說。穿鑿附會,亦已甚矣!信如所言,則千里蓴羹與末下鹽豉,乃是兩物。不知水煮鹽豉,是何美味?士衡乃舉以敵羊酪,寧不為傖人所笑哉!齊民要術六有作酪法:“牛羊乳皆得別作,和作,隨作意。”陸游劍南詩稿卷二十七戲詠山陰風物自注云:“蓴菜最宜鹽豉,所謂‘未下鹽豉'者,言下鹽豉則非羊酪可敵,蓋盛言蓴菜之美爾。” 嘉錫案:自來解釋此兩句,惟此說最確。
  嘉錫案:明末人徐樹丕識小錄卷三云:“千里,湖名,其地蓴菜最佳。陸機答謂未下鹽豉,尚能敵酪;若下鹽豉,酪不能敵矣。”徐氏此解極妙,與余意合。


  27 中朝有小兒,父病,行乞藥。主人問病,曰:“患瘧也。”主人曰:“尊侯明德君子,何以病瘧?”
俗傳行瘧鬼小,多不病巨人。故光武嘗謂景丹曰:“嘗聞壯士不病瘧,大將軍反病瘧耶?”答曰:“來病君子,所以為瘧耳。”

【校文】

  注“光武”下,景宋本及沈本俱有“皇帝”二字。

  28 崔正熊詣都郡。都郡將姓陳,①問正熊:“君去崔杼幾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陳恆。”晉百官名曰:“崔豹字正熊,燕國人,惠帝時官至太傅丞。”

【箋疏】

  ① 嘉錫案:都郡將者,以他郡太守兼都督本郡軍事也。

  ② 李慈銘云:“案太傅無丞,當是僕字之誤。”


  29 元帝始過江,
朱鳳晉書曰:“帝諱叡,字景文。祖佃田换由,封琅邪王,父恭王瑾嗣。帝襲爵為琅邪王。少而明惠,因亂過江起義,遂即皇帝位。謚法曰:始建國都曰元。”謂顧驃騎曰:“寄人國土,心常懷慚。”榮跪對曰:“臣聞王者以天下為家,是以耿、亳無定處,帝王世紀曰:“殷祖乙徙耿,為河所毀,今河東皮氏耿鄉是也。盤庚五遷,復南居亳,今景亳是也。”九鼎遷洛邑。春秋傳曰:“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今之偃師是也。願陛下勿以遷都為念。

【箋疏】

  ① 嘉錫案:顧榮卒於元帝未即位以前,不當稱陛下。世說此條已為敬胤所駁,見汪藻考異。

  30 庾公造周伯仁。
虞預晉書曰:“周顗字伯仁,汝南安城人,揚州刺史浚長子也。”晉陽秋曰:“顗有風流才氣,少知名,正體嶷然,儕輩不敢媟也。汝南賁泰淵通清操之士,嘗歎曰:‘汝潁固多賢士,自頃陵遲,雅道殆衰,今復見周伯仁。伯仁將祛舊風,清我邦族矣。'舉寒素,累遷尚書僕射,為王敦所害。”伯仁曰:“君何所欣說而忽肥?”庾曰:“君復何所憂慘而忽瘦?”伯仁曰:“吾無所憂,直是清虛日來,滓穢日去耳。”

  31 過江諸人,每至美日,輒相邀新亭,①藉卉飲宴。丹陽記曰:“新亭,吳舊立,先基崩淪。隆安中,丹陽尹司馬恢之徙創今地。”周侯顗也。中坐而歎曰:“風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異!”②皆相視流淚。唯王丞相導也。愀然變色曰:“當共戮力王室,克復神州,何至作楚囚相對?”春秋傳曰:“楚伐鄭,諸侯救之。鄭執鄖公鍾儀獻晉,景公觀軍府,見而問之曰:‘南冠而縶者為誰?'有司對曰:‘楚囚也。'使稅之。問其族,對曰:‘伶人也。'‘能為樂乎?'曰:‘先父之職,敢有二事。'與之琴,操南音。范文子曰:‘楚囚,君子也。樂操土風,不忘舊也。君盍歸之?以合晉、楚之成。'”

【校文】

  注“使稅之” “稅”,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脫”。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御覽一百九十四引丹陽記曰:京師三亭。新亭,吳舊亭也。故基淪毀。隆安中,有丹陽尹司馬恢移創今地。謝石創征虜亭。三吳縉紳創冶亭。並太元中。”演繁露續集卷二云:“案此所言,乃王導正色處,則凡晉、宋閒新亭,已非吳時新亭矣。”

  ② 趙紹祖通鑑注商四曰:“按王導傳本作‘有江山之異'。此大概言神州陸沈,非復一統之舊,故諸名士聞之傷心,相視流涕。通鑑偶易作江河,注遂為之傅會,乃使情味索然。”
    李慈銘云:“案孫氏志祖曰:‘通鑑八十七作“舉目有江河之異”。胡三省注云:“言洛都游宴多在河濱,而新亭臨江渚也。”解江河二字最明析。世說改江河作山河,殊無義。晉書王導傳作江山亦非。'”陳援菴通鑑胡注表微校讎篇云:“江河,世說新語作山河。太平御覽一九四所引同。晉書王導傳,宋本作江河,明監本、汲古閣本、清殿本均作江山。趙紹祖讀誤本晉書,先入為主,故以江山為是,以江河為‘情味索然'。不知溫公、身之所據之晉書,自作江河,何得謂通鑑偶易?又何得謂胡注傅會?”
    說郛卷二十引周密浩然齋意抄云:“風景不殊,舉目有山河之異。此江左新亭語,尋常讀去,不曉其語。蓋洛陽四山圍,伊、洛、瀍、澗在中。時建康亦四山圍,秦淮直其中,故云耳。所以李白詩曰‘山似洛陽多'。許渾詩云‘只有青山似洛中'。” 嘉錫案:方輿勝覽引曾極金陵百詠,其新亭題下自注與此略同。密蓋即用極說也。嘉錫又案:敦煌唐寫本殘類書客遊篇引世說,“美日”作“暇日”。新亭上有“出”字,“正自有山河之異”句作“舉目有江山之異”,與晉書合,知唐人所見世說固作“江”。本篇袁彥伯歎曰:“江山遼落,居然有萬里之勢。”知“江山”為晉人常語,不必改作“江河”也。


  32 衛洗馬初欲渡江,形神慘悴,語左右云:“見此芒芒,不覺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亦復誰能遣此!”晉諸公贊曰:“衛玠字叔寶,河東安邑人。祖父瓘,太尉。父恆,黃門侍郎。”玠別傳曰:“玠穎識通達,天韻標令,陳郡謝幼輿敬以亞父之禮。論者以為出王眉子、平子、武子之右。世咸謂‘諸王三子,不如衛家一兒'。娶樂廣女。裴叔道曰:‘妻父有冰清之姿,婿有璧潤之望,所謂秦晉之匹也。'為太子洗馬。永嘉四年,南至江夏,與兄別於梁里澗,語曰:‘在三之義,人之所重,今日忠臣致身之道,可不勉乎?'行至豫章,乃卒。”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洗馬之洗,讀為先,去聲。此官始於東漢。續漢志:‘太子洗馬,比六百石,員十六人。太子出,則當直者前導威儀。'蓋洗馬猶前馬。國語:‘越王親為夫差前馬。'見漢書如淳注,引作‘先馬',云‘先或作洗'。韓非子云:‘身執戈為吳王洗馬。'洗者,先之借字也。”

  ② 御覽四百八十九引晉中興書曰:“衛玠兄璪,時為散騎侍郎,內侍懷帝。玠以天下將亂,移家南行,母曰:‘我不能捨仲寶而去也。'玠啟喻深至,為門戶大計,母涕泣從之。臨別,玠謂璪曰:‘在三之義,人之所重。今可謂致身授命之日,兄其勉之!'乃扶將老母,轉至豫章。而洛城失守,璪沒焉。” 嘉錫案:今晉書玠傳略同。然則叔寶南行,純出於不得已。明知此後轉徙流亡,未必有生還之日。觀其與兄臨訣之語,無異生人作死別矣。當將欲渡江之時,以北人初履南土,家國之憂,身世之感,千頭萬緒,紛至沓來,故曰不覺百端交集,非復尋常逝水之歎而已。


  33 顧司空未知名,詣王丞相。丞相小極,①對之疲睡。顧思所以叩會之,顧和別傳曰:“和字君孝,吳郡人。祖容,吳荊州刺史。父相,晉臨海太守。和總角知名,族人顧榮雅相器愛,曰‘此吾家之騏驥也,必振衰族。'累遷尚書令。”因謂同坐曰:“昔每聞元公顧榮。道公協贊中宗,②保全江表,鄧粲晉紀曰:“導與元帝有布衣之好,知中國將亂,勸帝渡江,求為安東司馬,政皆決之,號仲父。晉中興之功,導實居其首。”體小不安,令人喘息。”丞相因覺,謂顧曰:“此子珪璋特達,③機警有鋒。”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小極字亦見本書文學篇‘中朝有懷道之流'條。漢書匈奴傳:‘匈奴孕重墮犢,罷極,苦之。'師古曰:‘極,困也。'魏志華陀傳:‘人體欲得勞動,但不得當使極耳。'又晉書顧和傳云‘贈侍中司空',此注未備,恐有脫文”

  ② 程炎震云:“王導初為揚州,以和為從事,在元帝時,安得稱中宗?宜張南漪譏之也。”

  ③ 劉盼遂曰:“按小戴記聘義:‘珪璋特達,德也。'鄭注:‘惟有德者,無所不達,不有須而成也。'王丞相引禮文以贊顧,蓋用鄭義,謂顧不須紹介自足通達也。”


  34 會稽賀生,體識清遠,言行以禮。賀循別見。①不徒東南之美爾雅曰:“東南之美者,有會稽之竹箭焉。”實為海內之秀。②

【箋疏】

  ① 循事見規箴篇“元帝時廷尉張闓”條注。

  ② 李慈銘云:“案會稽賀生上,疑有脫文。晉書顧和傳以不徒東南之美二句,皆是王導目和語。” 嘉錫案:此不知何人之言,世說自他書摘出,失其本末耳。


  35 劉琨雖隔閡寇戎,志存本朝,
王隱晉書曰:“琨字越石,中山魏昌人。祖邁,有經國之才。父璠,光祿大夫。琨少稱俊朗,累遷司徒長史、尚書右丞。迎大駕於長安,以有殊勳,封廣武侯。年三十五,出為并州刺史,為段日磾所害。”謂溫嶠曰:“班彪識劉氏之復興,馬援知漢光之可輔。漢書敘傳曰:“彪字叔皮,扶風人,客於天水。隴西隗囂有窺覦之志,彪作王命論以諷之。”東觀漢記曰:“馬援字文淵,茂陵人。從公孫述、隗囂游,後見光武曰:‘天下反覆,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今見陛下寥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壯之。”今晉阼雖衰,天命未改。吾欲立功於河北,使卿延譽於江南。子其行乎?”溫曰:“嶠雖不敏,才非昔人,明公以桓、文之姿,建匡立之功,豈敢辭命!”虞預晉書曰:“嶠字太真,太原祁人。少標俊清徹,英穎顯名,為司空劉琨左司馬。是時二都傾覆,天下大亂,琨聞元皇受命中興,慷慨幽、朔,志存本朝。使嶠奉使,嶠喟然對曰:‘嶠雖乏管、張之才,而明公有桓、文之志,敢辭不敏,以違高旨?'以左長史奉使勸進,累遷驃騎大將軍。”

【校文】

  注“尚書右丞” 景宋本“書”下有“左”字。

  注“殊勳”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異勳”。疑宋人刻書避晏殊名改。


  36 溫嶠初為劉琨使來過江。①于時江左營建始爾,綱紀未舉。溫新至,深有諸慮。既詣王丞相,陳主上幽越,社稷焚滅,山陵夷毀之酷,有黍離之痛。溫忠慨深烈,言與泗俱,丞相亦與之對泣。敘情既畢,便深自陳結,丞相亦厚相酬納。既出,懽然言曰:“江左自有管夷吾,此復何憂?”史記曰:“管仲夷吾者,潁上人。相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語林曰:“初溫奉使勸進,晉王大集賓客見之。溫公始入,姿形甚陋,合坐盡驚。既坐,陳說九服分崩,皇室弛絕,晉王君臣莫不歔欷。及言天下不可以無主,聞者莫不踴躍,植髮穿冠。王丞相深相付託。溫公既見丞相,便游樂不住,曰‘既見管仲,天下事無復憂。'”

【箋疏】

  ① 文選勸進表注引王隱晉書曰:“溫嶠字泰真,太原人也。劉琨假守左長史西臺,除司空右司馬。五年,琨使詣江南。” 嘉錫案:?帝建興五年,即元帝建武元年。

  37 王敦兄含為光祿勳。含別傳曰:“含字處弘,琅邪臨沂人。累遷徐州刺史、光祿勳,與弟敦作逆,伏誅。”敦既逆謀,①屯據南州,含委職奔姑孰。鄧粲晉紀曰:“初,王導協贊中興,敦有方面之功。敦以劉隗為閒己,舉兵討之。故含南奔武昌,朝廷始警備也。”②王丞相詣闕謝。中興書曰:“導從兄敦,舉兵討劉隗,導率子弟二十餘人,旦旦到公車,泥首謝罪。”司徒、丞相、揚州官僚問訊,③倉卒不知何辭。顧司空時為揚州別駕,④援翰曰:“王光祿遠避流言,明公蒙塵路次,群下不寧,不審尊體起居何如?”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逆謀'當是‘謀逆'誤倒。”

  ② 程炎震云:“南州解在本篇‘宣武移鎮南州'條下。然敦以太寧二年,下屯于湖,自領揚州牧,故姑孰得蒙州稱。若永昌元年,但進兵蕪湖,未據姑孰。劉注引鄧粲晉紀,足以正本文之失也。”

  ③ 程炎震:“永昌元年,王敦叛時,導為司空,不為司徒。至成帝咸康四年,改司徒為丞相,以導為之。去永昌之元,十六七年矣。此司徒丞相四字,徒當作空,丞相二字當衍,止是司空揚州西府官僚耳。”

  ④ 通典三十二云王丞相集有教曰:“顧和理識清敏,劭今端古,宜得其才,以為別駕。”


  38 郗太尉拜司空,①語同坐曰:“平生意不在多,值世故紛紜,遂至台鼎。朱博翰音,實愧於懷。”②漢書曰:“朱博字子元,杜陵人。為丞相,臨拜,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鍾鳴。上問揚雄,李尋對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人君不聰,空名得進,則有無形之聲。'博後坐事自殺。”故序傳曰:“博之翰音,鼓妖先作。”易中孚曰:“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王弼注曰:“翰,高飛也。飛者,音飛而實不從也。”

【校文】

  注“飛者音飛”上“飛”字景宋本作“音”。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咸和四年,郗鑒為司空。”

  ② 嘉錫案:鑒志存謙退,故其言如此。御覽二百七引晉中興書曰:“郗鑒為太尉,雖在公位,沖心愈約。勞謙日庂,誦翫墳索。自少及長,身無擇行。家本書生,後因喪亂,解中從戎,非其本願。常懷慨然。”可與此條相印證。

  ③ 注文漢書,係指五行志也。

  ④ “李尋對曰”,漢書作“尋對曰”。

  ⑤ “則有無形之聲”,漢書作“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

  ⑥ “博後坐事自殺”,漢書作“博坐為姦謀自殺”。

  ⑦ 嘉錫案:王弼魏人,其注似未可以解漢書。然觀李尋謂博“空名得進,有聲無形”,亦有音飛而實不從之義。則班固之意,當與王弼無大異也。周易集解十二中孚上九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侯果曰:“窮上失位,信不由中。以此申命,有聲無實。中實內喪,虛華外揚,是翰音登天也。巽為雞,雞曰翰音,虛音登天,何可久也。”可與漢書相發明。


  39 高坐道人不作漢語,①或問此意,簡文曰:“以簡應對之煩。”高坐別傳曰:“和尚胡名尸黎密,西域人。傳云國王子,以國讓弟,遂為沙門。永嘉中,始到此土,止於大市中。和尚天姿高朗,風韻遒邁。丞相王公一見奇之,以為吾之徒也。周僕射領選,撫其背而歎曰:‘若選得此賢,令人無恨。'俄而周侯遇害,和尚對其靈坐,作胡祝數千言,音聲高暢,既而揮涕收淚,其哀樂廢興皆此類。性高簡,不學晉語。諸公與之言,皆因傳譯。然神領意得,頓在言前。”塔寺記曰:“尸黎密冢曰高坐,在石子岡。常行頭陀,卒於梅岡,即葬焉。晉元帝於冢邊立寺,因名高坐。”

【校文】

  注“冢曰” 景宋本作“宋曰”者是。“宋曰”猶云“漢曰”、“
  晉曰”,謂以中國語譯西域語也。沈本作“家曰”,亦非。


【箋疏】

  ① 宋周必大二老堂雜誌五引高僧傳,載高坐事,自注云:“疑若今時謂僧為上坐。”

  ② 嘉錫案:高僧傳一帛尸梨蜜傳與注所引高坐別傳略同。惟云“晉咸康中卒,春秋八十餘。蜜常在石子岡東行頭陀,既卒,因葬於此。成帝懷其風,為樹剎冢所。後有關右沙門來游京師,乃於冢處起寺,陳郡謝混贊成其業,追旌往事,仍曰高座寺也”。與注所引塔寺記大異。咸康是成帝年號,蜜既卒於咸康,則立寺者是成帝,而非元帝明矣。”


  40 周僕射雍容好儀形,詣王公,初下車,隱數人,①王公含笑看之。既坐,傲然嘯詠。王公曰:“卿欲希嵇、阮邪?”答曰:“何敢近舍明公,遠希嵇、阮!”鄧粲晉紀曰:“伯仁儀容弘偉,善於俛仰應答,精神足以蔭映數人。深自持,能致人,而未嘗往焉。”

【箋疏】

  ① 劉盼遂曰:“隱數人,解者多謂隱為蔭映,非也。隱即□之借字。說文?部:‘□,有所依也。從?工,讀與隱同。'故□亦可用隱為之。孟子‘隱几而臥',趙注:‘隱,倚也。'本書賢媛篇:‘韓康伯母隱古几毀壞。'是隱作依解之證。而隱依亦聲轉也。僕射之隱數人,蓋謂憑依數人而行耳。本書雅量篇:‘子敬神色恬然,徐喚左右,扶憑而出,不異平常。'‘顧和始作揚州從事'條注引語林曰:‘周侯飲酒已醉,著白祫,憑兩人來詣丞相。'宋書五行志一:‘謝靈運每出入,自扶接者常數人。民間謠曰:‘四人挈衣裙,三人捉就席。'是南朝人士出入扶依人者,自成見慣。僕射之下車隱數人,亦猶是矣。”周祖謨曰:“隱釋為依,極是。但不必謂隱為□之借字也。” 嘉錫案:莊子齊物論“南郭子綦,隱几而坐”。釋文云:“隱,馮也。”鄧粲晉紀所謂“伯仁精神,足以蔭映數人”。別是一義,與世說語本不相蒙。若因此釋隱為蔭映則誤矣。

  41 庾公嘗入佛圖,見臥佛,涅槃經云:“如來背痛,於雙樹閒北首而臥,故後之圖繪者為此象。”曰:“此子疲於津梁。”①于時以為名言。

【箋疏】

  ① 國語晉語二曰:“公子夷吾私於公子縶曰:‘亡人苟入,且入河外列城五,豈謂君無有,亦為君之東游津梁之上,無有急難也。'”注云:“津,水也。梁,橋也。”爾雅釋天曰:“箕斗之閒,漢津也。”注云:“箕,龍尾。斗,南斗。天漢之津梁。” 嘉錫案:此譬喻之言,謂佛說法接引,普渡眾生,咸登覺岸,如濟水之有津梁也。高僧傳七載僧肇答劉遺民書曰:“領公遠舉,乃是千載之津梁。”意與此同。晉書孔愉傳,安帝隆安中下詔曰:“領軍將軍孔安國,可以本官領東海王師,必能導達津梁,依仁游藝。”以津梁喻師道,其義一也。

  42 摯瞻曾作四郡太守,大將軍戶曹參軍,復出作內史,
摯氏世本曰:“瞻字景游,京兆長安人,太常虞兄子也。父育,涼州刺史。瞻少善屬文,起家著作郎。中朝亂,依王敦為戶曹參軍。歷安豐、新蔡、西陽太守。見敦以故壞裘賜老病外部都督。瞻諫曰‘尊裘雖故,不宜與小吏。'敦曰:‘何為不可?'瞻時因醉,曰:‘若上服皆可用賜,貂蟬亦可賜下乎?'敦曰:‘非喻,所引如此,不堪二千石。'瞻曰:‘瞻視去西陽,如脫屣耳!'敦反,乃左遷隨郡內史。”年始二十九。嘗別王敦,敦謂瞻曰:“卿年未三十,已為萬石,亦太蚤。”瞻曰:“方於將軍,少為太蚤;比之甘羅,已為太老。”摯氏世本曰:“瞻高亮有氣節,故以此答敦。後知敦有異志。建興四年,與第五琦據荊州以距敦,竟為所害。”史記曰:“甘羅,秦相茂之孫也。年十二,而秦相呂不韋欲使張唐相燕,唐不肯行,甘羅說而行之。又請車五乘以使趙,還報秦,秦封甘羅為上卿,賜以甘茂田宅。”

【校文】

  注“西陽太守” “太守”,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內史”。

  注“第五琦” “琦”,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猗”。


【箋疏】

  ① 案世說言曾作四郡太守,而此只有三郡,疑有脫字。

  ② 李慈銘云:“案反當是怒字之誤。是時敦未反也。其後與第五猗拒敦被害,時敦方為元帝所倚任。晉書周訪傳至稱為‘賊帥杜曾、摯瞻、胡混等',則其冤甚矣。” 嘉錫案:瞻以大興二年五月被害,王敦至永昌元年正月始舉兵反,在瞻死後一年有餘。方瞻未死之時,敦固元帝之親信大臣也。而此已云敦反者,蓋第五猗奉愍帝命來鎮荊州,而敦自以其從弟廙為荊州刺史,發兵拒猗。是抗天子之命吏,故書之以反,非謂其反元帝也。然如此書法,亦太不為元帝留餘地矣。

  ③ 嘉錫案:建興四年,為愍帝之末。明年元帝即位,改元建武。晉書元帝紀云:“建武元年八月,荊州刺史第五猗為賊帥杜曾所推,遂與曾同反。周訪討曾,大破之。”與摯氏世本年月不合。周訪傳云:“時梁州刺史張光卒,愍帝以侍中第五猗為征南大將軍,監荊、梁、益、寧四州,出自武關。賊率杜曾、摯瞻、胡混等並迎猗,奉之。”敘事較元紀為詳,而又不著年月。通鑑八十九敘杜曾迎猗事於建興三年,蓋據華陽國志八。張光之死,在建興元年九月,約計必數月之後,朝廷始得聞之。及出鎮,閒關赴任,逮其至達武關,當在是年耳。至於杜曾、摯瞻之與猗并力,不必同在一時。晉書特因周訪之破曾在建武元年,遂總敘之於此。其實瞻之與猗距敦,不妨自在建興之末。故晉書、通鑑及摯氏世本年月雖不合,似矛盾而非矛盾也。元帝紀又曰:“大興二年五月甲子,梁州刺史周訪及杜曾戰於武當,斬之,擒第五猗。”周訪傳云:“王敦以從弟廙為荊州刺史,討曾大敗。曾遂逐廙,徑造沔口,大為寇害。元帝命訪擊之。進至沌陽,訪親鳴鼓,將士皆騰躍奔走,曾遂大潰。訪夜追之,鼓行而進,遂定漢、沔。曾等走固武當。”此即元紀建武元年八月事也。又云:“訪謂僚佐曰:‘今不斬曾,禍難未已。'於是出其不意,又擊破之。曾遁走,訪部將蘇溫收曾詣軍,并獲第五猗、胡混、摯瞻等,送於王敦。又白敦,說猗逼於曾,不宜殺。敦不從而斬之。”此即元紀大興二年五月事也。世本既言瞻以距敦被害,則必與第五猗同時死矣。晉書及通鑑九十一竟不言瞻所終,則未考孝標之注也。瞻為王敦參軍,當在建興四年以前。吳士鑑晉書斠注五十八謂猗為敦所斬,而瞻則敦用為參軍,非也。李慈銘越縵堂日記二十三冊,光緒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記云:“晉書周訪傳,有賊率摯瞻。攷世說注引摯氏世本,瞻固晉之忠臣。第五猗受愍帝之命,由侍中出為荊州刺史。時元帝已有江表之地,而長安旋沒於劉聰。愍帝被虜,猗特不順於元帝,與華軼、周馥同科。元帝之討滅猗等,正與漢光武之殺謝躬無異。而晉書元帝紀遽書猗與杜曾同反,已為乖誤,至王敦此時方為元帝所倚信,未有反跡。要之,摯瞻自以忤敦而死,而名為賊帥,何其謬耶!”


  43 梁國楊氏子,九歲,甚聰惠。孔君平
王隱晉書曰:“孔坦字君平,會稽山陰人。善春秋,有文辯。歷太子舍人,累遷廷尉卿。”詣其父,父不在,乃呼兒出,為設果。果有楊梅,孔指以示兒曰:“此是君家果。”兒應聲答曰:“未聞孔雀是夫子家禽。”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御覽三百八十五,四百六十四引郭子同。五百二十八引郭子作楊修、孔融。”李慈銘云:“案金樓子捷對篇作楊子州答孔永語。太平廣記詼諧門引啟顏錄作晉楊修答孔君平。”嘉錫案:楊德祖非晉人,晉亦不聞別有楊修,啟顏錄誤。'祖曰:‘孔雀豈(也。敦煌本殘類書曰:“楊德祖少時與孔融對食梅。融戲曰:‘此君家夫子家禽?'”與諸書又不同。皆一事而傳聞異辭。

  44 孔廷尉以裘與從弟沈,孔氏譜曰:“沈字德度,會稽山陰人。祖父奕,全椒令。父群,鴻臚卿。沈至琅邪王文學。”沈辭不受。廷尉曰:“晏平仲之儉,祠其先人,豚肩不掩豆,猶狐裘數十年,劉向別錄曰:“晏平仲名嬰,東萊夷維人。事齊靈公、莊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禮記曰:“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君子以為儉也。”又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晏子焉知禮?”注:“豚,俎實也。豆,徑尺。言併豚之兩肩不能掩豆,喻少也。”卿復何辭此?”於是受而服之。

  45 佛圖澄與諸石遊,①
澄別傳曰:“道人佛圖澄,不知何許人,出於燉煌,好佛道,出家為沙門。永嘉中,至洛陽,值京師有難,潛遁草澤間。石勒雄異好殺害,因勒大將軍郭默略見勒。以麻油塗掌,占見吉凶。數百里外聽浮圖鈴聲,逆知禍福。勒甚敬信之。虎即位,亦師澄,號大和尚。自知終日,開棺無屍,唯袈裟法服在焉。”林公曰:“澄以石虎為海鷗鳥。”趙書曰:“虎字季龍,勒從弟也。征伐每斬將搴旗。勒死,誅勒諸兒,襲位。”莊子曰:“海上之人好鷗者,每旦之海上,從鷗游,鷗之至者數百而不止。其父曰‘吾聞鷗鳥從汝游,取來玩之。'明日之海上,鷗舞而不下。”

【校文】

  注“開棺無屍” “屍”,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尸”。

  注“來玩之” “玩”,景宋本作“翫”。


【箋疏】

  ① 封氏見聞記卷八云:“邢州內丘縣西,古中丘城寺有碑,後趙石勒光初五年所立也。碑云:‘太和上佛圖澄願者,天竺大國罽賓小王之元子,本姓濕。所以言濕者,思潤裏國,澤被無外,是以號之為濕。'按高僧名僧傳、晉書藝術傳,佛圖澄並無此姓。今云姓濕,亦異聞也。”

  ② 程炎震云:“今莊子無鷗鳥事,乃在列子黃帝篇耳。然宋書六十七謝靈運山居賦云:‘撫鷗□而悅豫。'其自注亦云:‘莊周云:“海人有機心,鷗鳥舞而不下。”'疑今本莊子有佚文也。” 嘉錫案:漢書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今郭象注本止三十三篇,逸者多矣。劉注所引,逸篇之文也。列子偽書,襲自莊子耳。困學紀聞十、讀書脞錄續編三所輯莊子逸文甚多,獨失載此條,蓋偶未檢。


  46 謝仁祖年八歲,①謝豫章鯤子別見。將送客,爾時語已神悟,自參上流。諸人咸共歎之曰:“年少一坐之顏回。”仁祖曰:“坐無尼父,焉別顏回?”晉陽秋曰:“謝尚字仁祖,陳郡人,鯤之子也。齠齔喪兄,哀慟過人。及遭父喪,溫嶠唁之,尚號叫極哀。既而收涕告訴,有異常童。嶠奇之,由是知名,仕至鎮西將軍、豫州刺史。”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尚生於永嘉二年戊辰,鯤以永昌元年壬午卒,尚時年十五。”

  47 陶公疾篤,①都無獻替之言,朝士以為恨。陶氏敘曰:“侃字士衡,其先鄱陽人,後徙尋陽。侃少有遠概綱維宇宙之志。察孝廉入洛,司空張華見而謂曰:‘後來匡主寧民,君其人也。'劉弘鎮沔南,取為長史,謂侃曰:‘昔吾為羊太傅參佐,見語云:“君後當居身處。”今相觀,亦復然矣。'累遷湘、廣、荊三州刺史,加羽葆鼓吹,封長沙郡公、大將軍。贊拜不名,劍履上殿。進太尉,贈大司馬,謚桓公。”按王隱晉書載侃臨終表曰:“臣少長孤寒,始願有限,過蒙先朝?世異恩。臣年垂八十,位極人臣,啟手啟足,當復何恨!但以餘寇未誅,山陵未復,所以憤慨兼懷,唯此而已!猶冀犬馬之齒,尚可少延,欲為陛下北吞石虎,西誅李雄,勢遂不振,良圖永息。臨書振腕,涕泗橫流。伏願遴選代人,使必得良才,足以奉宣王猷,遵成志業。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有表若此,非無獻替。仁祖聞之曰:“時無豎刁,故不貽陶公話言。”呂氏春秋曰:“管仲病,桓公問曰:‘子如不諱,誰代子相者?豎刁何如?'管仲曰‘自宮以事君,非人情,必不可用!'後果亂齊。”時賢以為德音。

【校文】

  注“臨書振腕” “振”,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扼”。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咸和九年陶侃薨。”

  48 竺法深在簡文坐,劉尹問:“道人何以游朱門?”答曰:“君自見其朱門,貧道如游蓬戶。”高逸沙門傳曰:“法師居會稽,皇帝重其風德,遣使迎焉,法師暫出應命。司徒會稽王天性虛澹,與法師結殷勤之歡。師雖升履丹墀,出入朱邸,泯然曠達,不異蓬宇也。”或云卞令。別見。

【箋疏】

  ① 嘉錫案:高僧傳卷四竺道潛傳作潛常於簡文處遇沛國劉恢,恢嘲之曰“道士何以游朱門”云云。與此不同者,劉惔與劉恢實即一人,故彼作劉恢,而此稱劉尹,說詳賞譽篇“庾稚恭與桓溫書”條下。


  49 孫盛為庾公記室參軍,中興書曰:“盛字安國,太原中都人。博學強識,歷著作郎,瀏陽令。庾亮為荊州,以為征西主簿,累遷祕書監。”從獵,將其二兒俱行。庾公不知,忽於獵場見齊莊,時年七八歲。庾謂曰:“君亦復來邪?”應聲答曰:“所謂‘無小無大,從公于邁'。”①

【箋疏】

  ① 嘉錫案:二語乃詩魯頌泮宮篇語。

  50 孫齊由、齊莊二人小時詣庾公,公問:“齊由何字?”答曰:“字齊由。”公曰:“欲何齊邪?”曰:“齊許由。”晉百官名曰:“孫潛字齊由,太原人。”中興書曰:“潛,盛長子也。豫章太守殷仲堪下討王國寶,潛時在郡,逼為咨議參軍,固辭不就,遂以憂卒。”“齊莊何字?”答曰:“字齊莊。”公曰:“欲何齊?”曰:“齊莊周。”公曰:“何不慕仲尼而慕莊周?”對曰:“聖人生知,故難企慕。”庾公大喜小兒對。孫放別傳曰:“放字齊莊,監君次子也。年八歲,太尉庾公召見之。放清秀,欲觀試,乃授紙筆令書,放便自疏名字。公題後問之曰:‘為欲慕莊周邪?'放書答曰:‘意欲慕之。'公曰:‘何故不慕仲尼而慕莊周?'放曰:‘仲尼生而知之,非希企所及;至於莊周,是其次者,故慕耳。'公謂賓客曰:‘王輔嗣應答,恐不能勝之。'卒長沙王相。”

【箋疏】

  ① 書鈔一百三十八引孫放別傳曰:“庾公建學校,君年最幼,入為學生,班在諸生後。公問:‘君何獨居後?'答曰:‘不見船柂乎?在後所以正舡也。'”


  51 張玄之、顧敷,是顧和中外孫,皆少而聰惠。和並知之,而常謂顧勝,親重偏至,張頗不懕。敷別見。續晉陽秋曰:“張玄之字祖希,吳郡太守澄之孫也。少以學顯,歷吏部尚書,出為冠軍將軍、吳興太守。會稽內史謝玄同時之郡,論者以為南北之望。玄之名亞謝玄,時亦稱南北二玄,卒於郡。”于時張年九歲,顧年七歲,和與俱至寺中。見佛般泥洹像,弟子有泣者,有不泣者,和以問二孫。玄謂“被親故泣,不被親故不泣”。敷曰:“不然,當由忘情故不泣,不能忘情故泣。”大智度論曰:“佛在陰庵羅雙樹閒入般涅槃,臥北首,大地震動。諸三學人,僉然不樂,郁伊交涕。諸無學人,但念諸法,一切無常。”

【校文】

  “被親” “被”,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彼”。

  “不被”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彼不”。

  注“臥北首” “臥”,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床”。

  注“諸三” 景宋本作“諸二”。

【箋疏】

  ① 慧琳一切經音義廿五曰:“般者,音補末反,此梵語也。準經翻為入也。涅槃,此翻為圓寂也。”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十曰:“泥洹,或云般泥洹,或云泥越,或云般涅槃,或但云涅槃。此云圓寂。”法雲翻譯名義集五曰:“肇師涅槃論曰:秦言無為,亦名滅度。言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法華、金剛皆云滅度。奘三藏翻為圓寂,賢首云:德無不備稱圓,障無不盡稱寂。”


  52 庾法暢造庾太尉,①握麈尾至佳,②公曰:“此至佳,那得在?”法暢曰:“廉者不求,貪者不與,故得在耳。③”法暢氏族所出未詳。法暢著人物論,自敘其美云:“悟銳有神,才辭通辯。”

【箋疏】

  ① 嘉錫案:庾法暢當作康法暢。

  ② 嘉錫案:今人某氏(忘其名氏)日本正倉院考古記曰:“麈尾有四柄,此即魏、晉人清談所揮之麈。其形如羽扇,柄之左右傅以麈尾之毫,絕不似今之馬尾拂麈。此種麈尾、恒於魏、齊維摩說法造像中見之。最初者,當始於雲岡石窟魏獻文帝時代造營之第五洞,洞內後室中央大塔二層四面中央之維摩。厥後龍門濱陽洞中,洞正面上部右面之維摩。天龍山第三洞,東壁南端之維摩。又瑞典西倫氏中國雕刻集中所載,北魏正始元年、孝昌三年,北齊天保八年諸石刻中維摩所持之麈尾,幾無不與正倉院所陳者同形。不過依時代關係,形式略有變化。然皆作扇形也。陳品中有?柄麈尾。柄,柿木質。牙裝剝落,尾毫尚存少許。今陳黑漆函中,可想見其原形。”

  ③ 嘉錫案:高僧傳四康僧淵傳云:“晉成之世,與康法暢、支敏度等俱過江。暢亦有才思,善為往復,著人物始義論等。暢常執麈尾行。每值名賓,輒清談盡日。庾元規謂暢曰:‘此麈尾何以常在?'暢曰云云。”考晉代沙門,無以庾為姓者。康為西域胡姓。然晉人出家,亦從師為姓。故孝標以為疑。後文學篇注於康僧淵亦云:“氏族所出未詳。”足證二人皆姓康矣。


  53 庾稚恭為荊州,庾翼別傳曰:“翼字稚恭,潁川鄢陵人也。少有大度、時論以經略許之。兄太尉亮薨、朝議推才,乃以翼都督七州。進征南將軍、荊州刺史。”①以毛扇上武帝。②武帝疑是故物。傅咸羽扇賦序曰:“昔吳人直截鳥翼而搖之,風不減方圓二扇,而功無加,然中國莫有生意者。滅吳之後,翕然貴之,無人不用。”按庾懌以白羽扇獻武帝,帝嫌其非新,反之,不聞翼也。③侍中劉劭曰:文字志曰:“劭,字彥祖,彭城叢亭人。祖訥,司隸校尉。父松,成皋令。劭博識好學,多藝能,善草隸。初仕領軍參軍,太傅出東,劭謂京洛必危,乃單馬奔揚州。歷侍中、豫章太守。”“柏梁雲構,工匠先居其下;管弦繁奏,鍾、夔先聽其音。鍾,鍾期也。夔,舜樂正。稚恭上扇,以好不以新。”庾後聞之曰:“此人宜在帝左右。”④

【箋疏】

  ① 嘉錫案:文館詞林四百五十七:張望江州都督庾翼碑銘云:“建元二年,康帝晏駕。俄而季兄司空薨逝,乃授都督江、荊、司、冀、雍、梁、益七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領護南蠻校尉,刺史如故。”據碑,亮薨後翼先督三州,進督六州,又連轉督三州五州,冰薨後乃督七州。注所引別傳有刪節,又碑乃晉書穆帝紀、翼本傳均作征西將軍。此作征南誤。

  ② 李慈銘云:“案武帝當作成帝。晉書庾懌傳言是懌上成帝。成與武字形相似也。各本皆誤。”

  ③ 嘉錫案:類聚卷六十九引語林,正作成帝。御覽卷七百二誤作城帝。書鈔一百三十四引嵇含羽扇賦序曰:“吳楚之士,多執鶴翼以為扇。雖曰出自南鄙,而可以遏陽隔暑。大晉附吳,遷其羽扇,御于上國。”與傅咸序可以互證。演繁露曰:“諸葛武侯揮白羽扇,指麾三軍。顧榮征陳敏,自以羽扇揮之。敏眾大潰。晉中興徵說曰‘舊羽扇翮用十毛,王敦始省改止用八毛。其羽翮損少,飛翥不終,此其兆也。'據此語以求其制度,則是取鳥羽之白者,插扇柄中,全而用之,不細析也。” 嘉錫又案:傅咸言直截鳥翼而搖之,正謂用全翮。今之羽扇猶如此。知其制古今不異,想南宋時不甚行用,故程泰之重費考證耳。

  ④ 嘉錫案:“此人宜在帝左右”,此出語林,見御覽卷七百二引。


  54 何驃騎亡後,何充別見。①徵褚公入。既至石頭,王長史、劉尹同詣褚。褚曰:“真長何以處我?”真長顧王曰:“此子能言。”褚因視王,王曰:“國自有周公。”晉陽秋曰:“充之卒,議者謂太后父裒宜秉朝政,裒自丹徒入朝。吏部尚書劉遐勸裒曰‘會稽王令德,國之周公也,足下宜以大政付之。'裒長史王胡之亦勸歸藩,於是固辭歸京。”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永和二年何充卒。”

  ② 李慈銘云:“案褚裒先以都督徐、兗二州刺史,假節鎮京口。此處京下脫一‘口'字,各本皆脫。”


  55 桓公北征經金城,見前為琅邪時種柳,皆已十圍,慨然曰:“木猶如此,人何以堪!”攀枝執條,泫然流淚。①桓溫別傳曰:“溫字元子,譙國龍亢人,漢五更桓榮後也。父彝,有識鑒。溫少有豪邁風氣,為溫嶠所知,累遷琅邪內史,進征西大將軍,鎮西夏。時逆胡未誅,餘燼假息,溫親勒郡卒,建旗致討,清蕩伊、洛,展敬園陵。薨,謚宣武侯。”

【箋疏】

  ① 李詳云:“晉書桓溫傳作‘自江陵北伐',即采此條。錢少詹大昕晉書考異云:‘宋書州郡志:“晉亂,琅邪國人隨元帝過江千餘戶。太興三年立懷德縣。成帝咸康元年,桓溫領郡,鎮江乘之蒲洲上,求割丹陽之江乘縣立郡。”則溫所治之琅玡在江南之江乘。金城亦在江乘。今上元縣北境也。溫自江陵北伐,何容取道江南邪?'又案郝懿行晉宋書故:‘金城是琅邪郡下小地名,控鎮南北。而晉書地理志無之。宋書州郡志亦無此縣,唯南琅邪郡下云:成帝咸康元年,桓溫領郡云云。而世說言語篇桓公北征云云。溫北征乃自江陵,何由至琅邪之金城?此世說誤耳。'”

  劉盼遂曰:“案通鑑晉紀:穆帝永和十二年,溫自江陵北伐。海西公太和四年,溫發姑孰伐燕。金城泣柳事,當在太和四年之行。由姑孰赴廣陵,金城為所必經。攀枝流涕,當此時矣。唐修晉書誤系此事於永和十二年北伐之役,可謂大誤。溫於永和十二年之役,北伐姚襄,由江陵赴洛陽,浮漢北上。寧容迂道丹陽?此一不合也。太初四年枋頭之役,溫時已成六十之叟,覽此樹之蔥蘢,傷大命之未集,故撫今追昔,悲不自勝。若洛陽之役,在茲十年前,正溫強武之時,寧肯穨唐若是?此二不合也。緣晉書致誤,由於采攗世說及庾信枯樹賦而未加以覈校,故有此失。錢氏考異亦止考其不合,而未能求其合也。” 嘉錫案:建康實錄九引圖經云:“金城,吳築,在今縣城東北五十里。中宗於此立瑯玡郡也。”通鑑九十七:康帝建元二年,以褚裒為左將軍、都督兗州、徐州之琅玡諸軍事。兗州刺史,鎮金城。注云:“金城在江乘之蒲洲。琅玡僑郡,亦以為治所。”景定建康志十五云:“晉元帝於江乘之金城立琅邪郡,在舊江寧縣東北五十里。”又卷二十引舊志:“金城在城東二十五里,吳築。今上元縣金城鄉地名金城戍,即其地。”並附考證云“吳後主寶鼎二年,以靈輿法駕迎神於明陵。後主於金城門外露宿。晉大興中,王氏舉兵反,將軍劉隗軍于金城。咸康中,桓溫出鎮江東之金城。後溫北伐,經金城,見為琅邪時所種柳”云云。然則金城即南琅邪郡治,先有金城,而後有琅邪。錢氏謂琅邪、金城皆在江乘,郝氏以金城為琅邪郡下小地名,皆非也。錢氏又云:“晉書桓溫傳:‘溫自江陵北伐,行經金城,見少為琅邪時所種柳皆已十圍。'乃因庾信枯樹賦有‘昔年移柳,依依漢南'之語。遂疑金城為漢南地耳。不知賦家寓言,多非其實。即以此賦言之,殷仲文為東陽太守,在桓玄事敗之後。而篇末乃言‘桓大司馬聞而歎曰',豈非子虛亡是之談乎?此事出世說言語篇,但云北征,本無江陵字。”嘉錫以為:此非獨唐修晉書之誤,其先蓋亦有所承也。何以言之?建康實錄自卷五至卷十,皆敘東晉之事,與今晉書異同極夥,不知本之何家。其卷九桓溫附傳“尋又北伐,經金城”云云,雖不言自江陵北伐,然敘在大破姚襄于伊水之前,與今晉書合。此必臧榮緒諸家有采用世說,而誤以金城為在漢南者。故庾信摭以入賦。唐修晉書又因襲之耳。賦家固多寓言,亦何必悠謬其詞,移之千里哉!至於世說所敘,本無可疑。而郝氏不加詳考,強指為誤,則其史學不精之過也。


  56 簡文作撫軍時,嘗與桓宣武俱入朝,更相讓在前。宣武不得已而先之,因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①。”衛詩也。殳,長一丈二尺,無刃。簡文曰:“所謂‘無小無大,從公于邁'。②”

【箋疏】

  ① 伯也執殳二句,見詩伯兮篇。

  ② 無小無大二句,見詩魯頌泮宮篇。


  57 顧悅與簡文同年,①而髮蚤白。
中興書曰:“悅字君叔,晉陵人。初為殷浩揚州別駕。浩卒,上疏理浩。或諫以浩為太宗所廢,必不依許,悅固爭之,浩果得申,物論稱之。後至尚書左丞。”簡文曰:“卿何以先白?”對曰:“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質,經霜彌茂。”②顧凱之為父傳曰:“君以直道陵遲於世。入見王,王髮無二毛,而君已斑白,問君年,乃曰:‘卿何偏蚤白?'君曰:‘松柏之姿,經霜猶茂;臣蒲柳之質,望秋先零。受命之異也。'王稱善久之。”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晉書作顧悅之。”程炎震云:“簡文崩時年五十三。”

  ② 學林五云:“爾雅曰:‘檉,河柳。楊,蒲柳。'所謂蒲柳者,乃柳之一種,其名為蒲柳,是一物也。春秋左氏傳曰:‘董澤之蒲,可勝既乎?'杜預注曰:‘蒲柳可以為箭。'崔豹古今注曰‘蒲柳,水邊生,葉似青楊,亦名蒲楊。'馬融廣成頌曰:‘樹以蒲柳,被以綠莎。'用蒲柳對綠莎,不誤也。晉書:‘顧悅之與簡文帝同年,而髮早白。帝問其故?對曰:“松柏之姿,經霜猶茂;蒲柳之質,望秋先零。”'以松柏對蒲柳,意謂蒲草與柳為二物也,誤矣。杜子美重過何氏詩曰:‘手自移蒲柳,家纔足稻梁。'亦以蒲柳為二物,蓋循悅之誤也。” 嘉錫案:晉書及世說皆用顧凱之所撰家傳,非史臣所自記。晉、唐詩文,雖尚駢偶,然只須字面相對。非如宋人四六必求,銖兩悉稱也。如觀國說,顧悅之既不知蒲柳之為一物,而杜詩又沿其誤,則試問如學林卷八所舉杜詩“天上鳴鴻雁,池中足鯉魚。浪傳烏鵲喜,深得鶺鴒詩”。皆以二物對一物,又沿誰之誤乎?如其必不可對也,豈其詩律極細之老杜,尚不之知?必待一素無詩名之王觀國吹毛而求疵乎?然則顧悅之與杜子美皆未嘗誤也。觀國能考證而不知文義,遽妄議古人,殊為可哂!以其說蒲柳尚詳,故仍錄之,備參考焉。


  58 桓公入峽,絕壁天懸,騰波迅急。晉陽秋曰:“溫以永和二年,率所領七千餘人伐蜀,拜表輒行。”迺歎曰:“既為忠臣,不得為孝子,如何?”漢書曰:“王陽為益州刺史,行部至邛僰九折阪,歎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以病去官。後王尊為刺史,至其阪,問吏曰:‘非王陽所畏之道邪?'吏曰:‘是!'叱其馭曰:‘驅之,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

  59 初,熒惑入太微,尋廢海西。
晉陽秋曰:“泰和六年閏十月,熒惑守太微端門。十一月,大司馬桓溫廢帝為海西公。”晉安帝紀曰:“桓溫於枋頭奔敗,知民望之去也,乃屠袁真於壽陽。既而謂郗超曰:‘足以雪枋頭之恥乎?'超曰:‘未厭有識之情也。公六十之年,敗於大舉,不建高世之勳,未足以鎮厭民望。'因說溫以廢立之事。時溫夙有此謀,深納超言,遂廢海西。”①簡文登阼,復入太微,帝惡之。徐廣晉紀曰:“咸安元年十二月,熒惑逆行入太微,至二年七月,猶在焉。帝懲海西之事,心甚憂之。”時郗超為中書,在直。中興書曰:“超字景興,高平人,司空愔之子也。少而卓犖不羈,有曠世之度。累遷中書郎、司徒左長史。”引超入曰:“天命脩短,故非所計,政當無復近日事不?”超曰:“大司馬方將外固封疆,內鎮社稷,必無若此之慮。臣為陛下以百口保之。”帝因誦庾仲初詩庾闡從征詩也。曰:“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聲甚悽厲。郗受假還東,帝曰:“致意尊公,家國之事,遂至於此!由是身不能以道匡衛,思患預防,愧歎之深,言何能喻?”因泣下流襟。②續晉陽秋曰:“帝外壓彊臣,憂憤不得志,在位二年而崩。”

【校文】

  注“枋頭之恥乎” “乎”,景宋本作“耳”。

  注“外壓彊臣” “壓”,景宋本作“厭”。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安帝紀,安字誤。考隋書經籍志,不載有晉諸帝之紀。此注所引,亦止有安帝。蓋其書唐初已亡。然海西被廢之事,不應載於安帝之紀,所未喻也。隋志載陸機、干寶、曹嘉之、鄧粲、劉謙之、王韶之、徐廣、郭季產八家晉紀。舊唐志陸機晉紀作晉帝紀要。皆荀悅漢紀之類,非以一帝為一紀也。此注所引有鄧粲紀。” 嘉錫案:李說誤甚。隋志有晉紀十卷,宋吳興太守王韶之撰。章宗源考證二曰:“宋書王韶之傳:父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迄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代嘉史。”南史蕭韶傳曰:“昔王韶之為隆安紀十卷。說晉末之亂。”史通雜述篇曰:“若王韶之晉安陸記,此之謂偏記者也。”世說注、初學記所引,並題韶之晉安帝紀。新、舊唐志則稱韶之崇安記。

  ② 程炎震云:“文選三十八任昉為齊明帝讓宣城公第一表注引孫盛晉陽春秋曰:‘郗超假還東,簡文帝謂之曰:“致意尊公,家國之事,遂至於此。”'是此文出於孫盛,而孝標不引。吾疑安國著書於枋頭敗後,未必及禪代事,或選注誤耶?御覽四百六十九引此文,則云郭子。” 嘉錫案:隋志於晉陽秋下明注云“訖哀帝”,則其書不得有簡文時事,無待繁言。選注“孫盛晉陽春秋”六字,乃檀道鸞續晉陽秋之誤標,本條注可證。其所以不引此數語者,以其文與世說同,不須複引耳。通鑑一百三注曰:“此亦清談,但情溢於言外耳。”


  60 簡文在暗室中坐,召宣武。宣武至,問上何在?簡文曰:“某在斯。”時人以為能。①論語曰:“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注:“歷告坐中人也。”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能'下當有‘言'字,各本皆脫。”


  61 簡文入華林園,顧謂左右曰:“會心處,不必在遠。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閒想也。濠、濮,二水名也。莊子曰:“莊子與惠子游濠梁水上,莊子曰:‘儵魚出游從容,是魚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邪?'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之不知魚之樂也?'”“莊周釣在濮水,楚王使二大夫造焉,曰:‘願以境內累莊子。'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者,死已三千年矣,巾笥而藏於廟。此寧曳尾於塗中,寧留骨而貴乎?'二大夫曰:‘寧曳尾於塗中。'莊子曰:‘往矣!吾亦寧曳尾於塗中。'”覺鳥獸禽魚,自來親人。”
【校文】

  注“釣在濮水” “在”,沈本作“於”。

  注“吾亦寧曳尾於塗中” 景宋本及沈本皆無“於”字。

  “覺鳥獸”“覺”上景宋本及沈本俱有“不”字。


  62 謝太傅語王右軍曰:“中年傷於哀樂,與親友別,輒作數日惡。”王曰:文字志曰:“王羲之字逸少,琅邪臨沂人。父礦,淮南太守。羲之少朗拔,為叔父廙所賞。善草隸,累遷江州刺史、右軍將軍、會稽內史。”“年在桑榆,②自然至此,正賴絲竹陶寫。恆恐兒輩覺,損欣樂之趣。”③

【校文】

  注“父礦” “礦”,景宋本作“曠”,是。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礦當作曠。晉書作曠,各本皆誤。”

  ② 初學記一引淮南子曰:“日西垂景在樹端,謂之桑榆。”注云:“言其光在桑榆樹上。” 嘉錫案:當是天文訓之文,今本脫去。後漢書馮異傳:“璽書勞異曰:‘始雖垂翅回谿,終能奮翼黽池。可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李賢注:“淮南子曰:‘至於衡陽,是謂隅中。'”又前書谷子雲曰:“太白出西方六十日,法當參天。今已過期,尚在桑榆閒。”桑榆,謂晚也。

  ③ 文選二十四張茂先答何劭詩曰:“自昔同寮寀,於今比園廬。衰夕近辱殆,庶幾並懸輿。散髮重陰下,抱杖臨清渠。屬耳聽鳴,流目翫儵魚。從容養餘日,取樂於桑榆。”右軍之言,似出於此。散髮巖阿與陶情絲竹,雖風趣不同,而所以欣然自樂,以遣餘年,其致一也。謝安晚歲,雖期功之慘,不廢妓樂。蓋藉以寄興消愁。王坦之苦相諫阻,而安不從。至謂“安北出戶,不復使人思”,正憤其不能相諒耳。惟右軍深解其意,故其言莫逆於心。案右軍嘗諫安浮文妨要,豈於此忽相阿諛?蓋右軍亦深於情者。讀蘭亭序,足以知其懷抱。本傳言其誓墓之後,遍游名山,自言當以樂死。是其所好,不在聲色,“絲竹陶寫”之言,殆專為安石發也。然持論之正,終不及坦之。讀者賞其名?可耳。


  63 支道林常養數匹馬。①或言道人畜馬不韻,支曰:“貧道重其神駿。”②高逸沙門傳曰:“支遁字道林,河內林慮人,或曰陳留人,本姓關氏。少而任心獨往,風期高亮,家世奉法。嘗於餘杭山沈思道行,泠然獨暢。年二十五始釋形入道。年五十三終於洛陽。”

【箋疏】

  ① 吳郡志九云:支遁菴在南峰,古號支硎山,晉高僧支遁嘗居此。剜山為龕,甚寬敞。道林喜養駿馬,今有白馬?,云飲馬處也。菴旁石上有馬足四,云是道林飛步馬跡也。

  ② 建康實錄八引許玄度集曰:“遁字道林,常隱剡東山,不遊人事,好養鷹馬,而不乘放,人或譏之,遁曰:‘貧道愛其神駿。'”

  ③ 程炎震云:“道林安得終於洛陽!下卷傷逝門引支遁傳云:‘太和元年終於剡之石城山。'高僧傳則云:‘先經餘姚塢山中住,晉太和元年閏四月四日,終於所住,因葬焉。'”

  64 劉尹與桓宣武共聽講禮記。桓云:“時有入心處,便覺咫尺玄門。”劉曰:“此未關至極,自是金華殿之語。”①漢書敘傳曰:“班伯少受詩於師丹。大將軍王鳳薦伯於成帝,宜勸學,召見宴暱,拜為中常侍。時上方向學,鄭寬中、張禹朝夕入說尚書、論語於金華殿,詔伯受之。”

【校文】

  注“宴暱” 景宋本作“宴昵”。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之字誤。” 嘉錫案:劉尹意謂所聽者,不過儒生為帝王說書之常談。非其至也。“之”字不誤。

  ② 李慈銘云:“案漢書作‘召見宴昵殿'。張注:‘親戚宴飲會同之殿也。'”

  65 羊秉為撫軍參軍,少亡,有令譽。夏侯孝若為之敘,極相讚悼。羊秉敘曰:“秉字長達,太山平陽人。漢南陽太守續曾孫。大父魏郡府君,即車騎掾元子也。府君夫人鄭氏無子,乃養秉。齠齔而佳,小心敬慎。十歲而鄭夫人薨,秉思容盡哀,俄而公府掾及夫人並卒,秉群從父率禮相承,人不閒其親,雍雍如也。仕參撫軍將軍事,將奮千里之足,揮沖天之翼,惜乎春秋三十有二而卒。昔罕虎死,子產以為無與為善,自夫子之沒,有子產之歎矣!亡後有子男又不育,是何行善而禍繁也?豈非司馬生之所惑歟?”羊權為黃門侍郎,侍簡文坐。帝問曰:“夏侯湛別見作羊秉敘絕可想。②是卿何物?有後不?”羊氏譜曰:“權字道輿,徐州刺史悅之子也。仕至尚書左丞。”③權潸然對曰:“亡伯令問夙彰,而無有繼嗣。雖名播天聽,然胤絕聖世。”帝嗟慨久之。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魏郡府君,羊祉也。車騎掾者,羊繇也。但晉書羊祜傳、言魏郡太守祉為京兆太守祕之子。據此敘稱大父,是祉與祕皆續之子。則祉為祕弟,疑晉書誤也。”

  ② 嘉錫案:湛事見文學篇“夏侯湛作周詩”條注。

  ③ 李慈銘云:“案悅當作忱。卷中方正篇兩見,皆作忱。宋書羊欣傳亦言‘曾祖忱,晉徐州刺史'。”


  66 王長史與劉真長別後相見,①王長史別傳曰:“濛字仲祖,太原晉陽人。其先出自周室,經漢、魏,世為大族。祖父佐,北軍中候。父訥,②葉令。濛神氣清韶,年十餘歲,放邁不群。弱冠檢尚,風流雅正,外絕榮競,內寡私欲。辟司徒掾、中書郎,以后父贈光祿大夫。”王謂劉曰:“卿更長進。”答曰:“此若天之自高耳。”③語林曰:“仲祖語真長曰:‘卿近大進。'劉曰‘卿仰看邪?'王問何意?劉曰:‘不爾,何由測天之高也。'”

【箋疏】

  ① 歷代名畫記五曰:“王濛字仲祖,晉陽人。放誕不羈,書比庾翼。丹青特妙,頗希高達。常往驢肆家畫?車,自云:‘我嗜酒、好肉、善畫,但人有飲食、美酒、精絹,我何不往也?'特善清言,為時所重。卒時年三十九。官至司徒左長史。”原注云:“事見中興書。”

  ② 嘉錫案:容止篇注引王氏譜云:“訥父祜,散騎常侍。”晉書王湛傳云:“嶠字開山,(湛族孫)父佑,以才智稱,為楊駿腹心。駿之排汝南王亮,退衛瓘,皆佑之謀也。位至北軍中候。”王濛傳亦云:“佑,北軍中候。”楊駿傳云:“濟(駿弟)與兄珧,深慮盛滿,乃共切諫。駿斥出王佑為河東太守。”隋志有晉散騎常侍王佑集三卷,錄一卷。兩唐志均作王祜。其人名及官職,互有不同如此。吳士鑑作王濛傳注,謂佐為佑之訛。又誤作祜。官名則各舉其一,其說是也。訥事見容止篇“周侯說王長史父”條。

  ③ 李慈銘云:“案人雖妄甚,無敢以天自比者。晉人狂誕,習為大言。所詡精理玄辭,大率摭襲佛老。浮文支語,眩惑愚蒙。盛自矜標,相為欺蔽。王、劉清談宗主,風流所歸。真長識元子之野心,戒車牛之禱疾。在於儔輩,最為可稱。而有此譫言,至為愚妄。臨川載之,無識甚矣。”

  程炎震云:“天之自高,用莊子田子方篇語,劉氏失注。”

  莊子:“老聃曰:‘至人之於德也,不修而物不能離焉。若天之至高,地之至厚,日月之自明,夫何脩焉?'”


  67 劉尹云:“人想王荊產佳,此想長松下當有清風耳。”荊產,王微小字也。王氏譜曰:“微字幼仁,琅邪人。祖父乂,平北將軍。父澄,荊州刺史。微歷尚書郎、右軍司馬。”

【校文】

  注諸“微”字,沈本俱作“徽”。晉書澄傳云:“次子徽,右軍司馬。”則作徽者是。

  68 王仲祖聞蠻語不解,茫然曰:“若使介葛盧來朝,故當不昧此語。”春秋傳曰:“介葛盧來朝魯,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云。'問之而信。”杜預注曰:“介,東夷國。葛盧,其君名也。”

  69 劉真長為丹陽尹,①許玄度出都就劉宿。②續晉陽秋曰:“許詢字玄度,高陽人,魏中領軍允玄孫。總角秀惠,眾稱神童,長而風情簡素,司徒掾辟,不就,蚤卒。”床帷新麗,飲食豐甘。許曰:“若保全此處,殊勝東山。”劉曰:“卿若知吉凶由人,吾安得不保此!”春秋傳曰:“吉凶無門,唯人所召。”王逸少在坐曰:“令巢、許遇稷、契,當無此言。”二人並有愧色。

【校文】

  “就劉宿” 景宋本及沈本俱無“劉”字。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劉惔為尹,晉書不著何年。德行篇云:‘劉尹在郡,臨終綿惙。'惔傳亦云‘卒官'。傳又記孫綽詣褚裒,言及惔流涕事。按裒以永和五年卒,則惔之死,必先於裒。而簡文輔政在永和二年,知惔之為尹,亦在二年以後,五年以前矣。晉書王羲之傳敘此於永和十一年去官之後,殊謬。” 嘉錫案:惔傳云:“簡文帝初作相,與王濛並為談客,累遷丹陽尹。”故程氏以為惔為尹必在簡文輔政之後,然不引本傳語,意殊不明。建康實錄八云:“永和三年十二月,以侍中劉惔為丹陽尹。”然則無煩考證矣。

  ② 李慈銘云:“案許詢晉書無傳。宋高似孫剡錄引晉中興書云:‘父旼,元帝渡江,遷會稽內史,因居焉。'又引許氏譜云:‘玄度母華軼女。'”
  玄度至建業,劉尹為於郡立齋以處之。詳見後“劉尹云”條。又案:越縵堂日記第二十一冊五十六葉云:“晉書無許詢支遁等傳。名言佳事,刊落甚多。蓋以鳩摩羅什、佛圖澄皆有道術,故入之藝術傳。遁既緇流,而以風尚著稱,無類可歸,遂從闕略。然不列詢於隱逸,又何說乎?若收許詢,便可附入道林。因及釋道安、竺法深、慧遠諸人,標舉勝會,亦自可觀,作史者所不當遺也。許詢,剡錄有傳,集晉書、世說及晉陽秋、中興書而成者。”嘉錫案:剡錄傳末有“入剡山,莫知所止。或以為昇仙”數語,乃御覽五百三所引中興書,其文本兼敘高陽許詢、丹陽許玄二人之事。此數語乃玄事也。而高似孫誤屬之詢。知其所輯,不可盡據矣。文選三十一江文通擬許徵君自序詩,李善注引晉中興書曰:“高陽許詢,字玄度。寓居會稽,司徒蔡謨辟不起。詢有才藻,善屬文,時人士皆欽愛之。”唐無名氏文選集注六十二引公孫羅文選抄曰:“徵為司徒掾,不就。故號徵君。好神遊,樂隱遁之事。祖式,濮陽太守。父助,山陰令。”隱錄云:“詢總角奇秀,眾謂神童。隱在會稽幽究山,與謝安、支遁遊處,以弋釣嘯詠為事。”建康實錄八曰:“詢字玄度,高陽人。父歸,以瑯玡太守隨中宗過江,遷會稽內史,因家于山陰。詢幼沖靈,好泉石,清風朗月,舉酒永懷。中宗聞而徵為議郎,辭不受職。遂託跡,居永興。肅宗連徵司徒掾,不就。乃策杖披裘,隱于永興西山。憑樹構堂,蕭然自致。至今此地,名為蕭山。遂捨永興、山陰二宅為寺。家財珍異,悉皆是給。既成,啟奏。孝宗詔曰:‘山陰舊宅,為祗洹寺。永興新居,為崇化寺。'既而移皋屯之巖,常與沙門支遁及謝安石、王羲之往來。至今皋屯呼為許玄度巖也。” 嘉錫案:合此三書,玄度生平可以見矣。劉注引續晉陽秋,惟云允玄孫,不及其祖父。唐書宰相世系表云:“許允,魏中領軍鎮北將軍。三子:殷、動、猛。允孫式。式子販,字仲仁,晉司徒掾。子詢,字玄度。”與續晉陽秋言允玄孫者合。考魏志夏侯尚傳附許允事。裴注引世語曰:“允二子:奇、猛。猛幽州刺史。”則唐表謂允三子者誤。 又引晉諸公贊曰:“猛子式,字儀祖,有才干。至濮陽內史、平原太守。”則玄度之祖式,乃猛之子。可以補唐表之闕。惟其父之名乃有旼、助、歸、販四字之不同。考元和姓纂六、古今姓氏書辯證二十三、上聲八語,均作“式子皈”,即歸字。與建康實錄合。其作旼、作助、作販者,皆以形近致誤也。其官亦當以實錄言會稽內史者為是。唐表言司徒掾,乃誤以玄度之官,加之其父耳。

  ③ 嘉錫案:注“司徒掾辟”當作“辟司徒掾”,各本皆誤倒。


  70 王右軍與謝太傅共登冶城。
揚州記曰:“冶城,吳時鼓鑄之所。吳平,猶不廢。王茂弘所治也。”謝悠然遠想,有高世之志。王謂謝曰:“夏禹勤王,手足胼胝;帝王世紀曰:“禹治洪水,手足胼胝。世傳禹病偏枯,足不相過,今稱禹步是也。”文王旰食,日不暇給。尚書曰:“文王自朝至于日昃,不遑暇食。”今四郊多壘,禮記曰:“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也。”宜人人自效。而虛談廢務,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①謝答曰:“秦任商鞅,二世而亡,戰國策曰:“衛商鞅,諸庶孽子,名鞅,姓公孫氏。少好刑名學,為秦孝公相,封於商。”豈清言致患邪?”③

【校文】

  注“衛商鞅諸庶孽子” 景宋本及沈本作“衛鞅衛諸庶孽子也”。


【箋疏】

  ① 程炎震云:“王、謝冶城之語,晉書載於安石執政時,誠誤。晉略列傳二十七謝安傳,作‘咸康中,庾冰強致之。會羲之亦為庾亮長史,入都,共登冶城'云云。其自注曰:‘安執政,羲之已歾。'遞推上年,惟是時二人共在京師。考庾冰為揚州,傳不記其年。據本紀,當是咸康五年,王導薨後。其明年正月一日,庾亮亦薨。如周說,則王、謝相遇必於是年矣。然是年安石方二十歲,傳云弱冠詣王濛,為所賞。中經司徒府辟,又除佐著作郎。恐庾冰強致,非當年事。右軍長安石十七歲,方佐劇府,鞅掌不遑。下都游憩,事或有之,無緣對未經事任之少年,而責以自效也。吾意是永和二三年間右軍為護軍時事。安石雖累避徵辟,而其兄仁祖方鎮歷陽,容有下都之事,且年事既長,不能無意於當世,故右軍有此言耳。過此以往,則右軍入東,不至京師矣。”

  ② 李慈銘云:“案史記商君傳:‘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若戰國策,無此語。魏策但載公孫痤曰:‘痤御庶子公孫鞅。'又秦策魏鞅下高誘注云:‘衛公子叔痤之子也。'” 嘉錫案:疑劉子誤史記為戰國策耳。此處衛與商鞅字又誤倒,各本皆同。

  ③ 姚鼐惜抱軒筆記五云:“晉書謝安傳載安登石頭遠想,羲之規之。按逸少誓墓之後,未嘗更入都,而安之仕進,在逸少去官後。安在官而有遠想遺事之過,逸少安得規之?此事出於世說,則世說之妄也。唐時執筆者蓋乏學識,故其取舍皆謬。”


  71 謝太傅寒雪日內集,與兒女講論文義。俄而雪驟,公欣然曰:“白雪紛紛何所似?”兄子胡兒曰:胡兒,謝朗小字也。續晉陽秋曰:“朗字長度,安次兄據之長子。安蚤知之。文義豔發,名亞於玄,仕至東陽太守。”“撒鹽空中差可擬。”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風起。”①公大笑樂。即公大兄無奕女,左將軍王凝之妻也。王氏譜曰:“凝之字叔平,右將軍羲之第二子也。歷江州刺史、左將軍、會稽內史。”晉安帝紀曰:“凝之事五斗米道。孫恩之攻會稽,凝之謂民吏曰:‘不須備防,吾已請大道,許遣鬼兵相助,賊自破矣。'既不設備,遂為恩所害。”婦人集曰:“謝夫人名道蘊,有文才。所著詩、賦、誄、頌傳於世。”

【箋疏】

  ① 宋陳善捫虱新話三云:“撒鹽空中,此米雪也。柳絮因風起,此鵝毛雪也。然當時但以道韞之語為工。予謂詩云:‘相彼雨雪,先集維霰。'霰即今所謂米雪耳。乃知謝氏二句,當各有謂,固未可優劣論也。” 嘉錫案:二句雖各有謂,而風調自以道韞為優。

  ② 丁國鈞晉書校文四曰:“道韞名韜元,見唐陳子良辯正論注。” 嘉錫案:唐釋法琳辨正論七云:“謝氏通魂,見亡子而祈福。”子良注引晉錄曰:“瑯玡王凝之夫人,陳郡謝氏,名韜元,奕女也。清心玄旨,姿才秀遠。喪二男,痛甚,六年不開帷幕。忽見二兒還,鉗鎖大械,勸母自寬,云:‘罪無得脫,惟福德可免耳。'具敘諸苦,母為祈福,冀獲福祐也。”廣記三百二十引幽冥錄、法苑珠林四十五興福篇引冥祥記,均有王凝之夫人謝氏見二亡兒事。但無“夫人名韜元”及“清心”以下二語。此所引晉錄不知何書,疑是何法盛晉中興書鬼神錄也,所敘荒誕不足據。而道韞之名,則諸書所未聞。故從丁氏說,錄之於此,以補孝標注所未備焉。晉書安帝紀:“隆安三年十一月甲寅,妖賊孫恩陷會稽,內史王凝之死之。” 嘉錫案:羲之七子,晉書附傳者五人,均不言年若干。考其次第,凝之第二,見此注。獻之第七,見品藻篇“桓玄為太傅”條。傷逝篇注曰:“獻之以泰元十二年卒,年四十五。”凝之之年,當較獻之十年以長。其死難時,獻之卒已十二年,則凝之壽當六十有餘,且七十矣。道韞之年,蓋與相若,故晉書列女傳言其為獻之解圍時,施青綾步障自蔽。及嫠居會稽,見太守劉柳,乃簪髻素褥,坐於帳中。柳束脩整帶,造於別榻。則因年事已老,無嫌於後生也。


  72 王中郎令伏玄度、習鑿齒
王中郎傳曰:“坦之字文度,太原晉陽人。祖東海太守承,清淡平遠。父述,貞貴簡正。坦之器度淳深,孝友天至,譽輯朝野,標的當時。累遷侍中、中書令,領北中郎將,徐、兗二州刺史。”中興書曰:“伏滔,字玄度,平昌安丘人。少有才學,舉秀才。大司馬桓溫參軍,領大著作,掌國史,遊擊將軍,卒。習鑿齒字彥威,襄陽人。少以文稱,善尺牘。桓溫在荊州,辟為從事。歷治中別駕,遷滎陽太守。”論青、楚人物。滔集載其論略曰:“滔以春秋時鮑叔、管仲、隰朋、召忽、輪扁、甯戚、麥丘人、逢丑父、晏嬰、涓子;戰國時公羊高、孟軻、鄒衍、田單、荀卿、鄒奭、莒大夫、田子方、檀子、魯連、淳于髡、盼子、田光、顏歜、黔子、於陵仲子、王叔、即墨大夫;前漢時伏徵君、終軍、東郭先生、叔孫通、萬石君、東方朔、安期先生;後漢時大司徒伏三老、江革、逢萌、禽慶、承幼子、徐防、薛方、鄭康成、周孟玉、劉祖榮、臨孝存、侍其、元矩、孫賓碩、劉仲謀、劉公山、王儀伯、郎宗、禰正平、劉成國;魏時管幼安、邴根矩、華子魚、徐偉長、任昭先、伏高陽。此皆青士有才德者也。鑿齒以神農生於黔中,邵南詠其美化,春秋稱其多才,漢廣之風,不同雞鳴之篇,子文、叔敖,羞與管仲比德。接輿之歌鳳兮,漁父之詠滄浪,漢陰丈人之折子貢,市南宜僚、屠羊說之不為利回,魯仲連不及老萊夫妻,田光之於屈原,鄧禹、卓茂無敵於天下,管幼安不勝龐公,龐士元不推華子魚,何、鄧二尚書,獨步於魏朝,樂令無對於晉世。昔伏羲葬南郡,少昊葬長沙,舜葬零陵。比其人,則準的如此;論其土,則群聖之所葬;考其風,則詩人之所歌;尋其事,則未有赤眉黃巾之賊。此何如青州邪?”滔與相往反,鑿齒無以對也。臨成,以示韓康伯。康伯都無言,王曰:“何故不言?”韓曰:“無可無不可。”馬融注論語曰:“唯義所在。”

【校文】

  
注“於陵仲子” “仲子”,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子仲”。

【箋疏】

 
 ① 隋志有晉伏滔集十一卷并目錄,注云:“梁五卷,錄一卷。”

  ② 輪扁,見莊子天道篇。甯戚,見齊語。麥丘人,見韓詩外傳十,新序四。涓子,漢書藝文志道家有蜎子十三篇。注云:“名淵,楚人。”史記孟荀傳有環淵,亦云楚人。而列仙傳云:“涓子者,齊人也。釣於荷澤,隱於宕山。”此以為青州人物,蓋從列仙傳。

  ③ 顏歜,見齊策。黔子,渚宮舊事五作慎子。王叔,舊事作王斗,見齊策。

  ④ 東郭先生,見漢書蒯通傳。

  ⑤ 李慈銘云:“案後漢書:伏湛官大司徒,其兄子恭官司空,肅宗以為三老。案後漢書:承宮字少子,琅邪人。案王應麟姓氏急就章注引七錄:漢有博士侍其生。” 嘉錫案:承幼子,後漢書有承宮,字少子,琅玡姑幕人。疑即此人。薛方,字子容,齊人,見漢書鮑宣傳。孟玉名璆,臨濟人,見後漢書陳蕃傳。劉祖榮名寵,東萊牟平人,見後漢書循吏傳。臨孝存,北海人,見後漢書鄭玄及孔融傳。孫賓碩名嵩,北海安丘人,見後漢書鄭玄及趙岐傳,作賓石。蓋古字通用。劉公山名岱,附見後漢書劉寵傳。王儀伯當作伯儀,黨錮傳序有王章,在八廚之列。又云:“王璋字伯儀,東萊曲城人,少府卿。”章與璋蓋即一人。郎宗字仲綏,北海安丘人,附子顗傳。明繙宋本釋名有陳道人題記,引館閣書目云:“漢徵士北海劉熙,字成國,撰。”熙見蜀志許慈傳吳志程秉及薛綜韋曜傳,均不載爵里及字。隋志梁有謚法三卷,後漢安南太守劉熙注,未知即一人否。

  ⑥ 任昭先名嘏,樂安人。見後漢書鄭玄傳及魏志王昶傳。“青士”,士舊事作土。“邵南”,邵舊事作召。“管仲”,仲舊事作晏。“漢陰丈人之折子貢”,折舊事作見與。市南宜僚,見左氏哀十六年傳及莊子徐無鬼。屠羊說,見莊子讓王及韓詩外傳八。老萊夫妻,見列女傳。“之於屈原”,之於舊事作不及。龐公,舊事作司馬德操。


  73 劉尹云:“清風朗月,輒思玄度。”①晉中興士人書曰:“許珣能清言,于時士人皆欽慕仰愛之。”

【箋疏】

 
 ① 唐釋道宣三寶感通錄一引地誌曰:“晉時高陽許詢詣建業,見者傾都。劉恢為丹陽尹,有名當世。日數造之,歎曰:‘今見許公,使我遂為輕薄京尹。'於郡立齋以處之。至於梁代,此屋猶在。許掾既反,劉尹嘗至其齋曰:‘清風朗月,何嘗不恒思玄度矣。'” 嘉錫案:劉恢,即劉惔也。真長之名,惔恢互出。說見賞譽篇“庾稚恭與桓溫書”條下。

  74 荀中郎在京口,晉陽秋曰:“荀羡字令則,潁川人,光祿大夫崧之子也。清和有識裁,少以主婿為駙馬都尉。是時殷浩參謀百揆,引羡為援,頻蒞義興、吳郡,超授北中郎將、徐州刺史,以蕃屏焉。”中興書曰:“羡年二十八,出為徐、兗二州。中興方伯之少,未有若羡者也。”登北固望海云:①南徐州記曰:“城西北有別嶺入江,三面臨水,高數十丈,號曰北固。”“雖未睹三山,便自使人有凌雲意。若秦、漢之君,必當褰裳濡足。”史記封禪書曰:“蓬萊、方丈、瀛洲此三山,世傳在海中,去人不遠。嘗有至者,言諸仙人不死藥在焉。黃金白銀為宮闕,草物禽獸盡白,望之如雲。及至,反居水下。欲到,即風引船而去,終莫能至。秦始皇登會稽,並海上,冀遇三神山之奇藥。漢武帝既封泰山,無風雨變至,方士更言蓬萊諸藥可得,於是上欣然東至海,冀獲蓬萊者。”

【箋疏】

  ① 嘉定鎮江志六云:“北固山即今府治。”


  75 謝公云:“賢聖去人,其閒亦邇。”子姪未之許。公歎曰:“若郗超聞此語,必不至河漢。”超別傳曰:“超精於理義,沙門支道林以為一時之俊。”莊子曰:“肩吾問於連叔曰:‘吾聞言於接輿,大而無當,往而不反。怪怖其言,猶河漢而無極也。'”

【校文】

  注“怪怖” “怪”,沈本作“驚”。


  76 支公好鶴,住剡東岇山。支公書曰:“山去會稽二百里。”有人遺其雙鶴,少時翅長欲飛。支意惜之,乃鎩其翮。鶴軒翥不復能飛,乃反顧翅,垂頭視之,如有懊喪意。林曰:“既有凌霄之姿,何肯為人作耳目近玩?”養令翮成置,使飛去。①

【箋疏】

  
① 吳郡志九云:“支遁菴在南峰,古號支硎山。晉高僧支遁嘗居此,剜山為龕,甚寬敞。道林又嘗放鶴於此。今有亭基。”

  77 謝中郎經曲阿後湖,問左右:“此是何水?”中興書曰:“謝萬字萬石,太傅安弟也。才氣高俊,蚤知名,歷吏部郎、西中郎將、豫州刺史、散騎常侍。”答曰:“曲阿湖。”太康地記曰:“曲阿本名雲陽,秦始皇以有王氣,鑿北阬山以敗其勢,截其直道,使其阿曲,故曰曲阿也。吳還為雲陽,今復名曲阿。”謝曰:“故當淵注渟著,納而不流。”

【校文】

  
注“北阬山” “北”,沈本作“地”。

  78 晉武帝每餉山濤恒少。謝太傅安也。以問子弟,車騎玄也。答曰:“當由欲者不多,而使與者忘少。”謝車騎家傳曰:“玄字幼度,鎮西奕第三子也。神理明俊,善微言。叔父太傅嘗與子姪燕集,問:‘武帝任山公以三事,任以官人。至於賜予,不過斤合。當有旨不?'玄答:‘有辭致也。'”

  79 謝胡兒語庾道季:道季,庾龢小字。徐廣晉紀曰:“龢字道季,太尉亮子也。風情率悟,以文談致稱於時。歷仕至丹陽尹,兼中領軍。”“諸人莫當就卿談,①可堅城壘。”庾曰:“若文度來,我以偏師待之;康伯來,濟河焚舟。”春秋傳曰:“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杜預曰:“示必死。”

【箋疏】

 
 ① 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十四云:“莫字揣摩之詞,意與或近。秦檜言‘莫須有'之莫字,正與此同。俗語約莫,亦揣度之詞。”

  80 李弘度常歎不被遇。中興書曰:“李充字弘度,江夏郢人也。祖康、父矩,皆有美名。充初辟丞相掾、記室參軍,以貧,求剡縣,遷大著作、中書郎。”殷揚州殷浩別見。知其家貧,②問:“君能屈志百里不?”李答曰:“北門之歎,久已上聞。衛詩:北門,刺仕不得志也。窮猿奔林,豈暇擇木!”③遂授剡縣。④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康字誤,當作秉。”

  全晉文五十三李秉家誡下嚴可均注曰:“世說言語篇注引晉中興書:李充祖康。彼康字,亦秉之誤。” 嘉錫案:嚴氏說詳見德行篇“司馬文王”條。

  ② 李詳云:“晉書李充傳事屬褚裒非殷也。” 嘉錫案:晉書所據,自與世說不同,未可以彼非此。

  ③ 左氏哀十一年傳曰:“孔文子之將攻大叔也,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食,則嘗學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

  ④ 程炎震云:“剡,御覽四百八十五作鄮。”


  81 王司州至吳興印渚中看。王胡之別傳曰:“胡之字脩齡,琅邪臨沂人,王廙之子也。歷吳興太守,徵侍中、丹陽尹、祕書監,並不就。拜使持節,都督司州諸軍事、西中郎將、司州刺史。”吳興記曰:“於潛縣東七十里,有印渚,渚傍有白石山,峻壁四十丈。印渚蓋眾溪之下流也。印渚已上至縣,悉石瀨惡道,不可行船;印渚已下,水道無險,故行旅集焉。”②歎曰:“非唯使人情開滌,③亦覺日月清朗。”

【箋疏】

  ① 法書要錄十,王羲之致司空高平郗公書:“尊叔廙,平南將軍、荊州刺史、侍中、驃騎將軍、武陵康侯,夫人雍州刺史濟陰郗詵女。誕頤之、胡之、耆之、美之。”

  ② 御覽引吳興記與此詳略互異。有云:“印渚山上承浮溪水。”

  ③ 程炎震云:御覽四十六引吳興記“情”上有“心”字,當據補。


  82 謝萬作豫州都督,①新拜,當西之都邑,相送累日,謝疲頓。於是高侍中往,中興書曰:“高崧字茂琰,廣陵人。父悝,光祿大夫。崧少好學,善史傳,累遷吏部郎、侍中,以公累免官。”徑就謝坐,因問:“卿今仗節方州,當疆理西蕃,何以為政?”謝粗道其意。高便為謝道形勢,作數百語。謝遂起坐。高去後,謝追曰:“阿酃故麤有才具。”阿酃,崧小字也。謝因此得終坐。

【箋疏】

 
 ① 程炎震云:“謝萬為豫州,在升平二年。”

  83 袁彥伯為謝安南司馬,安南,謝奉,別見。①都下諸人送至瀨鄉。將別,既自悽惘,歎曰:“江山遼落,居然有萬里之勢。”續晉陽秋曰:“袁宏字彥伯,陳郡人,魏郎中令煥六世孫也。祖猷,侍中。父勖,臨汝令。宏起家建威參軍,安南司馬記室。太傅謝安賞宏機捷辯速,自吏部郎出為東陽郡,乃祖之於冶亭,時賢皆集。安欲卒迫試之,執手將別,顧左右取一扇而贈之。宏應聲答曰:‘輒當奉揚仁風,慰彼黎庶。'合坐歎其要捷。性直亮,故位不顯也。在郡卒。”

【校文】

  
注“魏郎中令煥六世孫也” “煥”,沈本作“渙”。

【箋疏】

  
① 嘉錫案:奉見雅量篇“謝安南免吏部尚書”條。

   ② 程炎震云:“今晉書宏傳云:‘累遷大司馬桓溫府記室'。此有脫文。”

   ③ 李詳云:“晉書宏傳:‘太元初,卒於東陽,年四十九。'”

  84 孫綽賦遂初,①築室畎川,自言見止足之分。中興書曰:“綽字興公,太原中都人。少以文稱,歷太學博士、大著作、散騎常侍。”遂初賦敘曰:“余少慕老莊之道,仰其風流久矣。卻感於陵賢妻之言,悵然悟之。乃經始東山,建五畝之宅,帶長阜,倚茂林,孰與坐華幕擊鍾鼓者同年而語其樂哉!”齋前種一株松,恒自手壅治之。高世遠時亦鄰居,②世遠,高柔字也。別見。語孫曰:“松樹子非不楚楚可憐,但永無棟梁用耳!”孫曰:“楓柳雖合抱,亦何所施?”③

【箋疏】

  
① 文選集注六十二公孫羅文選鈔引文錄云:“于時才華之士、王、庾諸公之薨,非興(,有伏滔、庾闡、曹毗、李充,皆名顯當世。綽冠其道焉。故溫、公為文,則不刻石也。”

  ② 嘉錫案:輕詆篇注曰“高柔字世遠”,宋本作崇者,非。 又案:彼注引孫統為柔集敘曰:“柔營宅於伏川。”“伏川”蓋“畎川”之誤。則柔與綽正是鄰居。統乃綽兄,故為柔集作敘。李慈銘云:“案晉書但作鄰人。”

  ③ 嘉錫案:興公為孫子荊之孫。高柔之言,乃斥其祖之名以戲之。孫答語中當亦還斥高柔祖父之名,但不可考耳。


  85 桓征西治江陵城甚麗,①
盛弘之荊州記曰:“荊州城臨漢江,臨江王所治。王被徵,出城北門而車軸折,父老泣曰:‘吾王去不還矣!'從此不開北門。”②會賓僚出江津望之,云“若能目此城者有賞。”顧長康時為客,在坐,目曰:“遙望層城,丹樓如霞。”桓即賞以二婢。

【校文】

  
“目曰” “目”,景宋本及沈本俱作“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案愷之傳:愷之雖嘗入溫府,而始出即為大司馬參軍,是不及溫為征西時矣。此征西當是桓豁。溫既內鎮,豁為荊州。寧康元年溫死,豁進號征西將軍,太元二年卒。桓沖代之,則移鎮上,明不治江陵。” 嘉錫案:渚宮舊事五云:“溫治江陵城,甚麗。”則唐人不以為桓豁。輿地紀勝六十四云:“自桓溫于江陵營城府,此後嘗以江陵為荊州理所。”自注云:“此據元和郡縣志。”又云:“今治所,桓溫所築城也。”輿地廣記二十七江陵府云:“今郡城晉桓溫所築,有龍山漢江。”是自宋以前,地理書皆以此城為溫所築,相承無異說。考晉書哀帝紀云:“興寧元年五月,加征西大將軍桓溫侍中、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則溫雖為大司馬,未嘗去征西之號也。程氏之言,似是而非矣。

  ② 李慈銘云:“案注引荊州記王被徵云云,亦見漢書臨江閔王傳。王即景帝栗太子也。”渚宮舊事四云:“至今江陵北門塞而不開,蓋傷王之不令終也。”


  86 王子敬語王孝伯曰:“羊叔子自復佳耳,然亦何與人事?”晉諸公贊曰:“羊祜字叔子,太山平陽人也。世長吏二千石,至祜九世,以清德稱。為兒時,游汶濱,有行父止而觀焉,歎息曰:‘處士大好相,善為之,未六十,當有重功於天下。即富貴,無相忘。'遂去,莫知所在。累遷都督荊州諸軍事。自在南夏,吳人說服,稱曰羊公,莫敢名者。南州人聞公喪,號哭罷市。”故不如銅雀臺上妓。”①魏武遺令曰:“以吾妾與妓人皆著銅雀臺上,施六尺床繐帷,月朝十五日,輒使向帳作伎。”

【箋疏】

 
 ① 嘉錫案:子敬吉人辭寡,亦復有此放誕之言,有愧其父多矣。

  87 林公見東陽長山曰:①“何其坦迤!”會稽土地志曰:“山靡迤而長,縣因山得名。”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晉書地理志:揚州東陽郡有長山縣。李申耆曰:‘今金華縣。'續漢志會稽郡烏傷縣注:越絕書曰:‘有常山,古聖所採藥,高且神。'英雄交爭記曰:‘初平三年分縣南鄉為長山縣。'御覽四十七引郡國志曰:‘長山相連三百餘里,一名金華山。'又引吳錄地理志曰:‘常山,仙人採藥處,謂之長山。'”

  88 顧長康從會稽還,①人問山川之美,顧云:“千巖競秀,萬壑爭流,草木蒙籠其上,若雲興霞蔚。”丘淵之文章錄曰“顧愷之字長康,晉陵人。父說,尚書左丞。愷之,義熙初為散騎常侍。”

【校文】

 
 注“父說” 景宋本“說”作“悅”。

【箋疏】

 
 ① 寰宇記九十六引此作劉義慶俗說,蓋誤。任淵山谷內集注四曰:“按藝文類聚引世說,顧愷之為虎頭將軍。然今世說不載。而歷代名畫記云‘愷之小字虎頭',未知孰是。” 嘉錫案:古時將軍,不聞有虎頭之號。南齊書曹虎傳云:“本名虎頭,世祖以虎頭名鄙,敕改之。”是六朝人固有以虎頭為名字者,疑名畫記之說是也。

  89 簡文崩,孝武年十餘歲立,至暝不臨。宋明帝文章志曰:“孝武皇帝諱昌明,簡文第三子也。初,簡文觀讖書曰:‘晉氏阼盡昌明。'及帝誕育,東方始明,故因生時以為諱,而相與忘告。簡文問之,乃以諱對。簡文流涕曰:‘不意我家昌明便出。'帝聰惠,推賢任才,年三十五崩。”左右啟“依常應臨”。帝曰:“哀至則哭,何常之有!”

  90 孝武將講孝經,謝公兄弟與諸人私庭講習。續晉陽秋曰:“寧康三年九月九日,帝講孝經。僕射謝安侍坐,吏部尚書陸納兼侍中卞耽讀,黃門侍郎謝石、吏部袁宏兼執經,中書郎車胤、丹陽尹王混摘句。”車武子難苦問謝,車胤別見。謂袁羊曰:“不問則德音有遺,多問則重勞二謝。”袁羊,喬小字也。袁氏家傳曰:“喬字彥升,陳郡人。父瑰,光祿大夫。喬歷尚書郎、江夏相。從桓溫平蜀,封湘西伯、益州刺史。”袁曰:“必無此嫌。”車曰:“何以知爾?”袁曰:“何嘗見明鏡疲於屢照,清流憚於惠風。”①

【校文】

  
注“王混”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王溫”。

【箋疏】

  
① 程炎震云:“袁喬從桓溫平蜀,尋卒。在永和中,安得至孝武寧康時乎?此必袁虎之誤。上注明引袁宏,此注乃指為袁喬。數行之中,便不契勘,劉注似此,非小失也。彥升,晉書作彥叔,名字相應,則升為是。” 嘉錫案:晉書喬附其父瑰傳,云“喬卒,溫甚悼惜之”。考桓溫以寧康元年卒,喬卒又在其前。自不得與於寧康三年講經之會,程說是也。

  91 王子敬云:“從山陰道上行,會稽土地志曰:“邑在山陰,故以名焉。”山川自相映發,使人應接不暇。若秋冬之際,尤難為壞。”會稽郡記曰:“會稽境特多名山水,峰崿隆峻,吐納雲霧。松栝楓柏,擢榦竦條,潭壑鏡徹,清流瀉注。王子敬見之曰:‘山水之美,使人應接不暇。'”

【箋疏】

  
① 劉盼遂曰:“戲鴻堂帖載子敬雜帖云:‘鏡湖澄澈,清流寫注,山川之美,使人應接不暇。'較世說為詳備。注引會稽郡記文,與雜帖相合。殆取子敬文所綴歟?”

  92 謝太傅問諸子姪:“子弟亦何預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諸人莫有言者,車騎答曰:謝玄。“譬如芝蘭玉樹,欲使其生於階庭耳。”①

【箋疏】

 
 ① 嘉錫案:此出語林,見類聚八十一引。

  93 道壹道人好整飾音辭,①
王珣遊嚴陵瀨詩敘曰:“道壹姓竺氏,名德。”沙門題目曰:“道壹文鋒富贍,孫綽為之贊曰:‘馳騁遊說,言固不虛。②唯茲壹公,綽然有餘。譬若春圃,載芬載敷。條柯猗蔚,枝榦扶疏。'”從都下還東山,經吳中。已而會雪下,未甚寒。諸道人問在道所經。壹公曰:“風霜固所不論,乃先集其慘澹。郊邑正自飄瞥,林岫便已皓然。”

【箋疏】

  ① 高僧傳五曰:“竺道壹姓陸,吳人也。少出家,貞正有學業。瑯玡王珣兄弟深加敬事。晉太和中,出都,止瓦官寺。從汰公受學。數年之中,思徹淵深,講傾都邑,為時論所宗,晉簡文皇帝深所知重。及帝崩,汰死,壹乃還東,止虎邱山。郡守瑯玡王薈於邑西起嘉祥寺,請居僧首。後暫往吳之虎丘山。以晉隆安中遇疾而卒,春秋七十有一矣。”

  ② 程炎震云:“高僧傳五作‘馳辭說,言因緣不虛',是也。” 嘉錫案:本注文義為長,高僧傳妄有改竄,不可從。


  94 張天錫為涼州刺史,稱制西隅。既為苻堅所禽,用為侍中。後於壽陽俱敗,至都,張資涼州記曰:“天錫字純嘏,安定烏氏人,張耳後也。曾祖軌,永嘉中為涼州刺史,值京師大亂,遂據涼土。天錫篡位,自立為涼州牧。苻堅使將姚萇攻沒涼州,天錫歸長安,堅以為侍中、比部尚書、歸義侯。從堅至壽陽,堅軍敗,遂南歸。拜散騎常侍、西平公。”中興書曰:“天錫後以貧拜廬江太守。薨,贈侍中。”為孝武所器。每入言論,無不竟日。頗有嫉己者,於坐問張:“北方何物可貴?”張曰:“桑椹甘香,鴟鴞革響。詩魯頌曰:“翩彼飛鴞,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懷我好音。”淳酪養性,人無嫉心。”①西河舊事曰:“河西牛羊肥,酪過精好,但寫酪置革上,都不解散也。”

【箋疏】

  
① 書鈔五十八引臧榮緒晉書曰:“張天錫字純嘏,為苻融征南司馬。謝安等大破苻堅於淮肥,天錫於陣歸國,詔以為散騎常侍左員外。”

  95 顧長康拜桓宣武墓,①作詩云:“山崩溟海竭,魚鳥將何依。”②宋明帝文章志曰:“愷之為桓溫參軍,甚被親暱。”人問之曰:“卿憑重桓乃爾,哭之狀其可見乎?”顧曰:“鼻如廣莫長風,眼如懸河決溜。”春秋考異郵曰:“距不周風四十五日,廣莫風至。廣莫者,精大備也。蓋北風也,一日寒風。或曰:“聲如震雷破山,淚如傾河注海。”③

【校文】

  
注“親暱” 景宋本作“親昵”。

【箋疏】

 
 ① 嘉錫案:陸游入蜀記云:“太平州正據姑熟溪北,桓溫墓亦在近郊。有石獸石馬,製作精妙。又有碑,悉刻當時車馬衣冠之類。極可觀,恨不一到也。”南齊書周山圖傳云:“永徽三年,遷淮南太守。盜發桓溫?,大獲寶物。客竊取以遺山圖,山圖不受,簿以還官。”則雖當時故謬其處,後終不免被發矣。是亦姦雄之報也。

  ② 程炎震云:“文選二十三謝靈運廬陵王墓下作注引顧愷之拜桓宣王墓詩曰:‘遠念羡昔存,撫墳哀今亡。'蓋別一首。御覽五百五十六引謝綽宋拾遺記曰:‘桓溫葬姑熟之青山,平墳不為封域。於墓傍開隧立碑,故謬其處,令後代不知所在。'”

  ③ 嘉錫案:愷之父悅嘗上疏理殷浩,為時所稱。見本篇注引晉中興書及晉書殷浩傳。浩乃溫之所廢,而悅為之訟冤,則與溫異矣。愷之身為悅子,懷溫入幙之遇,忘其問鼎之姦。感激傷慟,至於如此。此固可見溫之能牢籠才俊,而當時士大夫之不識名義,亦已甚矣!愷之癡人,無足深責爾。


  96 毛伯成既負其才氣,常稱:“寧為蘭摧玉折,不作蕭敷艾榮。”①征西寮屬名曰:“毛玄字伯成,潁川人。仕至征西行軍參軍。”

【箋疏】

  
① 離騷曰:“人好惡其不同兮,惟此黨人其獨異。戶服艾以盈要兮,謂幽蘭其不可佩。”又曰:“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也。”

  97 范甯作豫章,①
中興書曰:“甯字武子,慎陽縣人。博學通覽,累遷中書郎、豫章太守。”八日請佛有板。②眾僧疑,或欲作答。有小沙彌在坐末曰:“世尊默然,則為許可。”眾從其義。③

【箋疏】

  ① 程炎震云:“高僧傳六慧持傳曰:‘豫章太守范甯,請講法華毗曇。'王珣與范甯書云:‘遠公持公孰愈?'范答書云:‘誠為難兄難弟也。'” 嘉錫案:范武子湛深經術,粹然儒者。嘗深疾浮虛,謂王弼、何晏之罪,深於桀、紂。其識高矣。而亦拜佛講經,皈依彼法。蓋南北朝人,風氣如此。韓昌黎所謂不入於老,則入於佛也。辯正論七信毀交報篇、陳子良注引孔瓊別傳云“吏部尚書孔瓊,字彥寶,素不信佛。因與范泰四月八日至瓦官寺共放生懺悔。死後數旬,託夢與兄子云‘吾本不信佛,因與范泰放生,乘一善力,今得脫苦'云云。泰即寧之子,宋書本傳言其暮年事佛甚精。今觀此事,始知范氏不惟世奉三寶;乃至八日請佛,亦復傳為家風。其行持之篤如此。然則彼之著論詆毀王、何,殆猶不免入主出奴之見也乎。

  ② 八日,蓋四月八日也。歲華紀麗二引荊楚歲時記云:“荊楚以四月八日,諸寺各設會,香湯浴佛,共作龍華會,以為彌勒下生之徵也。”又云:“荊楚人相承此日迎八字之佛於金城。設榻幢,歌鼓,以為法華會。”玉燭寶典四云:“後人每二月八日巡城圍繞,四月八日行像供養。”王國維簡牘檢署考云:“至漢中葉,而簡策之用尚盛。至言事通問之文,則全用版奏。雖蔡倫造紙後猶然。晉人承制拜官,則曰版授,抗章言事,則曰露版。” 嘉錫案:請佛而用板者,蓋亦露版之類。所以表至敬,猶之禮佛之文,亦稱為疏也。

  ③ 程炎震云:“高僧傳十一杯度傳云:‘時湖溝有朱文殊者,謂度曰:“弟子脫捨身沒苦,願見救度。脫在好處,願為法侶。”度不答。文殊喜曰:“佛法默然,己為許矣。”'”


  98 司馬太傅齋中夜坐,孝文王傳曰:“王諱道子,簡文皇帝第五子也。封會稽王,領司徒、揚州刺史,進太傅。為桓玄所害,贈丞相。”于時天月明淨,都無纖翳。太傅歎以為佳。謝景重在坐,續晉陽秋曰:“謝重字景重,陳郡人。父朗,東陽太守。重明秀有才會,終驃騎長史。”答曰:“意謂乃不如微雲點綴。”太傅因戲謝曰:“卿居心不淨,乃復強欲滓穢太清邪?”

  99 王中郎甚愛張天錫,①問之曰:“卿觀過江諸人經緯,江左軌轍,有何偉異?後來之彥,復何如中原?”張曰:“研求幽邃,自王、何以還;因時脩制,荀、樂之風。”荀顗、荀勖脩定法制,樂則未聞。②王曰:“卿知見有餘,何故為苻堅所制?”張資涼州記曰:“天錫明鑒穎發,英聲少著。答曰:“陽消陰息,故天步屯蹇;否剝成象,豈足多譏?”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坦之卒於寧康三年,天錫以淝水敗來降,不及見矣。此王中郎,蓋別是一人。”

  ② 嘉錫案:樂謂樂廣也。廣未嘗脩定法制,故云“未聞”。


  100 謝景重女適王孝伯兒,二門公甚相愛美。謝女譜曰“重女月鏡,適王恭子愔之。”謝為太傅長史,被彈;王即取作長史,帶晉陵郡。太傅已構嫌孝伯,不欲使其得謝,還取作咨議。外示縶維,而實以乖閒之。及孝伯敗後,太傅繞東府城行散,丹陽記曰:“東府城西,有簡文為會稽王時第,東則孝文王道子府。道子領揚州,仍住先舍,故俗稱東府。”僚屬悉在南門要望候拜,時謂謝曰:“王甯異謀,阿甯,王恭小字也。云是卿為其計。”謝曾無懼色,斂笏對曰:“樂彥輔有言:‘豈以五男易一女?'”太傅善其對,因舉酒勸之曰:“故自佳!故自佳!”

【校文】

  注“謝女譜” 當是“謝氏譜”之誤。


  101 桓玄義興還後,見司馬太傅,太傅已醉,坐上多客,問人云:“桓溫來欲作賊,如何?”①晉安帝紀曰:“溫在姑孰,諷朝廷,求九錫。謝安使吏部郎袁宏具其草,以示僕射王彪之。彪之作色曰:‘丈夫豈可以此事語人邪?'安徐問其計。彪之曰:‘聞其疾已篤,且可緩其事。'安從之,故不行。”桓玄伏不得起。謝景重時為長史,舉板答曰:“故宣武公黜昏暗,登聖明,功超伊、霍。紛紜之議,裁之聖鑒。”太傅曰:“我知!我知!”即舉酒云:“桓義興,勸卿酒。”桓出謝過。檀道鸞論之曰:“道子可謂易於由言,謝重能解紛紜矣。”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桓溫下當有一‘晚'字。晉書作‘桓溫晚塗欲作賊'可證。各本皆脫。”

  ② 李慈銘云:“案桓溫桀逆,罪不容誅。當日王珣既被偏知,感恩短簿。謝公名德,亦以溫府司馬進身,故新亭之迎,九錫之議,當時懍懍,亦以不速斃為憂。乃至告終,哀榮備盡,蓋王、謝二族,世執晉柄,終懷顧己之私,莫發不臣之跡。據晉書范宏之傳,宏之申雪殷浩,因列桓溫移鼎之跡,一疏甫上,遂為王珣所仇,終身淪謫。蓋諸臣既各持其門戶,孝武亦私感其援立,簡文隱忍相安,終成靈寶之篡。觀此景重之答,動以廢昏立明,藉口歸功,道子即舉酒相勸。其君臣幽隱,已喻之深。道鸞尚稱謝重能解紛紜,何其無識!終晉之世、昌言溫罪者,惟宏之上會稽王書、與王珣書,辭氣伉直,不畏強禦,一人而已。”

  御覽四百九十七引檀道鸞晉書(按當作晉陽秋)曰:“桓玄詣會稽王道子。道子已醉,對玄張目矚四座云:‘桓溫作賊!'玄見此醉勢難測,伏地流汗。” 嘉錫案:據此,則玄之伏不能起。不徒以道子直斥溫名,加以大逆,使之無地自容而已,直恐其醉中暴怒,於座上收縛,或牽出就刑,故懼而流汗耳。 嘉錫又案:桓玄飛揚跋扈,包藏禍心,蜷伏爪牙,觀釁而動,能早除之固善。然道子昏庸,見不及此。本無殺之之意,而乘醉肆詈,辱及所生。使之羞憤難堪,是時四坐動容,主賓交窘。景重出而轉圜,實足息一時之紛糾。其言宣武廢昏立明,不過權詞解圍耳。使道子果欲正溫不臣之罪,固當奏之孝武,明發詔令,豈容失色於杯酒閒乎?道鸞就事立論,未為大失;蓴客之評,藉端牽涉,竊所不取。至於謝傅處置桓氏,實具苦心。若於溫身後便削奪官爵,除其?典,不知何以處桓沖。設竟激之生變,如庾亮之於蘇峻,小朝廷何堪再擾乎?蓴客云云,又不審時勢之言也。惟其論王珣、范宏之處,頗有可采,故仍存之。

  晉書儒林傳云:“范弘之字長文,安北將軍汪之孫。為太學博士。時衛將軍謝石薨,請謚。弘之議宜謚曰襄墨公。又論殷浩宜加贈謚,不得因桓溫之黜,以為國典。仍多敘溫移鼎之跡。時謝族方顯,桓宗猶盛。尚書僕射王珣,溫故吏也,素為溫所寵。三怨交集,乃出弘之為餘杭令。將行,與會稽王道子牋曰:‘桓溫事跡,布在天朝。逆順之情,暴之四海。舉朝嘿嘿,未有唱言者。是以頓筆按氣,不敢多云。王珣以下官議殷浩謚不宜暴揚桓溫之惡。珣感其提拔之恩,懷其入幙之遇。託以廢黜昏闇,建立聖明,自謂此事足以明其忠貞之節。明公試復以一事觀之,若溫忠為社稷,誠存本朝,何不奉還萬機,退守屏藩?方提勒公王,匡總朝廷,又逼脅袁宏,使作九錫。備物光赫,其文具存。朝廷畏怖,莫不景從。惟謝安、王坦之以死守之。故得稽留耳。今主上親覽萬機,明公光讚百揆,復不於今大明國典,作制百代。不審復欲待誰?願明公遠覽殷周,近察漢魏。慮其所以危,求其所以安。如此而已。'” 嘉錫案:謝石薨于太元十三年十二月。弘之謚議,當上于十四年。至其為殷浩請諡,不知何時。本傳言其為王珣及謝氏所怨,出為餘杭令。故通鑑一百七敘於十六年九月,以王珣為左僕射、謝琰為右僕射之時。蓋是也。越一年,而桓玄出守義興,其或者廟堂之上,頗為弘之說所動歟?余嘗推勘紀傳,察玄之出處,則孝武太元之閒,政府用人之得失,亦有可言者。自寧康元年,錄尚書大司馬桓溫薨,其二年,僅命僕射謝安總關中書事。尚書無錄公者凡三年。太元元年,始進安中書監、錄尚書事。八年,命琅邪王道子錄尚書六條事,以謝石為尚書令。然政柄猶在於安。至十年八月,安薨,道子加領揚州刺史、錄尚書。自是始專政,而謝石為尚書令如故。十三年十二月,石卒。十四年九月,以左僕射陸納為令。桓玄至是二十二歲矣,尚未出仕。蓋十五年九月以吳郡太守王珣為尚書僕射(珣傳作右僕射),領吏部。謝安夙疑之而不用。安死,而政府猶沿其雅意也。十六年始拜太子洗馬。其為珣所援引,較然甚明。觀范弘之傳,言珣之護持桓氏,及珣本傳,言珣卒後,玄與道子書,悼歎之深,(此書見御覽二百十一引晉中興書及三百八十引謝安別傳)可見二人互相交結。則玄之出仕,必珣所引用,其故可知也。及十七年出玄補外,珣仍握選政而不能救,是必出於謝琰之意,而道子從之。珣迫於錄公,故不能抗耳。玄自義興還後,上疏自辯曰:“自頃權門日盛,醜政實繁。咸稱述時旨,互相扇附。以臣之兄弟,皆晉之罪人;臣等復何理苟存聖世?”(玄傳)玄此時羽毛未豐,憂危方盛,必不敢指斥相王。當代大臣,家世足當權門之目者,非謝氏而誰?稱述時旨者,言石、琰等祖述安之意旨也。則玄之不得志,始終為安兄弟父子所扼,又可知矣。琰雖惡范弘之,而於其暴揚桓溫之惡,未必不采納其言。道子於眾中辱玄,言桓溫晚來欲作賊,殆亦有弘之所上之書存於胸中,故乘酒興,不覺傾吐而出也。然春秋傳不云乎,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東晉君臣,畏桓氏之強,於溫之死,方寵以殊禮,稱為伊、霍。道子身為輔相,朝野具瞻,既不能用弘之之言,大明國典;復不能慎其嚬笑,知玄之雄豪可疑,而無術以制之,加以挫辱,使之愧恥,無以自容。徒一旦得志,肆其憤毒。遂致父子俱死人手,為天下笑,非不幸也。

  晉書桓玄傳云:“玄常負其才地,以雄豪自處。朝廷疑而未用。年二十三,始拜太子洗馬。時議謂溫有不臣之跡,故折玄兄弟而為素官。太元末,出為義興太守,鬱鬱不得志。嘗登高望震澤歎曰:‘父為九州伯,兒為五湖長。'棄官歸國。” 嘉錫案:玄死于元興三年,年三十六(見本傳)。其二十三時,乃晉孝武太元十六年也。建康實錄九云:“太元十七年九月,除南郡公桓玄義興太守。”太元凡二十一年,則十七年不得謂之末。晉書誤也。玄其時年二十四,其自義興還,不知何時。魏書島夷桓玄傳云:“玄出為義興太守,不得志,少時去職。”考釋寶唱比丘尼傳一云:“荊州刺史王忱死,烈宗意欲以王恭代之。時桓玄在江陵,知殷仲堪弱才,乃遣使憑妙音尼為堪圖州。”檢孝武紀,太元十七年十月,王忱卒。十一月以殷仲堪為荊州刺史。玄以九月出為太守,旋去職,還都,見道子。而十月已在江陵,則其到義興任,不過十許日耳。玄擅自去官,而道子不問,亦不復用,又從而挫辱之,宜玄之益不自安,切齒於道子矣(見道子傳)。通鑑一百八以為玄先詣道子,後出補義興太守,亦誤也。 嘉錫又案:御覽三百八十七引續晉陽秋曰:“桓玄嘗詣會稽王道子。道子已醉,對玄張眼屬四坐云:‘桓溫作賊!'玄見此辭勢難測,伏席流汗。長史謝重歛板正色曰:‘故大司馬公廢昏立明,功全社稷。風塵之論,宜絕聖聽。'”孝標以其與世說無大異,故但存其論說。然其言仍可供參考,爰復錄之於此。

  102 宣武移鎮南州,①制街衢平直。人謂王東亭曰:
王司徒傳曰:“王珣字元琳,丞相導之孫,領軍洽之子也。少以清秀稱。大司馬桓溫辟為主簿,從討袁真,封交趾望海縣東亭侯,累遷尚書左僕射、領選、進尚書令。”“丞相初營建康,無所因承,而制置紆曲,方此為劣。”晉陽秋曰:“蘇峻既誅,大事克平之後,都邑殘荒。溫嶠議徙都豫章,以即豐全。朝士及三吳豪傑,謂可遷都會稽,王導獨謂‘不宜遷都。建業,往之秣陵,古者既有帝王所治之表,又孫仲謀、劉玄德俱謂是王者之宅。今雖凋殘,宜修勞來旋定之道,鎮靜群情。且百堵皆作,何患不克復乎!'終至康寧,導之策也。”東亭曰:“此丞相乃所以為巧。江左地促,不如中國;若使阡陌條暢,則一覽而盡。故紆餘委曲,若不可測。”②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文選二十二殷仲文南州桓公九井作一首注引水經注曰:‘淮南郡之于湖縣南,所謂姑孰,即所謂南州矣。'案趙一清曰:‘今本水經注沔水篇無此文。'”

  程氏又云:“晉書哀帝紀:‘興寧二年五月,以桓溫為揚州牧,錄尚書事。八月,溫至赭圻,遂城而居之。'通鑑:‘興寧三年,移鎮姑孰。'蓋遙領揚州牧,州府即隨之而移。以姑孰在建康南,故得南州之名,如西州之比矣。”

  ② 嘉錫案:景定建康志十六云:“今臺城在府城東北,而御街迤邐向南,屬之朱雀門。”則其勢誠紆迴深遠不可測


  103 桓玄詣殷荊州,殷在妾房晝眠,左右辭不之通。桓後言及此事,殷云:“初不眠,縱有此,豈不以‘賢賢易色'也。”孔安國注論語曰:“言以好色之心好賢人則善。”

  104 桓玄問羊孚:羊氏譜曰:“孚字子道,泰山人。祖楷,尚書郎。父綏,中書郎。孚歷太學博士、州別駕、太尉參軍。年四十六卒。”“何以共重吳聲?”羊曰:“當以其妖而浮。”

  105 謝混問羊孚:“何以器舉瑚璉?”晉安帝紀曰:“混字叔源,陳郡人,司空琰少子也。文學砥礪立名。累遷中書令、尚書左僕射。坐黨劉毅伏誅。”論語:“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汝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鄭玄注曰:“黍稷器。夏曰瑚,殷曰璉。”羊曰:“故當以為接神之器。”

  106 桓玄既篡位,①後御床微陷,群臣失色。侍中殷仲文進曰:續晉陽秋曰:“仲文字仲文,陳郡人。祖融,太常。父康,吳興太守。仲文聞玄平京邑,棄郡投焉。玄甚說之,引為咨議參軍。時王謐見禮而不親,卞範之被親而少禮。其寵遇隆重,兼於王、卞矣。及玄篡位,以佐命親貴,厚自封崇。輿馬器服,窮極綺麗,後房妓妾數十,絲竹不絕音。性甚貪吝,多納賄賂,家累千金,常若不足。玄既敗,先投義軍。累遷侍中尚書。以罪伏誅。”“當由聖德淵重,厚地所以不能載。”時人善之。④

【校文】

  
注“咨議” 景宋本作“諮議”。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元興二年,桓玄篡位。”

  ② 程炎震云:“晉書云:‘仲文為新安太守,棄眾投玄。'此處蓋有脫文。”

  ③ 文選集注六十二江文通擬殷東陽興矚詩注引王韶晉紀云“仲文少有才,美容貌,桓玄姊夫。玄甚悅之,引為諮議參軍。”

  ④ 李慈銘云:“案此學裴楷‘天得一以清'之言,而取媚無稽,流為狂悖。晉武帝受禪,至惠而衰,得一之徵,實為顯著。靈寶篡逆,覆載不容,仲文晉臣,謬稱名士。而既棄朝廷所授之郡、復忘其兄仲堪之仇。蒙面喪心,敢誣厚地。犬彘不食,無忌小人。臨川之簡編,誇其言語,無識甚矣!”


  107 桓玄既篡位,將改置直館,問左右:“虎賁中郎省,應在何處?”有人答曰:“無省。”當時殊忤旨。問:“何以知無?”答曰:“潘岳秋興賦敘曰:‘余兼虎賁中郎將,寓直散騎之省。'”岳別見。其賦敘曰:“晉十有四年,余年三十二始見二毛,以太尉掾兼虎賁中郎將,寓直散騎之省。高閣連雲,陽景罕曜。僕野人也,猥廁朝列,譬猶池魚籠鳥!有江湖山藪之思。於是染翰操紙,慨然而賦。于時秋至,故以秋興命篇。”玄咨嗟稱善。劉謙之晉紀曰:“玄欲復虎賁中郎將,疑應直與不,訪之僚佐,咸莫能定。參軍劉簡之對曰:‘昔潘岳秋興賦敘云:“余兼虎賁中郎將,寓直於散騎之省。”以此言之,是應直也。'玄懽然從之。”此語微異,又答者未知姓名,故詳載之。

【校文】

  
“殊忤旨” “殊”,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絕”。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劉簡之文選十三秋興賦注引作劉荀之,御覽二百四十一引作劉蘭之,皆誤也。簡之者,謙之之兄,彭城呂人,見宋書劉康祖傳。” 嘉錫案:姚振宗隋志考證三十九以簡之為即本書方正篇之劉簡,誤也。簡之弟名謙之、虔之,簡弟名耽,非一人明矣。隋志:梁有晉太尉咨議劉簡之集十卷亡。

  108 謝靈運好戴曲柄笠,
丘淵之新集錄曰:“靈運,陳郡陽夏人。祖玄,車騎將軍。父渙,秘書郎。靈運歷秘書監、侍中、臨川內史。以罪伏誅。”①孔隱士謂曰:“卿欲希心高遠,何不能遺曲蓋之貌?”②宋書曰:“孔淳之字彥深,魯國人。少以辭榮就約,徵聘無所就。元嘉初,散騎郎徵,不到,隱上虞山。”謝答曰:“將不畏影者,③未能忘懷。”莊子云:“漁父謂孔子曰:‘人有畏影惡跡而去之走者,舉足逾數而跡逾多,走逾疾而影不離,自以尚遲,疾走不休,絕力而死。不知處陰以休影,處靜以息跡,愚亦甚矣!子脩心守真,還以物與人,則無異矣。不脩身而求之人,不亦外事者乎?'”

【校文】

  
注“以罪伏誅” 景宋本及沈本俱無“以罪”二字。

【箋疏】

  
① 晉書謝玄傳曰:“子瑍嗣,祕書郎,早卒。子靈運嗣。瑍少不惠,而靈運文藻豔逸。玄嘗稱曰:‘我尚生瑍,瑍那得不生靈運?'” 嘉錫案:玄以晉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卒,年四十六,而據宋書謝靈運傳靈運以宋文帝元嘉十年於廣州棄市,年四十九。以此推之,當生於太元十年。玄卒之時,靈運尚不滿四歲,甫能牙牙學語,何從知其文藻豔逸乎?宋書作“瑍生而不慧,靈運幼便穎悟,玄甚異之,謂親知曰:‘我乃生瑍,瑍那得生靈運'”,是也。晉書妄加改竄,遂成語病耳。詩品上云:“靈運生於會稽,旬日而謝玄亡。”此又傳聞之謬,與晉書所言兩失之矣。

  ② 程炎震云:“晉書藝術陳訓傳云:‘周亢問訓以官位,訓曰:“酉年當有曲蓋。”後亢果為金紫將軍。'蜀志諸葛亮傳注:‘亮南征,賜曲蓋一。'吳志孫峻傳注:‘留贊解曲蓋印綬付子弟以歸。'”程氏又云:“古今注:‘曲蓋,太公所作也。武王伐紂,大風折蓋。太公因折蓋之形而制曲蓋焉。戰國常以賜將帥,自漢朝乘輿用四,謂為□輗蓋。有軍號者賜其一也。'”

  俞樾春在堂隨筆八云:“古今注:太公因折蓋之形而制曲蓋焉。曲蓋之制,於古無徵。余觀馮氏金石索載嘉祥劉村洪福院漢畫像石,有周公輔成王像。成王居中,旁一人執蓋,其蓋折而下垂。此正古曲蓋之制。蓋太公因折蓋而制曲蓋,自當曲而下垂。若曲而上,則失其義矣。世人罕知此制,故特表出之。” 嘉錫案:崔豹之書名古今注,其輿服注一篇,皆考當時之制,而證之於古。然則有軍號者方得賜曲蓋,晉制蓋與漢同。笠者,野人高士之服,而曲柄笠,笠上有柄,曲而後垂,絕似曲蓋之形。靈運好戴之,故淳之譏其雖希心高遠,而不能忘情於軒冕也。靈運以為惟畏影者乃始惡跡,心苟漠然不以為意,何跡之足畏?如淳之言,將無猶有貴賤之形跡存於胸中,未能盡忘乎?

  ③ 李慈銘云:“案‘將不'者猶言‘將毋'也,即今所謂‘得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