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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羡第十六
 





  1 王丞相拜司空,①桓廷尉作兩髻、葛、策杖,路邊窺之,歎曰:“人言阿龍超,②阿龍故自超。”③阿龍,丞相小字。④不覺至臺門。⑤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元紀太興四年七月,王導為司空。”

  ② 李詳云:“詳案:日知錄卷三十二:‘阿者,助語之辭,古人以為漫應聲。老子:“唯之與阿,相去幾何?”今南人呼為入聲,非。'又案隸釋漢殽阮碑陰云:‘其閒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繫以阿字。如劉興阿興,潘京阿京之類。必編戶民未有表德書石者,欲其整齊而強加之。此見阿字託始之義。'”

  ③ 程炎震云:“導、彝同年生,彝蓋差長,故李闡為顏含碑云:‘王公雖重,故是吾家阿龍。君是王親丈人,故呼王小字。'碑見續古文苑卷十五。晉人自言呼小字之例如此。洪容齋隨筆卷七以為晉人浮虛之習,似未考也。” 嘉錫案:彝與導長幼不可知。晉人於相與親狎者,亦得呼其小字,不必皆丈人行也。程氏因此遂謂彝長於導,未免過泥。

    容齋隨筆卷七曰:“顏魯公書遠祖西平靖侯顏含碑,晉李闡之文也。云:‘含為光祿大夫,馮懷欲為王導降禮,君不從曰:“王公雖重,故是吾家阿龍。”君是王親丈人,故呼王小字。'晉書亦載此事,而不書小字。世說:‘王丞相拜司空,桓廷尉歎曰:“人言阿龍超,阿龍故自超。”'呼三公小字,晉人浮虛之習如此。”

  ④ 御覽引郭子注云:“導小名赤龍。”

  ⑤ 此事出郭子,見御覽三百九十四。


  2 王丞相過江,自說昔在洛水邊,數與裴成公、阮千里諸賢共談道。羊曼曰:“人久以此許卿,何須復爾?”王曰:“亦不言我須此,但欲爾時不可得耳!”欲,一作歎。

  3 王右軍得人以蘭亭集序方金谷詩序,①又以已敵石崇,②甚有欣色。③王羲之臨河敘曰:“永和九年,歲在癸丑,莫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娛目騁懷,信可樂也。雖無絲竹管絃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矣。故列序時人,錄其所述。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賦詩如左,前餘姚令會稽謝勝等十五人,不能賦詩,罰酒各三斗。

【箋疏】

  ① 寰宇記九十六:“越州山陰縣蘭亭在縣西南二十七里。輿地志云:‘山陰郭西有蘭渚,渚有蘭亭,王羲之所謂曲水之勝境。製序於此。'”

    水經注四十漸江水注云:“湖水下注浙江,又逕會稽山陰縣,浙江又東與蘭谿水合。湖南有天柱山,湖口有亭,號曰蘭亭,亦曰蘭上里。太守王羲之、謝安兄弟數往造焉。太守王廙之移亭水中。晉司空何無忌之臨郡也,起亭於山椒,極高盡眺矣。亭宇雖壞,基陛尚存。”

  ② 嘉錫案:此以金谷詩序與石崇分言之者,蓋時人不獨謂兩序文詞足以相敵,且以逸少為蘭亭宴集主人,猶石崇之在金谷也。今晉書羲之傳乃云:“或以潘岳金谷詩序方其文,羲之比於石崇,聞而甚喜。”與此不同。考諸書引用金谷詩序,無題為潘岳者,其文已略見品藻篇“金谷中蘇紹最勝”條注中。觀其波瀾意度,知逸少臨河敘實有意仿之。故時人以為比。潘岳金谷集詩在文選內,不聞有序。縱安仁嘗別為之序,亦必非逸少所仿也。桂馥札樸六據羲之傳遂謂石崇金石詩敘即安仁代作,實非崇文。夫石季倫非不能文者,何須安仁捉刀?況他書並無此言,晉書單文孤證,恐係紀載之誤,未可便以為據也。

  ③ 程炎震云:“晉書取此,東坡譏之。”

  ④ 太平廣記二百七引羊欣筆陣圖曰:“王羲之三十三書蘭亭序。”宋桑世昌蘭亭考八引同。 嘉錫案:晉書羲之本傳但云年五十九卒,不著年月。陶弘景真誥十六闡幽微注云:“逸少為會稽太守,永和十一年去郡,告靈不復仕。至昇平五年辛酉歲亡,年五十九。”真誥雖不可信,而隱居之注,考證不苟,必有所據。張懷瓘書斷卷中亦云:“昇平五年卒,年五十九。”後來如黃伯思東觀餘論卷下跋瘞鶴銘後,謂王逸少以晉惠帝大安二年癸亥歲生,至穆帝升平五年辛酉歲卒。蘭亭考載李兼跋,與伯思同,因以推知右軍蘭亭之遊,年五十有一。大抵皆據書斷為說也。至錢大昕疑年錄一獨移下十八年,謂生大興四年辛巳,卒太元四年己卯。且以東觀餘論為誤,而不言其何所本。遍檢晉書考異、諸史拾遺、及養新錄諸書亦並無一言。第以其說推之,則永和九年正得年三十有三,疑即本之羊欣筆陣圖耳。考本書汰侈篇曰:“王右軍少時,在周侯末坐,割牛心噉之,於此改觀。”本傳亦曰:“年十三,嘗謁周顗,顗察而異之。時重牛心炙,坐客未噉,顗先割啗羲之,由是始知名。”按元帝大興紀元盡四年,改元永昌。周顗即以其年四月為王敦所害。若如錢氏之說,則當顗之死,右軍方在襁褓之中,安能與其末座噉牛心炙耶?蓋所謂羊欣筆陣圖者,本不可信,遠不如真誥書斷之足據也。

  ⑤ 御覽一百九十四引王隱晉書曰:“王羲之初渡江,會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與孫綽、許詢、謝尚、支遁等宴集於山陰之蘭亭。” 嘉錫案:蘭亭考一載蘭亭詩及雲谷雜記一載蘭亭石刻,皆無許詢、謝尚、支遁等三人。然考法書要錄三所載唐何延之蘭亭記,僅略舉主賓十一人姓名,其中乃有支遁。不審何以不在石刻四十二人之內,又不審當修禊賦詩之時,許詢、謝尚果在座中與否也。古事難考,如此類者多矣。

  ⑥ 嚴可均錄此序入全晉文卷二十六。自注云:“此與帖本不同,又多篇末一段,蓋劉孝標從本集節錄者。” 嘉錫案:今本世說注經宋人晏殊、董弅等妄有刪節,以唐本第六卷證之,幾無一條不遭塗抹。況於人人習見之蘭亭序哉。然則此序所刪除之字句,未必盡出於孝標之節錄也。


  4 王司州先為庾公記室參軍,後取殷浩為長史。始到,庾公欲遣王使下都。王自啟求住曰:“下官希見盛德,淵源始至,猶貪與少日周旋。”

  5 郗嘉賓得人以己比符堅,大喜。

【校文】

  “符堅” 景宋本作“苻堅”,是。

  6 孟昶未達時,家在京口。①晉安帝紀曰:“昶字彥達,平昌人。父馥,中護軍。昶矜嚴有志局,少為王恭所知。豫義旗之勳,遷丹陽尹。盧循既下,昶慮事不濟,仰藥而死。”嘗見王恭乘高輿,被鶴氅裘。于時微雪,昶於籬間窺之,歎曰:“此真神仙中人!”②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太元十五年二月,王恭為青、兗二州刺史,鎮京口。”

  ② 李慈銘云:“案顏氏家訓勉學篇云:‘梁朝全盛之時,貴游子弟無不燻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簷車,跟高齒屐,坐棋子方褥,憑斑絲隱囊,從容出入,望若神仙。'昶之所謂,正此類也。王恭憑藉戚畹,早據高資,學術全無,驕淫自恣。及荷孝武之重委,任北府之屏藩,首創亂謀,妄清君側。要求既遂,跋扈益張,再動干戈,連橫群小。昧於擇將,還以自焚。坐使諸桓得志,晉社遽移。金行之亡,實為罪首。梟首滅族,未抵厥辜。孟昶寒人,奴顏乞相,驚其炫麗,望若天人,鄙識瑣談,何足稱述?而當時歎為名士,後世載其風流,六代陵遲,職由於此。昶得遭時會,緣藉侯封,其子靈休,遂移志願。臨汝之飾,貽穢千秋。其父報仇殺人,其子必將行劫,此之謂矣!” 嘉錫案:矜飾容止,固是南朝士大夫一病。然名士風流,儀形俊美者,自易為人所企羡,此亦常情。晉書王恭傳載此事云:“恭美姿儀,人多愛悅,或目之云‘濯濯如春月柳。'嘗被鶴氅裘,涉雪而行。孟昶窺見之,歎曰:‘此真神仙中人也!'”然則昶之贊恭,乃美其姿容,非第羡其高輿鶴氅裘而已。蓴客乃鄙昶為寒人,詆為奴顏乞相,不知本書所載,若此者多矣!即如上篇王長史於積雪中著公服入尚書,王敬和歎為不復似世中人,此與昶之贊恭何異?敬和宰相之子,豈亦寒人奴顏乞相耶?蓴客此評,深為無謂。若移家訓語入容止篇下,以見風氣之弊,則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