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太尉問眉子:“汝叔名士,何以不相推重?”眉子已見。叔,王澄也。眉子曰:“何有名士終日妄語?”
2 庾元規語周伯仁:“諸人皆以君方樂。”周曰:“何樂?謂樂毅邪?”史記曰:“樂毅,中山人。賢而為燕昭王將軍,率諸侯伐齊,終於趙。”庾曰:“不爾。樂令耳!”周曰:“何乃刻畫無鹽,以唐突西子也。”①列女傳曰:“鍾離春者,齊無鹽之女也。其醜無雙,黃頭深目,長壯大節,鼻昂結喉,肥項少髮,折腰出胸,皮膚若漆。行年三十,無所容入,衒嫁不售,乃自詣齊宣王,乞備後宮,因說王以四殆。王拜為正后。”吳越春秋曰:“越王句踐得山中採薪女子,名曰西施,獻之吳王。”
【校文】
注“鍾離春” “春”,景宋本作“舂”。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文選卷四十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箋曰:‘惟此魚目,唐突璵璠。'注引孔融汝潁優劣論:陳群曰:‘頗有蕪菁,唐突人參。'張銑注:‘唐突,詆觸也。'駢雅訓纂卷二曰:‘按翟氏灝通俗編卷十三引毛詩鄭箋“豕之性唐突難禁制”,後漢書殷熲傳“唐突諸郡”曹植牛鬥詩“欻起相唐突”,晉子夜歌“小喜多唐突”,晉書周顗傳“唐突西施”,南史王思遠傳“唐突卿宰”,陸厥傳“那得此道人,祿□似隊父唐突人”,又後漢書孔融傳“?突宮掖”,文選長笛賦“奔遯碭突”,?與碭皆唐之通用字。困學紀聞云“唐突見南史陸厥傳”,不知其前已多見。'此條援據甚博,惟攷今本范書孔融傳實作唐,不作?。惠氏棟後漢書補注卷十六唐突注引丁度曰:‘搪突,觸也。'吳曾曰律有唐突之罪。” 嘉錫案:能改齋漫錄一曰:“律有唐突之罪。”漢馬融長笛賦曰:“□瀑噴沫,奔遯碭突。”李善注:“碭,徒郎切。”以唐為碭。魏曹子建牛鬥詩云:“行至土山頭,欻起相搪突。”見太平廣記。
3 深公云:“人謂庾元規名士,胸中柴棘三斗許。”①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周嬰卮林引此條,下有‘深公即殷源也'六字。力辨其誤。今以此本無此注,故不錄入。卮林又曰:‘方正篇載深公語,則元規於法深不薄,今乃發輕詆。夫倚庾之貴以拒誹,訾庾之短以鬻重,法深豈高逸沙門哉?'”
4 庾公權重,足傾王公。庾在石頭,王在冶城坐。①大風揚塵,王以扇拂塵曰:“元規塵汙人!”②按王公雅量通濟,庾亮之在武昌,傳其應下,公以識度裁之,囂言自息。豈或回貳有扇塵之事乎?王隱晉書戴洋傳曰:“丹陽太守王導,問洋得病七年。洋曰:‘君侯命在申,為土地之主,而於申上冶,火光昭天,此為金火相爍,水火相炒,以故相害。'導呼冶令奕遜,使啟鎮東徙,今東冶是也。”丹陽記曰:“丹陽冶城,去宮三里,吳時鼓鑄之所,吳平猶不廢。”又云:“孫權築冶城,為鼓鑄之所。”既立石頭大塢,不容近立此小城,當是徙縣冶空城而置冶爾。冶城疑是金陵本冶。③漢高六年,令天下縣邑,④秣陵不應獨無。
【校文】
注“昭天” “昭”,景宋本作“照”。
注“金火相爍” “爍”,景宋本及沈本作“鑠”。
【箋疏】
① 李詳云:“詳案:困學紀聞書類周公城錄條原注:‘世說注云:“推周公城錄: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據此知今注‘冶城'上當奪‘推周公城錄'五字,‘宜'、‘疑'、‘治'、‘里',並以音同傳寫之誤。萬氏集證謂王原注當在言語篇‘謝公登冶城'注中,非也。” 嘉錫案:困學紀聞二曰:“禹貢釋文:周公職錄云:‘黃帝受命風后,受圖割地,分九州。'隋唐志無此書。太平御覽一百五十七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錄有此三句。夾漈通志藝文略:周公城名錄一卷。城、職字相似,恐傳寫之誤。”原注曰“世說注”云云。抱朴子內篇登涉引周公城名錄,審言所引未全,今具錄之,以見周公城錄之確有其書也。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拾補五曰:“或稱城名錄,或稱職錄,大抵是河洛圖緯之佚存者。”
程炎震云:“此云庾在石頭,王在冶城。蓋咸和元二年間。晉書導傳云:‘亮居外鎮,據上流,擁強兵。'則是亮鎮武昌時,通鑑因之繫之咸康四年。也。”(蓋以蘇峻叛前,王、庾不聞有
② 嘉錫案:事見雅量篇“往來者云庾公有東下意”條。
③ “縣冶空城”、“金陵本冶”兩“冶”字皆當作“治”。
④ 李慈銘云:“縣邑下脫城字。”漢書注師古曰:“縣之與邑,皆令築城。”
5 王右軍少時甚澀訥,①在大將軍許,王、庾二公後來,右軍便起欲去。大將軍留之曰:“爾家司空、王丞相已見。元規,復可所難?”②
【箋疏】
① 御覽七百三十九引語林曰:“王右軍少嘗患癲,一二年輒發動。後答許詢詩,忽復惡中得二十字云:‘取歡仁智樂,寄暢山水陰。清泠澗下瀨,歷落松竹林。'既醒,左右誦之,讀竟,乃歎曰:‘癲何預盛德事耶?'”按右軍病癲,他書未聞。裴啟與右軍同時,言或不妄。聊附於此,以為談助。
② 程炎震云:“王本可作何。” 嘉錫案:“王本”即明王世貞評點本。
6 王丞相輕蔡公,曰:“我與安期、千里共遊洛水邊,何處聞有蔡充兒?”①晉諸公贊曰:“充字子尼,陳留雍丘人。”充別傳曰:“充祖睦,蔡邕孫也。②充少好學,有雅尚,體貌尊嚴,莫有媟慢於其前者。高平劉整有雋才,而車服奢麗,謂人曰:‘紗縠,人常服耳。嘗遇蔡子尼在坐,終日不自安。'見憚如此。是時,陳留為大郡,多人士,琅邪王澄嘗經郡境,問:‘此郡多士,有誰乎?'③吏曰:‘有江應元、蔡子尼。'時陳留多居大位者,澄問:‘何以但稱此二人?'吏曰:‘向謂君侯問人,不謂位也。'澄笑而止。充歷成都王東曹掾,故稱東曹。”妒記曰:“丞相曹夫人性甚忌,禁制丞相,不得有侍御,乃至左右小人,亦被檢簡,時有妍妙,皆加誚責。王公不能久堪,乃密營別館,眾妾羅列,兒女成行。後元會日,夫人於青疏臺中,望見兩三兒騎羊,皆端正可念。夫人遙見,甚憐愛之。語婢:‘汝出問,是誰家兒?'給使不達旨,乃答云:‘是第四王等諸郎。'曹氏聞,驚愕大恚。命車駕,將黃門及婢二十人,人持食刀,自出尋討。王公亦遽命駕,飛轡出門,猶患牛遲。乃以左手攀車蘭,④右手捉麈尾,以柄助御者打牛,狼狽奔馳,劣得先至。蔡司徒聞而笑之,乃故詣王公,謂曰:‘朝廷欲加公九錫,公知不?'王謂信然,自敘謙志。蔡曰:‘不聞餘物,唯聞有短轅犢車,長柄麈尾。'王大愧。後貶蔡曰:‘吾昔與安期、千里,共在洛水。'”⑤
【校文】
“蔡充兒”之“充”及注“充”字,景宋本俱作“克”。
注“蔡邕孫也” “孫也”,沈本作“從孫”。
注“嘗經郡境” 景宋本“郡”下有“入”字。
注“第四王等” “王”,景宋本作“五”。
注“吾昔與安期千里” 景宋本及沈本無“昔”字。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充,晉書蔡謨傳作克。”
② 越縵堂日記第二十一冊(五十七葉)云:“後漢書蔡邕傳邕上疏有‘臣年四十有六,孤特一身'之語。不言其後有子否也。其女文姬傳謂‘曹操愍邕無嗣'。案晉書羊祜傳:‘祜為蔡邕外孫,討吳有功,當晉爵土,請以封舅子蔡襲,遂封襲關內侯。'是邕有孫,昔人已有言之者。今案世說輕詆篇注引蔡充別傳曰:‘充祖睦,蔡邕孫也。'則邕孫不止一人,尤有明證。充,司徒謨之父。晉書作克,附見謨傳。” 嘉錫案:明周嬰卮林六曰:“羊祜討吳有功,將進爵土,乞以賜舅子蔡襲,襲非邕之孫乎?又世說新語注引蔡充別傳曰:‘充祖睦,蔡邕孫也。'而晉書蔡謨傳曰:‘蔡睦魏尚書。睦生德,樂平太守。德生充,為東曹掾。充生謨,至司徒。謨生邵、系等。'世系昭然。謨未嘗為庭堅之不祀也。而史言‘曹操痛邕無嗣,遣使者以金璧贖琰還',豈為其子早凋故乎?然蔡豹傳曰:‘豹高祖質,漢衛尉左中郎將邕叔父也。祖睦,魏尚書。父宏,陰平太守。'據此,則睦為邕叔父之孫,與世說注不同,未知孰是?”周氏所考甚詳,越縵豈未之見耶?余以為羊祜之舅子襲,自是蔡邕之孫。惟是否邕有子先死,僅遺幼孫,抑邕本無子孫,而襲父子以同宗入繼,皆不可知。至於蔡睦,則實非邕後。晉書蔡豹傳有明文可考。元和姓纂八亦云:“蔡攜生稜、稜生邕、質元孫克。”與晉書合。世說注多脫誤,不可據。各本作“充祖睦,蔡邕孫”者固誤,淳熙本作“蔡邕從孫”,亦非也。以世次考之,睦乃蔡邕從子耳。
③ 李慈銘云:“案晉書作‘琅邪太守呂豫遣吏迎澄,澄問吏曰'云云。此注入境問下,疑脫吏曰二字。多士疑當作名士。”
④ “蘭”,類聚三十五引妒記作“攔”。案“攔”當從木,作“欄”字。
⑤ 注文“王大愧,後貶蔡曰”下袁本作“吾昔與安期、千里共在洛水集處,不聞天下有蔡克兒。正忿蔡前戲言耳”。
7 褚太傅初渡江,嘗入東,至金昌亭。吳中豪右,燕集亭中。謝歆金昌亭詩敘曰:①“余尋師,來入經吳,行達昌門,忽睹斯亭,傍川帶河,其榜題曰‘金昌'。訪之耆老,曰:‘昔朱買臣仕漢,還為會稽內史,逢其迎吏,遊旅北舍,與買臣爭席。買臣出其印綬,群吏慚服自裁。因事建亭,號曰“金傷”,失其字義耳。'”褚公雖素有重名,于時造次不相識別。敕左右多與茗汁,少箸粽,②汁盡輒益,使終不得食。褚公飲訖,徐舉手共語云:“褚季野!”於是四座驚散,無不狼狽。
【校文】
注“遊旅北舍” 景宋本“遊”作“逆”,“北”作“比”。袁本“遊”亦作“逆”。
【箋疏】
① 全晉文百三十五云:“歆爵里未詳。” 嘉錫案:隋志注:梁有車騎司馬謝韶集三卷,歆、韶形近,或即其人。
② 李慈銘云:“案通鑑盧循遺劉裕益智粽。”宋書:廢帝殺江夏王義恭,以蜜漬目睛,謂之鬼目粽。近儒段玉裁謂粽皆當作?。廣韻、集韻、類篇、干祿字書皆有?字,蜜漬瓜食也。桑感切。?即糝字,今之小菜。齊民要術引廣州記:‘益智子取外皮,蜜漬為糝。'其字徑作糝。胡三省注通鑑曰:‘角黍,蓋誤認為粽。'慈銘案:段說是也。玉篇、廣韻皆以粽為?之俗,訓云:‘蘆葉裹黍。'與宋書所謂蜜漬者,迥不相合。世說此處粽字亦?之誤。當以‘少箸?'讀句,謂多與以茗汁,而少與以小菜。如今客來與茶,別設菜果也。若作?,則茗汁中豈可箸此?且古人角黍非常食之物,未聞有以此待客者。李本徑改作?,益誤矣。” 嘉錫案:北戶錄二云:“辯州以蜜漬益智子,食之亦甚美。”注引顏之推云:“今以蜜藏雜果為粽。”字苑曰:“雜藏果也,音素感反。”嘉錫考之諸書,凡釋?字,皆謂蜜漬瓜果。蓋即今之所謂蜜餞。凡茶坊中猶為客設之以佐茶。此俗古今不異。段氏、李氏解為小菜,非是。藏小菜之法,以鹽不以蜜,且安有以小菜佐茗飲者乎?
8 王右軍在南,丞相與書,每歎子姪不令。云:“虎豘、虎犢,還其所如。”①虎豘,王彭之小字也。王氏譜曰:“彭之字安壽,琅邪人。祖正,尚書郎。父彬,衛將軍。彭之仕至黃門郎。虎犢,彪之小字也。彪之字叔虎,彭之第三弟。年二十而頭鬚皓白,時人謂之王白鬚。少有局榦之稱。累遷至左光祿大夫。”
【校文】
注 兩“鬚”字,景宋本俱作“須”。
【箋疏】
① 程炎震云:“王導卒於咸康五年,彪之年三十四。此蓋彪之初為郎時,右軍當在江州。” 嘉錫案:言彭之、彪之,生長高門,而才質凡下,羊質虎皮,恰如其名也。 嘉錫又案:言彭之真豚犬之流,彪之初生之犢,二人之才正如其小字耳。
9 褚太傅南下,孫長樂於船中視之。①長樂,孫綽。言次,及劉真長死,孫流涕,因諷詠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大雅詩毛公注曰:“殄,盡。瘁,病也。”褚大怒曰:“真長平生,何嘗相比數,而卿今日作此面向人!”孫回泣向褚曰:“卿當念我!”②時咸笑其才而性鄙。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此蓋褚裒彭咸敗後還鎮京口時,故云南下,永和五年也。其冬裒卒矣。”
② 程炎震云:“御覽六十六引語林曰:‘褚公遊曲阿後湖。狂風忽起,船傾。褚公已醉,乃曰:“此舫人皆無可以招天譴者,唯有孫興公多塵滓,正當以此厭天欲耳!”便欲捉孫擲水中。孫懼無計,唯大呼曰:“季野!卿念我!”'疑即此一事,而此文未全。褚裒曰‘真長'云云,亦是常語,孫何為便作哀鳴?知必有惡劇也。臨川蓋以捉擲水中非佳事,故節取之。又‘季野!卿念我'下有注,以季野為彥回字,誤,今不取。”又云:“曲阿在京口,地亦相合,故是一時事。” 嘉錫案:此可見褚裒深惡綽之為人。
10 謝鎮西書與殷揚州,為真長求會稽。殷答曰:“真長標同伐異,俠之大者。常謂使君降階為甚,乃復為之驅馳邪?”
11 桓公入洛,過淮、泗,踐北境,①與諸僚屬登平乘樓,②眺矚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陸沈,③百年丘墟,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八王故事曰:“夷甫雖居台司,不以事物自嬰,當世化之,羞言名教。自臺郎以下,皆雅崇拱默,以遺事為高。四海尚寧,而識者知其將亂。”晉陽秋曰:“夷甫將為石勒所殺,謂人曰:‘吾等若不祖尚浮虛,不至於此!'”袁虎率而對曰:“運自有廢興,豈必諸人之過?”桓公懍然作色,顧謂四坐曰:“諸君頗聞劉景升不?劉鎮南銘曰:“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黃中通理,博識多聞。仕至鎮南將軍、荊州刺史。”有大牛重千斤,噉芻豆十倍於常牛,負重致遠,曾不若一羸牸。魏武入荊州,烹以饗士卒,于時莫不稱快。”④意以況袁。四坐既駭,袁亦失色。⑤
【校文】
“率而” “而”,景宋本作“爾”。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桓溫入洛,是永和十二年伐姚襄時,過淮、泗,是太和四年征慕容暐時,首尾十四年,非一役也。此以入洛與過淮、泗並舉,殊誤。晉書溫傳敘此於伐姚襄時,而云自江陵北伐,過淮、泗,尤誤。案入洛之役,戴施屯河上,勒舟師以逼許、洛。溫不自御也。周保緒晉略列傳二十五曰:‘溫伐燕,自姑孰乘舟,順江而下。入淮、泗,登平乘樓。'此為合矣。” 嘉錫案:通鑑一百亦敘袁宏之對於永和十二年,蓋沿用晉書之文。文學篇曰:“桓宣武北征,袁虎時從,被責免官。”注引溫別傳曰:“溫以太和四年上疏,自征鮮卑。” 又案:袁宏之免官,不見於晉書本傳。據孝標注,則在太和四年。與此條所云“過淮、泗,踐北境”,正一時之事。蓋宏因此對,失溫之意,遂致被責免官矣。溫雖頗慕風流,而其人有雄姿大略,志在功名,故能矯王衍等之失。英雄識見,固自不同。
② 程炎震云:“宋書六十三王曇首傳:‘太祖鎮江陵,曇首轉長史。太祖入奉大統,曇首固陳,上乃下嚴兵自衛。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又六十一武三王江夏王義恭傳曰:“平乘船皆下兩頭,作露手形,不得儗象龍舟,悉不得朱油。”李詳云:“詳案:通鑑一百胡注:‘平乘樓,大船之樓。'隋書楊素傳:‘樓船亦有平乘之名。'”
③ 原本玉篇水部云:“莊子:‘是陸沈者也。'司馬彪曰:‘無水而沈也。'野王案:陸沈,猶淪翳也。言居陸而若沈溺無聞也。史記‘陸沈於俗,避世金馬門',是也。” 嘉錫案:陸沈者,無水而沈。淮南子覽冥訓:‘是謂坐馳陸沈,晝冥宵明'及此條之神州陸沈,皆其本義。至於莊子則陽篇、史記滑稽傳之以陸沈喻隱淪,論衡謝短篇:“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沈。”以喻人之不學,則其引伸之義也。通鑑胡注曰:“以王衍等尚清談而不恤王事,以致夷狄亂華也。”身之之言,與劉注同意。
④ 晉書殷浩傳庾翼貽浩書曰:“王夷甫,先朝風流士也。然吾薄其立名非真,而始終莫取。若以道非虞、夏,自當超然獨往,而不能謀始,大合聲譽,極致名位,正當抑揚名教,以靜亂源。而乃高談莊、老,說空終日。雖云談道,實長華競。及其末年,人望猶存。思安懼亂,寄命推務。而甫自申述,徇小好名。既身囚胡虜,棄言非所。凡明德君子,遇會處際,寧可然乎?而世皆然之。益知名實之未定,弊風之未革也。” 嘉錫案:晉人之論王夷甫者,庾翼之言為最切矣。翼傳言見桓溫總角,便期之以遠略,謂有英雄之才。固宜其議論之有合也。 又案:文學篇“袁伯彥作名士傳成”,注曰:“宏以裴叔則、樂彥輔、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衛叔寶、謝幼輿為中朝名士。”然則宏亦祖尚玄虛,服膺夷甫者。桓溫所謂諸人,正指中朝名士,固宜為之強辯矣。
⑤ 通鑑注曰:“溫意以牛況宏,徒能糜俸祿,而無經世之用。”
12 袁虎、伏滔同在桓公府。桓公每遊燕,輒命袁、伏,袁甚恥之,恒歎曰:“公之厚意,未足以榮國士!與伏滔比肩,亦何辱如之?”①
【箋疏】
① 嘉錫案:文選三國名臣序贊引晉陽秋曰:“袁宏為大司馬府記室參軍。”本書言語篇注引中興書曰:“伏滔少有才學,舉秀才,大司馬桓溫參軍。”足證二人同在桓溫府也。考文選集注九十四引臧榮緒晉書云:“袁宏好學,善屬文,謝尚以為豫州別駕,桓溫命為安西參軍。”按之晉書帝紀,桓溫之為安西將軍,在穆帝永和元年。其為大司馬,在哀帝興寧元年前後。相距已十有八年。宏先為安西參軍,則其入桓溫幕府,亦已久矣。今晉書文苑傳不敘宏入安西府事,第云累遷大司馬桓溫記室者,略之也。然又云“伏滔先在溫府,與宏善”。則不知何據,疑其誤也。
13 高柔在東,甚為謝仁祖所重。既出,不為王、劉所知。仁祖曰:“近見高柔,大自敷奏,然未有所得。”真長云:“故不可在偏地居,輕在角□(角弱)奴角反。中,①為人作議論。”高柔聞之,云:“我就伊無所求。”人有向真長學此言者,真長曰:“我寔亦無可與伊者。”然遊燕猶與諸人書:“可要安固?”安固者,高柔也。孫統為柔集敘曰:“柔字世遠,樂安人。才理清鮮,安行仁義。婚泰山胡毋氏女,年二十,既有倍年之覺,而姿色清惠,近是上流婦人。柔家道隆崇,既罷司空參軍、安固令,②營宅於伏川。馳動之情既薄,又愛翫賢妻,便有終焉之志。尚書令何充取為冠軍參軍,僶俛應命,眷戀綢繆,不能相舍。相贈詩書,清婉辛切。”③
【校文】
注“辛切” “辛”,沈本作“新”。
【箋疏】
① 李詳云:“詳案:廣韻四覺:‘□(角弱),屋角。'今人謂屋隅為角□(角弱),當作此字。” 嘉錫案:今俗作“角落”。
② 程炎震云:“安固縣屬揚州臨海郡。”
③ 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丁部曰“世說高柔在東”云云,與魏之高柔別是一人。魏高柔,字文惠,三國志有傳。書鈔一百一十高文惠與婦書曰:‘今置琵琶一枚,音甚清亮也。'一百三十六高文惠婦與文惠書云:‘今奉織成襪一量。'御覽六百八十九高文惠婦與文惠書:‘今聊奉組生履一緉。'六百八十八高文惠婦與文惠書曰:‘今奉總帢十枚。'據世說注當是高世遠婦。書鈔、御覽誤也。” 嘉錫案:文氏說是也。嚴可均全三國文五十四亦疑之,而不能定。今觀世遠夫婦往復書,蓋上擬秦嘉、徐淑,文采必有可觀,惜乎僅存殘篇斷句,無以窺其清婉辛切之旨矣。
14 劉尹、江虨、王叔虎、孫興公同坐,江、王有相輕色。虨以手歙叔虎云:“酷吏!”詞色甚彊。劉尹顧謂:“此是瞋邪?非特是醜言聲,拙視瞻。”言江此言,非是醜拙,似有忿於王也。
15 孫綽作列仙商丘子贊曰:“所牧何物?殆非真豬。儻遇風雲,為我龍攄。”列仙傳曰:“商丘子晉者,商邑人。好吹竽牧豕,年七十,不娶妻而不老。問其須要,言‘但食老朮、昌蒲根、飲水,如此便不饑不老耳'。貴戚富室,聞而服之,不能終歲輒止,謂將有匿術。孫綽為贊曰:‘商丘卓犖,執策吹竽。渴飲寒泉,飢食菖蒲。所牧何物?殆非真豬。儻逢風雲,為我龍攄。'”時人多以為能。王藍田語人云:“近見孫家兒作文,道何物、真豬也。”
【校文】
注“須要” 景宋本作“道要”。
16 桓公欲遷都,①以張拓定之業。孫長樂上表,諫此議甚有理。桓見表心服,而忿其為異,令人致意孫云:“君何不尋遂初賦,而彊知人家國事?”孫綽表諫曰:“中宗龍飛,實賴萬里長江,畫而守之耳。不然,胡馬久已踐建康之地,江東為豺狼之場矣。”綽賦遂初,陳止足之道。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永和十二年,桓溫請遷都洛陽。”
17 孫長樂兄弟就謝公宿,言至款雜。劉夫人在壁後聽之,具聞其語。謝公明日還,問:“昨客何似?”劉對曰:“亡兄門,未有如此賓客!”夫人,劉惔之妹。謝深有愧色。
18 簡文與許玄度共語,許云:“舉君、親以為難。”簡文便不復答。許去後而言曰:“玄度故可不至於此!”按邴原別傳:“魏五官中郎將,嘗與群賢共論曰:‘今有一丸藥,得濟一人疾,而君、父俱病,與君邪?與父邪?'諸人紛葩,或父、或君。原勃然曰:‘父子,一本也。亦不復難。'”君、親相校,自古如此。未解簡文誚許意。
【校文】
注“紛葩” “葩”,沈本作“紛”。
19 謝萬壽春敗後,①還,書與王右軍云:“慚負宿顧。”②右軍推書曰:“此禹、湯之戒。”春秋傳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言禹、湯以聖德自罪,所以能興。今萬失律致敗,雖復自咎,其可濟焉。故王嘉萬也。③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升平三年,謝萬敗。”
② 嘉錫案:晉書羲之傳:“萬為豫州都督,羲之遺書誡之曰:‘願君每與士之下者同,則盡善矣。'萬不能用,果敗。”故此書云“慚負宿顧”也。
③ 嘉錫案:注意謂萬雖自咎,亦無所濟。則不當以右軍為嘉萬。況世說著其事於輕詆篇,是右軍此語,乃譏笑之詞,其不嘉萬亦明矣。王字疑當作不。
20 蔡伯喈睹睞笛椽,①孫興公聽妓,振且擺折。伏滔長笛賦敘曰:“余同寮桓子野有故長笛,傳之耆老云:‘蔡邕伯喈之所製也。'初,邕避難江南,宿於柯亭之館,以竹為椽,邕仰眄之,曰:‘良竹也。'取以為笛,音聲獨絕。②歷代傳之至於今。”王右軍聞,大嗔曰:“三祖壽一作臺。樂器,虺瓦一作尪凡。弔,孫家兒打折。”③
【箋疏】
① 嘉錫案:據注,此笛為桓子野所有。考類聚四十四引語林“子野令奴張碩吹睹腳笛”,與此作“睹睞”不同。疑以“睹腳”為是。蓋邕睹竹椽之腳,而知其為良材,遂以為名。猶之琴名焦尾也。
② 御覽一百九十四引郡國志曰:“柯亭,一名千秋亭,又名高遷亭。”會稽記云:“漢議郎蔡邕避難宿於此亭,仰觀榱竹,知有奇嚮,因取為笛,果有異聲。”後漢書邕傳注引張騭文士傳曰:“邕告吳人曰:‘吾昔嘗經會稽高遷亭,見屋椽竹,東間第十六可以為笛。'取用,果有異聲。”
③ 嘉錫案:此條語不可通,雖從“一作”,亦終難解,必有誤字也。
21 王中郎與林公絕不相得。王謂林公詭辯,林公道王云:“箸膩顏帢,①□布單衣,挾左傳,逐鄭康成車後,問是何物塵垢囊!”②中郎,坦之。帢,帽也。裴子曰:“林公云:‘文度箸膩顏,挾左傳,逐鄭康成,自為高足弟子。篤而論之,③不離塵垢囊也。'”
【箋疏】
① 李慈銘云:“案晉書五行志:‘魏造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帢。至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據此,則江東時以顏帢為舊制,故道林以膩顏帢誚之。” 嘉錫案:“膩顏帢”居易錄三十二已解釋甚詳,但未明引晉書五行志耳。
② 嘉錫案:後漢書襄楷傳云:“天帝遺?好女,浮屠曰‘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眄之。”注云:“四十二章經:天神獻玉女於其佛,佛曰:‘此是革囊盛眾穢耳。'”“塵垢囊”即“革囊盛眾穢”之意,其鄙坦之至矣。然由此可知坦之獨抱遺經,謹守家法,故能闢莊周之非儒道,箴謝安之好聲律。名言正論,冠絕當時。夫奏簫韶於溱洧,襲冠裳於裸國,固宜為眾喙之所咻,群犬之所吠矣。若支遁者,希聞至道,徒資利口,嗔癡太重,我相未除。曾不得為善知識,惡足稱高逸沙門乎?書鈔百三十五引語林云:“王□為諸人談,有時或排擯高禿,以如意注林公云:‘阿柱,汝憶搖櫓時不?'阿柱,乃林公小名。” 嘉錫案:書鈔所稱王某,蓋即王中郎。本篇又言其嘗作沙門不得為高士論。其輕侮支遁如此,宜遁之報以惡聲矣。 又案:晉書坦之傳及經典釋文序錄並不言坦之治左傳。隋書經籍志有春秋左氏經傳通解四卷、春秋旨通十卷並王述之撰。六朝人名有“之”字者,多去“之”為單名。述之疑即王述。故金樓子立言篇云“王懷祖頗有儒術”,蓋謂此也。坦之傳其父學,故支遁因而譏之耳。兩唐志於經傳通解不著錄,而有王延之春秋旨通十卷,恐是傳寫之誤。經義考一百七十五遂以兩書為南齊之尚書左僕射王延之撰,殆非也。
③ 莊子田子方篇老聃曰:“夫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則四支百體,將為塵垢;而死生終始,將為晝夜。”“篤而論之”猶云“要而言之”。蓋魏、晉人常語也。金樓子立言下引諸葛亮曰:“追觀光武二十八將,下及馬援之徒,忠貞智勇,無所不有。篤而論之,非減曩時。”
22 孫長樂作王長史誄云:①“余與夫子,交非勢利,心猶澄水,同此玄味。”禮記曰:“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王孝伯見曰:“才士不遜,亡祖何至與此人周旋!”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法書要錄卷九載張懷瓘書斷:王濛永和三年卒,年三十九。”
23 謝太傅謂子姪曰:“中郎始是獨有千載!”車騎曰:“中郎衿抱未虛,復那得獨有?”中郎,謝萬。
24 庾道季詫謝公曰:“裴郎云:‘謝安謂裴郎乃可不惡,何得為復飲酒?'庾龢、裴啟已見。裴郎又云:‘謝安目支道林,如九方皋之相馬,略其玄黃,取其俊逸。'”支遁傳曰:①“遁每標舉會宗,而不留心象喻,解釋章句,或有所漏,文字之徒,多以為疑。謝安石聞而善之曰:‘此九方皋之相馬也,略其玄黃,而取其俊逸。'”列子曰:“伯樂謂秦穆公曰:‘臣所與共儋纆薪菜者,有九方皋,此其於馬,非臣之下也。'公使行求馬,反,曰:‘得矣!牡而黃。'使人取之,牝而驪。公曰:‘毛物牡牝之不知,何馬之能知也?'伯樂曰:‘若皋之觀馬者,天機也。得其精,亡其麤。在其內,亡其外。見其所見,不見其所不見。視其所視,遺其所不視。若彼之所相,有貴於馬也。'既而,馬果千里足。”謝公云:“都無此二語,裴自為此辭耳!”庾意甚不以為好,因陳東亭經酒壚下賦。讀畢,②都不下賞裁,直云:“君乃復作裴氏學!”③於此語林遂廢。今時有者,皆是先寫,無復謝語。續晉陽秋曰:“晉隆和中,河東裴啟撰漢、魏以來迄于今時,言語應對之可稱者,謂之語林。時人多好其事,文遂流行。後說太傅事不實,而有人於謝坐敘其黃公酒壚,司徒王珣為之賦,謝公加以與王不平,乃云:‘君遂復作裴郎學。'自是眾咸鄙其事矣。安鄉人有罷中宿縣詣安者,安問其歸資。答曰:‘嶺南凋弊,唯有五萬蒲葵扇,又以非時為滯貨。'安乃取其中者捉之,於是京師士庶競慕而服焉。價增數倍,旬月無賣。夫所好生羽毛,所惡成瘡痏。謝相一言,挫成美於千載,及其所與,崇虛價於百金。上之愛憎與奪,可不慎哉!”
【校文】
注“儋纆” “纆”,景宋本作“纏”。
注“牡而黃” “牡”,景宋本作“牝”。
注“毛物牡牝” “牡牝”,景宋本及沈本俱作“牝牡”。
注“得其精” “得”,景宋本作“問”。
【箋疏】
① 嘉錫案:支遁傳不知誰撰,蓋必作於語林成書之後,故采取其語,今高僧傳亦仍而不改。
② 李慈銘云:“案讀畢下當有謝公字。”
③ 嘉錫案:傷逝篇載“王戎過黃公酒壚”事,注引竹林七賢論曰:“俗傳若此:潁川庾爰之嘗以問其伯文康。文康云:‘中朝所不聞,江左忽有此論,蓋好事者為之耳。'”是此事之不實,庾亮已辯之於前。謝安蓋熟知之。乃俗語不實,流為丹青。王珣既因之以作賦,裴啟又本之以著書。於草野傳聞,不加考辨,則安石之深鄙其事斥為裴郎學,非過論也。但王珣賦甚有才情,謝以與王不平,故於其賦之工拙不置一詞。意以為選題既誣,其文字亦無足道焉耳。
25 王北中郎不為林公所知,乃箸論沙門不得為高士論。大略云:“高士必在於縱心調暢,沙門雖云俗外,反更束於教,非情性自得之謂也。”
26 人問顧長康:“何以不作洛生詠?”答曰:“何至作老婢聲!”①洛下書生詠,音重濁,故云老婢聲。
【箋疏】
① 嘉錫案:洛下書生詠者,效洛下讀書之音,以詠詩也。陸法言切韻序云:“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洛下雖非燕、趙,而同在大河南北,故其音亦傷重濁。長康世為晉陵無錫人,習於輕淺,故鄙夷不屑為之。晉書王敦傳曰:“含軍敗,敦聞怒曰:‘我兄,老婢也!'”長康漫論聲韻,而忽作此詈人之語,世說亦入之輕詆篇,則其言必有所為。長康素為桓溫所親暱。溫死,謝安執政,而長康作詩哭溫,有“魚鳥無依”之歎(見言語篇“顧長康拜桓宣武墓”條)。然則“老婢”之譏,殆為謝安發也。亦可謂不識好惡者矣。 又案:“謝安少能作洛下書生詠,有鼻疾,語音濁。後名流多?其詠,弗能及,手掩鼻而吟焉”,見雅量篇“桓公伏甲”條注引文章志。
27 殷顗、庾恒並是謝鎮西外孫。謝氏譜曰:“尚長女僧要適庾龢,次女僧韶適殷歆。”①殷少而率悟,庾每不推。嘗俱詣謝公,謝公熟視殷曰:“阿巢故似鎮西。”巢,殷顗小字也。於是庾下聲語曰:“定何似?”謝公續復云:“巢頰似鎮西。”庾復云:“頰似,足作健不?”庾氏譜曰:“恒字敬則。祖亮,父龢。恒仕至尚書僕射。”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晉書殷顗傳:父康。此云歆,未知孰是?”
28 舊目韓康伯:將肘無風骨。說林曰:“范啟云:‘韓康伯似肉鴨。'”①
【校文】
“將” 景宋本作“捋”。
【箋疏】
① 嘉錫案:方言一云:“京、奘、將,大也。秦、晉之間,凡人之大謂之奘,或謂之壯。燕之北鄙,齊、楚之郊,或曰京,或曰將,皆古今語也。”據此,則“將”為“壯”之聲轉。康伯為人肥大,故范啟以肉鴨比之。凡人肥則肘壯。此云將肘者,江北傖楚人語也。品藻篇云:“韓康伯雖無骨榦,然亦膚立。”同譏其無骨,而毀譽不同,愛憎之見異耳。觀注語知康伯甚肥,故時人譏其有肉無骨。
29 符宏叛來歸國。①謝太傅每加接引,宏自以有才,多好上人,坐上無折之者。適王子猷來,太傅使共語。子猷直孰視良久,回語太傅云:“亦復竟不異人!”宏大慚而退。續晉陽秋曰:“宏,符堅太子也。堅為姚萇所殺,宏將母妻來投,詔賜田宅。桓玄以宏為將,玄敗,寇湘中,伏誅。”②
【校文】
“符” 景宋本俱作“苻”。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太元十年六月符宏來降。” 嘉錫案:見晉書孝武帝紀,與通鑑作七月不同。 嘉錫又案:考之晉書苻堅載記及通鑑一百六,太元九年慕容沖、姚萇等並叛。秦八月沖進逼長安。十年五月,沖攻長安,苻堅留太子宏守城,帥騎數百出奔五將山。六月,宏不能守長安,將數千騎與母妻西奔下辯。七月,姚萇遣兵執苻堅送詣新平。太子宏至下辯,南秦州刺史楊壁拒之。宏奔武都投氐豪強熙,假道來奔。八月姚萇遣人縊堅于新平佛寺。世說據晉人紀載,以宏背父來降,故書之以叛。實則宏出長安時,堅已奔五將。父子不相見,無所受命。宏之自武都來歸,堅又已被擒,存亡不可知,宏非背其父而出走也。故責宏以不能死守長安以身殉國,則可矣。謂之為叛父,固非其罪也。是年四月,劉牢之已率兵救苻丕於鄴,為慕容垂所敗而歸。太保謝安又請自將救秦。宏之來奔,自必請兵復讎,故安每加接引。八月,安卒,乃不果出兵耳。宋書謝靈運傳載其山居賦自注曰:“太傅既薨,遠圖已輟。”此之謂也。(遠圖,各本皆誤作建圖,據文選述祖德詩注引改。)
② 晉書桓玄傳云:“安帝反正,湘州刺史苻宏走入湘中,害郡守。長吏檀祇討宏於湘東,斬之。”又苻堅載記云:“宏歷位輔國將軍。桓玄篡位,以宏為涼州刺史。義熙初,以謀叛被誅。”通鑑卷二百九十二云:“漵州蠻酋苻彥通自稱苻秦苗裔。”胡注曰:“苻秦之亡,苻宏奔晉,從諸桓於荊、楚,其後無聞。彥通自以為苻秦苗裔,蓋言出於宏之後。”
30 支道林入東,見王子猷兄弟。還,人問:“見諸王何如?”答曰:“見一群白頸烏,但聞喚啞啞聲。”①
【箋疏】
① 嘉錫案:詳見排調篇“劉真長始見王丞相”條。老學庵筆記八曰:“古所謂揖,但舉手而已。今所謂喏,乃始於江左諸王。方其時,惟王氏子弟為之,故支道林見王子猷兄弟曰:‘見一群白項烏,但聞喚啞啞聲。'即今喏也。” 嘉錫案:道林之言,譏王氏兄弟作吳音耳。啞啞之聲與唱喏殊不相似,放翁之說,近於傅會。
31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郗重熙曰:“相王好事,不可使阿訥在坐。”①訥,詢小字。
【校文】
“在坐” 景宋本“坐”下有“頭”字。
【箋疏】
① 程炎震云:“坦之嘗為撫軍掾,郗愔為撫軍司馬,蓋同時。然坦之晚進位卑,恐未得舉玄度也。”
32 王興道謂謝望蔡霍霍如失鷹師。永嘉記曰:“王和之字興道,琅琊人。祖翼,①平南將軍。父胡之,司州刺史。和之歷永嘉太守、正員常侍。”望蔡,謝琰小字也。②
【箋疏】
① 程炎震云:“翼當據晉書作廙。”
② 程炎震云:“謝琰傳‘封望蔡公',非小字,注誤。”
33 桓南郡每見人不快,輒嗔云:“君得哀家梨,當復不烝食不?”①舊語:秣陵有哀仲家梨甚美,大如升,入口消釋。言愚人不別味,得好梨烝食之也。
【箋疏】
① 程炎震云:“某氏曰:北戶錄引作‘不烝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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