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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塞令第十五
中軍、左、右、前、後軍,皆有(地分)[分地],方之以行垣,而無通其交往。將有分地,帥有分地,伯有分地,皆營其溝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無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 ,伯誅之;伯不誅,與之同罪。
軍中縱橫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與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將吏之符節,不得通行。采薪(之)[芻]牧者,皆成行伍;不成行伍者,不得通行。吏屬無節,士無伍者,橫門誅之。 逾分干地者,誅之。故內無干令犯禁,則外無不獲之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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