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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二〕,慎言檢跡〔三〕,立身揚名〔四〕,亦已備矣。魏、晉已〔五〕來,所著諸子〔六〕,理重事複,遞相模效〔七〕,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八〕。吾今所以複為此者〔九〕,非敢軌物範世也〔一〇〕,業以整齊門內〔一一〕,提撕〔一二〕子孫。夫同言而信〔一三〕,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一四〕,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一五〕;止凡人之鬥鬩〔一六〕,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一七〕。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于傅婢寡妻耳。
〔一〕六朝以前作品,自序往往在全書之末,亦有在全書之首者,如孝經之開宗明義第一章是,此亦其比。傅本“第”作“篇”。
〔二〕誠孝,即忠孝,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誠”。北史文苑許善心傳:“上顧左右曰:‘我平陳國,唯獲此人,既能壞其舊君,即我誠臣也。’……又撰誠臣傳一卷。”隋書楊素傳:“煬帝手詔勞素,引古人有言曰:‘疾風知勁草,世亂有誠臣。’”誠臣即忠臣,俱避隋諱改。
〔三〕盧文弨曰:“檢,居奄切。檢跡,猶言行檢,謂有持檢,不放縱也。”器案:樂府詩集卷六十七張華遊獵篇:“伯陽為我誡,檢跡投清軌。”則檢跡亦六朝慣用語。
〔四〕立身揚名,盧文弨曰:“見孝經。”案:孝經開宗明義章:“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五〕已,傅本作“以”,古通。後不出。
〔六〕趙曦明曰:“隋書經籍志儒家有徐氏中論六卷,魏太子文學徐干撰:王氏正論一卷,王肅撰;杜氏體論四卷,魏幽州刺史杜恕撰;顧子新語十二卷,吳太常顧譚撰;譙子法訓八卷,譙周撰;袁子正論十九卷,袁准撰;新論十卷,晉散騎常侍夏侯湛撰。”
〔七〕□,盧文弨曰:“與‘效’同。”
〔八〕盧文弨曰:“世說文學篇:‘庾仲初作揚都賦,謝太傅云:“此是屋下架屋耳。”’劉孝標引王隱論楊雄太玄經曰:‘玄經雖妙,非益也,是以古人謂其屋下架屋耳。’”劉盼遂曰:“太平御覽六百一引三國典略曰:‘祖珽上修文殿御覽,徐之才謂人曰:“此可謂床上之床,屋下之屋也。”’知此語固六朝之恒言矣。”器案:隋薛道衡大將軍趙芬碑銘幷序:“不復架屋施床。”唐釋法琳辨正論信毀交報篇:“是周因殷禮,損益可知,名目雖殊,還廣前致,亦猶床上鋪床,屋下架屋也。”則此語為六朝、唐人慣用語,居然可知。程氏遺書伊川先生語錄五:“作太玄,本要明易,卻尤悔如易,其實無益,真屋下架屋,床上疊床。”宋景文筆記卷上:“夫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後可以傳不朽;若體規畫圓,准方作矩,終為人之臣僕。古人譏屋下架屋,信然。陸機曰:‘謝朝花於已披,啟夕秀於未振。’韓愈曰:‘惟陳言之務去。’此乃為文之要。五經皆不同體,孔子沒後,百家奮興,類不相沿,皆得此旨。”宋祁以疊床架屋指斥仿真派文學,意亦與顏氏相近。鮑本“耳”作“尒”。
〔九〕元注:“一本無‘今’字。”
〔一〇〕盧文弨曰:“車有軌轍,器有模範,喻可為世人儀型也。”案:左傳隱公五年:“吾將納民於軌物者也。”
〔一一〕通鑒一四七梁武紀三:“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胡三省注:“業,事也,以方直為事。”此文之業,意與之同。
〔一二〕盧文弨曰:“詩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箋:‘我非但對面語之,親提撕其耳。’”
〔一三〕意林一、後漢書王良傳注、御覽四三一引思子累德篇:“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化,化在令外。”淮南子繆稱篇:“同言而民信,信在言前也;同令而民化,誠在令外也。”即此文所本。文子精誠篇:“故同言而信,信在言前也;同令而行,誠在令外也。”劉畫新論履信篇:“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教而行,誠在言外。”“化”作“行”,與此同。
〔一四〕郝懿行曰:“謔,謂謔浪也。或謂‘謔’當為‘虐’,非是。”
〔一五〕盧文弨曰:“傅婢,見漢書王吉傳,師古注:‘傅婢者,傅相其衣服衽席之事。’指揮,與指麾義同。漢書韓信傳:‘雖有舜、禹之智,嘿而不言,不如瘖聾之指麾也。’”器案:傅婢,即侍婢,後漢書呂布傳:“私與傅婢情通。”三國志魏書呂布傳作“與卓侍婢私通”,是其證也。
〔一六〕凡人,顏本作“兄弟”。
〔一七〕盧文弨曰:“詩大雅思齊:‘刑于寡妻。’傳:‘適妻也。’箋:‘寡有之妻。’案:寡者,少也,故雲適妻。朱子則訓寡德之妻,謙辭也。”朱亦棟曰:“案:吳越春秋:‘專諸者,堂邑人也。伍胥之亡楚如吳時,遇之于塗,專諸方與人鬥,將就敵,其怒有萬人之氣,甚不可當,其妻一呼即還。子胥怪而問其狀:“何夫子之盛怒也,聞一女子之聲而折還,寧有說乎?”專諸曰:“子觀吾之儀,寧類愚者也?何言之鄙也!夫屈一人之下,必伸萬人之上。”’之推正用此語。”
吾家風教〔一〕,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二〕;每從兩兄〔三〕,曉夕溫凊〔四〕。規行矩步〔五〕,安辭定色〔六〕,鏘鏘翼翼〔七〕,若朝嚴君焉〔八〕。賜以優言,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便丁荼蓼〔九〕,家塗〔一〇〕離散,百口索然〔一一〕。慈兄鞠養,苦辛備至;有仁無威〔一二〕,導示不切。雖讀禮傳〔一三〕,微愛屬文〔一四〕,頗為凡人之所陶染〔一五〕,肆欲輕言,不修邊幅〔一六〕。年十八九,少知砥礪〔一七〕,習若自然〔一八〕,卒難洗蕩。二十已後〔一九〕,大過稀焉;每常心共口敵〔二〇〕,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昨失〔二一〕,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二二〕。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二三〕。
〔一〕風、教,義同。毛詩序:“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又文章篇及觀我生賦,俱有“風教”語。
〔二〕誘誨,各本及戒子通錄(以下簡稱通錄)卷二引,俱作“誨誘”,今從宋本。
〔三〕趙曦明曰:“案:南史顏協傳:‘子之儀、之推。’此雲兩兄,或兼有群從也。”盧文弨曰:“顏氏家廟碑(案:顏真卿撰。)有名之善者,雲之推弟,隋葉令。據此則之善亦是之推兄。”
〔四〕盧文弨曰:“禮記曲禮上:‘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注:‘溫以禦其寒,凊以致其涼。’釋文:‘凊,七性反,字從□,本或作水旁,非也。’”
〔五〕晉書潘尼傳:“規行矩步者,皆端委而陪於堂下。”
〔六〕盧文弨曰:“禮記曲禮上:‘安定辭。’又冠義:‘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
〔七〕盧文弨曰:“廣雅釋訓:‘鏘鏘,走也。翼翼,敬也,又和也。’案鏘鏘,猶蹌蹌,禮記曲禮下:‘士蹌蹌。’言不得如大夫已上容儀之盛也。”
〔八〕趙曦明曰:“易:‘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器案:御覽二一二引謝承後漢書:“魏朗動有禮序,室家相待如賓,子孫如事嚴君焉。”世說新語德行篇:“華歆遇子弟甚整,雖閑室之內,嚴若朝典。”朝典以禮言,嚴君以人言。
〔九〕盧文弨曰:“言失所生也。荼蓼,喻苦辛。上音徒,下音了。”器案:此以苦辛喻喪失父母,家境困難,下文“苦辛備至”,即承此言。周頌良耜篇毛傳以為“荼蓼,苦菜”。後漢書陳蕃傳:“諸君柰何委荼蓼之苦,息偃在床。”李賢注:“詩國風曰:‘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周頌曰:‘未堪家多難,予又集於蓼。’”
〔一〇〕家塗,程本、胡本、何本、黃本作“家徒”,今從宋本,終制篇亦言“家塗空迫”。家塗,猶終制篇之言家道。南齊書高紀:“策相國齊公文曰:‘妖沴載澄,國塗悅穆。’”塗字義同。
〔一一〕世說新語篇:“郗超曰:‘大司馬……必無若此之慮,臣為陛下以百口保之。’”又尤悔篇:“王大將軍起事,丞相兄弟詣闕謝,……丞相呼周侯曰:‘百口委卿。’”通鑒二三五胡注:“人謂其家之親屬為百口。”
〔一二〕盧文弨曰:“晉書嵇康傳:‘幽憤詩曰:“母兄鞠育,有慈無威。”’”李詳曰:“唐書李善果傳載母崔氏訓善果曰:‘吾寡婦也,有慈無威,使汝不知教訓,以負清忠之業。’”
〔一三〕禮傳,所以別禮經而言,禮經早已失傳,今之禮記與大戴禮記,即禮傳也。
〔一四〕屬文,聯字造句,使之相屬,成為文章,猶言作文也。本書慕賢篇:“有丁覘者,洪亭民耳,頗善屬文。”漢書賈誼傳:“年十八,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師古曰:“屬謂綴輯之也,言其能為文。”劉淇助字辨略一曰:“顏氏家訓:‘雖讀禮傳,微愛屬文。’此微字,不辭也。”楊伯峻曰:“微,少也,小也。故下文云云。”
〔一五〕北齊書顏之推傳:“還習禮傳,博覽群書,無不該洽。”即本此文。盧文弨曰:“言為凡庸人之所薰陶漸染也。”
〔一六〕修,舊本皆作“備”,盧文弨、郝懿行俱校作“修”,盧云:“案:北齊書之推傳云:‘好飲酒,多任誕,不修邊幅。’正本此。後漢書馬援傳:‘公孫述欲授援以封侯大將軍位,賓客皆樂留,援曉之曰:“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反修飾邊幅,如俑人形,此子何足久稽天下士乎?”’”器案:馬援傳注:“言若布帛修整其邊幅也。左傳曰:‘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度,使無遷。’”又公孫述傳論:“方乃坐飾邊幅。”注:“邊幅,猶有邊緣,以自矜持。”修、飾義同,今據改正。
〔一七〕禮記儒行篇:“近文章,砥礪廉隅。”盧文弨曰:“‘少’與‘稍’同。”郝懿行曰:“終制篇云:‘年十九,值梁家喪亂。’觀此,知古人顛沛之頃,不忘修行也。”
〔一八〕盧文弨曰:“大戴禮保傅篇:‘少成若天性,習貫如自然。’”
〔一九〕二十,舊本都作“二十”,宋本注云:“一本作‘三十’。”抱經堂本據定作“三十”。按此上緊承“年十八九”言,自以作“二十”為是,後勉學篇亦有“二十之外”,今仍定作“二十”。
〔二〇〕盧文弨曰:“心共口敵,謂口易放言,而心制之,使不出也。”
〔二一〕淮南子原道篇高誘注:“月悔朔,今悔昨。”蓋此文所本。
〔二二〕各本俱無“也”字,宋本注云:“一本有‘也’字。”抱經堂本據補,今從之。
〔二三〕趙曦明曰:“漢書賈誼傳:‘前車覆,後車戒。’”元注:“‘車’一本作‘範’。”案:傅本作“範”。鮑本“耳”作“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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