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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第二〔一〕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二〕。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三〕。書之玉版,藏諸金匱〔四〕。生子咳(口是)〔五〕,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六〕。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七〕,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八〕。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九〕,恣其所欲〔一〇〕,宜誡翻獎〔一一〕,應訶反笑〔一二〕,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一三〕慢已習,方複〔一四〕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一五〕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一六〕。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一七〕。”誠哉斯語!

  〔一〕傅本“第”作“篇”,下不更出。

  〔二〕後漢書楊終傳:“終以書戒馬廖云:‘上智下愚,謂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即此文所本。論語陽貨篇:“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後漢書胡廣傳:“京師諺曰:‘天下中庸有胡公。’”李賢注:“中,和也;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郝懿行曰:“秦、漢以來,以中庸為中材之稱號,故賈誼過秦論云:‘材能不及中庸。’”

  〔三〕趙曦明曰:“大戴禮保傅篇:‘青史氏之記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銅而禦戶左,太宰持鬥而禦戶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聲音非禮樂,則太師縕瑟而稱不習,所求滋味非正味,則太宰倚鬥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盧辯注:‘王后以七月就宴室,夫人婦嬪,即以三月就其側室。’又云:‘周後妃任成王於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獨處而不倨,雖怒而不詈:胎教之謂也。’”盧文弨曰:“列女傳:‘太任有娠,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傲言。’”

  〔四〕匱,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南北朝文別解(以後簡稱別解)一作“櫃”,字同。趙曦明曰:“大戴禮保傅篇:‘素成胎教之道,書之玉版,藏之金匱,置之宗廟,以為後世戒。’”

  〔五〕生子,各本都作“子生”,司馬溫公家範三、事文類聚後集六引亦作“子生”,此從抱經堂本。咳(口是),元注:“說文:‘咳,小兒笑也。(口是),號也。’一本作‘孩提’。”案:范、事文引正作“孩提”。郝懿行曰:“說文:‘啼,號也。’字不作(口是),廣韻:‘(口是),鳥鳴。’集韻:‘音題,與啼同。’即本顏氏此訓也。”器案:史記扁鵲傳:“曾不可以告咳嬰之兒。”漢夏承碑:“咳孤憤泣。”說文口部:“咳,古文從子作孩。”孟子盡心上:“孩提之童。”趙岐注:“孩提,二三歲之間,在繈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是咳孩本為一字,後人始分咳為笑貌、孩為嬰孩也。趙岐繹提為提抱,漢書賈誼傳:“孩提有識。”顏師古曰:“孩,小兒也;提謂提撕之。”又王莽傳上顏師古注:“嬰兒始孩,人所提挈,故曰孩提也。孩者,小兒笑也。”說與趙氏同。劉盼遂引吳承仕說,僅就咳為言,可備一說,其言曰:“內則名子之禮:‘三月之末,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時日,只見孺子。”夫對曰:“欽有師。”父執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對曰:“記有成。”遂左還授師。’欽有師者,教之敬,使有循;記有成者,識夫言使有就。所謂子生三月則父名之,為師保父母教子之始。此雲咳(口是),蓋用此義。”

  〔六〕孝仁禮義,宋本、羅本、傅本作“仁孝禮義”,家范、事文引同;顏本、程本、胡本、別解作“仁智禮義”;宋本元注:“一本作‘孝禮仁義’。”抱經堂本從漢書改作“孝仁禮義”,今從之。趙曦明引漢書賈誼傳曰:“昔者,成王幼,在繈褓之中,召公為太保,周公為太傅,太公為太師,此三公之職也;於是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師。故乃孩提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誼以導習之矣。”器案:漢書是,所謂“孝為百行之首”也。

  〔七〕及,顏本、程本、胡本、文津本、別解作“撫”,琴堂諭俗編上引亦作“撫”。

  〔八〕紀昀曰:“此自聖賢道理,然出自黃門口,則另有別腸,除卻利害二字,更無家訓矣,此所謂貌合而神離。”

  〔九〕盧文弨曰:“運為,即雲為。管子戒篇注:‘雲,運也。’”器案:琴堂諭俗編正作“雲為”。運為,猶言所為,運即音雲,施肩吾春日美新綠詞:“天公不語能運為,驅遣羲和染新綠。”正讀平聲,用法與此相同,則六朝、唐人,俱以運為作雲為用也。

  〔一〇〕盧文弨曰:“各本‘欲’皆作‘欲’。”案:少儀外傳上、事文類聚後六引作“欲”,今從之。

  〔一一〕誡,元注:“一本作‘訓’。”

  〔一二〕黃叔琳曰:“曲傳常態,善道凡情,可為炯戒也。”盧文弨曰:“說文:‘訶,大言而怒也。從言,可聲,虎何切。’”元注:“‘笑’,一本作‘嗤’。”

  〔一三〕驕,元注:“一本作‘憍’。”案:家範引正作“憍”。

  〔一四〕複,元注:“一本作‘乃’。”案:家範、琴堂諭俗編引正作“乃”。

  〔一五〕於,少儀外傳、通錄二引作“乎”。

  〔一六〕盧文弨曰:“漢書賈誼傳引。”器案:抱朴子勖學篇:“蓋少則志一而難忘,長則神放而易失,故修學務早,及其精專,習與性成,不異自然也。”足為此說注腳。

  〔一七〕司馬溫公書儀四:“古有胎教,況於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舉以禮,況於已有知?孔子曰:‘幼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顏氏家訓曰:‘教婦初來,教子嬰孩。’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若夫子之幼也,使之不知尊卑長幼之禮,每致侮詈父母,毆擊兄姊,父母不加訶禁,反笑而獎之,彼既未辨好惡,謂禮當然;及其既長,習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複製,於是父疾其子,子怨其父,殘忍悖逆,無所不至。此蓋父母無深識遠慮,不能防微杜漸,溺於小慈,養成其惡故也。”困學紀聞一:“(易)蒙之初曰發,家人之初曰閑。顏氏家訓曰:‘教兒嬰孩,教婦初來。’”翁元圻注:“楊誠齋易家人初九傳:‘婦訓始至,子訓始稚。’蓋本此。”至正直記一曰:“‘惜兒惜食,痛子痛教。’此言雖淺,可謂至當。至‘教子嬰孩,教婦初來’,亦同。”案:教兒,少儀外傳作“教子”,與書儀、至正直記同。又野客叢書二九引此文,二語倒植,與困學紀聞、至正直記同。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一〕。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二〕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三〕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四〕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一〕文選喻巴蜀檄:“重煩百姓。”李善注:“重,難也;不欲召聚之。”怒,類說四四引作“恐”。

  〔二〕類說“不”上有“又”字,“撻”下無“慘”字。禮記學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注:“楚,荊也。”

  〔三〕類說“艾”作“灸”。

  〔四〕可願,顏本作“豈願”,家範同。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一〕,性甚嚴正;王在湓城〔二〕時,為三千人將,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三〕,有一學士,聰敏〔四〕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五〕,冀其自改。年登婚宦〔六〕,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七〕抽腸釁鼓〔八〕雲。

  〔一〕趙曦明曰:“梁書王僧辯傳:‘僧辯字君才,右衛將軍神念之子也。世祖以僧辯為征東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長寧縣公,承聖三年,加太尉、車騎大將軍;頃之,丁母太夫人憂,策諡曰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性甚安和,善於綏接,家門內外,莫不懷之。及僧辯克復舊京,功蓋天下,夫人恒自謙損,不以富貴驕物,朝野咸共稱之,謂為明哲婦人也。’”錢大昕曰:“注中應增入‘貞陽既踐位,仍授僧辯大司馬,領太子太傅、揚州牧’數句,則‘大司馬’字,方有著落。”

  〔二〕趙曦明曰:“尋陽記:‘晉武太康十年,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成帝咸和元年,移理湓城,即今郡是。’”

  〔三〕趙曦明曰:“梁書元帝紀:‘世祖孝元皇帝諱繹,字世誠,小字七符,高祖第七子也,承聖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即皇帝位於江陵。’”

  〔四〕少儀外傳上引“敏”作“明”。

  〔五〕通錄二引“揜”作“掩”,文同。盧文弨曰:“文,亦飾也。集韻文運切。”

  〔六〕婚宦,即後娶篇所謂“宦學婚嫁”,為六朝人慣用語。本書後娶篇:“爰及婚宦。”列子力命篇:“語有之:‘人不婚宦,情欲失半;人不衣食,君臣道息。’”世說新語棲逸篇:“李廞是茂曾第五子,清貞有遠操,而少羸病,不肯婚宦。”宋書鄭鮮之傳:“文皇帝以東關之役,屍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廢婚宦。”北史韓麒麟傳:“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法苑珠林七五、太平廣記二九四引幽明錄:“此人歸家,遂不肯別婚,辭親出家作道人。……後母老邁,兄喪,因還婚宦。”

  〔七〕盧文弨曰:“周逖無考,唯陳書有周迪傳,梁元帝授迪持節通直散騎常侍、壯武將軍、高州刺史,封臨汝縣侯。始與周敷相結,後紿敷害之。其人強暴無信義,宜有斯事。但未知此學士何人耳。”

  〔八〕史記高紀:“而釁鼓。”集解:“應劭云:‘釁,祭也,殺牲以血塗鼓曰釁。’”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一〕,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二〕,懸衾篋枕〔三〕,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四〕,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五〕之譏,易有備物〔六〕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七〕”

  〔一〕趙曦明曰:“禮記內則:‘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從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二〕趙曦明曰:“禮記內則:‘子事父母,婦事舅姑,及所,下氣怡聲,問衣寒燠,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器案:抑搔,鄭玄注解為按摩,孟子梁惠王篇:“為長者折枝。”趙岐注:“折枝,按摩也。”則按摩為古代保健工作之一。

  〔三〕趙曦明曰:“禮記內則:‘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少者執床與坐,禦者舉幾,歛席與簟,懸衾篋枕,歛簟而襡之。’”案:孔穎達疏云:“懸其所臥之衾,以篋貯所臥之枕。”

  〔四〕陳亢,孔子弟子。論語季氏篇:“陳亢問于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皇疏引范寧曰:“孟子曰:‘君子不教子,何也?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忿,繼之以忿,則反夷矣。父子相夷,惡也。’”

  〔五〕僻,類說作“辟”,字同。

  〔六〕易系辭上:“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

  〔七〕元注:“其意見白虎通。”趙曦明曰:“案:白虎通辟雍篇:‘父所以不自教子何?為其渫瀆也。又授受之道,當極說陰陽夫婦變化之事,不可以父子相教也。’”郝注同。

  

  齊武成帝〔一〕子琅邪王〔二〕,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准。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三〕。”及太子即位〔四〕,王居別宮〔五〕,禮數〔六〕優僭〔七〕,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八〕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九〕;常朝南殿,見典禦〔一〇〕進新冰,鉤盾〔一一〕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詬〔一二〕曰:“至尊已有,我何意〔一三〕無?”不知分齊〔一四〕,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一五〕、州籲〔一六〕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一七〕,又懼有救〔一八〕,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一九〕;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二〇〕。

  〔一〕趙曦明曰:“北齊書武成紀:‘世祖武成皇帝諱湛,神武第九子也。’”

  〔二〕琅邪,鮑本、傅本等作“琅□”,字同。趙曦明曰:“北齊書武成十二王傳:‘明皇后生後主及琅邪王儼。’琅邪王儼傳:‘儼字仁威,武成第三子也,初封東平王,武成崩,改封琅邪。’”

  〔三〕北齊書琅邪王儼傳:“帝每稱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以後主為劣,有廢立意。”盧文弨曰:“方言一:‘自關而東,趙、魏之間,謂慧為黠。’”

  〔四〕趙曦明曰:“北齊書後主紀:‘後主緯,字仁綱,大寧二年,立為皇太子,河清四年,武成禪位於帝,夏四月景(唐避“丙”字嫌名諱改為“景”)子,皇帝即位于景陽宮,大赦,改元天統。’”

  〔五〕趙曦明曰:“儼傳:‘儼恒在宮中,坐含光殿以視事,和士開、駱提婆忌之,武平二年,出儼居北宮。’”

  〔六〕古言禮亦謂之數,左傳昭公三年:“子太叔為梁丙、張趯說朝聘之禮,張趯曰:‘善哉!吾得聞此數。’”前言禮,後言數,此二文同義之證。詩小雅我行其野序,鄭玄箋云:“刺其不正嫁娶之數。”即用數為禮。

  〔七〕優僭,言禮數優待,不嫌其僭越過分。盧文弨以為“僭”當是“借”之誤,非是。

  〔八〕六朝人言數目時,率於其下綴以“許”字,俱不定之詞,猶今言“左右”也。此文“年十許歲”,即十歲左右也。又治家篇:“三四許日。”即三四天左右也。又風操篇:“一百許日。”即一百天左右也。又慕賢篇:“四萬許人。”即四萬人左右也。又勉學篇:“五十許字。”即五十字左右也。法苑珠林六五引荀氏靈鬼志:“未達減一裏許。”幽明錄:“忽見大頃滿中螻蛄,將近鬥許。”于“許”字之上,複以“減”字、“將近”字形容之,則其為“左右”之義,至為明白矣。

  〔九〕趙曦明曰:“獨斷:‘天子至尊,不敢渫瀆言之,故托之於乘輿。乘猶載也,輿猶車也;天子以天下為家,不以京師宮室為常處,則當乘車輿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輿以言之。’”

  〔一〇〕趙曦明曰:“隋書百官志:‘中尚食局,典禦二人,總知禦膳事。’”

  〔一一〕趙曦明曰:“隋書百官志:‘司農寺,掌倉市薪菜、園池果實,統平准、太倉、鉤盾等署令丞;而鉤盾又別領大囿、上林、遊獵、柴草、池藪、苜蓿等六部丞。’”郝懿行曰:“鉤盾,義見漢書昭帝紀。”案:昭紀注引應劭曰:“鉤盾,宦者近署。”續漢書百官志三:少府“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遊觀之處。’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宮。果丞,主果園。’”

  〔一二〕顏本注曰:“,詬同,怒也,詈也。音後。”盧文弨曰:“詬,呼寇切,說文同詬,左氏襄公十七年傳杜注:‘詬,罵也。’”

  〔一三〕北齊書儼傳:“儼器服玩飾,皆與後主同,所須悉官給於南宮,嘗見新冰早李,還怒曰:‘尊兄已有,我何意無。’從是,後主先得新奇,屬官及工匠必獲罪,太上、胡後猶以為不足。”器案:何意,猶言孰料。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新婦謂府吏:‘何意出此言?’”御覽九六〇引幽明錄:“空中有罵者曰:‘虞晚汝何意伐我家居?’”

  〔一四〕分齊,謂本分齊限也。詩小雅楚茨:“或肆或將。”正義:“將,分齊也。”義近。

  〔一五〕趙曦明曰:“見左氏隱元年傳。”

  〔一六〕趙曦明曰:“見左氏隱三年傳。”案:見三年及四年兩年。

  〔一七〕趙曦明曰:“儼傳:‘儼以和士開、駱提婆等奢恣,盛修第宅,意甚不平,謂侍中馮子琮曰:“士開罪重,兒欲殺之。”子琮贊成其事。儼乃令王子宜表彈士開,請付禁推;子琮雜以他文書奏之,後主不審省而可之。儼誑領軍庫狄伏連曰:“奉敕令領軍收士開。”伏連信之,伏五十人於神獸門外,(唐避“虎”字諱,改“虎”為“獸”,亦或稱“神武門”。)詰旦,執士開,送禦史,儼使馮永就台斬之。’後主紀:‘武平二年七月,太尉(案據北齊書,當為太保)琅邪王儼矯詔殺錄尚書事和士開于南台。’”

  〔一八〕救,顏本、朱本作“敕”。

  〔一九〕趙曦明曰:“儼傳:‘儼率京畿軍士三千余人屯千秋門。’”

  〔二〇〕趙曦明曰:“儼傳:‘帝率宿衛者授甲,將出戰,斛律光曰:“至尊宜自至千秋門,琅邪必不敢動。”從之。光強引儼手以前,請帝曰:“琅邪王年少,長大自不復然,願寬其罪。”良久,乃釋之。何洪珍與士開素善,陸令萱、祖挺,並請殺之。九月下旬,帝啟太后,欲與出獵。是夜四更,帝召儼,至永巷,劉桃枝反接其手,出至大明宮,拉殺之。時年十四。’”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一〕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二〕。趙王之戮,父實使之〔三〕。劉表之傾宗覆族〔四〕,袁紹之地裂兵亡〔五〕,可為靈龜明鑒也〔六〕。

  〔一〕王符潛夫論考績篇:“群僚舉士者,或以頑魯應茂才。”

  〔二〕共叔,即上條之叔段,叔段逃亡至共國,因稱之為共叔。

  〔三〕趙曦明曰:“史記呂後紀:‘高祖得戚姬,生趙隱王如意。戚姬日夜啼泣,欲其子代太子,賴大臣及留侯計得毋廢。高祖崩,呂後乃令永巷囚戚夫人,而召趙王鴆之。趙王死,斷戚夫人手足,去眼輝耳,飲瘖藥,使居廁中,曰人彘。’”

  〔四〕趙曦明曰:“後漢書劉表傳:‘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為鎮南將軍、荊州牧。二字:琦,琮。表初以琦貌類己,甚愛之。後為琮娶後妻蔡氏之侄,蔡氏遂愛琮而惡琦,毀譽日聞,表每信受。妻弟蔡瑁,及外甥張允,並得幸於表,又睦於琮,琦不自寧,求出為江夏太守,表病,琦歸省疾,允等遏於戶外,不使得見。琦流涕而去。遂以琮為嗣,琮以印授琦,琦怒投之地,將因喪作亂,會曹操軍至新野,琦走江南,琮後舉州降操。’”

  〔五〕趙曦明曰:“後漢書袁紹傳:‘紹字本初,汝南南陽人,領冀州牧,有三子:譚字顯思,熙字顯雍,尚字顯甫。譚長而惠,尚少而美。紹後妻劉氏有寵,而偏愛尚,紹乃以譚繼譚兄後,出為青州刺史,中子熙為幽州刺史。官度之敗,紹發病死,未及定嗣,逢紀、審配,夙以驕侈為譚所病,辛評、郭圖,皆比于譚,而與配、紀有隙,眾以譚長,欲立之;配等恐譚立而評等為害,遂矯紹遺命,奉尚為嗣。譚自稱車騎將軍,軍黎陽。曹操渡河攻譚,尚救譚,敗,退還鄴;操進軍,尚逆擊破操,譚欲及其未濟,出兵掩之,尚疑而不許,譚怒,引兵攻尚,敗,遇南皮;尚複攻譚,譚大敗,尚圍之急,譚遣辛毗詣操求救;操渡河,尚乃釋平原還鄴,操進攻鄴,尚奔中山。操之圍鄴也,譚背之,略取甘陵、安平等處,攻尚於中山;尚走故安,從熙。明年,操討譚,譚墮馬見殺。熙、尚為其將張綱所攻,奔遼西烏桓,操擊烏桓,熙、尚敗,乃奔公孫康于遼東,康斬送之。’”

  〔六〕鮑本“為”作“謂”。類說引此句作“可為高抬貴手也”。盧文弨曰:“龜可以占事,鑒可以照形,故以此為比。”器案:易頤卦:“舍爾靈龜。”爾雅釋魚:“二曰靈龜。”郭注:“涪陵郡出大龜,甲可以卜,緣中文似蝳蝐,俗呼為靈龜。”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一〕,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二〕,稍欲通解,以此伏事〔三〕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四〕。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五〕。

  〔一〕盧文弨曰:“疏,所助切,記也。晉書陶侃傳:‘遠近書疏,莫不手答。’”器案:書疏,為六朝人慣用語,後雜藝篇亦有“書疏尺牘,千里面目”之語。三國志魏書高貴鄉公傳,明元郭後追貶高貴鄉公令:“見其好書疏文章,冀可成濟。”御覽五九五引李充起居誡:“床頭書疏,亦不足觀。”

  〔二〕趙曦明曰:“隋書經籍志:‘鮮卑語五卷,又十卷。’”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十:“按此,則北朝頗尚鮮卑語,然自隋以後,鮮卑語竟失傳,其種人亦混入中國,不可辨識矣。”劉盼遂曰:“高齊出鮮卑種,性喜琵琶,故當時朝野之干時者,多仿其言語習尚,以投天隙。北齊書中所紀者,孫搴以能通鮮卑語,宣傳號令;‘祖孝征以解鮮卑語,得免罪,複參相府’;‘劉世清能通四夷語,為當時第一,後主命之作突厥語翻涅盤經,以遺突厥可汗’;‘和士開以能彈胡琵琶,因此得世祖親狎’,如此等類,屢見非一。又本書省事篇亦云:‘近世有兩人,朗悟士也,天文、畫繪、棋博、鮮卑語、胡書、煎胡桃油、煉錫為銀,如此之類,略得梗概云云。’又庾信哀江南賦云:‘新野有生祠之廟,河南有胡書之碣。’知鮮卑語、胡書,為爾時技藝之一矣。”器案:續高僧傳十九釋法藏傳:“天和四年,……周武帝躬趨殿下,口號鮮卑,問訊眾僧,幾無人對者;藏在末行,挺出眾立,作鮮卑語答,殿庭僚眾,咸喜斯酬。敕語百官:‘道人身小心大,獨超群友,報朕此言,可非健人耶!’”此亦當時朝野好尚之一證。隋書音樂志述齊代音樂云:“雜樂有西涼、鼙舞、清樂、龜茲等,然吹笛、彈琵琶、五弦、歌舞之伎,自文襄以來,皆所愛好,至河清以後,傳習尤甚。後主唯賞胡戎樂,耽愛無已;於是繁手淫聲,爭新哀怨,故曹妙達、安未弱、安馬駒之徒,有至封王開府者。”

  〔三〕盧文弨曰:“伏與服同。”李詳曰:“文選陸機吳王郎中時從梁陳作:‘誰謂伏事淺。’李善注:‘周禮:“大司徒頒職事,十有二曰服事。”鄭司農曰:“服事,謂為公家服事,伏與服同。”’”陳漢章說同。

  〔四〕盧文弨曰:“俛與俯同。”黃叔琳曰:“俯而不答,便算諍友。”

  〔五〕抱朴子譏惑篇:“余謂廢已習之法,更勤苦以學中國之書,尚可不須也;況乃于有轉易其聲音,以效北語,既不能便,良似可恥可笑,所謂不得邯鄲之步,而有匍匐之嗤者。”其識與顏之推同。顧炎武日知錄十三曰:“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於亂世,猶為此言,尚有小宛詩人之意;彼閹然媚於世者,能無媿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