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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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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是魏玛宫廷的文化大臣。魏玛并没有大学。所以他经常去耶拿。耶拿大学聚集了许多人才。他经常与他们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做试验。他的朋友中有封·洪堡兄弟和哲学家谢林。 耶拿在魏玛北面,乘马车去约有3小时路程。这里有一所耶拿大学和一座植物园。这正好作他研究科学的实验室。歌德当画家的美梦破灭了,但是仍在作着当自然科学家的美梦,继续为建造科学事业的金字塔而努力。 他第二次去威尼斯时,有一次路经犹太人公墓。仆人保罗·格策拾起一个头骨,交给歌德。歌德拂去尘土,仔细端详,看出这不是人骨,而是绵羊的头盖骨。格策看到歌德两眼内射出喜悦的光辉,好像拾到一块宝物似的。 大约7年前,歌德发现了人的颚间骨。以后在意大利的西西里他寻找植物的原型。回魏玛后,他不再寻找什么“原始植物”了。他把精力用在植物形态和动物形态变化的研究上。 1790年歌德撰写了《植物变形记》,然后又把论文写成一首长诗,献给了他的爱人。 歌德认为,叶子是植物最重要的器官。植物的其他各种器官都是由叶子变异而成。他仔细观察了植物生长过程之后,把变异分为有规则的、无规则的和偶然的三种。他还绘图并详细论证植物如何从种子长出胚芽,变成胚叶、然后长叶子、开花结果的变异过程。歌德观察到了并确认植物的发展和变化,但在分析变化的原因时,只承认量变而不认为有质的飞跃。 歌德看到羊头骨之后,从植物的变异联想到动物的变异。他在1806年写出了《动物变形记》。他认为动物最重要的部分是脊椎骨。动物形态各异,但都有脊椎骨。各种器官也都是由脊椎骨发展而来。歌德在这里所说的动物当然只能指脊椎动物。 歌德的兴趣极其广泛。他还在弗劳恩普兰官邸里设立了光学实验室。这是一间很小的暗房。仪器设备的简陋是可以想见的。但是他写出了《光学论文集》。 他的客厅里摆了许多石头。这是他从外地、特别是从意大利搜集来的。比较起来,歌德在地质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最少。 1794年他开始研究颜色学。直到1810年他费了十余年心血才写成两大卷《颜色学》,长达1300多页。英国天才物理学家伊萨克·牛顿认为在白色光里存在所有其他的颜色,通过三棱镜就能证实牛顿的见解。然而歌德却向他提出了挑战,对他的学说进行了粗暴的攻击。他认为牛顿的学说是荒谬的,是欺骗。他在该书前言里把牛顿的学说比作一个仓促建成的古堡,虽然不断地扩建和加固,产生一种有高度价值的偏见,然而它不能住人。因此必须让这个古堡的四壁和屋顶接二连三地倒塌并将瓦砾加以清除干净,才能建立新的理论。他的新理论就是:“颜色是光明的行动,痛苦的行动。” 歌德通过对矿物、生物、人类从物理学、心理学及美学上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一切颜色都是由于闷光、由于明暗相互作用的结果。光明与黑暗如同斗争的南北两极,相互影响。在二者之间存在着闷光,即颜色的世界。他称蓝色和黄色为两主色。黄色具有愉快、活泼、刺激性小的性质。蓝色使人感到寒冷,令人不快。 歌德的这部专著出版以后,读者反应冷淡。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卡尔斯巴德浴场给他认识的王公贵族和外交官们作有关的报告,并送给某些新结交的朋友,使他们感到很尴尬。虽然有人出于礼貌吹捧了几句,称赞他的报告是“一篇极其出色的书面宣言”,有的人表示回去后仔细拜读他的大作,但是从专家们那里听到的评论都是令人大失所望的。事实证明,歌德固执己见,却是坚持错误。《颜色学》未能成为他所希望的“传世之作”。它只有在维也纳畅销。 歌德作为自然科学家,有过独到的发现。但是他的发现都带有偶然性。他是个业余科学家,没有什么仪器设备,只能靠自己肉眼观察。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所发现,已实属不易。由于他有一个科学家的头脑,所以他干任何工作都脚踏实地,态度严谨。 老年歌德曾同爱克曼就自己研究自然科学作过一次长谈。这里不妨摘录其中几段: 歌德说:“我毫不追悔,尽管我在这门学问上已费了半生的功夫。要不然,我或许可以多写五、六部悲剧,不过如此而已。在我之后会有够多的人来干写剧本的工作。” “不过你说得对,我处理题材的方式是好的,其中有方法条理。我还用这种方法写过一部声学,我的《植物变形学》也是根据同样的观察而推演的。” “我研究植物变形,是走自己特有的道路的。我搞这门学问,就像海歇尔发现他的星宿。……我走进植物学领域是凭实际经验的。现在我才认识清楚,这门科学在雌雄性别形成的过程上牵涉到的问题太广泛,我没有勇气掌握它了。这就迫使我用自己的方式来钻研这门科学,来寻求适用于一切植物的普遍规律,不管其中彼此之间的差别。这样我就发现了变形规律,植物学的个别部门不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我把这些个别部门留给比我高明的人去研究。我的惟一任务就是把个别现象归纳到普遍规律里。” “我对矿物学也发生过兴趣。……” “在《颜色学》里,下一步我还要钻研虹的形成。……” “我对各门自然科学都试图研究过,我总是倾向于只注意身旁地理环境中一些可用感官接触的事物,因此我不曾从事天文学。因为在天文学方面单凭感官不够,还必须求助于仪器、计算和力学,这些都要花毕生精力来搞,不是我分内的事。”(1827年2月1日) 这段谈话已将歌德研究自然科学的范围、对象、方法、作这种选择的原因都讲得一清二楚了。这表明,他研究自然科学其实是研究自然哲学,即自然发展的普遍规律。 还有一点,歌德在谈到如何对待专业时表现出矛盾的说法。 爱克曼谈到“在他表现出一点研究自然科学的兴趣”时,歌德总是劝他“莫管那些闲事”。歌德有一天对他说:“我自己在许多不属于我本行的事物上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我一想到维迦写了多少剧本,就觉得自己写的诗作实在太少了。我本来应该更专心搞自己的本行才对。”(1825年4月20日) 歌德花那么多精力去研究自然科学,真的不后悔吗?看来还是追悔莫及的。 第十六章 十年合作创丰收 如前所述,歌德回到魏玛后,老朋友失去了,新朋友还没结交上,感到非常孤独,惟有妻儿做伴,给他不少安慰。 但是,歌德很快找到了一个新朋友,而且是生死之交。他就是席勒。 歌德同席勒结交,走了很长一段路。 弗里德里希·席勒(1759—1805)比歌德小10岁,出生在德国西南部的一个小镇马尔巴哈。少年席勒进了符腾堡公爵卡尔·欧根办的军事学校。该校对学生进行奴化教育,被人称为“奴隶养成所”。1779年12月歌德陪同卡尔·奥古斯特公爵去瑞士时,途经斯图加特,顺道访问了这所“卡尔学校”。席勒站在队列里欢迎他们。两年后,就是这个席勒写出了剧本《强盗》,它在曼海姆上演后,作者一鸣惊人。再过两年,他的又一部剧作《阴谋与爱情》问世,轰动了德国剧坛。就在歌德第二次在罗马逗留时,席勒于1787年7月21日来到了魏玛。歌德回到魏玛以后,两位诗人在时隔8年多以后,才于1788年9月的一个星期天第一次见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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