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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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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替库克郡打了十六场,念了一学期以后被当掉,也认为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我可以打得很好,但我并不在意。每场平均得分超过十七分、十三个篮板——对于从未正式参加过球队的球员来说,这算很不错的了。我有这个天份,可是其它配合的条件还没成熟。 我又回到达拉斯和从前的哥儿们打混,但除了偶而偷点小东西之外,并没有做出其它违法的事。尽管我有一名朋友是个毒贩,其他的一些朋友也在为他做事,但我只在老妈家与街上闲荡,无所事事,跟过去没两样。 隆恩·雷斯曼(Lonn Reisman)当时是东南奥克拉荷马大学篮球队助理教练,曾经在库克郡看过我打球,这所大学的球队属于NAIA(美国全国校际运动联盟),隆恩认为我能够打出一番名堂,于是告诉总教练杰克·哈定(Jack Hedden),两个人前来找我。他俩的意志颇为坚决,但因为我在经过那一学期的大学生活之后已经决定不再读大学了,纵然他俩一再打电话到我家,我始终拒绝接听,我不想听他们说什么。后来让我跟他俩谈话的原因是,有一天他们上门来找我,刚好是我去开的门。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飞人”乔丹、“大鲨鱼”奥尼尔,或者是其他的NBA球员被大学召募的同样方式。回想在我有今天这种地位之前所发生的种种事情——那名女孩说服我去参加面试、每一个人都把手表还回去使我免了牢狱之灾、教练上门时刚好是我去应门——你或许能同意冥冥之中必然有人在照顾我。 两位教练说服我到那里去闯闯看。自忖也曾下定决心:必须离开达拉斯,必须远离过去一起在街上打混的废人,开创自己的生活。我匆匆忙忙,漫无目标地离开了。 东南奥克拉荷马大学位于奥州杜兰特(Durant),这是个人口约六千的小镇,跟我的家乡比起来,杜兰特是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老兄,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对于初次离开家乡的我来说,在这儿颇不自在。我只了解家乡和国宅,到了这个小镇很不习惯。 我立即察觉到其间的差异。到了那里不久的某天,我在上学途中,有个痞子从车子里探出头来对我叫道:“滚回去,狗狼养的黑鬼。”这种事时常发生。他们会对我说,“抬着你的黑屁股滚回去。”或者是“滚回非洲,黑鬼。” 有了几次我要找这些人算帐,我所知道要讨回公道的唯一办法就是:用暴力。 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有个小子劝我不要这样。 这小子叫做莱恩·瑞奇(Bryne Rich)。我在进入东南奥克拉荷马大学就读之前参加篮球夏令营时,认识了这个小子。他十三岁,我二十二岁,我还记得他(白人)看我(黑人)搞怪,这在那种年代是颇不寻常的。我经常把硬币夹在耳朵上到处逛,我不知道为何要这样搞怪——或许这样人们会以为我很交疯狂。不管怎样,布莱恩和我成为朋友——最要好的朋友。 在夏令营的时候,布莱恩有点喜欢上我的意思。他邀我到他家晚餐,我去了,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我还记得说道:“这小子为何喜欢上我?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我?” 布莱恩家在柏奇多(Bokchito),距离杜兰特十五英里,没多久我也住到那里了。柏奇多是个小地方,比杜兰特小很多,除了几条泥土路与农场外,什么屁也没有。瑞奇家有座农场,他老爸仲姆斯在邮局里做事。我在学校时有宿舍,但我搬到那里住,因为我与布莱恩很合得来,自然而然的会想在一起。布莱恩与我有许多类似之处,虽然讲起来有点奇怪。我们都是出身贫穷家庭,都对生活周遭的一切感到困惑。我正处于不知道何去何的的时候,布莱恩则是因为一年前在一次打猎中的意外陷于迷惘之中,在那场意外里他误杀了他的好朋友。布莱恩跟他父母说想要一个兄弟,他拿我当成了替代品。 我想,我俩的邂逅正逢其时。那真是个温馨的故事。住在那里我得面对各族歧视者,而布莱恩家人协助我度过难关。这真是很虚幻的景况:从未离开过黑人国宅的我,跟这白人家庭住在一起,每天早上五点起就挤牛奶或是打杂。这家人从未跟黑人打过交道,因此他们并不是十分的自在。布莱恩的母亲佩特最为难受。她那时也在东南奥大上课,每次我找她搭便车回农场时,她却总是躲着我。她是怕别人看到她跟个大黑人在一起,人言可畏啊。有时她会绕远路回家,免得别人看到我在她车上。 我经常取笑她,说道:“瑞奇太太,你为什么走这条路?”我知道她为什么如此,故意装傻问的。但这样并没有让我在这家庭里不受到欢迎,这只不过是在这小地方里的形象问题罢了,甚至于还有人以为我跟她睡在一起呢。 这些人对黑人一点都不了解,所想的都只是男女暖昧的事。 他们会诧异,他跟这男孩的妈在一起干嘛? 还有人以为布莱恩是我的儿子。 这些经验让我更为坚强。我学到不少东西,那是在达拉斯街上鬼混时所无法学到的,这是无庸置疑的。我想我也让她得知她从不知道的另一种生活。经过两年的相处后,她比较了解我,我也被接纳为布莱恩家中的一分子。 他们促成我今日的成就。若是当年我找那些混蛋算帐,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有好几次当那些人叫我黑鬼或者是叫我滚回非洲的时候,我手上是握有散弹枪的——要不就在手边。好几次我都想干掉他们。有一回,车上有一把布莱恩借我的铲子,当时有个家伙骂我是垃圾,差点被我拿铲子在头上敲一记。我可能做出某些事来,然而都是被那孩子阻止。 布莱恩阻止了我,不然就不会有今天的丹尼斯·罗德曼了。若那时候布莱恩没有陪我在一起,我很可能拿铲子打那混蛋,然后在监狱里度过余生。除了用这种方法之外,我不知道要如何对付这种人。 做事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采取退缩的态度,然后做出全世界最坏的事情来——那么你就不可能会成功了。在那时候最容易的办法就是用那把铲子,或是那把枪;那就是一种退缩,然后我的人生便失败了,同时也有了藉口。 布莱恩还是我的好朋友。他现在协助我经营我的营建公司——位于德州费斯科(Frisco)的罗德曼挖掘公司——我们还经常在一起聊天。我们肝胆相照,那是种强烈的情感。 我住在瑞奇家的时候,每天都得工作。清晨五点起床挤牛奶,或把生病的牛只赶到杀仓,都是些农场的事。不管晚上有没有球赛,我都得做事。 那所大学对运动员并没有特别优待。我的平均成绩是C,也没得到什么奖赏。身为球员会有一些特殊待遇,但在课堂里就一视同仁了。我若是被当掉,那就当掉了,没有送分,也没有任何金钱报酬或者是免费提供汽车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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