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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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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和古代遗址——交相辉映,使他产生了“肃穆庄重的景仰之情”。 1783年11月,瓦尔特进了爱丁堡市立公学,不到半个学期,希腊语教师就宣称瓦尔特天性愚钝,不堪造就。这种情形是很多杰出人物都经历过的,因此可以有充分根据地这样说:一个学生如果不被教师斥为不可雕的朽木,就很可能只会成为碌碌之辈。不过,瓦尔特生来胸怀宽广,只是埋怨自己不能博得这位愚蠢老师的赞赏。天性善良和为人宽厚同他的天才相得益彰,即使他没有出众的才华,这些品质也能帮助他获得成功。 约翰·欧文是瓦尔特在市立公学的同窗挚友,他也喜爱浪漫主义的英雄故事,后来当了诉讼代理人。每星期六(假期时就更多一些),他们都从学校图书馆借书到郊外去读。为了避免别人讥笑他们的消遣方式,他们挑选人迹罕至的僻静去处——亚瑟岩、索尔斯伯里峭壁或布莱克福德山岗,在那里一起读骑士游侠小说,瓦尔特比欧文读得快一倍,喜爱的段落记得很牢,几个月以后还能整页整页地背诵。为了广泛阅读骑士故事,瓦尔特在此以前就专门学习了法语。现在两个朋友为了同样的目的又学起意大利语来了。他们的足迹遍涉爱丁堡四郊,登上了方圆十英里以内所有的古老城堡,他们一路上编造种种骑士故事,将骑士的英勇战功和光怪陆离的奇遇交织在一起。对瓦尔特来说,幻想就同呼吸一样自如,而对约翰来说,一口气爬上山坡却更为轻松。他们最喜欢漫游到罗斯林,在那里休憩一下,吃点东西,然后沿河走到拉绥德,从那里赶回家正好吃午饭。 不到一年,他因病辍学,又回到凯尔索,继续阅读自己喜爱的书籍(不包括拉丁文典籍),而且居然把希腊字母忘得一干二净。1784年年末,他祸不单行,又患了大肠出血症。治疗这种病简直是受罪。他被迫在隆冬时节赤身盖一条被子躺在窗户敞开的屋子里,放血疗法和贴敷斑蝥硬膏(当时称为起泡膏药)把他折磨得半死不活。只许他吃蔬菜,而且少到刚够维持生命。他被禁止说话,只要一张嘴,坐在床边的护士就赶紧阻止。约翰·欧文去探望司各特,同他一连几个小时地下象棋,但是,他们的主要乐趣还是一起阅读骑士小说、诗集、莎士比亚、斯宾塞的作品和古老的歌谣。维尔托的《马耳他骑士》深深地吸引了他,以致他在晚年写一部小说时突然发现,他简直是在转述46年前卧病时读过的这本书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疗养,他来到凯尔索郊外特维德河岸边。叔叔罗伯特·司各特船长在那里买了一座名为“玫瑰岸”的精巧房子。这所房子在瓦尔特结婚以前是他的第二个家,甚至是比父亲那所房子更亲切的家:罗伯特叔叔喜欢书,能体谅侄子的爱好,鼓励他从事文学创作;瓦尔特对叔叔没有任何秘密。他在“玫瑰岸”恢复了健康,于1786年3月回到爱丁堡,在父亲的事务所里当见习生,按他的说法,“走进了没有收获,只有履历表和法律公文的不毛之地。”食古不化的事务所简直比监禁还使他厌烦,只要父亲出外办事,瓦尔特立即坐下来同其他见习生下棋。不过,他有机会抄写法院的公文,也就可以自己挣钱买书了,他有时一口气就抄120页,可以挣到大约一个半英镑。 在38岁时,他曾表示惋惜,不是惋惜用了许多年时间研究法律,而是惋惜没有用几年时间来研究古希腊罗马著作:“我会毫不犹疑地放弃我有幸得到的一半荣誉,以换取为另一半荣誉确立渊博科学知识的坚实基础。”这些话是在他开始写小说以前说的,不过,这显然也是他毕生的看法。这些话充分表现了他那股蓬勃朝气,充分表明了他是一个不停地有所追求、渴望出人头地的青年。司各特做出了明智的抉择,他选择了文学,而不是科学。他选择了文字的工作,而不是积极的行动。 至于说到行动,他曾经十分向往从军。在波拿巴称霸欧洲的时候,他曾说过:“我天生喜欢士兵,并且愿意服兵役,要不是跛足,我最称心的就要算从军服役了。”但是拿破仑东征西讨的结局使他有了另一种想法:“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战争,一心一意想当兵,而现在我惟一的祈祷却是:‘上帝,把和平赐予我们这个时代吧!’”他承认,从三岁起,他脑海里就萦回着隆隆的战鼓声、骑兵操练以及敌对民族厮杀的情景。 父亲事务所里的工作给他的惟一收获就是听那些参加过1715年和1745年詹姆士党人起义的主顾回忆往事。 其中有一个主顾常到乔治广场来,他特别喜欢讲故事,瓦尔特也最爱听他讲。他是一个狂热的詹姆士党人,1715年时曾在谢里夫穆尔附近打过仗,1746年参加过库洛登战役。他讲的很多事情司各特日后在《威弗利》和其他小说里都做了描绘。这个詹姆士党人使少年司各特感染上了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崇敬,而这种早年产生的好感始终没有改变。 瓦尔特初次到苏格兰山区去是为了办理法院事务,此后他一连几年都到那里去休息。第一次去时他游览了凯思琳湖和特罗萨克斯,当时他去是为了监督一些佃农执行法院裁决的搬迁。驻扎在斯特林的苏格兰山民团的一个中士和六个士兵做他的随从。佃农们都已逃之夭夭,但这次旅行瓦尔特收获很大。中士向他讲述了许多有关罗伯·罗依的故事,而使他陶醉神往的这些地方日后在《湖上美人》中得到了艺术再现。 他就这样一点一滴地为未来的写作积累了素材。在同窗好友亚当·弗格森的父亲弗格森教授家里,他有缘结识了当时的伟大诗人罗伯特·彭斯。彭斯有一双乌黑而充满激情的大眼睛,表情生动,举止稳重,外表像旧时亲自扶犁的健壮农场主,这些都深深铭刻在司各特的心里,这次会面的整个情景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当时墙上的一幅版画使彭斯感动得落泪。他问画上的题诗是谁的手笔。在座的人中只有瓦尔特一个人答得上来,彭斯向他致谢,而且看了他一眼,这使少年司各特惊喜万分。当时司各特只有15岁,但是他已经敏锐地觉察到彭斯对如艾伦·拉姆齐这样天赋不高的诗人的赞扬未免过分。多年之后,司各特把彭斯这种溢美之词比作“一个绝代佳人当众赞美那位还不如她漂亮,因此才更受她垂青的姑娘”。 第三章 爱情、法律和诗歌 司各特在17岁或18岁那年在凯尔索叔叔家做客期间就开始了对爱情的追求。当时的感情并不深厚,但是他的态度却是很严肃的。既缺乏经验,感情上又不成熟的少年(经验、成熟都是从生活里获得的)是否能体会到爱情,这是一个特殊的问题。不过,几乎所有的青年人都会把突然苏醒的性要求误认为爱情,为此他们或者诗兴大发,或者陷入失望颓唐。司各特由于跛足,在女性面前显得局促不安,但同时又很看重姑娘们对自己表示的哪怕是些微的关注。他会把单纯的同情看作好感,把好感当做爱情,而且是双方面的爱情。凯尔索一家店主的女儿——我们只知道她的名字叫杰西——激起了他少年的爱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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