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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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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希望以孤独苦行游说活动制止种族和教派之间的血腥屠杀,加上连年不断的饥馑,构成印度社会可怕的巨大灾难。印度伟大的史诗《摩诃婆罗多》⑥,颂扬一场恐怖的国内战争。公元前二五〇〇年前,战争在距今日德里城不远的库鲁克谢特拉爆发。来自伊朗的雅利安部落的文化,与印度河流域的土著人的文化急剧地结合在一起,随即产生了印度教。雅利安人为印度带来了吠陀⑦经典,后经印度圣贤提炼丰富,逐渐发展成为印度教的核心基础。 ⑥意为“伟大的婆罗多王后裔”。印度古代梵文叙事诗,世界上最长的史诗之一,印度教经典之一。主要写班度、俱卢两族争夺王位,反映印度奴隶社会生活,并涉及当时科学、宗教和法律问题。 ⑦婆罗门教、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约公元前二千至公元前一千年成书,是印度文学最早的产品。全书用古梵文写成,主要是对神的赞歌、祭词、咒词等。最古老的吠陀本集有四部:《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婆摩吠陀》和《阿闼婆吠陀》。 伊斯兰教传入印度较晚,它是在成吉思汗和帖木儿⑧率部敲开开伯尔山口的大门,长驱直入一望无际的印度河——恒河大平原后才出现的。三百年来,莫卧儿王朝的穆斯林皇帝,以其固若金汤的统治,无情地占领着印度半岛大部分地区,传布主宰一切、大慈大悲真主的圣训。 ⑧帖木儿(一三三六——一四〇五年),帖木儿帝国的创立者。兴起于撒马尔罕。十四世纪末征服波斯、伊拉克、俄罗斯、印度等国。一四〇五年(明永乐三年)东侵中国,途中病死。 印度躯体上,这两支从异地移植而来的宗教,建立在对上帝不同观念的基础上。伊斯兰教顺服于人和明确的经文,即贵圣穆罕默德和古兰经;印度教虽然属于启示宗教,但它既无原教创始人,也无教义、礼拜仪式和教堂。伊斯兰教认为,造物主与受造之物相脱离,它安排并支配其一切创造之物;印度教徒则认为,造物主与受造之物合二为一,上帝不是人,他的存在与其无穷尽的启示紧密连在一起。 印度教徒认为,上帝以纷繁复杂的形式,永恒地、无所不在地存在于万物之中。上帝即植物、动物、烈火、雷雨、男性生殖器、昆虫、宇宙和星体。上帝即是疯狂的同时又是有理智的人。无明⑨是印度教唯一的缺陷,即“目睹”不到上帝明显地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 ⑨梵文Avidya的意译,亦名“痴”、“愚痴”。佛教名词,泛指无知、愚昧,特指不懂佛教道理的世俗认识。 与此相反,穆斯林认为,真主是遥远、永恒的唯一真神,古兰经禁止以任何形式象征真主。清真寺内,建筑物朴实无华,唯一一的装饰品是抽象的彩绘图案,或者冗长、连续重复出现的真主的九十九个名字。印度教庙则与此截然相反。寺内建筑宏丽轩昂,各种神象林立其间,它们有的颈上盘绕巨蛇,有的伸出六只巨臂,有的人身象头,其中还有调皮可爱的小猴、年轻的童女以及色情塑像。穆斯林每周集体祈祷一次。入寺礼拜者,面向麦加,双腿下跪,口中一起唱诵古兰经经文。印度教徒则单独祈祷,在浩如烟海的三百万个神中,选择自己崇拜的偶像,以代表唯一的上帝。印度教错综复杂,唯有少数圣贤经过悉心研究,才能弄懂其中的来龙去脉。简单地说,印度教的基本原则在于以三相神⑩的威力,解释宇宙间的各种奥秘。三相神即创造之神梵天⑾毁灭之神湿婆⑿和护持之神毗湿奴⒀,它们代表宇宙间的各种力量,使世界万物发展平衡,繁衍不断。此外还有众多的其他神,诸如季节神、天气神、丰收神、疾病神。其中天花女神尤其受到顶礼膜拜,人们每年为她举行一次盛大节日,庆祝活动酷似犹太复活节。 ⑩三相神(梵文Trimurti)源于吠陀时期,是互相关联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主要指印度教信奉的梵天、毗湿奴、湿婆三大主神。认为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护持和毁灭。 ⑾梵文Brahma的意译,音译“婆罗贺摩”。婆罗门教、印度教的创造之神,被认为是世界万物(包括神、人)的创造者。通常坐在莲花座上。佛教产生后,被吸收为护法神,为释迦牟尼的右胁侍,手持白拂。 ⑿湿婆(梵文Siva)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主神之一,即毁灭之神、苦行之神、舞蹈之神。据说他能降妖伏魔,摧毁一切。印度教认为“毁灭”有再生的意思,故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被认为是他的象征。据称,他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修苦行,还善于跳舞,因而又被称为苦行之神和舞蹈之神。 ⒀梵文Visnu的音译,意译“遍入天”。与梵天、湿婆并称为婆罗门教的三大神。他皮肤深蓝,有四只手,分别拿着法螺、轮宝、仙杖和莲花,躺在巨蛇身上。他不仅有保护能力,且能创造和降魔。 但是,造成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分裂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形而上学方面的不同观念。印度社会中的种姓制度⒁,在他们之间筑起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据吠陀经记载,种姓制度渊源于创造之神梵天时代。据传,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腔里出生,居于第一种姓;其次是武士刹帝利,出生自梵天的手臂;商人吠舍从梵天的髋部出生;手工业者首陀罗从梵天的脚下生出。最低层是无种姓者,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可接触者”阶层,他们出生自地下。然而上述种姓隔离,远远没有吠陀经所主张的那样严格。雅利安化的统治阶级,利用种姓隔离制度,企图千秋万代地维护其对土著黑色皮肤居民的奴役统治。据说,梵文“种姓”一词,也包括“颜色”涵义。因而,印度贱民的黑色皮肤,具体地揭示了种族制度的真正渊源。 ⒁种姓是印度教的一种社会制度。在印度数社会中,人被分为婆罗门(僧侣和祭司)、刹帝利(武士)、吠舍(农民和工商业者)、首陀罗(无技术劳动者)四大种姓。婆罗门是第一种姓,自认为是印度社会的“最高种姓”。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个“不可接触者”阶层,或叫贱民,被认为是不洁的、有罪的人。他们不能用公共水井,不能入庙,不能在大路上行走。各种姓都有传统的职业、一定的生活方式和习俗等。 五大奇特种姓,犹如人体上的癌瘤细胞,然后再分裂为近三千个小种姓,其中婆罗门竟占一千八百八十六个。各个不同行业,都有各自不同的种姓,从而将整个印度社会分割成不可胜数的行会组织。各行会之间互不往来,其成员必须在种姓内部生活终身,永世不得逃脱。行会组织原则明确严峻,比如铁器商与马口铁器具商,均不能属于同一小种姓。 印度教的第二个基本概念是,人生有轮回之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同样与种姓制度有一定联系。印度教徒认为,人体只不过是灵魂的暂时躯壳。在通向涅槃的长河中,躯体之生命,仅仅是灵魂的无数化身之一。这一过程重复不断,周而复始,犹如宇宙空间一样;人在“生死”⒂阶段所作善恶,名曰“业”⒃;它决定灵魂在转世时刻,是否升入或者下降到某个种姓。统治阶级利用这种精神制裁,得以维护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中世纪,基督教堂安抚奴隶们说,你们要忍受命运的摆布;来世会得到永远不死的真正永恒生命。同样,印度教鼓励贫苦大众,说服他们听从命运的安排,只有忍耐,他们在轮回中才能享有美好的命运。 ⒂佛教名词。泛指人的一生。特指人因有“烦恼和各种思想行为,特别是世俗欲望和分别是非之观念”,因而处于“生死”。 ⒃梵文Karma的意译,音译“羯磨”。佛教名词。意为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分类很多,一般分三业:身业(行动)、语业(也称口业、言业)、意业(思想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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