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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正如李·爱德华·克罗辛斯基(Lee Edward Klosinski)指出的那样:“分享食物是一种交易,它涉及到一系列相互间的义务,而且创造了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复杂联系。食物还具有象征这些关系、划定群众界线的能力……食物交换对人们的相互作用来说是很基本的。在食物交换中,隐含着一系列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这些交易涉及到在社会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和义务之环境中的诸多个人。食物交换也能够作为人们相互作用的象征。吃喝是一种象征着情感和关系的行为,它沟通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力量,表①明了群体身份的界线……”被排斥的“下等人”对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体制自然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报复,用暴力革命打倒“上等人”,把他们变成新的“下等人”,自己成为新的“上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一种是梦想通过上帝的公义统治建立一个没有任何等级差别的绝对平等的社会。耶稣属于后者。他出身木匠,工匠阶层属于下层社会,但在下层社会中又高于苦力、乞丐、妓女、罪人。他受“上等人”歧视,又受“下等人”羡慕。他对这个不平等的社会深恶痛绝,并以实际行动向它宣战。他蔑视社会舆论(当然是“上等人”的舆论)的谴责(指责他是个贪吃好酒之徒,与妓女、罪人为伍),公然与罪人、税吏、妓女、乞丐、游民同席共餐,向人们展示他要建立一个人人绝对平等的社会的理想。

  ①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91页。

  耶稣经常用小孩子来代表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弟兄”,不仅是因为小孩子在当时像穷人和受压迫者一样不为社会重视,而且因为小孩子心地淳朴、善良、谦卑、坦诚、无私,正如耶稣所祝福的那样:“虚心的人有福了……怜恤人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

  有一次,有人要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去求他祝福,门徒认为他们不应该用这些小事来打扰耶稣,不许他们到耶稣跟前去。耶稣看见了,很不以为然地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属于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马可福音》十13~16;《马太福音》十九13~15;《路加福音》十八15~17)

  又有一次,门徒问耶稣说:“老师,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叫过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当中,对门徒说:“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就肯定不能进天国。所以,凡像小孩子一样谦卑的人,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十八1~5)

  耶稣的话明确无误地指出:天国属于那些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因为具有“赤子之心”的人都不会有社会地位贵贱高低的概念,不会尔虞我诈地去争夺名利、互相倾轧、追求特权。

  耶稣关于消除社会地位贵贱差别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穷人与受压迫者争取人权。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穷人或受压迫者就有资格进天国。耶稣在这里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同样,耶稣也并不是对社会上层人士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条件也是他们必须转变成小孩子那样具有“赤子之心”。这项条件或要求,对广大下层人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失掉的是屈辱和痛苦。得到的却是做“人”的尊严;但对社会上层人士来说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要求他们主动抛弃自己的权势、地位、财产、荣誉、特权等,变成一个他们一向轻视的所谓

  “下等人”,这当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尽管这样,耶稣仍然坚持苦口婆心地诱导、劝勉、争取他们,不轻易地放弃他们,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也是“人”。

  耶稣的这种社会理想,门徒们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他们中间曾经为地位问题而发生争论。一次是在迦百农,耶稣在路上听见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谁的地位应当最高,就问他们说:

  “你们争论什么?”

  门徒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响。

  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们中间谁想当最大的,谁就该做最小的,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九33~35)

  另一次是在耶稣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雅各、约翰的母亲(也就是耶稣的姨母)带着他俩来向耶稣请求一件事。

  “你们想要什么?”

  雅各、约翰没有作声,他们的母亲替他们请求说:“求你答应我让我这两个儿子在你的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耶稣见连他最亲密的两个门徒都不理解自己的理想与使命,不禁有些伤感地对他们说:

  “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我们能!”雅各、约翰同声回答说。

  耶稣语重心长地说:

  “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给的,乃是我父给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其他十个门徒听了雅各、约翰的请求,都非常生气。耶稣就开导他们说:

  “在世俗的王国里,有君王统治人民,由大臣管理百姓。但你们却不是这样的。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最大的,谁就应当做最小的;谁想在你们中间做首领,谁就应当做你们的仆人。因为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抬高。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许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二十20~28;二十三11~12;《路加福音》二十二24~26)

  为了以身作则,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自像仆人那样为门徒们洗脚。耶稣以实际行动打破了世俗传统的贵贱尊卑的界限,为后人树立了光辉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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