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重新妖娆
作者:向 春
比如十二岁那年,我经常梦见鸡蛋。我睡觉的时候非常警觉,总担心什么东西被打烂,我不知道这与容易覆水难收的鸡蛋有没有关系。当鸡蛋在我梦的边缘像一只温热的身体试图钻进我的被窝时,我就像一个泼妇跳起来,牙签似的尖厉地喊道:米缨子,起床!后来我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嫁了人,那个娶了我的男人说,你是一只早已被磕破了的鸡蛋,那时我才知道,我原来就是一只鸡蛋,一只破鸡蛋。
我的名字叫米缨子。母亲怀我的时候,父亲在当公社书记。那一年父亲提出,粮食不够吃,可以多养些羊多养些鸡以肉代粮,之后父亲被押到公社惟一的戏台上挨批斗。母亲是在从台下往台上挤,为的是给父亲送一顶帽子免得让他们拽父亲的头发时,发觉自己临产的。慌忙之中,她挪进戏台旁的土厕所里,托着一团软乎乎的我大叫来人。我一直认为自己极尽文雅,殊不知我当初出生在茅厕里。母亲说她第一眼看到我,发现我的头发好得不得了,它们一缕一缕又黑又长地几乎遮住了我的整个脸,活像一团茂盛的玉米缨子。也是因为母亲被刚刚过去的三年自然灾害吓破了胆,想到玉米也在情理之中,况且我父亲刚好姓米。母亲对父亲说这孩子就叫米缨子,这名字朴素。
从此,听到有人喊“米缨子”时,我就站定说“嗳”,或者环顾四周说:“谁在喊我?”只有一次,那时我而立已过,一个面色苍白的姑娘从我的身后赶到我的对面说:“你是米缨子吗?”当时我愣在那里,脑子里惟一思考的问题是:到底我是米缨子还是米缨子是我。那时候我的思想还很矫情,我想让我身边的任何事情复杂起来或者哲学起来,我的心态是急于从一个女孩过渡到一个女人,殊不知想变成一个女人是需要男人帮忙的。
蓝乔爱吃香油,远远地闻到带香油的食品味儿,她就像一条小狗一样抽抽鼻子说:在哪儿呢?我说蓝乔你怎么有和黄世仁一样的嗜好呢?最后蓝乔跳起来说:我要是喜儿呀,我就嫁给黄世仁,笼络好黄世仁之后下砒霜搞定黄世仁的妈,然后过日子,吃香油。听听,万变不离其宗。我们俩经常这样勾肩搭背地在大街上胡说八道。
知道自己的皮肤黑是十二岁那一年,我家的邻居对我母亲说,你家这丫头像谁呀,怎么那么黑。当时我正在双臂交叉脱一件紧绷在身上的毛线衣,毛线衣卡在脖子上拽不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了这句话。为了掩盖自己的尴尬,像被谁出其不意地挠了一下那样。我突然嘎嘎大笑,笑着笑着就嚎啕起来。第二天就是“六一”儿童节,记忆中“六一”儿童节永远在下雨。我的节目是在一个集体舞蹈中领舞。这个舞蹈的配乐是《阿佤人民唱新歌》。“村村寨寨哎打起鼓敲起锣,阿佤唱新歌哎。”那时我们是边唱边跳的,气喘吁吁。最后一个造型是,其他的同学参差地蹲成一个梯形,我一只手扶着最后一排最中间一个同学的肩膀,另一只手把一只腿从后面扳在头顶上,整个鞋底子都面向观众。恰好我穿一双家做布鞋,大拇趾头下磨了一个洞,这样一个破鞋底子上露出的肉蛋子就被所有的观众看见了,于是台下大笑。万分紧张的我在一片哄笑中跃过前面的一排同学,一头栽到了戏台的最前面。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台,蹲在地上哭泣不止,最后我的班主任老师拉着我的手送我回家。
这个拉着我手送我回家的人就是我的初恋。这桩事儿听起来有点庸俗,但它发生在我还不懂得什么是庸俗的时代。我始终认定,并且强调,它是一段爱情而非一段爱情故事。
他因为送我回家而认识了我的母亲。母亲是个热心人,看着这么英俊的一个小伙子就说有没有对象啊,婶子给你介绍一个。就这样他和我家里的人熟悉起来。每到星期日,他骑一辆永久牌的自行车过来,和母亲说说笑笑地到邻近的公社看对象去了。记得母亲给他介绍过话务员、播音员和妇联主任。黄昏的时候,我藏在他们回来时必经的路边的一棵大树后,仇视母亲的眼泪在远远听到他的自行车的铃响时便唰啦啦地掉下来。天黑之后,我经常抱着那棵树哭,后来那棵树就活活被我哭死了。
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男人,他的眼睫毛非常好看,左边的比右边的稍微浓一些,他俯在我桌子上看我写字时,我看见他的睫毛上落有稀疏的粉笔尘末。我把竖要写成竖撇,竖撇要写成竖折,他在不断地纠正我,他不知道我在故意拖延他在我身边的时间,直到他手把手教我。他的手上有淡淡的绒毛,中指内侧是一片洗不掉的红色墨水。后来我长大了以为忘记他了,可我的右手得了关节炎,一下雨就疼。我担心下课的铃声响,担心放学的铃声响。晚上我闭上眼睛总让心沉在他右边的睫毛上才能睡去。我最喜欢参加学农劳动,这样我整天都可以和我的班主任老师在一起。挖树坑的时候,我跳进树坑里窥视他,我发现他挥动的铁锨被什么硌了一下,他弯下腰把什么东西很宝贝地装进了口袋里。我想到了金子,那时我还没有见过金子,只知道有一句谚语叫“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的眼睛追随着他的衣服口袋,我想知道他捡起来的是不是一块金子。太阳落山的时候他过来帮我,趁他不注意,我的手伸进他的衣服口袋里。我掏出来一颗小石子。他拄着铁掀笑着看着我,伸出右手的食指在我的额上点了一下。这颗小石子成了我一生的谜。
终于父母亲要到城里工作了,我们都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得到这个消息时是一个黄昏。从公社大院往北走过一片树林,再跨过一道渠沟,穿过操场就是学校的大门。我在这段路上像一只围磨的驴一遭一遭地走着,我没有哭。那一天的西天是那样的奇异,钢蓝的天上偶然有一两点彤红的云,像他留在我作业本上的红色墨迹。
我用八毛三分钱从供销社买了一只塑料皮的笔记本,蓝色的封面上斜插进一枝松柏(后来我才知道这叫黄山迎客松)。我在首页上写下“让我们的友谊像松柏一样万古长青”。觉得不合适,撕了。又写下“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又撕了。总之,我一页页地撕,到最后笔记本面目全非,也没送出去。
我说到这儿时,本来已经拿出淌眼泪姿态的蓝乔,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她捣着我的后背说,你又在编故事,我差点上了你的当。我怎么解释这是真的,她也不信,我第一次和她生了真气,她从我这儿走的时候,我都没理她。
蓝乔和我的丈夫都认为我活在自己编造的故事里。有时候我向他们叙述一件事情,动情时我无法克制地颤抖或呜咽,可蓝乔和我丈夫这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噼里叭啦地磕着瓜子,他们在讲萨达姆的情妇和克林顿的内裤。我自己有时也搞不清楚,哪些是我自己经历的,哪些是我自己营造的。有一阵子我写一个擅长甜言蜜语的男人,起初是想以嘲讽的口气描述的,开头是:愚人节的一天,一个小蜜蜂一样的大男人兀自飞到了我的脚尖上……可是写到最后我发现,自己被这个小蜜蜂的甜言蜜语完全浸透了,像一块萨琪玛那样不能自拔。我坐在电脑前,用自己的手指替他向我倾诉,我的眼睛一次次腾起雨雾。我是多么喜欢甜言蜜语的男人啊,这小女人的毛病,除了蓝乔我对谁都不好意思讲。蓝乔说改改你这毛病吧,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可毛病要是那么容易改还能叫毛病吗?治病容易治毛病可难。我不能算作弱智,但我确实太注重形式。一个男人即使非常爱我但我感受不到,这有什么用啊。半夜睡在床上,我把我的丈夫当成了小蜜蜂。
没过几天我又旧病复发,我在构思一个聋子爱上瞎子的故事。聋子听不到瞎子在说什么,瞎子看不见聋子打手势,他们靠一种叫“飞乐蒙”的气息或信息互相吸引,以彼此触摸为交流的手段,爱情一触即发。有一天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去一趟医院,他们猜测对方可能是想到医院问问医生他们能不能要孩子。站在医生面前,瞎子说他(她)想把耳膜移植给聋子爱人,聋子爱人当然没听见。聋子打手势说她(他)想把角膜移植给瞎子爱人,瞎子爱人当然看不见。最后医生把他们的手放在一起,边打手势边说,你们可以生一个很健康很聪明的孩子,回去试试吧。有一句美国谚语,两个脑袋总比一个脑袋好。现在我还要加上一句,三个脑袋比两个脑袋还要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