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儒家审美理想与语文审美教育

作者:毛三红




  正如一位教育家指出的:“文学课有权被认为是学校进行审美教育的基本工具。”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实施审美教育,终极目标是为了让学生超越知识层面的分析、理解,进入美学殿堂,去体会生命的内涵,感悟存在的幸福,获得完美的人格。那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概而言之,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借助语言的审美特质感受艺术形象之美。文学是用形象化了的语言创造艺术形象的,这种形象化了的语言的基本特点,就是它的立体性与美的综合性。文学的创作与欣赏活动,能作为审美教育的重要手段,正在于文学具有诱导人们进行美的感受和美的再创造的功能。而这又依赖于可以诉诸人的想象的具有立体性、美的综合性的形象化了的语言。因此,在我们的语文教学中,教师就必须通过指导学生通过对语言审美特质的把握,去“透言明象”,发现美,欣赏美。在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运用准确、生动、形象的语言,引导学生抓住那些有色彩、音响、形态特征的字、词、句等,让学生反复吟诵,充分调动学生的听觉、视觉、嗅觉等各种器官的功能,展开想象的翅膀,把学生引入作者创作的境界之中,从无声的文字中跳动出有声、有色、有形的图景,从而使学生体味出作品中的美的形象,在再创造中获得美的享受。
  (二)借助文学的情感特征建立高尚的审美情感。运用语言艺术进行审美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帮助人们在文学的创作和欣赏活动中,逐步地培养高尚的审美感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也可以把审美教育看作是情感教育。文学作品具有审美教育作用,正在于文学家能把他从生活当中所体验的感情传达出来,以感染、影响读者。《毛诗序》把诗看作“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产物,文学作品当然要表现思想,而思想常常是通过感情加以描绘的。正因为这样,运用文学进行审美教育,必须“动之以情”。因此对教师来说,要在自己动情的同时,激起学生的高尚情感。在方法上注意运用层层推进、步步加深,潜移之,默化之的方法,把课文中饱含着高尚、健康、向上的感情的现实生活美、精神境界美传达出来,使学生得到熏陶与教育。所以,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必须通教材之“理”,明作者之“情”,发挥语文课优势,用作品中的“情”去拨动学生的情感之弦。使他们在心灵上产生美的感受,在情感上得到美的陶冶,使他们逐步建立起高尚的审美情感。
  从上述审美教育的实施过程可以看出,从形象之美到情感之美再到精神之美,这一实践步骤最终指向的正是与儒家审美理想有着共同目标的完美人格,也正是今天我们审美教育的最终目标。
  
  单位:湖北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