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儒家审美理想与语文审美教育

作者:毛三红




  席勒在1793年提出“美育”这一概念时,其出发点是为了实现所谓人性的“复归”。也就是说通过审美实践对人们进行审美教育,其目的是要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水平,把“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亦即理智的人,具有社会道德意识的人。正如他在《美育书简》中所说:“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没有其他途径。”因此,从根本上说,审美教育要解决的是完美人格的培养,人的心灵的塑造,亦即人类自身的美化问题。这一点与中国儒家审美理想可谓不谋而合。所以在今天的审美教育中,儒家审美思想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一、审美教育与语文教育之关系
  
  审美教育与语文教育在教育这个大系统中虽然属于不同分支、不同层面,但是在其实质上却有着重要的相似点:它们都是培养和发展人文素质的一种教育。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们鲜明地体现出教育的本质属性,支持着教育完成它对人的启蒙、教化、养成的任务。因此,将审美教育融入语文教育在教育大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融入的基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审美教育和语文教育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审美教育的任务在于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去创造和体味美的生活,从而不断完善自我。而审美能力的提高,总是依据于两个方面:一是正确地形成审美意识,即完善审美心理结构;一是正确地进行审美实践活动,即能够把审美意识对象化。这一任务也正是语文教育所要完成的。语文教学中通过审美知识的传授及审美实践的引导,其培养目标正是要使学生具有审美感受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从而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此外,作为人文教育核心的语文教育,其主要目标也在于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康人格的人,而这不正是审美教育所追求的目标吗?
  (二)审美教育和语文教育内容的一致性。审美教育正是借助生活和艺术中的审美对象进行教育,实现审美心理结构的完善,进而去推动审美实践活动。审美实践活动既见于物质实践又见于艺术实践,而艺术则是审美经验、审美意识最集中、最自由的体现;艺术的实质正是审美经验、审美意识的对象化,文学艺术自然也包括在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以集中体现着审美经验、审美意识的文学艺术为教育内容的语文教育,就与审美教育的内容取得了一致。因此可以说,语文教育中容纳有审美文化的质素。
  (三)在情感性特征上审美教育与语文教育也存在一致性。在学科教育中,语文是最富于情感性特征的学科之一。语文教育的这种情感性特征从根本上来讲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怒哀乐,而是最终归属于审美情感范畴。而审美教育对人塑造的基本作用点正是情感,陶冶人的情感是它的基本功能之一。
  
  二、儒家审美理想的现代启示
  
  儒家审美思想的出发点和中心,是探讨审美和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儒家认为,审美和艺术在人们为达到“仁”的精神境界而进行的主观修养中能起到一种特殊的作用。因此,儒家十分强调美育的重要性。儒家审美思想追求完美人格及刚健、进取的一面,对中国审美教育思想和艺术思想都有着巨大影响,及至今日仍然有着积极作用。下面仅就对现代审美教育有着启示意义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儒家审美理想追求精神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内在统一。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认为审美可在人们追求“仁”的精神境界的主观修养中起到特殊的作用。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说(悦)之不以道,不说(悦)也。”这就是说,仅仅认识到什么是“仁”是不够的,仅仅爱好仁也是不够的,还必须对“仁”能产生情感的愉悦,能得到一种审美的享受。这种追求精神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内在统一的审美理想,在我们今天的审美教育中仍有着重要意义。现代社会正处于转型过程中,旧的思想观念被打破了,而新的思想观念又尚未确立。物质生活的提高并没有相应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反而常感到内心生活的失衡,感到生活的空虚和无聊,缺乏一种宁静的心态以客观认真地对待生活,心浮气躁,这样一种心态在当代青少年心中普遍存在。儒家审美理想给当代审美教育的启示是,审美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审美能力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对学生精神境界的培养,精神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和谐统一是使他们在现实功利性的学习中能保持一种欢快、和谐、悦乐心理状态的前提。
  (二)儒家审美理想追求“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
  儒家的“天人合一”的美学思想一直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美学把自然看成是可以体现人的情感和道德理想的,正所谓“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同时,又把情感表现看成必须是符合自然的,是规范的和适中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人顺应天,天人和谐。因为在儒家看来,只有天人合一才能达到一种“中和”的状态,使情感世界处于和谐,使人心合乎规范,使行为合乎礼义。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审美理想指导人们更多的是追求、体验人与自然契合无间这样一种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在人与自然尖锐对立的今天,儒家这样一种审美理想对我们的审美教育而言其价值是无庸置疑的。儒家审美理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当今人类找回对自然的亲和力,协调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唤醒人们对于美的事物、美的环境的向往会有很大帮助。
  (三)儒家审美理想强调德育与美育的辩证统一。
  儒家审美理想认为美与善必须相统一,也即外在的感性形式的美与内在的道德情感的美的统一。因此,儒家审美教育强调美育与德育的辩证联系,认为德育是目的,美育是手段。孔子正是从美与善的统一出发,指出了“乐(艺术)”可以起到道德教育的目的的。孔子看到了社会生活中美与善的区别、矛盾,但他不是用否定一方肯定另一方的办法去解决这一矛盾,而是强调两者的和谐统一,既要“尽善”,又要“尽美”。他说《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武》乐“尽美矣,末尽善也”,把尽善尽美作为评价艺术作品社会功能的美学标准,这也是孔子崇高的美育理想。儒家这种德育与美育相统一的传统在现代审美教育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从现代意义来看,善作为道德的起点,是对人性的普遍要求,善而达到美的程度,乃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是“美德”。向内求善、美善相乐的审美教育模式既能达到满足个体的情感需求的目的,又可维护社会的秩序统一,从而使个体和社会得到和谐统一。这不正是我们今天审美教育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吗?
  (四)儒家审美理想强调艺术的情感特征和社会功能。
  这一思想的代表理论是孔子的“兴观群怨”说。《论语·阳货》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里的“诗”,是指广义的艺术。兴、观、群、怨,就艺术的美育功能来说,是密切联系的整体。“‘兴’和‘怨’侧重于个体心理感触抒发的功能,‘观’和‘群’侧重于通由感染陶冶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艺术的美育作用,正是通过陶冶人们的情感,从而使某种带有强制性的社会伦理规范,变为个体的内在的自觉的心理要求,达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一致。正如我们在上面分析,这样一种审美教育目标正是我们今天美育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因此,由孔子开创的审美教育中强调艺术的情感特征和社会功能的优良传统在今天的审美教育中仍应发挥重要作用。
  
  三、中国语文审美教育与儒家审美理想
  
  当代审美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力、审美鉴赏力和审美创造力,其根本目的是对完美人格的培养。从这一点来看,重视“美”与“德”的双重塑造的儒家审美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今天我们审美教育所追求的目标,这种契合为我们在语文教育中实施审美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