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论《诗经·氓》的美学意义

作者:莫志华




  《诗经》以恋爱、婚姻、家庭为题材的作品有近十首是反映婚姻悲剧的弃妇诗。它们分别是《邶风》中的《日月》、《终风》、《谷风》,《邵南·江有汜》,《卫风·氓》和《郑风·遵大路》等。其中《卫风·氓》最具代表性。
  《氓》共分六章,每章十句,其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及作者叙述时波动的情绪相对应。两位相爱的人摆脱诸多桎梏走到了一起,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按理说,婚后的生活应该是和睦美满的,但事与愿违,她被当作牛马般使用,甚至被打被弃。她孤独无助,听不到人世间任何光明温暖之音,杜甫的《佳人》一语道破:“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诗中女主人公婚姻的惨痛经历,可说是阶级社会中受压迫受损害妇女婚姻的缩影,她爱情的“毁灭”更多的引起人们对她“毁灭”的“同情”或“怜悯”,对那个社会制度及其代表者的憎恨。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简练精辟地指出了悲剧的性质和美学效果,诗中表现的不是崇高壮烈之美,而是朴素平易之美,因而具有更广泛的现实性。可以说,《氓》中的弃妇,是下层社会中的极普通的女子,她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婚姻,将有价值的婚姻毁灭给人看,体现悲剧美。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讨论其美学意义。
  
  一、人物个性之美
  
  《氓》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其个性之美体现在:纯洁善良之美。她纯情美丽、勤劳善良,然而最终还是遭到被遗弃的命运。她嫁给氓后,挑起了家庭的生活重担,“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早起晚睡,日夜操劳,任劳任怨。意志坚韧之美。她被弃后,不仅精神上承受了巨大压力和痛苦,“言既遂矣,至于暴矣”。而且还要面临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兄弟不知,咥其笑矣”,连自家的亲兄弟还要嘲笑和轻视她。但她在思想和意志上始终没有屈服,对社会、人生有着清醒地认识。首先,她反思自己婚姻失败的原因,“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这场婚姻的失败,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若有错,只能是年长色衰)。其次,从自己痛苦的婚姻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劝告众姐妹不要重蹈覆辙,这是一部爱情血泪史,也是她对社会的深刻认识和沉痛控诉。最后,女主人公态度明朗决绝,对已破碎的婚姻毫无“重圆”之奢想,“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既然你违背了最初的誓言,咱们从此一刀两断。她坚决果敢,采取了较为激烈、暴风骤雨般的反抗方式,揭露、控诉和指责氓的忘恩负义、违背誓约。
  女主人公是婚姻的受害者。她丰满的个性美也在这场婚姻的拉锯战中逐步展现,其表现经历了三个阶段:从纯情执著的少女,到勤俭治家的妻子,到刚强果敢的弃妇,是婚姻悲剧三部曲。常言道,患难见真情,正是这场失败的婚姻,使女主人公看清了丈夫的嘴脸,正如凤凰涅槃,飞蛾扑火,她以自己婚姻的毁灭展现了人物个性之美,勾勒出活脱脱的鲜明个性,体现悲剧美。她被弃后,物质上也许极为贫困,精神上备受折磨,但她面对婚姻毁灭时的勇气是可嘉的,其精神不朽,灵魂不灭。因为她是正义的,是被赞美而且能激起人们无限情思的一方;而男性处于配角地位,是负心汉,是被憎恶、受谴责的一方,也是悲剧的制造者。诗中刻画了性格鲜明的男主人公的形象,既有“氓之蚩蚩”的实写,也有“二三其德”的虚写,以及女主人公近乎指着丈夫鼻子责骂、控诉的正面表现。揭示其肮脏的灵魂。
  
  二、赋、比、兴的美学原则
  
  真正以诗歌形式表现“赋、比、兴”的美学原则,首推《诗经》,其影响达两千年之久。对这一原则最流行的解释是朱熹:“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诗经集传》),具体来说,所谓赋,即直陈其事,或直接写景抒情。在叙事抒情上,《氓》善用“蒙太奇”手法,将一系列在不同地点,从不同距离和角度,以不同方法组合的特写镜头排列组合在一起,叙述情节,刻画人物,给人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之感。“氓之蚩蚩,抱布贸丝”的貌似憨厚、心怀狡诈的氓的形象,“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的涉世不深、渴望爱情的多情少女形象。“三岁为妇,靡室劳矣”的恪守妇道、勤劳治家的妇女形象,鲜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的跟前。
  所谓比就是打比方。“以彼物比此物也”,比的手法的运用,可以把抽象的理念、人的思想情感用具体、形象的事物表现出来,使本体更加鲜明,或本质更加突出。“兴”就是起兴,托物兴辞。“兴”的手法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可以是一种寓意或象征,可以起到烘托气氛或环境的作用。《氓》第三章以“桑之未落,其叶沃若”起兴,以桑叶润泽有光昭示年轻貌美的少女初婚的幸福。第四章开头“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也是起兴,以桑叶的枯黄飘零喻弃妇面容憔悴与被弃的痛苦。“于嗟鸠兮,无食桑葚”,既“比”又“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假如一位女子贪恋爱情,她就会像斑鸠一样遭到不幸。《文心雕龙》说:“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钟嵘《诗品》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兴也;因物喻志,比也。”实际上。“比”、“兴”经常连用,很难绝对区分。“比兴”都是“通过外物、景象而抒发、寄托、表现传达情感和观念(情、志),这样才能使主观情感与想象、理解结合联系在一起,而得到客观化、对象化,构成既有理智不自觉地干预而又饱含情感的艺术形象。使外物景象不再是自在的事物自身,而染上一层情感色彩;情感也不再是个人主观的情绪自身,而成为融合了一定理解、想象后的客观形象”。这样,文学形象既不是对客观事物进行简单的复制,也不是个人情感的任意发泄,更不是用概念囊括的理性认识,它是具有情绪感染力量的文学形象,因而赋予人以美感。司空图《诗品》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严羽《沧浪诗话》中说:“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等等,都是指这种非概念所能囊括、非认识所能穷尽、言有尽而意无穷的以比兴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审美特征。其实质就是通过“比兴”将主观情感与客观景致融为一致而形成的艺术境界。《氓》成为后世弃妇诗之滥觞,其中塑造的个性张扬的弃妇形象,名垂青史。
  
  三、多种修辞之美
  
  除了上述赋、比、兴所论及的修辞手法之外,诗中修辞之美处处可见:
  对比。《氓》中的对比很有特色。一是句法的对比,“桑之未落”与“桑之落矣”,“不见复关”与“既见复关”的对比,都形成句法上的对比,互相映衬,收到更好地塑造形象、抒发感情的效果。二是人物的对比,如氓在婚前是“言笑晏晏”、“信誓旦旦”,在婚后则“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前后不同态度互相映衬,描绘出氓虚伪的本质。弃妇的前后表现也形成对比,热恋中的她是“既见复关,载笑载言”,被弃后的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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