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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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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斯,我来这里是为了一桩重大刑事案——艾文·班森被杀了。” 万斯有气无力地挑动眉毛。 “真的?”他侵吞吞地说,“真糟糕!但是他活该。不管发生任何事,你也不用如此大惊小怪,坐下来喝一杯柯瑞调的咖啡吧!” 马克汉犹豫了一下。 “好吧,等一两分钟也无妨,不过只喝一杯。”他面对着我们坐了下来。 2.犯罪现场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如果你记性不差,应该还记得约翰·马克汉在轰动一时的选举中击败对手汤米·雷尔,当选纽约总检察官的事。若非因对手分散票源的缘故,他极可能在四年后竟选连任时获胜。他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让整个地检处成为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不但赢得了选民的热情支持,还获得了那些和他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他就职数月后,一家报纸用“看门狗”来称呼他,这个绰号一直跟着他到离职那天。在他任期内起诉成功的案件不胜枚举,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 马克汉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健硕,灰白的头发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脸孔的掩饰下并不显眼。他与一般人眼中“英勘的标准尚有一段距离,但却有一股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特质在往后的政治人物身上几近绝迹。他的性格豪爽好胜,而他的无礼是建立在良好教养的根基上的,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压力时他是个十分和蔼可亲的人。但在我初识他时,曾见他的态度在刹那间由友善变为严厉,好像另一个人——一个严厉、不屈不挠、正义的马克汉。在我们后来相处时,我曾目睹过无数次这样的转变。事实上那天清晨当他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时,我知道在他刚毅的外表下其实深为艾文·班森凶杀案所困扰。 他很快将咖啡一饮而尽并放下杯子。万斯用怪异的眼光望着他说:“为什么班森之死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会是凶手吧!” 马克汉不理会他的揶揄。 “我现在正打算去凶案现场,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你曾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我现在来兑现对你的承诺。” 我记起数月前在史杜文生私人俱乐部里,大家谈论着一宗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万斯说他想陪同检察官调查下一宗案子,马克汉应允了他。对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让他和马克汉成为多年的好友,这也是他的请求能够获准的原因。 “你还记得!”万斯懒洋洋地回答他,“一份贵重的礼物,虽然我很难消受。”他望了一眼挂在壁炉上面的钟,“但是时间不对,或许有人会看见我。” 马克汉焦急不耐地在椅上挪动身子。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在早上九时见人的狼狈样,你就必须动作快一点,我是不会带一个身穿浴袍脚踏拖鞋的人出门的,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换衣服。” “你急什么呢,亲爱的?”万斯打了一个呵欠,“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是吗?他又不会逃走。” “动作要快,”马克汉催促着说,“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态很严重。照目前状况看来,可能会掀发一起丑闻,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想追随一位众人眼中伟大的执法者。”万斯站起来回答并奉承地向他鞠躬。 他唤来柯瑞,命他拿衣服进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个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穿着应该整齐端庄,全丝的西服应该够诚心了吧?……配上紫罗兰色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埋怨道。 “喷,喷,”万斯轻声叱责,“真不像是检察官应说的话!那种装扮早过时了,只有街头卖艺的才这么打扮。告诉我关于班森的案情。” 在柯瑞的协助之下,万斯迅速穿戴整齐。在他故作轻松的态度下,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很清楚这是一桩大案子,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我相信你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检察官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她立刻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报案,这个消息马上转到总局,我的助理通知我,我本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察手续处理;但半小时前,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亲自打电话给我,要求我负责此案,我和少校认识二十年了,实在无法拒绝,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吃过早餐后打算亲赴现常路过你家时,我记起你上次的请求,顺道进来问问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 “真周到,”万斯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他转身对我说,“你也来吧,范,一起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定有些马克汉的手下被我挑剔半天后会说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有一位律师在我身边,你不反对吧,马克汉?” “当然不。”他回答,虽然我知道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对此案已经产生莫大的兴趣,遂跟着他们两人一起下楼。 当我们坐进停在楼下的计程车向麦迪逊大道驶去时,我一如往常地为这两个在个性上南辕北辙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惊异——马克汉是个直率、传统、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万斯是个随意、快乐、多变的愤世嫉俗者,而他们之间的差异却成为彼此之间友谊的基石。万斯从马克汉身上认识到生命的坚固和不可改变的事实;马克汉视万斯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象征。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情谊绝非泛泛之交,虽然马克汉偶尔反对万斯的作风和意见,但我相信他对万斯的智慧非常佩服,并认为在他认识的人中无人可出其右。 那天早上我们驶往上城的途中没有人开口说话,马克汉看起来忧心仲仲。当我们的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万斯开口问道:“除了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之外,在这件清晨谋杀案中还有什么应该注意的社交礼仪吗?” “把你的帽子戴好。”马克汉咆哮说。 “老天!难道我们是进犹太会所不成?(译注:犹太人进会所时头上必须戴顶小帽。)有意思:或许我们也该脱鞋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混淆。” “不必,”马克汉告诉他,“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里可和你们平时晚上的聚会完全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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