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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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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的,先生,”她申诉,“是我要她用这个姓氏的,在这个国家,任何一个聪明的女孩都可能变成一位高贵的淑女,只要给她机会,还有——”“我完全了解,”万斯愉快地接口,“郝芜曼小姐聪明有智慧,你伯别人知道她的母亲是管家后会阻碍了她的成功之路,所以你为了她的前途而隐姓埋名,真的很了不起……你的女儿自己一个人独居吗?” “是的,先生——住在莫尼塞丘,我们每星期都会见面。”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 “当然——我相信只要有机会你们一定见面……你是不是因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书才从事管家工作的?” 她拾起头,眼中露出少许痛苦的神色,“是的,先生。她告诉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常常要她晚上到家里来加班。” “你希望能够在这里保护她?” “是的,先生——就是如此。” “谋杀发生的第二天早上,马克汉先生问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没有枪时,你为什么那么紧张?”’妇人将目光移开,“我——没有紧张。” “你有,普拉兹太太,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你怕是郝芜曼小姐射杀了他。” “不,先生,不是的,”她开始哭泣,“我的女儿那天晚上根本不在这里——我发誓——她不在这儿……”她不住地颤抖,一个星期以来的紧张情绪终于令她崩溃,她显得十分无助。 “好了,好了,普拉兹太太,”万斯安慰她,“没有人认为郝芜曼小姐与班森先生之死有丝毫关联。” 她仔细搜寻他的表情,起先她不肯相信——显然是她心中长期恐惧的结果——他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费尽唇舌解释自己所言全部属实。终于,当我们离开时,她的情绪渐渐稳定。 我们赴史杜文生俱乐部途中,马克汉全神贯注地沉思,一言未发,访问普拉兹太太后所推论出的新的事实令他再度陷于五里迷雾中。 万斯抽着烟,不停地转头看着两旁经过的建筑物,我们往东行经四十八街,当车子经过纽约圣公会教堂时,万斯命司机停车,并坚持要我们欣赏几眼。 “基督教,”他指出,“几乎光看他们的建筑即可分辨,仅有少数例外,全城之中看了最不碍眼的只有教堂。美国人建筑美学的信条是:硕大便是美。这些中间有长方形洞的巨型盒子被称之为摩天大楼,美国人崇拜的是它们的高耸巨大,一个有凶十层的盒子应该比二十层的盒子漂亮两倍,是这么算的吧?……看看对街那幢只有五层楼高的建筑物,它比全城中任何一栋摩天大楼都美丽、令人印象深刻。” 在赴俱乐部途中,万斯只间接提到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仁慈的心肠比冠冕还要来得宝贵,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自己认为应该得到嘉奖。普拉兹太太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她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惊受伯了好一阵子,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老妇人,无法想像未来的贵夫人被人怀疑……奇怪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狡猾地看了马克汉一眼。 直到我们用过晚餐后才重拾这话题,我们将椅子拉开,望着麦迪逊广场的树梢。 “马克汉,”万斯说,“现在据弃所有成见,公平地看待这件案子——如同你们律师一向强调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你提起武器时普拉兹太太为何那么紧张,以及我认为她对班森喝下午茶的同伴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什么坐立难安。这两个谜题已经解开了……”“你是怎么发现她和那女孩的关系的?”马克汉突然插口问道。 “用我的眼睛啊,”万斯责难地看了他一眼,“记得我们初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频频向她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记得我们讨论过头盖骨的问题吗?我一见到郝英曼小姐,就发现她在头型、颧骨、下巴和鼻子上酷似班森的管家……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耳朵,普拉兹太太的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这种耳型是会遗传的,所以当我看见郝芜曼小姐有相同的耳朵后,立刻确定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大,肩膀窄,手腕脚踩很细小,臀部……郝芜曼是普拉兹娘家的姓氏是我猜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万斯在椅子上挪动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现在用你的法律思维想想……我们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的灯光,轻敲窗户,立刻被允许入内……你认为来者是个什么样的人?” “与班森极为熟识的人,”马克汉回答,“但这个事实对我们毫无帮助,我们不可能逮捕他的每一个熟人。” “范围比这个还小,老友,”万斯说,“凶手是班森的密友。至少,在他面前班森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脱掉的假发就是最好的证明。你知道假发是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不可或缺之物,你也听见普拉兹太太的话,在一个送杂贷的男孩面前都刻意隐藏秃头的班森,会以毫无光彩的面貌出现在不熟识的人面前吗?除此之外,他还脱下一排假牙。再有,他服装不整,穿了一件旧外套和一双拖鞋,想像一下这些情景,我亲爱的老友……你认为有多少人能够令班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模样?” “也许有三四个,”马克汉回答,“但是我不能将他们统统逮捕。” “如果可以,你一定会这么做,但这是不必要的。” 万斯从烟盒中又取了一支烟,继续说道:“还有许多有利的启示,例如,凶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格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一段距离,关上房门不可能听见枪声;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别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声音,因为恐惧窃贼闯空门和上尉的威胁,若稍有怀疑他就绝对不会让人进到屋子里。” “这是一个可靠的推论……还有呢?” “珠宝。马克汉,你想过吗?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时还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见了,所以很明显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它是凶手造访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谁会知道那些珠宝在班森家中?而谁又特别想得到它们?” “没错,万斯,”马克汉缓慢地点头同意,“你说中了要点了。我一直对范菲有强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几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兹带来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证实那是谎报之后,我的怀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我们要抓的人——”他突然将翘着的腿放下来,“他妈的,你竟然让他从我们手上跑了。” “不要生气,亲爱的,”万斯说,“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汉伦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过范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会要他。” 马克汉迷糊了,“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要他?……为什么?” 万斯懒洋洋地解释,“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长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边出现……附带说一句:他无罪。” 马克汉迷惑地忘记了发火,他看着万斯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认为范菲无罪,那么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认为到底是谁有罪?” 万斯看了一眼表,“明天来我家吃早餐,把希兹搜集来的不在场证明带来,我会告诉你是谁杀了班森。” 万斯的语气震动了马克汉,他知道除非万斯有绝对的信心,否则不会做出这样的承诺,他太了解万斯了,所以不可能轻视或忽略这样的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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