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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父母亲是移民——坐最便宜的三等舱过来的。本名是曼尼克维兹,大概是这样发音的。出生于东岸。曾在海司特街他父亲开的零售店里学做毛皮生意,后来到圣佛斯哥公司工作,并且当到工厂领班。攒了一笔钱后,靠着炒地皮大捞了一票。之后他自己经营起毛皮生意,一帆风顺地到今天的飞黄腾达。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毕业。一九〇〇年结婚,婚姻只维持了一年。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是俱乐部的火山孝子,不过从来没有酩酊大醉过。我猜来这里付钱和开酒的大头都是他。他在音乐喜剧上投资了一笔钱,所以总是有美女环侍在侧。特别偏爱金发美女。”

  “没什么有帮助的数据,”凡斯叹气,“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这样的曼尼克斯……对于我们那位风格独特的医师,你有什么关于他的数据?”

  “林格斯特医师家族恐怕也是移民来到美国的。他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是法匈混血。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博士,在芝加哥执业——在那里他从事一些黑市交易,不过从来没被判过刑。来到艾伯尼后一头栽进X光仪器的疯狂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仪器,并且成立了上市公司——这让他赚了一笔钱。然后去了维也纳两年——”

  “呃,相当弗洛伊德!”

  “——之后回到纽约开了一家私人疗养院,这家疗养院收费高得离谱,也因此让他列入暴发户之林。自那以后他一直暴富至今。几年前他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不过官司最后是以庭外和解收场。他至今未婚。”

  “他不会结婚的,”凡斯说,“像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意思的报告,嗯——的确,真的很有意思。我现在巴不得自己是一名神经病,然后让安柏洛斯来治疗我。我真想进一步地认识他。在我们这倒霉女人死亡的时候,这位卓越的医师究竟人在何处?谁能告诉我,马克汉,谁知道——谁知道呢?”

  “无论如何,我不认为他杀人。”

  “你的偏见很深!”凡斯说,“不过我们还是再继续。——克莱佛呢?他那众人周知的老爹绰号是一个有帮助的起点。就像贝多芬的绰号是‘矮冬瓜’,或者人人称呼俾斯麦是‘疯狂的容克’一样。”

  “克莱佛这一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从政——是民主党纽约坦曼尼协会的忠贞党员,二十五岁的时候在党内就赫赫有名。有段时间他在布鲁克林区经营了一家提供民主党人士聚会的俱乐部。担任过两任的市议员,并且挂牌当律师。曾被任命为税务委员。离开政坛后,经营了一个小型训练赛马中心,后来取得在萨拉托加的非法赌场特准状;现在则在纽泽西经营了一家撞球场。算是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没结婚?”

  “没有婚姻纪录。——但是请注意:克莱佛当时不在场。那晚十一点半他在波顿被开了张超速罚单。”

  “那是不是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充分不在场证明?”

  “就法律的角度来看,我是这么认为。”马克汉回答凡斯。“罚单是在十一点半交到他手上的,时间、日期都在上面。而波顿离这里有五十英哩——人开车要花上两个小时。因此,克莱佛应该是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而且就算他朝着纽约的方向过来,也无法在法医宣布的欧黛尔死亡时间之前赶到。我查过那张罚单,而且还亲自打了通电话给那位开单的交通警察。我当然知道那张罚单如假包换——是我叫人注销那张罚单的。”

  “这位波顿的交警是当面指认克莱佛的吗?”

  “不是,但他向我描述的这个人正是克莱佛没错,而且他也记下了车牌号码。”

  凡斯张大眼睛怜悯地望着马克汉。

  “我亲爱的马克汉——我最最亲爱的马克汉——难道你没发现,你所提供的资料中,那位乡下小地方的交警开出的超速罚单,只是交给一位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时,在波顿附近开着克莱佛座车的细皮嫩肉、中年肥胖的男子?……而且,唉!如果他有意在午夜时分解决那名女子生命的话,那种不在场证明,难道他不会事先安排好吗?”

  “拜托,拜托!”马克汉大笑,“你那样说有点太牵强了。照你这么说,每一位犯法的人都有精心编造不在场证明的本事啰?你也太抬举他们这方面的能力了。”

  “的确,”凡斯漠然承认。“就我认为,如果有人身处绝境、正计划着一桩谋杀案,势必想得出这样的安排。真正让我吃惊的是,你们这群调查人员竟会这么天真地认为,谋杀案凶手在犯案前后会笨到不去考虑自身的安全。真是悲哀!”

  马克汉发出不满的反驳。

  “嗯,我敢向你保证,就是克莱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那张罚单的。”

  “我相信你是对的,”凡斯承认,“我只是提出设计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而已,真的。我唯一坚持的是,那位迷人的欧黛尔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缜密、绝顶聪明的人所杀。”

  “而我的坚持是,”马克汉发火地说,“只有那种和她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有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来,而能亲近她的只有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不过我更加坚持他们四人之中没半个人有杀她的可能。”

  “恐怕我要和你唱反调了,亲爱的老家伙,”凡斯面无表情平静地说,“他们四人都有涉案可能——而且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个。”

  马克汉轻蔑地看着他。

  “好啊,好啊!所以案子真相大白了!现在,只要你指出凶手是谁,我马上将他逮捕,也好让我回去忙别的案子。”

  “你总是那么急,”凡斯叹了几口气。“干嘛毛毛躁躁的?全世界所有的智者都不会这样。所谓‘欲速则不达’,劳弗士也有相同的论调。而《可兰经》说得更直截了当:毛躁就是魔鬼的化身。莎士比亚的著作中经常可以见到对急躁、求速的鄙视论调:

  他厌倦了飞快驰骋;

  还有,

  聪明点,慢慢来!摔倒的总是跑得快的人。

  另外,莫里哀也说过,‘急则有损,忙则出错。’英国诗人乔叟也有相同的观点。‘急忙,’他说,‘得不到好处。’就算是上帝的子民们,也不忘在无数的谚语中铭记这样的告诫:‘完美与匆忙老死不相往来。’还有,‘急躁的人永远不缺烦恼——’”

  马克汉不耐烦地站了起来。

  “他妈的!没空听你说床边故事,我要回家了。”他喃喃抱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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