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语文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作者:张彬福




  张彬福,北京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语文教学核心期刊《中学语文教学》《语文教学通讯》的编委。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电视师范大学主讲教师。
  
  语文教学设计是以哲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教学论等作为理论基础,从教学设计的一般原理出发,结合语文学科特点,按照语文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和学生认知规律的实际,结合教师自身特点和优势,对教学过程的安排和教学方法的运用所作出的一种策划。
  语文教学设计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艺术性。所谓科学性,就是要以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语文教育原理为指导,准确把握教育教学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的安排和教学方法的运用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行之有效。所谓艺术性,就是要求语文教学设计富于独创性,有利于极大地刺激学生的学习情绪,满足他们学习的需求和情感的需求,创造和谐愉悦的课堂氛围。科学性和艺术性的辩证统一,是语文教学设计的本质特征。
  这里就语文教学设计着重谈三个问题,跟大家交流。
  
  一、关于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设计的重要内容。所谓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预期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结果的一种主观上的愿望,是对完成教学活动后,学生应达到的行为状态的详细具体的描述,是“目前达不到的事物,是努力争取的、向前的、将要产生的事物”。
  一个恰当的教学目标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对语文学科性质和语文教学规律的认识,对教学内容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也取决于对学生认知状况的把握。除此以外,还要注意教学目标表述的技术问题。
  就教学目标表述的技术方面来说,一个完整、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学对象。即教学中,针对谁。
  二、学生的行为。说明学生在学习后,应获得怎样的知识和能力,态度会有什么变化,应该用可观测到的术语来说明学生的行为,以减少教学的不确定性。
  三、确定行为的条件。条件是指能影响学生学习结果所规定的限制或范围。
  四、程度。程度是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最低衡量依据,是阐述学习成就的最低水准,程度可以从行为的速度(时间)、准确性和质量三个方面来确定。
  
  
  而我们常见到的语文教学设计中的“教学目标”,往往是不完整的,这也是造成语文课堂教学“任人评说”的原因之一。例如“体会课文的美”“学习课文的写作方法”之类的表述,就留下了很大的“评论”空间:“课文的美”指的什么?“写作方法”是哪些?由于目标制定的模糊,听课者可以从各自的理解出发“指点”“评说”。
  另外,教学目标不应该是“静态”的,应该根据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思维流向和认知现状调整,以适应解决学生问题、满足学生需求的需要,应该是事先设计与“生成”相结合的。
  再有,“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是一个整体,在目标的表述上不宜割裂开来。
  目标的行为主体应是学生。教学成功与否,教学效益高低,其直接依据是学生有无变化,而不是教师是否完成任务。因此,语文教学目标表述必须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这是最重要的。
  
  二、关于学生研究
  
  教师是为学生服务的,解决学生问题,满足学生需求,促进学生发展是教师价值的集中体现。教学设计始终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而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才能够注意对学生的研究。
  于漪老师曾谈到她执教《记一辆纺车》的经历:
  师:今天学习第十一课《记一辆纺车》。昨天请同学们预习了,说说看,你们喜欢这篇课文吗?
  生:(异口同声)我们不──喜──欢。
  (随堂听课的二十几位同志惊讶,教师感到意外,稍停,笑着说──)
  师:不喜欢?那就请你们说说不喜欢的原因吧!谁先说?
  为此,于漪老师进行了认真总结。她在这一课的执教总结中写道:
  备课时考虑欠周密,原以为学生喜欢散文,想由此激发兴趣,引入课文,未考虑到叙事散文与抒情散文的差异。课堂上发生了意料之外的情况,……对学生实际应作充分的了解和估计,不可再犯闭塞眼睛捉麻雀的毛病;要继续提高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力争做到运筹帷幄,成竹在胸。(《中学语文教学探索》,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第275─277页)
  了解学生的思维,尊重学生的智慧,倾听学生的声音,爱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是我们研究学生的基本出发点。
  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指了解学生是怎样学习的,对什么有兴趣,对什么没有兴趣,了解他们的已知和未知,等等。不少教师却忽略了这一条,或以为做了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就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脾气秉性乃至家庭情况都很熟悉,不再需要了解什么了。而实际上却并不像教师想得那样简单,一些学生们这样评价阅读课,说“老师讲了半天我们也没懂,我们懂的老师来来回回地讲”。学生所以这样说,反映了教师对学生“已知”和“未知”还把握得不够准。著名心理学家奥苏贝尔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不得不把教育心理学的所有内容简约成一条原理的话,我会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知的内容。弄清了这一点后,进行相应的教学。”(施良方《学习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这里的“已知”不仅应理解为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知识,还应包括学生的认知结构。教师不清楚或不甚清楚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还不知道什么、他们是怎样知道的,是很难有效地帮助学生从已知走向未知的,自然也就谈不上新的“意义建构”了。除此之外,还要了解学生的思维习惯、学习兴趣。
  学生是宝贵的教育资源。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资源开展教学活动。所谓“尊重学生的智慧”,就是尊重这笔宝贵的教育资源。课堂上,当一个学生站起来打破沉寂,第一个站起来回答问题以后,尽管他并没有回答对,但是立刻就有好几个学生举手了。而这期间教师并没有说一句话。这是因为发言的学生启发了他们——“对了,可以这样想啊!”再如,课堂上的讨论。为什么讨论?是要利用学生的头脑,使他们在交流中碰撞、启发,从而学习,如果为了“活跃”或体现某种“新方式”就流于形式主义了。什么时候讨论?教师可以事先设计,这很需要经验,即便如此,更多的还是要根据学生的反应来确定是否讨论,经验告诉我们,通过观察学生的眼神来判断最可靠。用什么方式讨论?最方便、自然的是同桌讨论,不一定“4人小组”,周围几个同学,自然状态最好。把每一位学生的头脑都看作是一个宝库,想尽办法去激活它、开采它,就会使我们的教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和“互惠”。
  还要善于“倾听学生的声音”,尤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沉得住气,耐心倾听学生的陈说。有的教师提问了两三个学生,等不来“答案”就干脆自己说了;或张三李四没答出来,王五一答出来,立刻写在黑板上,算是这个环节或内容的教学结束了,转而处理下面的内容。仔细想想,答错的学生和没有回答问题的学生真的明白了么?这个答案究竟是怎么产生的他们知道了么?即使没问题,学生们还会不会有另外的想法呢?只有善于倾听,才可能了解学生的思维;只有善于倾听,才可能充分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只有善于倾听,才真正有可能实现“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做到“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答案”不是教学的重要目标,“答案是怎样产生的”才是重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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