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返归“作文”的本真
作者:马豫星
日常认识里,人们往往根据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来回答这个问题。既然内容决定形式,那么,“写什么”的内容自然要比“怎么写”的形式更重要了。一篇作文。如果连“写什么”都不清楚,如何能运思下笔呢?又由于“写什么”源自学生个人体验,是作文的源泉,所以,众多作文教学都共同地把“体验”置为训练的第一要义,甚至作文之前要求学生真实地走进现实生活去观察和体验。
其实,这看似合理的日常认识中含有不甚精细的思量。如果没有认清作文的特性,就生硬地借助“内容与形式”范畴来判定“写什么”比“怎么写”更重要,偏颇之态难免露现。
明晰作文特性,是判定“写什么”与“怎么写”何者居先的前提。
在社会生活里,每个人不可能只活动在一个固定不变的社会区域或层面里,因此他(她)扮演的角色是多种多样的。联系到与“听”“说”“读”并列的“写”的活动也有不同的区域,而言语主体,即写作者。出现角色不清或者角色混乱的局面也在所难免了。
那么,“写”包含哪些不同的区域或层面呢?写作者扮演的角色形态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把“写”同“听”“说”“读”三类活动相比较。笔者把“写”解释为:以书面语言符号为载体的人的表达活动,其活动结果命名为“文本”;然后根据此活动中主体的意识状态。将“写”分成有意识、有目的、自觉性的“写”和无意识、无目的、不自觉的“写”(例如信手涂鸦等等)两类。前者是本文论述的内容,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三种形态的“写”:
“写作”,属于言语主体的社会语文活动层面。主体陷于灌木丛般的社会,羁绊甚多,扮演的是现实社会人的角色,其活动产品称为“作品”。
“习作”,属于言语主体的语文学习活动层面。主体独居一方天地.自我修炼,处于一种非常自由的状态。扮演的是自学者的角色。“习作”作为动词时,也可称为“练笔”,指活动过程;作为名词时,指活动的产品。
“作文”,属于语文教学情境下“写”的活动。特指“学校教育的班级授课制下、以学生的角色学习‘写’而展开的非独立活动及其结果”,这种“写”的活动是在集体性的教与学的背景下进行的。要服从课程体系的安排而进行。
站在语文教学的立场,下面就对比着谈谈“作文”的特点。
第一,从活动的区域来看。
“写作”是现实生活世界里的书面语活动,现实地进行着,具有实战性;无论是文学性的还是应用性的,都将适当承担此活动的结果,负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习作”,却是言语主体在自我领地内的学习“写”的活动,私密性强。
“作文”是基于学校整个课程体系之下的学习或者训练内容之一,语文的“听”“说”“读”等等知识,其他课程的内容和其他的活动必然会对“作文”产生影响。这是制约于“教授之网”和“学习之网”里的“学”,是科学世界的活动,具有模拟性和虚拟性,并不是为了直接满足现实社会里的交往,也不是为了某种直接的现实目的(包括升学、应聘等等过程中的“写作”活动之类),也就没有必要过于追究此时的活动在现实社会里的后果。
第二,从言语主体扮演的角色来看。
“作文”主体是在校的学生。各学科知识都对其发挥影响,语文教育里的其他知识(譬如阅读中学习的知识)更是此角色活动里不可缺少的元素。“写作”则不然,主体是社会人.把社会元素纳入角色扮演,遵循社会规范,“社会之网”牵制着个体的活动;有时甚至出现集体性的“写”的活动,个体只是“写”集体之中的一分子。相形之下,“习作”活动里的角色扮演却“自由”得很,自我主宰,既无教授之网的束缚,也没有社会之网的牵绊,随兴而动,任意而发,随情绪且行且止,任意飘荡。
第三,从活动状态来看。
学习“写”应该是“涩勒之旅”①,以言语形式的掌握为焦点,讲求言语技巧的训练。“习作”的进程由“自我”决定:“作文”是一个由语文教师全面监控的进程,否则,教师的主导地位就无法实现,也就不是“语文教学”了。
“写作”却是“圆熟之途”,扬长又避短。用娴熟的言语技巧来完成的交流活动,并且还把当下现实存在的读者状况作为影响写作的重要元素。
当然,读者意识在学习“写”时也不能忽视。但不过是一种设想的“读者”。随学习“写”的训练要求而变化。
第四,从活动的目的来看。
“写作”直指社会交往、信息沟通、情感交流。直接满足现实生活。“习作”和“作文”有共同之处.都以提高言语能力为旨归。差异呢?“习作”自始至终由自我调控,有时纯粹是宣泄某种情感而已。“作文”目的通常由教师订立,教师指导学生来共同达成,并且对完成状况施行评价;即使所谓的“自主作文”,其实也有一定目的,或显或隐罢了。
至此,笔者回答篇首的问题:在“作文”活动区域内,“怎么写”比“写什么”更重要。这是因为:
第一,“作文”是学习‘写’的过程,不是社会性活动的“写作”,也不是个体性活动的“习作”。“作文”受制于语文课程,服从语文课程言语教育的特征,以提高言语能力为主旨,也就是说,把“怎么写”放在“作文”活动的首位。教会学生通过“作文”活动用言语来承载思想意识和外界事物,学习各种言语表达方式和技巧。
在社会性的“写作”里,直接目的是用言语来进行表达和交流,言语仅是表达和交流的载体。人们关注于言语承载的内容,阅读者也往往陷入“得意忘言”的境域。因此,“写什么”才是焦点,“怎么写”自然服务于“写什么”了,以“写什么”来定“怎么写”。许多考场中的“写”,其实也是社会性“写作”的特殊样式,因为它不是学习“写”的过程;如果考生能够在确定“写作”内容方面独出心裁。另辟蹊径,显示了睿智哲思与文化底蕴。取得的功效经常会胜过“写作”形式上的精雕细刻、“苦心经营”。
“习作”却是极度个体化的“写”活动,“写什么”和“怎么写”孰居主导,全由“习作”者自己定夺。侧重宣泄情感者,“写”的内容自然是统帅,像私人日记;偏好增强言语技巧者。“为文造情”的出现也无可厚非,因为那是私人的空间。
第二,“作文”是学校教育班级授课制下“教”与“学”的双边活动,是集体性的言语实践活动。所以,活动过程如何组织和效果怎样评测,也是“作文”中必须考虑的问题。毋须多论,相距甚远的“作文”内容,表现方式和表现技巧的难易亦存高低,因而效果的评测就难以树立同一个尺度:并且,“教学面”也大为缩小。教师不可能在45分钟的课堂里,针对40-50甚至60以上学生的不同“作文”内容来提供周全细致的“怎么写”的辅导。
所以,通过一系列教学事件,预设某个共同的“作文”内容或区域(无论出自老师还是学生)。触动并激发学生的思绪与情感,只是为了使“作文”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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