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段太尉逸事状》备课问答

作者:陆精康

仁信爱民的一面,文势跌宕起伏,布局富有变化。这样安排,张弛之中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
  问:《段太尉逸事状》所写三事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答:作者选择三个独立的事件来表现段秀实智、仁、廉三方面的性格,但这三件事又不是孤立的,人物性格也不是割裂的。仁智忠勇是段秀实思想性格的基础。“笏击朱沘”是这种性格最突出的表现。大仁大智才能大勇,段秀实身处乱军之中仍能谈笑风生毫无惧色,因为他把百姓疾苦置于自己生命之上。“卖马偿租”“仁愧焦令谌”主要表现段秀实同情百姓的仁爱之心,揭示段秀实以身殉国的思想基础。“封识大绫”“节显治事堂”,除了表现段秀实清正廉洁的品格,还说明他早就洞察朱沘野心,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说明反对朱沘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着坚实的思想基础。段秀实的性格是智、仁、廉的有机统一。完全不同于一介武夫的鲁莽之勇。这三件事看起来互不关联,实际上事断而线不断,都是为了证实段秀实的儒将本色,是一位智、仁、廉的“儒者”,这才是贯串《逸事状》全文的一条线索。
  问:《段太尉逸事状》是传记名篇,写法上酷似《史记》。请试作说明。
  答:对此文与《史记》的传承关系,前人多有评论。蔡世远《古文雅正》卷九:“文笔酷似子长。”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卷四:“笔墨疏朗,不下史迁作法。”林纾《韩柳文研究法》:“学《史》《汉》而能自然。”这些评论,都指出了本篇师法《史记》文笔史笔交融的特色。柳子亦自称此篇“比画工传容貌尚差胜”(《与韩愈论史官书》)。这种特色主要表现于叙述史事的文学性。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史记》是以文运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善于“以文运事”,情节故事化,是《逸事状》写法上酷似《史记》之处。这种特点表现于下列四个方面。
  首先,以紧张激烈的冲突刻画人物。段秀实从容镇定,诣营陈词,作者极写郭晞士卒剑拔弩张,如临大敌的紧张气氛。段秀实坦然出现在郭营,辞卫士,解佩刀,选年老腿跛之老者牵马,从心理上消除对方的戒备,反由被动转入主动,其外柔内刚、平易而又刚强的个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向郭晞慷慨陈词,指明利害关系后,段秀实终于使对方折服。
  其次。以映衬对照的手法表现人物。郭晞放纵部属衬托出段秀实的嫉恶如仇,白孝德怯懦软弱衬托出段秀实的勇于任事,焦令谌豪夺掠取衬托出段秀实的仁厚爱民,朱沘的无耻行贿衬托出段秀实的廉洁奉公,韦晤被动无奈衬托出段秀实的刚毅果决。文中一系列的鲜明对照,令段秀实的形象鲜明突出。
  再次,以富有个性的语言描摹人物。段太尉前往军营,“太尉笑且人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神态自若从容不迫,令人感受到段太尉震慑人心的凛凛正气。见到含冤挨打的农民,“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自责声中,一个义愤填膺的仁者形象跃然纸上。女婿无奈受绫三百匹,段太尉以“然终不以在吾第”坚拒之。表现出与小人冰炭不可同炉的浩然正气。个性鲜明的语言,令读者闻其声如见其人。
  最后,以翔实生动的细节塑造人物。描述段秀实为被打成重伤的农者洗血、裹疮、注药、哺食、卖马、市谷、偿租,不避琐细,展示段秀实仁心爱民的品质。同时。这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以柔克刚欲取姑予的一种手段。如果焦令谌不迷途知返。段秀实亦必有制胜之法。
  运用文学手法是本文的一个显著特色。寓抑扬褒贬于叙事之中,以形传神,而不作空泛议论,完全让事实和形象说话。读者在感受动人故事的同时,也就为主人公的高风亮节所折服。《史记》这种笔法,柳子运用得炉火纯青。而最后一段对段秀实的评论,显然带有史传论赞性质,所以为《新唐书》引用。这就令人更清晰地看出了本文师法《史记》的特色。
  问:既然《新唐书》本传载段秀实三件逸事,读史即可,读《逸事状》有什么意义呢?
  答:柳文所写之段秀实逸事,刘昀《旧唐书》未采,至宋祁《新唐书》始补入,基本沿用了柳传文字。《新唐书》本传是历史著作,《逸事状》是文学作品,二者是有区别的。比较而言,《逸事状》的文学气息更为浓厚。以段秀实言语为例。人郭晞军营时,段秀实称:“吾戴吾头来矣。”《新唐书》作“吾戴头来矣”。“去一‘吾’字,更不成语,‘吾戴头来者’,果何人之头耶?”(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四)接见被责打的农民时,“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新唐书》作“秀实泣曰:‘乃我困汝”’,去一“大”字,段秀实同情百姓的情感被打了折扣。征为司农卿时,段秀实诫其族曰:“过岐,朱沘幸致货币,慎勿纳。”《新唐书》作“若过岐,朱沘必致赠遗,慎毋纳”。柳文“幸致”是推测语句,《新唐书》“必致”是肯定语气,显然柳文较后者更为准确。可见《逸事状》有史传不可取代的独立的审美价值,它主要表现在“以文运事”,“遥体人情,悬想事势”(钱钟书语)这种文学手法的运用上。
  问:事隔三十载,柳氏记载又得之于“老校退卒”,是否可看成信史?
  答:《段太尉逸事状》可作信史读。但也有两点瑕疵。
  《旧唐书》本传关于焦令谌有一段记载:“八年,吐蕃来寇,战于盐仓,我军不利。(马)璘为寇戎所隔,逮暮未还,败将溃兵争道而人。时都将焦令谌与诸将四五辈狼狈而至,秀实召让之曰:‘兵法:失将,麾下当斩。公等忘其死而欲安其家耶!’令谌等恐惧,下拜数十。”唐代宗大历八年(773)焦令谌尤存,段秀实为营田官时焦令谌未死。可见《逸事状》记焦令谌“一夕,自恨死”并不准确。又,以情理揆之,一个对百姓巧取豪夺而恬不知耻之人,因受言词斥责羞愧而死,也不太符合常情。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在代宗广德二年(764)。其时郭子仪第三子郭晞未任尚书,文称郭晞“为尚书”,特别是对话中称“尚书”与史实不符。司马光《通鉴考异》:“据《实录》,时郭晞为左常侍,宗元云尚书,误也。”广德二年,郭子仪以副元帅驻军河中时,郭晞实为御史中丞,此年年中加御史大夫。至大历十二年(777年)始为检校工部尚书,贞元十年(794年)卒,赠兵部尚书。司马光的说法无疑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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