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面朝大海的窗户
作者:王家新
郑愁予(1933—),原名郑文韬,祖籍河南,生于山东,1949年随父去台湾。1954年发表《错误》一诗,一举成名,成为台湾“现代诗”运动中一颗新星,后移居美国。著有诗集《梦土上》《衣钵》《窗外的女奴》《燕人行》《寂寞的人坐着看花》《雪的可能》《郑愁予诗集》等。其诗多以山川风物、人生漂泊、故国梦土为主题,风格优美、潇洒,既受到西方现代诗的影响,又有一种动人的古典美和韵律感,深受广大读者喜爱。因为他诗中的这种风格和特质,他被有的批评家称为“中国的中国诗人”。{2}
错 误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诗一开始,即显示出诗的叙述者作为一个漂泊者的形象,“江南”一词的运用,则指向一种特定的惹人乡愁的“文化中国”的传统意境;在漂泊者的心目中,那等待者的容颜也呈现出来了,而它如江南一带的“莲花”一样在季节里开落。
中间一段,主要写对一位倦守和等待的女性的想象性描述,“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这显然是对“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化用和改写,以下则用了各种比喻和意象,来写等待的寂寞,给人一种为中国古典诗词的读者所熟悉的那种惆怅感和美感。诗中的这位等待者“容颜如莲花的开落”“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十分哀婉动人;值得留意的是“恰如青石的街道向晚”这个比喻,它在明亮中又带有暗影,有力地显现出情感的质地。它使一个期盼者的心境,有了一种明暗的深度。
而诗的最后颇富有戏剧性:“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诗人在这里巧用拟声技巧,使已倦于等待的灰暗心境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虽然最后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错误”。也可以说,这首诗在“抒情”之中还暗含了一种“叙事”,我们完全可以从中想象出一个人生的故事来:一方在等待,容颜如莲花开落,心境如青石的街道向晚;另一方在归来,那达达的马蹄令人心跳,但最终却给人带来更深的惆怅……
中国古人常说“诗无达诂”“文无定评”,西方的阐释学和接受美学也认为“任何阐释都不是眺望大海的最后一道海岬”。郑愁予的这首《错误》就包含了对它进行多种读解的可能性。很多人倾向于认为该诗承袭了中国历代“闺怨诗”的传统,诗中的“你”指的是守候、等待在深闺中的寂寞少妇;但据诗人自己称,这首诗其实是写给等待中的母亲的。这样来读解当然也是“读得通”的。请想想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笼罩于台湾诗坛的“乡愁”主题吧,从这首诗本身来看,也完全可以说这是一首浪迹天涯的游子写给他的“江南母亲”的诗,是一首“怀乡”而又无法归抵的诗,因而这首诗的最后,就有了一种“浪子无法抵达的悲哀”。{3}
这说明诗歌与其说是“难懂”,不如说“耐读”,它经得起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读。
《错误》这首诗除了以抒情性和意象的创造见长外,它还像许多现代诗一样(如卞之琳的《断章》),容纳了一个颇富有戏剧性的情境。“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为该诗的名句,它具有一种陌生的、奇异而动人的美感。在这句诗里,诗人不仅巧用拟声技巧,恰好应和了等待中的心跳,也使某种东西一下子变得明亮、清脆起来,而且在“美丽的错误”这样的词语组合中运用了“矛盾修辞法”,从而产生了更丰富的意味。(这种“矛盾修辞”也称为“悖论修辞”,指在诗的修辞中把相互矛盾、冲突、不协调的东西有意组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一种丰富的修辞效果。美国新批评派特别推举这种诗的方法,称“诗人要表达的真理只能用悖论语言”{4})为什么“错误”是“美丽”的呢?因为这样一种幻觉引起了等待者的期盼,给寂寞的人生带来了希望和光亮;然而,这种“美丽”终归又是一个“错误”。这种“美丽的错误”,借用徐志摩《沙扬娜拉》中的一句诗,到最后都无限地加深了“蜜甜的忧愁”。
这首诗刚出来的时候,被人到处传诵,据说整个台湾岛都响彻了“达达的马蹄”声。它不仅给人一种陌生而奇异的美感,而且还抒发了台湾读者所深怀的文化乡愁。因此在教学时,不妨把这首诗和余光中的《乡愁》联系起来阅读。
说到余光中的《乡愁》,必须指出人们对它的解读过于肤浅。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它的主题就是两岸统一。两岸统一,一切就皆大欢喜,“乡愁”也就解决了。是不是这样呢?我们来看该诗的最后一节:“如今啊,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海峡不可能是“浅浅”的(这里显然也运用了“矛盾修辞法”),诗人有意这样写,意思是海峡一步即可跨越,但是这“乡愁”呢,却是永恒的!所以正是通过这一节诗,人生不同阶段的“乡愁”被推向了一个高潮,它指向了一个近在眼前而又永远不可抵达的内心的“故乡”!
这说明不深入到生命的内里,不着眼于深深困扰着人们灵魂的那些问题,我们对诗的解读就会流于表面。中国古代并没有一个两岸分裂的问题,但是那种古老的乡愁却一直伴随着中国历代的诗人们。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诗一开始就肩负了“生命的还乡”这一“天职”,或者说,在它的“一弦一柱”(“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中就伴随着对家园和本源的记忆。荷马史诗《奥德修记》就是一个“生命的还乡”的故事;而《诗三百》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也一锤定音似的奠定了中国诗的乡愁主题和基调。从此,中国历代诗人就走在一条雨雪霏霏、行道迟迟的“返乡”路上……
有了这样的眼光,我们对《错误》的读解才有可能得以扩展和深化。
卞之琳《断章》《寂寞》{5}
《断章》是卞之琳最为人知的诗作,多年来一直是中学语文的必选篇目。人们一般是把它作为哲理诗来读的,认为它很诗意地表现了事物的相对性;但也有人独具慧眼,把它作为言情诗来读:你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并暗恋着你;到诗的第二段,“桥上人”由眼中人变为梦中人,这一厢恋情变得更为缠绵、隐秘了。这再次说明诗歌本身所包含的多种读解的可能性。我们要做的,不是限定它的意义,不是弄出一个什么“标准答案”,而是尽量“激活”对它的理解。
但无论从什么角度读《断章》,我们都应留意到它那微妙的反讽意味。这种反讽有别于一般性的讽刺和自嘲,它源于对人类处境及自身存在的更复杂更智慧的认识和观照。(新批评派甚至把这种“反讽性观照”上升为一种诗的结构原则{6})《断章》就透出了诗人对人世的反讽性眼光:你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人世间就充满了这样的戏剧性,或者说,人生就是这么“一出戏”。
据诗人自己讲,《断章》(作于1935年10月间)是他即兴写出的一首诗,没花什么力气。他绝没有想到它居然成了他最有名的一首诗。不过,虽然诗人真正的代表作为《距离的组织》等诗,但《断章》也体现了诗人在艺术成熟期的诗风和水准。要深入认识这首诗,需要把它放在诗人的整个创作历程中来看。
据香港学者张曼仪撰写的“卞之琳小传”{7},卞之琳早在上中学期间就尝试译诗,1929年入北京大学英文系,这之后他又修读了法文。就在读书和翻译英、法诗的同时,卞之琳“开始写新诗寄感”。在他创作的早期,可明显看出受到波德莱尔、魏尔伦、马拉美等法国早期象征派诗人的影响。如1933年写的《秋窗》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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