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提高“文章素养”:亟需强化的语文教学理念
作者:曾祥芹
一、文章素养:语文三大素养(语言、文章、文学)的中坚部分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包括实验稿和修订稿)“前言”部分在谈到“语文素养”这一核心概念时,没有明显地把“文章素养”昭示于众,更没有把它提到与“语言素养”“文学素养”鼎足的地位。究其原因,是传统的“语文即语言文字”“语文即语言文学”的狭隘语文观在作怪、作梗。1980年,我提出了“语言、文章、文学三足鼎立”的新语文观,认为“语文学”的三大理论支柱是语言学、文章学、文艺学。在我看来,语文教师要成为语文学家,必须同时是语言学、文章学、文艺学的行家。这种“行家”不是纯知识型的,而是智能型、人格型的;单说知识,也是陈述性、程序性、策略性知识兼备的。
然而,从大学语言文学系毕业的所谓“科班出身”的语文教师,其语文知识结构通常只有语言学和文艺学,而没有文章学。许多语言学、文艺学专家,他们的学术成果几乎清一色地是文章(论文、论著),但他们在理论上长期信奉着、传播着“语文即语言文字”“语文即语言文学”的旧语文观。大批的高校文学院院长总以为自己主持的“文学院”是“‘文学’之院”,不知道“文学院应该是‘文’之学院”,所开课程至今仍然是:文学课第一,语言课第二,文章课连第三的资格都没有。足见“语文课=语言课+文学课”的偏见仍在继续误导。这样,从“语言文学系”熏陶出来的语文教师大都缺乏文章学素养,几乎都是用大学积累的语言学、文艺学知识和技能来从事中学的文章读写教学。这是百余年来“学文学、用文章”的语文教育体制和“三缺一”的语文课程结构造成的弊端,不能把缺乏文章素养的责任一股脑儿都算在广大语文教师的头上。
从学术思想影响来看,中国古代文论积淀了“广义文章观”,即把诗歌、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均看做“文章”,这种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习以为是,不明其非;现代文论又流行着“广义文学观”,即把带有“文学性”的记言、叙事、状物、写人、说理的文章统统归入“文学”,结果,《尚书》《左传》《战国策》《论语》《孟子》《庄子》等文章典籍都说成了文学典籍。这样,几千年来形成的“广义文章观”与近百年来形成的“广义文学观”,并行文坛,彼此包容,“文本”“文章”“文学”之间几乎划了等号,三者混沌一团;致使古代处于正统地位的“文章”到现代沦落为文学的附庸,“重文学、轻文章”的流弊积重难返,只允许文学从广义文章中分化出来独立成学,不允许狭义文章从广义文章中分化出来独立成学,“文章学”独立生存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受到排挤。
有鉴于此,为纠正将“文章”与“文本”等量齐观,为避免将“文学”和“文学性”混为一谈,我们锐意把“文本”(文字作品)区分为“文章”和“文学”两大类,认为“凡是反映科学认识世界的文字成果,凡是不含虚构的非文学作品,不论单篇短章或成本的书,均可视为文章作品”。(曾祥芹主编《文章本体学》第10页)《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区分写实作品和虚构作品”的提法肯定了“双文论”的主张。我们渴望文章和文学各自独立,携手共进,和谐发展。“文章”作为书面文化的主要载体,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知识结晶,是建设“四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思想武器,是获得审美愉悦的精神乐园。基于文章在求真、向善、崇美三方面的巨大功能,《语文课程标准》宜简洁而明快地指出:“语文素养包括语言素养、文章素养、文学素养三大部分”。其中,“文章素养”不但是“语言素养”提升到“文学素养”的必经台阶,而且是“语言素养”与“文学素养”各自发展的强大动力,它在整个“语文素养”中处于“中坚”地位。
二、文章素养:融文章知识、智能、情志于一体的系统工程
“文章素养”包括基础理论的、基本技能的、人文精神的三个层级。按照“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设计,文章素养的整体提高,应涵盖下列三大方面:
(一)文章情志素养:对教师是指从事文章德育、文章智育、文章美育的情趣和志向;对学生是指热爱文章读写的情感、求真务实的文章态度和敢于创新的文章意志。文章内蕴的人文精神并不亚于文学的人文精神。它至少包含三点:
1.文章情感蓄积。“文章不是无情物!”情感是灌注于段、章、篇中的情绪和情操(包括“零度情感”和“深度情感”),它与“意旨”密不可分,构成“文章精神”的第二要素,是文章主体的“写读动力”。从事文章写读教学的老师,要求自己蓄积一腔炽烈的“华夏文章冠天下”的爱国心,对经典文章应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文化渴求,醉心沉入汉语文章世界,终身享用写读汉语文章的乐趣。
2.文章科学态度。艺术地认识世界总要以科学地认识世界为前提,为指导;语文课的“双文教育”应该奉行“文章第一,文学第二”的方略。当今写作中泛滥的虚浮华丽的文风往往受“文学至上”观的影响,不知道老老实实、清清楚楚地写话交心。因此,应把培养文章写读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摆在首要位置。
3.文章价值取向。求真、向善、崇美是文章追求的理想价值。无论个性化阅读或者个性化写作,其价值取向都应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避免负效应,追求正效应,警惕自由化误读,力求个性化正解,反对八股文,提倡写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创新文章。
(二)文章知识素养。“文章知识”指对文章本体、文章主体、文章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内外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因为文章本体是文章主体和文章客体的辩证统一,兼顾“文”“人”“物”三体,方能识透“文章”。
1.文章本体知识。对“文章本体”的解剖和整合研究是文章学修养的重心。我主编的《文章本体学》(文心出版社,2007.7)一书用5篇30章分别阐述了文章的本质特性(本源、思维、特质、功用、规律),文章的信息内容(用心、意旨、情感、事料、境界),文章的体裁样式(媒体、形体、语体、类体、型体、变体),文章的结构法则(章法、思路、技法、语法、修辞、逻辑),文章的整体风貌(声韵、气势、神采、疾病、作风、风格、美质、伦理),提炼了一整套文章本体范畴。这30个概念体系,区别于“文学本体”论,集华夏古今“文章本体论”之大成,是不断自我超越的最新成果,为语文教师自修文章学所必读。
2.文章主体知识。“文章主体”指创造“文章作品”的“文化人”。从文章生产、传播和接受的流程来看,包括文章作者、文章编者、文章读者三大群体。文章编者是文章的最早读者,又是文章的最后作者,担当着文章作者和文章读者之间的中介。严格意义上的文章主体就是文章作者和文章读者。依照“写前必读、读后必写”的双向互动原则,文章主体往往一身而二任,在“一度创造”的写作生产环节中担当“文章作者”角色,在“二度创造”的阅读再生产环节中担当“文章读者”角色。认清文章作者和读者,才能充分发挥文章主体的创造精神。
3.文章客体知识。“文章客体”指文章反映的客观事物,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大世界。即自然和社会构成的“物质实体世界”和人类思维活动构成的“精神状态世界”以及文章和文学构成的“精神产品世界”。这与哲学家科普尔1967年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相契合,但又不全同。从社会学角度看,“文章客体”指文章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包括政治气候、经济基础、文化氛围、科技水平、教育状况等生态环境。脱离社会环境的“人”和“物”,孤立地就文章论文章,是绝对不会获得对“生态文章”的科学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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