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说说我的“五子”方针

作者:王俊鸣




  高中语文“课标”出世以来,有两点似乎最被人称道:一是所谓“三维目标”,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一是所谓“三态学法”,即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但如何把这样的“理念”变为课堂上的实践,很多人感到茫然,有的人则为了赶风头而开始鼓邪劲,出邪招。在此说说我实施多年的“五子”方针,也许能提供一点借鉴。
  所谓的“五子”方针,就是“选例子,指路子,做样子,给场子,挂牌子”,这是我在课堂教学中坚持的原则,也是具体的操作方法;这种原则和方法来源于我的教学价值取向,并为我的教学价值观服务。
  我遵从叶圣陶的学说,认定语文教学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教会学生“自能读书,自能作文”。叶老说:“学生须自能读书,须自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1}在他的论述中,多次强调语文教学目的,“尝谓教师教各种学科,其最终目的在达到不复需教,而学生能自为研索,自求解决”,“教课之本并非教师讲一篇一课与学生听,而是教师引导学生理解此课文,从而使学生能自观其他类似之文章。”(同上)他在《语文教学二十韵》中指出:“贵能令反三,触处引自伸。”叶老的这一导学思想,继承了我国古代教育理论的优秀遗产,如孔子的“启发”主张、孟子的“自得”之道等,又融会了当今世界先进的教育理论,如“学会学习”“终身教育”等,是指导我们搞好语文教学的圭臬。有人蔑视、否定叶老的理论,我们只能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对一个中学生来说,所谓“自能读书,自能作文”的标准该怎么定。我把阅读能力分解为“认读”“解读”“赏读”三个层次。“认读”任务主要应在小学阶段完成,中学阶段则应着重解决“解读”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学生会落下“文化残疾”。至于“赏读”,本是个性色彩极其强烈的心理过程和价值判断,一方面必须建立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同时与人的文化积淀、生活阅历密切相关,在中学阶段只是打基础而已,不应要求过高。关于阅读,叶老曾说:“所谓阅读书籍习惯,并不是什么难能的事,只是能够按照读物的性质作适当的处理而已。需要翻查的,能够翻查;需要参考的,能够参考;应当条分缕析的,能够条分缕析;应当综观大意的,能够综观大意;意在言外的,能够辨得出它的言外之意;义有疏漏的,能够指得出它的疏漏之处:到此地步,阅读书籍的习惯也就差不多了。”(《论国文精读指导不只是逐句讲解》)这就是叶老给中学水平的“精读”确定的标准,其要义就是“解读”。实际上,一个人中学毕业后,几乎再没有人“教”他“怎样读书”了;而他在中学阶段落下的文化残疾,会陪伴他终生。看看公用的教科书(还有教学参考书),看看高考语文试卷,再看看各式各样的“鉴赏辞典”,看看“论坛”上的明星、名嘴,会发现许多“专家”“教授”,其实根本没读懂面对的文本,就在那里“鉴赏”“发挥”、拟考题,忽悠读者,忽悠听众,忽悠考生。这难道不是现实文化生活中的悲哀吗?至于作文,中学生主要的任务是学习写实用性的文章,并做到“写什么像什么”,而不是搞文学创作——当然,对有文学爱好和写作天赋的学生,自应予以扶持。一些搞文学、搞美学的先生,认为中学语文教学就是搞文学鉴赏、文学创作,那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专业看得太高太重要了,以为天地间除了文学、美学,别的什么都无所谓了。我们不能让他们牵着鼻子走。
  要实践“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的教学理念,首先得解决教材问题。叶老强调“教材不过是一个例子”。依照这样的理念,教材必须具有“例子”的作用,也就是说它必须切合“教学的需要”;教学过程不是“教教材”,而是“用教材教”。但现有的教材似乎不是为了“用”,而只是为了“教”(这从对某一篇文章该不该入选的争论中就看得很清楚)。我这样说,不仅因为它基本还是“文选”的性质,而且“选文”的标准还是“名家名篇”,而不是“适用于教学”;又由于缺乏对“读写能力”的科学解析,教材的编排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完全看不出为什么学完此一单元接着要学另一单元,学完此一篇就要学另一篇;当然,教材的编写者更没有提供“方法”,特别是文章解读的方法,而是立足于“多”——多读多写,寄望于“悟”——让学习者自己在“多”中去“感悟”。所以执教者只好自己“选例子”——选择适用于“教学目的”的材料。这样,才能避免“碰到什么(例子)讲什么”的尴尬,做到“要讲什么就有什么(例子)”。有的教师有能力又肯下功夫,自己编出成套的教材;笔者自愧弗如,只是小打小闹,在公用教材的基础上,或做选择、或做重组、或做补充而已。但追求“教材”应适用于“教学”的初衷是一样的。
  还要说明一点,为教“阅读”的例子与为教“作文”的例子应有所不同:为“阅读”使用的,应该有一定难度,有必须努努力才能跨越的“坎”,使学习者每一次阅读都有所“突破”,有所提高;倘是文章的难度与学习者现有水平相当,就失去了“训练”的意义。而为“作文”使用的,一方面要符合作文训练点的需要,另一方面还应尽量避免“阅读的难度”,让学习者把精力集中到模仿写作上去。现行教材的编者似乎还没意识到这一点。
  选好适用的例子后,就进入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教”与“学”、“训”与“练”统一而互动的流程,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实践“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这一教学理念的根本保障。“教”与“训”的第一步就是“指路子”——就是引导“思路”,就是指示线索,指引方向,引导学生认识规律,并遵循着规律去思考,就是把学生的思路引入科学的轨道;而科学的思路必然要以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为基础。在阅读教学中,不搞“玄化”(如解《诗》之《关雎》为“颂后妃之德”,析巴金之《灯》为“象征马列主义”),不搞“泛化”(如举凡契诃夫小说皆冠以“批判沙皇反动统治”),引导学生从文本的实际出发,注重文本的整体有机性,注重文本诸信息的内在联系;在写作教学中,不说空话,不说假话,不说套话,引导学生从生活的实际出发,分清现象与本质,主流与支流,发现并表达真善美,辨别并批判假恶丑。这种思路,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所以,指路子的过程,其本质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训导过程,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在语文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化,或者说,是把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语文化”的过程,是引导学生把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化为“语文智慧”的过程。“路”有大小,而“指路”的宗旨是不变的。“指路子”的过程也是贯串“知识”(文字学的、词汇学的、语法学的、修辞学的、文章学的、逻辑学的,等等)教学的过程。不过,不是讲“静态”的“陈述性”的知识,而是讲“动态”的“操作性”的知识;或者说把本来是“静态”“陈述性”的知识运用到读写的实践中去,让它们“活”起来。从“教”与“学”的关系说,这是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的重要环节。现在提倡“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这主张自然不错。但如果失去教师的引导,其效果、效率就没有保障,甚至会流于形式,真的把课堂变成“茶馆”;而如果教师引导得不对路、不得法,学生就不仅无法到达“自能读书,自能作文”的境地,还很可能“走火入魔”,受害终生。
  “指路子”,是对规律的揭示,是一种理性的引导,是“虚”的。教学过程必须由“虚”入“实”,就是教师必须自己“做样子”,这如同体育教师上课,在讲完“动作要领”之后必须做“示范动作”。叶老说:“教师善读善写,深知甘苦,左右逢源,则为学生引路,可以事半功倍。”(《语文教学书简》)反过来说,教师自己不能做“示范动作”,而只会“讲大道理”,就要“事倍功半”了。叶老特别主张教师写“下水”文。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自身的示范性,体会写作的艰辛,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解决写作困惑;另一方面,教师的“下水”可以对学生产生一股强大的感染力,使学生对作文产生兴趣和信心。其实,阅读教学也需要教师“下水”。你告诉学生这样想就能想明白,这样读就能理解准确,那你就展示一下你“想”你“读”的具体过程。这种展示,就像“下水”作文一样,不仅让学生具体理解了你指的“路子”,学起来更容易,而且让学生看到了你所指的“路子”确实走得通,从而增加“走一走”的兴趣与“走下去”的信心。比如我讲阅读要有“整体观”,就不仅要告诉学生什么叫“整体观”,而且选择好“例子”,展示一次(当然不能仅仅是一次)“整体观”在读书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我要讲“互解法”,就不仅要告诉学生什么叫“互解法”,怎样进行“互解”,而且要选好“例子”,来一番“互解”的示范;我要讲议论文“起承转合”的论证结构,就不仅要讲清楚什么叫做“起承转合”,实际上写文章的人在怎样“起承转合”,还得选择好作文题目做“例子”,现场来一番“起承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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