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语文高考“考什么”
作者:潘新和 郑秉成
语文考的自然主要是语文能力,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语文能力。
一、语文基本能力:文体感、语境感、语感
试题以阅读、写作为考查目标,就需要对其基本能力进行分析,我以为阅读、写作能力以“三感”为要。“三感”即“文体感”“语境感”“语感”。
以往单强调“语感”的重要是偏颇以至错误的,是一种经不起推敲的经验幻象。因为不存在抽象、孤立的“语感”,“语感”只有在具体的“文体”和特殊的“语境”中才是有意义的。以往命题的失误,也由于陷于“语感”认知上的误区,以为“语感”考的就是对“语言”的感觉,导致了以往支离破碎的脱离了具体文体语境的“语基”题、“语用”题的泛滥。培养“语感”,准确地说应是培养某一种“文体”的“语感”,进一步说,“语感”能力,是指在某一篇诗歌、小说、散文、杂文……的特定“语境”中体现出的“语感”能力。
要谈“语感”,要先谈“文体感”。文体感,就是指对(某一种)文章体式的敏感。不论读、写,不懂得文体的特点,就不得要领,劳而无功。读错、写错文体的情况在语文教学和高考试卷中时有发生,原因就是教师或命题者缺乏“文体感”。同学们写错文体的情况也不少,如叙事作品夹杂着过多的议论,说理作品充斥着冗长的叙事。须知:阅读、写作思维都是“文体”思维,缺乏“文体感”即“胡读”“瞎写”。
再说“语境感”。读者、作者持有了“文体感”的通行证,才可望进入“语境感”之门。“语境”,就是“言语环境”“言语情境”,有文化语境、上下文语境、语篇语境、情景语境等的区分。“语境感”是指对具体文本特定内容与形式的敏感。包括对特定写作情境、意图、主题、材料、结构和“阅读期待”等的感受力、想象力。每一篇文章的“语境”都是不一样的,要了解领会特定读写对象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和特定读写状态下的心理特点、创造动机、表达欲念、题材选择、构思智慧等。缺乏“语境感”,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文本解读和创造活动。
“语境感”就是对“语篇”的整体感,是对文本的综合感受,包括言语目的感、主题感、题材(材料)感、结构感、表达感等。上承“文体感”,下通“语感”,是文体感的具体化,语感的情境化。
文体感制约着语境感,语境感制约着语感。“语感”是文体感、语境感的外化形态。叶圣陶先生主张鉴赏要由字面义的理解,进而深入到背面义的领悟;要从上下文的关系上、从语篇整体结构上看它的表达效果,强调的就是“语境”对“语感”的重要作用。
就“语感”而言,从阅读方面看,大约可分为三个层次的标准:一是没有字面上的理解障碍,就是没有“错读”,明白文字的表层义,这是“读懂”的要求;二是能较好地领会语境义,能从整体上把握语义,能抓住文本的“佳妙”,品味作者的言语创造性,较准确地了解篇章,段落,关键字、词、句的深层义、引申义,这是“领悟”的要求;三是能作个性化解读,有个人体验和独到的理解,能与文本、作者对话(包含批判性对话),能读出新意,读出文本言语的得失,这是“鉴赏”的要求。至于解构性的良性“误读”等,这难度较高,只有极少数人能达到,可不做一般性要求,而且,这也不单是语感问题。
从写作方面看,大约也可分为三个层次的标准:一是文通字顺,没有或极少错别字、病句,语言恰当,篇章调顺,这就是“通”的要求;二是用语准确、简练、得体(这是针对具体文体、语境而言。以往说的形象、鲜明、生动,主要是针对文学作品说的,不具有普遍性),这就是“好”的要求;三是用语灵活、机智、别致,体现了个人的言语悟性、创造力、想象力,这就是“妙”的要求。
高层次的语感要求,兼容了低层次的语感要求。
具备“三感”,方可谓读、写无碍矣。这些都是我们要考核的基本目标。
二、“语境感中心”决定以考“语篇”为主
进一步的问题是“三感”考什么。文体感和语感的考查,是可以单独设题考的,比如考古诗词中的某一局部的鉴赏,可以根据考生所分析的内容,判定他是否了解诗词这一“文体”表意的特点与方式;考现代散文,对某一精彩词语的品味,可以看出他的散文“语感”如何。但是,不论是考“文体感”还是考“语感”,都不能脱离具体的“语境”——语篇,只有在“语境感”中才能体现出“文体感”和“语感”能力的优劣。脱离了具体的语境,“文体”“语言”都是抽象的,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在“三感”中,“语境感”当是处于中心地位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语境感”兼容了“文体感”“语感”。
以往有一个流行的深入人心的观点,就是语文教学以“语感”为中心。这是传统语言学和“阅读本位”背景下的认识,这个“语感”的“语”字,侧重于“语言”,而非“言语”“话语”,于是在语文教学和考试中,字、词、句、语法、修辞、逻辑等题目占据了重要位置,导致了肢解文本、化整为零的标准化考试盛行。从理论上说,考抽象的“语言”式,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标准化。如果考的是“言语”“话语”——语段、语篇,就难以标准化。语言是以字、词、句的形式出现的,言语是以语段、语篇的形式出现的。以孤立的、抽象的形式出现的词语,一般了解它的“表层义”就可以了,因为它的语义是比较确定的,在理解、分析上比较容易统一。而在语境中,即在具体的上下文中,语义往往就变得比较丰富、复杂起来,有的甚至是难以捉摸的。不但要了解它的“表层义”还要了解它的“引申义”“隐喻义”。这就没法标准化了。比如单说“下雨了”,我们可以理解为就是指一种自然现象。要是在具体的上下文语境中,“下雨了”这三个字可以生出无尽的联想:希望下雨,果然就下雨了;不希望下雨,偏偏就下起雨来;为什么才下雨;总算下雨了;下雨了,晾晒的衣服要淋湿了……尤其是文学文本,越是不确定的、开放的文本,越是没法做统一的解读。在这里“多元解读”——多标准或无标准才是科学的,标准化解读反而是不科学的。
基于此,考核语文能力着眼点不应是“语言”,而是“言语”“话语”。“言语”“话语”能力,在实际运用中主要体现为“语段”“语篇”能力。典型的“语境”是“语篇”。“语篇”承载“语境”,是一种整体的言语思维、运用能力的显示。因此,“语境感”当是读、写活动的核心能力。在“三感”中,不应是“语感中心”,应该是“语境感中心”。在读、写教学实践中,要实现由“语感中心”向“语境感中心”的转向。
这一颠覆对于语文教学和考试都是具有观念性意义的。不论是语文教学还是考试,关注的焦点主要是语境——语篇。这自然也就决定了高考所考应该以语篇为主,就是写作成篇的文章。由“考语基”和所谓的“考阅读”向“考语篇”(即“考写作”)转向,这是理所当然的。科举时代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考的都是写作成篇的诗文,不考阅读、语基。考“语篇”之所以长盛不衰,就是因为这是暗合考“语境”的规律的。由考作文选拔出来的人才,在语文能力上远胜过今天用花里胡哨的试卷考出来的人才就是有力的证明。美国高考中高层次的考试考的就是写6篇文章。这可以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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