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十八岁出门远行》的另一种读法

作者:秦晓华

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旅程初期,“我”是那么“兴致勃勃”,甚至为自己的小聪明(用一支烟换来免费搭车)而沾沾自喜,“心安理得”;“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熟悉的人。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我”主动向所有的人打招呼;“我”把那个一开始粗暴地把“我”“推开”,并让“我”“滚开”的司机看成“朋友”“兄弟”“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然而“我”得到的是:“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我全身每个地方几乎同时挨了揍”——素未谋面.也算不上深仇大恨,竟打得如此凶狠。最后,起初的“兴高采烈”换来的是“无限悲伤”。
  “我”和这个世界的尖锐对立,让我们发现这是一个不合逻辑、不可理喻、人性失范的世界[除了“我”再无有德之人,“我”只有在非人的世界中(汽车里)才能找到温暖]。暴力和混乱成为“我”收到的第一份成年礼物。这样,小说把一种个人化的感觉上升到有关人的生存状态的寓言的层次,向我们展示了社会及人生的残酷真相。
  小说的寓言化还体现在很多细微之处。比如汽车、柏油马路本是外部世界的象征,但它们并没有将“我”带进现实;恰恰相反,它们把“我”带回了自己的内心。这里的寓意很明显:真实的生活只存在于心灵,向外诉求是无济于事的。这样,我们就好理解“汽车是朝着我这个方向停着的”这句话背后的意味了。旅店一直作为符号出现在文中,它是多义的:在“我”向外寻找的时候,它指的是现实需要;而当“我”走向内心的时候,它指的是精神家园。汽车、公路、旅店的寓意结穴在这样一段文字:“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汽车的心窝即是旅店,“我”的心窝又与汽车的心窝相通,“我”的心窝即是旅店。不必讳言,这种内在的思绪带有柏拉图的认知色彩:现实世界无非是一个影子世界,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反影;唯一真实的世界原型只能是理念世界。余华曾说:“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我在逃离现实生活”。我们没必要从意识形态或主流观点的立场对这种所谓唯心主义的观点大加挞伐,一个作家以何种方式观照世界、表现世界是他的自由。还有苹果、背包也各有其寓意:苹果代表的或许是青涩的欲望;背包是红色的。或许象征着青春的色彩。这些东西失去以后.“我”开始了解真实的社会、真正的自己。《远行》中甚至还寓言了作家的人生:西西弗斯式(在路上反复奔跑、往返劳顿)、普罗米修斯式(为坚守正义而饱受皮肉之苦)的磨难是他们的宿命。
  《远行》确实没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对真善美、对永恒正义也未体现出坚定的信念,甚至表现出了一些悲观主义色彩.带有一定的绝望情绪。但是,透过荒诞的外壳,从“我”充满正义的反抗,从“我”和汽车的心灵沟通,从“我”对精神家园的追寻,从“我”对自我精神的肯定,尤其从“我”最后那段温暖的回忆中.我们仍能看到作者的悲悯与关怀。
  
  二、《远行》叙述方式的转变是通过间离语言实现的
  
  余华对语言是极其敏感的,他曾经着迷于但丁的“箭中了目标,离了弦”这样的诗句。他认为但丁将因果关系换了一个位置,先写箭中了目标,后写箭离了弦,让我们一下子读到了语言中的速度。的确,现实逻辑常常制止我们的感受力。当打破原有的逻辑关系即实现了语言的间离后。我们就可以感到有时候文学中的现实会比生活中的现实更加真实。按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的界说,我们可以看到《远行》一文有着两个层面的间离:
  (一)在被叙述的内容方面,《远行》的叙述方式体现出与社会现实的间隔、疏离等特点,有意为读者创造出一个虚构的奇异的意义空间。一个年轻人第一次出门被骗是再普通不过的生活事件。即使进入了文学,也很快就会被遗忘。仅让现实事件进入语言的叙述系统,叙述就会沦为生活和事件的简单图解,那不是余华所追求的。他追求的是文学从现实生活和历史事件中脱颖而出,成为文学中的现实。《远行》成功地让我们记住了它,原因就在于它在怎么写上别开生面,它的叙事的张力经常绊住我们的视线,使我们对它所叙述的内容与方式陷入沉思。于是,打破常理成为余华的自觉选择。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远行》看成是常理不在场的基于破碎的生存体验的一场文学形式、语言和想象的狂欢。按照常理,在公路上走了一天应该能找到一家旅店:按照常理.不应该没有一个人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按照常理,那个司机从“粗暴”到“笑嘻嘻地十分友好”转变得太不可思议;按照常理,天色已晚,汽车抛锚,司机不慌不忙的态度简直不可理喻;按照常理,有人抢苹果,司机应该来帮“我”共同制止,可他却对“我”旁观、嘲笑;按照常理,司机不应和那些抢劫的人是同谋,可是他却抢走了“我”的背包,和抢劫者一起走掉了;按照常理,甚至没有哪个家长放心让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年只身一人踏上没有目的地的行程。按照常理阅读《远行》显然会“不习惯”“别扭”,因为余华要做的恰恰是打破常理,间离生活,让它变形、陌生化,而在这种变形和陌生化中留出来的差异,恰恰替代了传统逻辑,成为构成故事的重要线索。借着这种虚伪的形式(“所谓的虚伪,是针对人们被日常生活围困的经验而言。这种经验使人们沦陷在缺乏想象的环境里。使人们对事物的判断总是实事求是地进行着”),它不断地制造混乱和无政府状态,用混乱冲决秩序。《远行》试图向我们揭示“我”发现的真正的现实:人类社会是充满暴力的,置身所谓文明秩序中的安全感是不真实的。为了使这种间离不影响小说对事实框架进行模仿的整体结构,余华煞费苦心地选择了十八岁这个视角。值得注意的是在他的另一篇小说《四月三日事件》中的“我”也是十八岁,这是一个产生了独立意识却因经验匮乏而保持着对世界的特有的陌生和敏感的年龄。还要注意的是前文所提到的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父亲“让我出门”这一特定情境。这种陌生与敏感。这种突发性,这种缺乏应世准备,使作者有意制造的间离效果,看上去是那么自然而然,不落痕迹。
  (二)在叙述话语方面,《远行》显示出语言组织上的新奇或怪异特点。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中有那么多新鲜的比喻,它们以丰富的想象力扩张了文学,缩小了现实;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中人与物的界限如此模糊,简单地把“我无限悲伤地看着汽车,汽车也无限悲伤地看着我”这样的句子理解为拟人手法的运用是片面的,实际上它体现的是作者的一种理念。作者认为人对物并不具有优越感,这种“常理”是荒谬的.人和物都不过是一种存在方式,从形而上来说,都无非是物质寓居世界的某种方式而已(这一点使余华和孙甘露的语言实验区别开来:孙甘露的语言几乎是“不及物”的梦呓,而余华的语言则有着较强烈的现实指涉)。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余华放弃了传统作者那种全知全能者的身份,而是把更多的空白及其解释权交给了读者。
  最后,想强调的一点就是要想让学生真正读懂《远行》,必须帮助他们建立一种新的现代阅读观念。像《远行》这样有着语言实验性质的小说,仅关注情节、内容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样的作品往往具有深刻的语言觉醒,其文本构造的丰富性远胜传统作品,能指占据了比所指更为重要的位置,文本内部的语言活力相当旺盛。从这个意义上说,《远行》的叙述不是对我们的“冒犯”,恰是一种唤醒。所以,我们应该让学生敢于到作品中去直观,去触动他们自己的语言构造意识.干涉、填补、丰富作品中留下的缝隙和缺口。只有这样,才能变“似懂非懂”为一种审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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