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①
在阻力很小的地方,即使是很小的力,也会引起运动。一般说来,在同一地区内,如果两种行业所需要的物力和才能相同,那么资本和劳动从这个行业流到另一个行业就不会遇到什么阻力。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这种变动对才能没有新的要求,而且不破坏社会生活的和谐,那它就很容易实现。儿子无须继承父亲的职业。因此,一代人的时间就足以使同一城市甚至同一工业区的劳动从一个行业大量流向另一个行业。的确,现在仍有一个行业实际上只接纳本行业人员的子弟。但一般说来,一个英国工匠的儿子如果想从事不同于他父亲的职业,则只要他足够机敏,就会得到准许。当然,在他尚未成熟的学艺阶段,他的父亲必须提供一些补贴。②
①这一章的附录H,讨论国际贸易中相对价值与相对成本的不吻合。②参阅前面结论第四节。
由此可见,一部分国际贸易超出了经济研究的范围,这部分国际贸易主要与情感有关:情感并不总是牢固地以理智为依据,而忽视情感的经济理论又往往使人误入歧途。国际贸易与同一个“国家”(即同一个自治经济单位)不同地区之间的贸易在性质上的主要差别产生于以下两个相互关联的原因。其一是,劳动和资本在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移动,比在不同国家之间移动更容易,更自由。其二是,一个国家的各个地区都要负担中央政府的开支,其中包括抵御外敌的军费开支以及治安、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国内行政开支。
一个国家要进行国内行政管理,就必须拥有明确的边界并严格控制其边界。有了这种控制,便可以把运过边界的一切货物记录下来,并可以对过境货物征税从而得到收入。这样,政治上的措施就可用来记录一国经济发展的某些重要特征,用来了解该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并用来根据其能力和需要调整财政政策。
2.虽然可以用货币较为可靠地衡量同一国家制造的货物的相对实际成本,但却不能用货币比较这样两个地方制造的货物的实际成本,在这两个地方之间没有劳动和资本的大量而自由的流动。
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商人在用英镑计价的国家以十万镑购得的一般货物,其实际耗费这个国家的劳动和资本量,大约等于另一船价钱二倍于它的不同货物的一半。同样,人们认为,在用元计价的国家以一百万元购得的货物,其实际耗费这个国家的劳动和资本量,等于另一种价钱二倍于它的货物的一半。但因为我们没有假设这两个国家之间的劳动和资本如象在其国内那样自由流动,所以,即使我们知道人们在用上述十万镑的货物交换一百万元的货物,我们也无法确定它们的实际比较成本。
如果镑和元只是地方性通货,彼此没有丝毫联系,则我们根本无法进行比较。但如果我们知道镑和元都由黄金铸成,一镑所含的黄金量比方说是一元的十倍,那么,我们或许就会推测,这两种货物彼此交换,是因为它们代表相等的成本,而且这些成本是实际成本。但实际上,不同国家之间相等的黄金成本一般并不表示两国之间的实际成本也相等。
例如,如果第二个国家对第一个国家商品的需求大大增加,那么第二个国家运金元或其他形式的黄金到第一个国家就将成为有利可图的事。这种黄金的流动将继续下去,直到无利可图时为止。也就是说,直到在这两个国家中的任何一国一公斤黄金都可以在对方买到价值一公斤黄金的商品时为止(扣除运费等等以后)。这时十万镑的货物将再次与一百万元的货物交换。如果我们只看价格,则似乎贸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但事实上,第一个国家十万镑的货物所包含的实际成本要比过去少,而第二个国家一百万元的货物所包含的实际成本则要比过去多。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国家用包含一定实际成本的商品换得的第二个国家的商品所包含的实际成本,可能比过去多例如五分之一。因此,货币即使牢固地以黄金为基础,也不是国际价值的可靠尺度,它不但无助于说明国际需求的巨大变化所引起的国际价值的变化,反而会掩盖这种变化。因为它用以计量价值变化的标准本身,也随着我们想要计量的国际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黄金之不宜于作国际贸易的价值尺度,主要是因为黄金本身可以通过直接的贸易行动自由地从一个国家流到另一个国家,而劳动和资本则不能同样自由地流动。
为了避免这种混乱,穆勒用一码棉布代表一个国家的产品,一码麻布代表另一个国家的产品。但更好的方法似乎是用标准的“包”来代表两个国家各自的出口货物,所谓标准的包就是每一包所含的(各种质量的)劳动和资本的总投入量相等。
3.两个假定与世界其他地区隔绝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问题。
李嘉图是通过研究两个国家之间比较简单的贸易问题来研究复杂的世界贸易问题的。我们也可以沿用他的方法。我们假设E和G两个国家只是彼此进行贸易,两方都不接受信贷,进出口差额不受外国投资或外国股东等等的干扰。假设每个国家担负运货到另一个国家边境的费用,出口货物的价值以此为基础来计算。或假设贸易的经营费用由两个国家的商人平均分摊。后两个假设都能使我们绕过运费问题,我们将采用最后一个假设。我们还假设,每个国家的通货只在本国有价值。稍后再讨论每个国家的通货可能在另一个国家有价值,因而可能成为贸易中的出口货物的情况。
此外,我们还假设,每个商人包办进出口贸易的一切,把其出口货物换得的货物运回国,当然要支付贸易中应付的费用。他不为他的出口货开汇票,因而没有汇兑问题,我们将在稍后讨论汇兑问题。当然,他购买货物时很谨慎。如果他的基地在E,那么他将输出他认为能够在G国卖得最好价钱的货物(当然要计入经营费),并用所得的款项购买他认为能在本国卖得最好价钱的G国货(当然要扣除运费和经营费)。他关心的主要是国内外为数有限的几种商品。他细心观察,唯恐他历来买卖的任何一种商品,由他自己或别人输出或输入得太多,使其卖价不如他所预料的那么高。如果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而他又无法用别的(他向来买卖的或一般由别人买卖的)商品来代替,他就会限制自己的营业额。当然,他的经营区域也同样易受侵占,因此,每个既出口又进口的商人,即使营业范围很窄,也与本国的整个贸易休戚相关,而且国际汇兑使单纯的出口商和单纯的进口商与既出口又进口的商人处于相同的地位,当然,信用和通货发生波动的时候是例外。所以,从大的方面看,某一生产者和商人集团的个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融合于全体人民的集体利益之中的,因为他们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因而应该从输入总额和输出总额的角度讨论贸易平衡问题。
根据上面的假设,这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完全是易货贸易。E国商人所想知道的有关G国市场的一切,是用他卖给G国的货物所得的收入能“实际”(即除去一切必要的开支)买到的G国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他想知道,他在G国出售的货物的价格是否高于他想从G国带回国的货物的价格。如果高的话,他就不在乎G国的一般物价水平与其本国相比是绝对地高还是相对地高,是绝对地低还是相对地低。他甚至不在乎G国的物价是在上升还是下降,只要在完成他的买卖手续的期间没有大的变动;因为,如果他卖出货物得到一包G国货币,而这包货币使他能够买到的G国货物的数量是一定的,那么包的大小就无关紧要了。同样,如果G国的进出口商也把全部净收入用于购买货物,那么在他看来,他在E国市场上的交易也完全是易货贸易。
个人之间做交易的时候,一方通常供给钱或其他有购买力的替代品,而需要某些商品;另一方则需要一般购买力,供给某些商品。通常说第一个人引致了需求,第二个人引致了供给,这种说法很方便,而且一般也是无害的。但两个国家做交易时,哪一方都不能专与需求或专与供给有关。每个国家的需求的起因是其人民想要从国外获得某些商品的愿望,而其供给的起因是它便于生产别国人民想要的东西。但一般地说,一国的需求只有得到其供给的支持才引起贸易,只有当它需要外国货物时,其供给才具有活力。
所以说,每个国家的需求刺激另一个国家的供给,每个国家的供给使自己的需求有效。因此,尽管国际贸易问题一直被说成是“国际需求”问题,但也可以说它是“国际供给”问题。当一种新的供给引起前所未有的需求,如一条满载欧洲货物的船出现在一个僻静的美洲海湾,使其人民有目的地生产那些能与之交换的东西的时候,“国际供给”这个词特别恰当。国际需求的变动也许是影响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但正如有效需求必然引起供给一样,供给也必然引起需求。说国际贸易条件取决于国际需求关系,无疑是正确的,但说它取决于国际供给关系,也同样是正确的。最好似乎是说国际贸易条件取决于国际需求和国际供给。
J.S.穆勒曾强调了这一事实,即“国际价值规律只不过是我们称之为供求等式的一般价值规律的扩展。”商品的价格总是这样来调整自己,使需求刚好等于供给。但一切贸易,无论是国家间的还是个人间的,都是物的相互交换;任何一方准备脱手的货物,也就构成了其购买的手段,因此,一个国家的供给就构成另一个国家的需求。“供给与需求”不过是“相互需求”的另一种说法。说价格会这样来调整自己,使需求等于供给,实际上是说价格会这样来调整自己,使一方的需求等于另一方的需求。但穆勒有时采用省略的说法,把国际供求等式说成“国际需求等式”(省去了供给这个词),同时有人(如托伦斯)用“相互”这个词来代替“国际”一词。但有些作者过分强调这句短语中“需求”这个词,以致认为国际贸易问题是需求问题,而不是供给问题;我们强调供求的相互依存,其原因正在于此。
4.下面用数字说明两个彼此进行贸易的国家相互之间的商品需求;贸易条件一般取决于这种需求的相对数量及相对强度。
若要说明两国贸易中需求与价格的关系,最好是用图解法。但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能懂曲线图,因此我们把曲线图放在附录J里。这里用数字说明就足够了。数字所代表的是两国进出口的标准单位;上面已说过,为明确起见,可称之为“包”。
在按照李嘉图的方法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们可以假定,下面表格中的数字是E和G各自愿意按各种不同的“贸易条件”来进行贸易的数量;或者用“互换率”(rateofinterchange)这个在某些方面更为恰当的词来代替“贸易条件”一词。(我们之所以避免使用“汇兑率”(rateofexchange)这个词,是因为它在国际汇兑方面已专门用来表示一国通货兑换另一国通货的比率。)
这些表可叫做E和G的“贸易表”,它们说明了这一事实:如果G的特产在E的市场上很缺乏,非常想得到这种特产的有钱人就会以高价收买。如果供给量大大增加,其中有一些就必须吸引不那么有钱、不那么想买的人,因而在E国市场上其每一百个单位的售价就将大幅度下降。如果相对于E国人口而言其供给量很大,它们就将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卖给E国的进口商。在这种低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在E国找到其他一些商品的市场,G国生产这些商品并无很大的优势,因而以前一直没有出口。当G国的大多数出口货物已为E国广大群众买得起的时候,其在E国的销售量将很大;这时售价即使稍稍有所降低,其在E国的销售量也会大大增加。(如果全部贸易被一垄断公司所控制,一切当然就不同了,这种情况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借助附录J第一节里的曲线图,也许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数字的意义。〕
这个表告诉我们,如果在E国市场上有1,000包G国货物,那它们将能以10比100的比例卖出去,按照这个比例,E国将愿意输出10,000包自己的货物,或换一种说法愿意输入1,000包G国货物。它如果要获得更为有利的互换比例,就必须扩大贸易的范围。按20比100的比例,它将愿意输入4,000包,输出20,000包,如此等等。同样,在G国市场上,E国的货物如果很少也可能遇到极为强烈的需求,以致10,000包E国货物能以100包换230包的比例卖出去,如此等等。
总起来,我们发现,G国用70,200包换得的E国的包数,如果在一个价格对它不利的市场上逐渐买进的话,也值得用111,950包去换得。因此,这种贸易给它带来的纯收益为其劳动和资本的41,750单位产品。
这样排列数字,对于用同样方法计算E国从这种贸易中得到的纯收益,不太方便。但这些数字告诉我们,E值得以其150,931包换G的70,200包,而实际上它是以90,000包换来的。因此,它从这种贸易中得到的纯收益总额为其劳动和资本的60,931单位产品。而世界贸易的总收益为102,681单位产品。
显而易见,如果贸易的均衡条件与前面一样,而第(4)栏中G国愿意以之进行小额贸易的互换比例大都较高,只是在即将达到贸易均衡点时才骤然下降,那么G国从这种贸易中得到的纯收益将较大。另一方面,如果第(4)栏中的第一个数字是100,而不是230,其下面的数字逐渐降到均衡点78,则G国从这种贸易中得到的直接收益将很少。
5.一个国家对进口货物的需求有所增加,一般会使其出口货物的数量大幅度增加。
根据上表各种可能的数字排列去推论结果,从纯理论观点看,是很有趣味的,但从实际观点看,只有一组普通的排列相当重要。
所有其他排列都要假设国际贸易具有非同一般的性质。虽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某些非同一般的性质,但这毕竟很少见。它们似乎是李嘉图和J.S.穆勒提出的那个大问题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这里我们可以暂且把它们撇在一边。
在现代世界的实际贸易条件下,一般情况是:一国市场上进口货物的数量愈大,如果其他条件相等,以这个国家的商品来衡量的进口货物的价值就愈低,互换比例对它就愈有利。结果,在其贸易条件表中,就会显示出这种情况,输入量的增加,必然使互换比例对它更为有利。
可以设想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国家输入量的增加,会大大降低输入品的售价,以致其得到的价格总和少于较少的输入量所得到的价格总和。但是,即使这种情况真的会发生,也是很少的,因而我们在这里可不予讨论。①
在正常情况下(假定存在自由竞争),商人们会把E国商品大量运到G国市场上销售以致达到极限(或限界),使商人们从这种贸易中得不到普通的利润率。同样,G国商品也会被大量运到E国市场上销售,直到再增加会使商人无厚利可图的时候为止。如果两国是第一次进行这种贸易,那会有一个摸索的过程。但在贸易格局已定、人们已经获得了经验的条件下,E国运往G国的货物量将是这样一个数字,G国为此而付出的价格,将使G国运往E国的货物量正好是E国愿意以相同价格接受的数量。②让我们根据上面表中的某些数字来假设:当E国的90,000包货物在G国以100比78的比例(运费等等已付)出售时,就达到了均衡点,因为在E国市场上G国的70,200包货物也能以78G包约等于100E包的同样比例出售掉。于是,贸易便处于均衡状态。
①这种情况所引起的一些复杂关系,只有借助于曲线图才能比较容易地给予说明。但这个问题颇有趣味,附录J将顺便对其作些一般讨论。
②看一下上表中表示正常贸易条件下的数字,我们会发现,第(3)栏中数字的增大,必然伴随以第(2)栏中数字的增大,第(1)栏中数字的增大,必然伴随以第(4)栏中数字的缩小。同时这些数字还告诉我们:第(3)栏中数字的增大,必然伴随以第(5)栏中数字的增大,反过来也是一样。
而且这种均衡状态是稳定的。因为,如果贸易额超过均衡点,有90,000包以上的E国货物在G国出售,供就会过于求,商人就要用100包以上的E国货物才能换到78包G国货物;如果有70,200包以上的G国货物在E国出售,则商人必须用78包以上的G国货物才能换到100包E国货。这种贸易不但将无利可图,而且可能亏本,因此贸易额将缩小,直到达到均衡水平时为止。这证明均衡是稳定的。不稳定的均衡情况在理论上是可能出现的,这将在附录J中讨论。
在离开这个题目以前,我们想谈一谈上面假想的贸易条件表与可能得到的实际的国际贸易统计资料的关系,我们假设这种国际贸易是在只有两个国家的世界上进行的,两个国家都处于高度发达的经济阶段,但各方都缺少另一方拥有的一些重要资源。如果贸易条件在长时间内与上面列举的情况相去不远,也就是说,如果E国大约90,000包货物(有时多一点,有时少一点)在许多年中一直与G国大约70,200包货物交换,那么人们就会获得丰富的经验,知道E国和G国各自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愿意小幅度地甚或大幅度地扩大贸易。所以,我们可以在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把较为准确的数字填入靠近均衡点的横行。但人们却无从知道这两个国家愿意接受的输入量,不管是远远高于还是远远低于实际经验的输入量,都无从知道,因而无法在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把哪怕是最粗略的数字填入贸易条件表的最上面一行和最下面一行。
这种困难对经济学的实际应用没有多大影响,因为推测与实际经验相去甚远的情况的结果,难得有很多收获。另一方面,人们一直在推测从未经验过的情况的结果,这种工作应当继续下去,因为事实证明,这种推测是有用的,即使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无用,也会对另一些表面上与所要解决的问题无相似之处的问题有用。①
①这个问题存在于经济学的整个分析过程。因为在进行经济分析时,我们为了说明问题,理所当然地假设可以获得所有必需的资料。我们忽略了这一事实:即经验几乎没有告诉我们或没有直接告诉我们,一国的进口货物如果大大减少,这些进口货物将会以什么样的条件卖出去。一些著名的围城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水很缺乏,一品脱水会比一品脱烈酒的卖价还高,因为水更能止渴;又如果每人只配给很少的肉,则一只可自由买卖的普通老鼠,尽管小而讨厌,但其价格可能相当于平时许多磅肉的价格。但无人能猜测皮革的价格,如果其供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等于其正常水平的1%。
固然,如果我们要推测某些变得很少或很多的商品的需求强度,可以观察贫苦阶级对那些太昂贵、很少购买的商品的需求,并观察富人对那些他们几乎没有注意价钱的商品的需求。但却很难用这种方法来推测一个国家在其一般经济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输入量比方说缩小到其现有数量的20%,它对进口货物的总需求强度会是什么样子。在战争期间,输入量减少的情况偶有发生,但战争同时也打乱了所有经济关系。所以即使我们对其结果知道得很清楚,也没有多大用处。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一个国家的需求是很“特殊的”,而我们现在的研究并不打算讨论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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