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的起源。意大利和荷兰的企业。
在文明初创的时候,人们似乎就已经认识到了联合和组织起来保管货币及转让购买力和信贷的好处。例如在迦勒底、埃及和腓尼基的历史中,即可以看到原始的银行和股份贸易公司的痕迹,在希腊,铸币时代到来之前,德尔菲神殿和其他安全的地方曾被当作贵金属的贮藏所,后来它们便向政府或私人发放有息贷款,虽然它们自己使用储存在那里的钱币并不支付利息。私人钱币兑换商最初的工作,是把许多不同的金属通货较为准确地转化为共同的价值单位,以后又接受付息的存款,并以较高的利息贷出,同时允许人们向自己开汇票。罗马的货币商人步希腊的后尘;随着罗马的商业不断发展,以及罗马与其各行省之间的财政关系日益密切,他们所从事的银行和汇兑业务的种类愈来愈多,范围愈来愈广。②
①本附录是为第二编第三章写的。
②二千年前,纸币在中国已有使用,在那里至少一千年前已给了汇票以飞钱这个适当的名称。《各国银行史》第四卷,第549页。
中古和近代银行的简明历史,见《派尔格雷夫政治经济学辞典》;另一本论述到早期银行的书是康拉德的《袖珍辞典》。关于希腊和罗马的银行,参阅比希森许茨的《财产与企业》,以及德路姆的《罗马的金融家》。
但罗马银行的影响早就消失了,当贸易和工业在中古时期又开始复活时,人们不得不重新学习有关金融的知识。最初,铸币的质量很差,而且常被作恶的人损坏;因此,兑换钱币需要专门的知识,机敏的人很容易赚大钱。有一个时期,兑换钱币和放款的工作主要掌握在犹太人手中,但大约在十三世纪,基督教徒把这项工作接了过来,经常发生的反犹暴力活动帮助了他们与犹太人竞争。①在许多国家,打头的是伦巴第人;因而其他国家信奉基督教的钱币兑换商和放款者,即使不是伦巴第人,一般也被叫做伦巴第人。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私人钱币兑换商的业务不断发展;当经营银行的方法在他们手里日趋完善时,特别是在意大利,国家银行就建立了起来。但私人企业的出现似乎总是先于国家企业。
①参阅达弗内尔:《物价史》第一卷,第106—113页。
2.许多大银行可在兑换货币业务中找到其起源;这种兑换业务由于每种通货都有缺陷而很难进行。“银行货币”一词的初期应用。
在文明的初期阶段,货币交换并不是一种重要业务,因为远途旅行很少,而且一条船停靠在一个外国口岸时,常常力求其买卖的数量平衡,以便不得要带去或带回很多的货币。但后来,当贸易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专业化时,商人根据某一地方的通货计算的销售额常常远远多于或者远远少于他的购买额。贸易差额所造成的不平衡,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原始的银行业务来纠正,实际上就是通过货币兑换商来纠正的。但送到货币兑换商那里的钱币有些是用劣金属铸造的,也有些被磨损得很严重,因此他实际上往往象对待一堆各种各样的旧金属块那样对待一口袋钱币,每一个都要过秤,并大致确定其质量;当然他的怀疑总是有利于自己;所以他很忙,常常赚钱。十字军和富有的旅行家们,特别是到罗马和到耶路撒冷的人,虽然随身携带的钱币不多,但在旅途中却花费很大;他们的需要增加了放款者和货币兑换商的工作。一般流通的钱币常常是被切削过的,因为当时的铸币技术还不能使钱币与证明其价值的印模完全吻合,每一块硬币的形状是不规则的,这诱使经手货币的放款者,从每一块硬币上为自己切削下来一点金属。
在意大利、德国和荷兰,早期银行的主要工作就是兑换货币,而兑换货币的特权常常是因为银行贷款给政府或为它商定贷款而获得的;这些政府甚至在还不能保证永久当权的时候,其野心就很大,但财力却很有限。
这种情况,亚当·斯密已明确指出过。他说:“在银行名称发源的意大利,其最早的银行是金融公司……贷款给它们所在地的市政府并替它们发行公债……这些银行成立了好久之后,它们才开始从事我们所谓的银行业务,但开始时它们从没有想到这种业务……象热那亚或汉堡那样小邦的通货……大部分必然是其中居民们不断往来的邻邦的铸币构成。”中古时期办得好的一些大银行曾收很高的贴水。“例如,汉堡银行的贴水,据说约为14%,它是国家标准良币和邻邦劣币之间所假定的差额。”①
①《国富论》,第四篇,第三章,第一节。他对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叙述,还可以进一步引证:“这家银行既接受外国硬币,亦接受本国磨损的轻量硬币,除了在价值中扣除必要的铸造费和管理费,即按照国家的标准良币,计算其内在价值。在扣除此小额费用之后,所余的价值,即在银行帐簿上作为信用记入。这种信用即叫做银行货币,因其所代表的货币,恰好符合于造币厂的标准,故经常有同一的真实价值,而其真实价值又大于流通的货币……它只要通过一种简单的转帐手续就能支付出去,用不着费神去计算,或冒险由一地运到另一地。”现在“银行货币”一词的含义正是从这里来的。
这里可以比较一下昔日阿姆斯特丹货币市场和今日伦敦货币市场的状况。它们在各自的时代都是世界金融领袖,而且都是主要领袖。它们各自在其历史上的危急时刻都得到了大海的巨大帮助。当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陆军也屈服于拿破仑,而英国陆举还很弱小的时候,是大海保护了英格兰银行,使它免遭拿破仑军队的掠夺。英国的财富受到了大海的保护,而荷兰人则可以开闸放水,来保护其储存在阿姆斯特丹的财富。
早期银行的一项主要工作是把货币支配权由一处汇往另一处。由于随便哪一处都难得有标准良币,因此这项工作是很困难的。银行货币的出现,保证了付出的货币与收进的货币相等。所以,正如巴奇霍特所说:“储蓄银行最初执行的职能……实际上是向国家供给纸币……当个人开始拥有大量的银行券时,他会突然感到……他太信任银行家了,他并没有得到什么报酬。和窖藏硬币一样,保有银行券也有遗失和被窃的危险。假如把钱存入银行,则只有在银行倒闭时才会遭受损失,而没有窖藏硬币的危险。……最后为大家所公认的道理取得了胜利。银行券的流通减少,存入银行的货币增加。”①
①《伦巴第街》,第80—88页。
吉尔伯特在《银行史》(1882年版,第一卷,第14页)一书中指出,“兑换所”这个名称实际上起源于兑换各种不同通货在早期商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当时设在海港的皇家兑换所常常向需要者供应外币。这种机构即“称为兑换所,商人们从事交易的公共场所,可能就由此而得名。”
但英国的银行制度,正如它对新大陆的开发那样,仿效的是荷兰人的做法,而不是意大利人的做法。阿姆斯特丹银行和现在的英格兰银行一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国际商业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3.中世纪后期银行的各种职能。
早期银行小规模地执行了现代银行的大部分职能;此外,它们还担负着类似现代证券交易所的许多工作。它们还充当统治者的代理人;当时国王或统治者直接借到钱不那么容易,因为人们,特别是放款者,从经验中晓得,统治者们如果感到还债不方便,就会把它搁在一边;或者如人们所说的,“把刀剑放在天平上”,使支付保持平衡。
另一方面是意大利和其他国家的自由城邦,虽然它们的公共支出有时和王公贵族的支出一样毫无节制,但它们却不能轻易毁约。因为它们的权力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它们的财富主要得自贸易,而进行贸易的必要条件是政府在与人交往方面享有诚实的好声誉。英国金融业中心受到了意大利开创精神的直接影响,这可以从伦敦的金融中心被命名为伦巴第街这一事实中看出。据记载,伦格巴人以及各国的商人及旅行者们常有一天去伦巴第街两次的习惯。①
①转引自毕斯乔普的《伦敦货币市场的兴起》,第35页,该书中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细节描写。
储存粮食和铁条的仓库,只不过是商品由生产者转给消费者的一个中转站。但储存金属货币的仓库,如果能维持某种纸币的声誉或信用,使它们能够在交换中和同额硬币一样有效,那么它不用拿出很多存货,就能执行其主要职能。事实上,由于好声誉可以产生好声誉,假如大家都相信信用的基础存在,即使它本身已不存在,好声誉仍能得到维持。阿姆斯特丹银行信用最好的时期,正是其金属储备被秘密地贷款于各种公共用途而坚实的信用基础遭到破坏的时候。意大利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银行似乎都没有发行过严格意义上的银行券。所谓严格意义上的银行券,就是持票人不需要背书而凭票即可以向银行兑付一定金额的票据。瑞典于1661年发行了这种银行券。①
十八世纪初,荷兰的商业势力开始让位于法国和英国。这两个国家都是荷兰人的学生。但路易十四的支出使法国的财政状况陷于混乱,法国由于财富少得可怜,中产阶级很不稳定,没有能力带头用科学方法发展银行业。苏格兰人约翰·劳于十八世纪初建立起来的皇家银行的倒闭,带来了巨大灾难,致使在法国一提到银行便叫人不寒而栗。“过了差不多一个世纪,借助于第一执政握有的大权,才建立起另一个享有同样特权的银行,即法兰西银行。”②
①阿姆斯特丹银行秘密地把其储备金属贷放出去,并不是为了给自己谋私利。指使它这样干的国家最终赔偿了由此而给该银行的顾客造成的损失。这件事直到1790年才被人发现。不过,哈理斯似乎早在1757年就对此有所察觉了。他指出:“有良好信用的票据,除了不会象铸币那样受磨损外,还便于大额支付。但其数量应受到应有的限制。假如它们的增加量远远超过其所代替的实际金银块的储量,就会有两种弊害:使现款流通数量超过其自然水平;在危机时期,损害自身的信用,但提供信用贷款可以获得很大利润,人们很难抵御其诱惑力。现存银行是否都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则,是很成问题的,虽然其中有些确实是按照这里所规定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这一段刺中要害的话可能主要是针对阿姆斯特丹银行说的,暗示有远见的人对它的倒闭并不感到十分奇怪。
汉堡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银行如出一辙,其重要性不业于阿姆斯特丹银行。它总是忠实地保有储存在它那里的金银块。有名的1810年《金银块报告》着实称赞了它一番,使人感到很有意思。
瑞典和德国的早期纸币,似乎是一种存款单,颇类似现在美国有时还使用的“保付支票”,而不那么象阿姆斯特丹银行发行的“瑞西比森”(Recipissen)。后者是储存金银块的收据;当以此为储备金发放的信贷被收回时,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兑现;事实上,这是一种可以转让(而且可以分割的)当票。参阅詹森和范德尔博特的《各国银行史》第四卷,第211、394页。
②引自《各国银行史》中德埃萨先生的话。
4.英格兰银行的起源。
低地国家和法兰西在英国之前就把西欧的影响传播到了别的大陆。但英国的资源和需要逐渐使它成了头号海上强国。英国人虽然不如某些国家的人那样善于从事新的冒险事业,但他们深谋远虑,意志坚强;而且他们的语言在扩大使用疆域方面,比任何其他国家的语言都快。
行动的时机终于到来了。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把整个帝国的金融资源至少象军费那样很好地组织起来。为此而采取的一项最重要的步骤,是创办英格兰银行,虽然当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建立该银行的法令似乎没有什么重要之处。因为它只宣称:“允许英皇陛下征收船舶吨位税和啤酒及其他酒类税,俾那些自愿(按8%的利率)借出一百五十万英镑以从事对法战争的人,获得在法令所举出的某些赔偿和利益。”根据该法令组织起来的这些人可以借人不超过一百二十万英镑的款项,并可以通过签发背书后可以转让的票据来放款。他们有权自己决定应储备多少铸币。英格兰银行的创始人佩特森很懂得适当储备的必要性,不赞同张伯伦和约翰·劳的做法。他宣称,“只要商业世界接受并选定金银作为其他物品的标准和尺度……不以通用的金银币为基础的信用就不牢靠,就不能安全而长期地存在下去。”他认为,英格兰银行“只要经常保有二,三十万镑储备金,即可以使自己的一百二十万镑基金在市场上流通。”他对储备金和负债比例的这种估计是正确的,是与以后的经验相符合的。
但英格兰银行很快就陷入了极大的困境,部分原因是银行董事们(佩特森同他们已脱离了关系)在储备金问题上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但主要还是由于1695年政府为制止铸币质量愈来越低劣的趋势而采取了果断的必要措施,使商业受了震动。在英国货币史上,这是受到伟大人物的影响而获得不朽声誉的第一段历史,此段历史主要是受到了洛克和牛顿的影响。他们反对那个有才干但刚愎自用的朗兹,而支持蒙塔古提出的,使铸币恢复足值的计划。①
①英格兰银行也鼓吹实行这一诚实的政策。依照该政策,英格兰银行将必须用十足重量的硬币来偿还当初所借的很不足值的硬币。麦克劳德在《银行业》一书中描述了英格兰银行由此而遭受的损失。该书和罗杰斯的《英格兰银行的最初九年》,是了解这一时期情况的很好的参考书。此外,还可参考以下一些著作,如班尼斯特的《佩特森传》,特别是第六章;弗朗西斯的《英格兰银行史》,该书中的“英格兰银行简史”很引人入胜,作者系迈克尔·戈弗雷,此人是佩特森的助手,曾于1695年出任英格兰银行的首任副总裁;以及安德森的《历史》和麦克弗森的《年鉴》。麦卡莱对该时期的生动记述是很著名的。罗杰斯在其著作中用整整一章篇幅描述了张伯伦提出的那项建立土地银行的不切实际的计划。
1697年的新特许状,允许英格兰银行发行不须背书即可流通的纸币,也就是发行真正的银行券,并给以独占的特权。1708年的特许状进一步明确了这种特权,禁止“股东在六人以上的其他银行在不列颠的英格兰区域内以汇票、或即期票据、或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票据来借、贷、或承兑任何款项。”1742年的特许状重复了这一条,并说这是“独占银行”的特权。每个特许状都给予了该银行以某种独占的权利,以报答它在金钱上给予政府的帮助。但当新王朝的统治比较稳固时,就不能为重订独占权利辩护了。①
①斯图亚特王朝使人们更加怀疑君主的商业信用,该王朝的君主们给予了奥格斯堡和其他城市的银行家以过大的权力。威廉三世的地位由于许多臣民认为他是篡位者而显得更加困难,因为当合法君主复辟时,他所欠的债务就可能被勾销。伯内特主教在下面一段著名的话中说:“据说荷兰人常常计算从银行那里得到的利益;他们得出结论说,只要英国继续妒忌这个政府,我们的银行就永不会稳定,也得不到足够的信用来维持自己,因此他们断定,贸易的优势一定在他们那方。”威廉的精明及诚实使他一再强调立宪政府的商业信用属于议会而不是属于国王。在其整个历史中,诚实和勇敢一直是英格兰银行最好的一部分资本,这颇归功于威廉的深思熟虑,他在1701年曾催逼下议院维护公共信用,说:“只有使这样一条规则神圣不可侵犯,才能维持公共信用,这条规则就是,凡相信国会担保的人,决不会遭受损失。”
5.英国银行业范围的扩展。
授予英格兰银行的某些独占特权是无法维持的。因为英格兰银行当时没有分行,而一家伦敦银行不足以应付一个大国的所有货币业务。
特别是新兴的制造业,为了付款收款以及获得信贷,需要经常与银行打交道。当时没有电报,邮政也很慢,单独依靠驿马运送货物耗资巨大。运河自然大大地便利了货物的运输,但其总里程很短,甚至最好的运河也往往被水闸边拥挤的船舶和冰冻所堵塞。每一个经济活动中心至少要有一家银行或一大银行的分行。
同时,新的工商业活动要求能更便利地尽快得到信贷,能更便利地迅速偿还债务。家庭制造的货物被作坊和工厂的产品所代替,以货币支付的工资在增多,以实物支付的工资在减少。中间人在增加;无论是原料还是成品都需要经过更多的人的手。制造业的发展使人口集中于英国的某些地区,但在另一些地区,制造业的发展却使工人趋于分散,以寻找水力资源或逃避旧工业中心对工商业活动的种种限制。所有这些变化增加了各地对通货的需求。
同时,对贷款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旧商人家族正被一些工匠出身,或其上辈是工匠的新人所代替,他们在其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需要新的资本。这些人可以使当地的放款者对他们很放心,因为放款者很了解他们的品德,可以每季度调查一次其资产的变化情况,但他们却无法使那些不以了解当地情况的人相信他们。最后,因为要在当地使用,他们需要的大部分借款必须是以通货的形式提供的。
自然,汇票不借助任何正式信用机构,也可以满足对货币的一部分需求,但汇票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因此,每一地区的知名人士发行的纸币很流通;无论如何,人们在小额支付中会接受这种纸币;与其说这是由于人们确信发行者有永久的偿付能力,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相信能够很快地把它转让给邻人。那些能以自己的票据或期票放款,并利用这种贷款使自己的票据流通的人,往往可以获得厚利。这种情况产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结果,其中之一是,许多人因此而认为信用即是资本。他们看到,谁能使自己的票据流通,谁就能支配资本,就能用这些资本开办企业或把它们借给别人。他们不晓得,这种人实际上是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了昂贵的贸易机器,而这种机器的运转依靠的是国家发行的铸币、政治安定以及社会信用。他们没有注意到,这种机器运转得愈快,愈容易出故障,当某些人从这种加速运转中获得好处时,运转的不稳定性带来的害处却落在了别人头上。
虽然发行纸币对阿姆斯特丹银行(该银行对英格兰银行的影响极大)的成功没有起什么作用,虽然发行纸币对意大利银行的成功所起的作用也很小,虽然真正的银行券只是最近才开始使用,但一般认为,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对银行业的成功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英国的繁荣主要依赖于自由,但这种自由却给英国银行业带来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例如,直到1802年“某一店主因为已习惯于在自己的买卖中开伦敦的汇票并汇款至伦敦,所以也为其顾客和其他邻人这么做。虽然他可能很少想到或根本没有想到要发行银行券,但他的门口却挂着‘银行’的招牌,并在开出的汇票上印上银行的字样。”①
①桑顿:《论信用》,第155页等。他还说,在有些情况下,这个店主会“出利息来收取他邻人的货币,所附的条件是必须事先通知才能兑付”,换给他邻人的是一种可转让的“票据,票据上标有存款额、利率以及期限”。但这种票据“流通很困难”,部分原因是:计算它的价值很麻烦;因此“一些银行一方面鼓励这种票据流通,另一方面为了消除因要求事先通知带来的不方便,还签发一种经过一段时间便可以凭票兑付的票据,但实际上,对于这两种票据,无论何时要求兑付,这些银行一般都予以满足,而且不扣除利息。”
1793年,一项法令授权利物浦市政府在某种条件下可以发行付息的、面额为一百镑和五十镑的纸币。葛纳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刊印出了一张这种纸币,见《经济学杂志》1896年9月号。
这些商人银行家有些经营作风很严谨,创办了一些至今还存在的银行。有些却很不幸。另一些人则从不试图稳步前进,只要能够发财,就不大考虑是否在浪费顾客的财产。他们大胆地投机。假如很幸运,他们便会发财。假如运气不好,只要有一点儿风吹草动,人们就会拿他们发行的钞票去兑现,从而看出他们的底细。破产后,他们会一贫如故,但在此之前,他们却享尽了荣华富贵。①
①暴发的发行银行的历史,有点象欺骗性的地方赈济会,这种赈济会常常辜负许多穷人的希望。不过,赈济会的结局几乎都是悲剧,而在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以及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暴发银行的历史中,却可以见到许多喜剧。参阅沙克斯上校的论文《银行业中的自由贸易》,载《统计杂志》第三十卷;并参阅凡登的《新英格兰经济史》第十章和第十三章。
轻率经商的灾害,经常波及没有直接关系的人;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经商的本钱大都是从小户人家那里获得的。自然,那些持有少量钞票的人,严格说来并没有借钱给发行钞票的银行。但他们是用有实际价值的东西,尤其是用日常劳动来换取银行券的。所以,当谣言动摇了信用时,他们就会蜂拥到银行兑换他们手里的钞票。他们的信任是盲目的,他们的不信任也是盲目而猛烈的。这种挤兑常常使银行倒闭。其实,假如每个人不是急迫地争先要求偿付的话,银行是可以逐渐地还清的。一家银行的倒闭引起了对周围其他银行的不信任风暴,并使真正殷实的银行倒闭,正如火灾由一个木屋子蔓延到另一个木屋子,直到连耐火建筑物也被大火的火焰焚毁一样。事实上,大约每隔十年,就发生一次恐慌,所以有心人经常要注意通货的管理。诚然,一些最严重的灾害被1775年的法律所阻止了。这项法律禁止发行小子五镑的银行券。但在1793年存在的四百家乡村银行中,有三百家被那年的危机所动摇,有一百家倒闭。
无疑地,一种自然的补救办法是废除英格兰银行的独占权,因为它阻止了在全国设立资力雄厚的股份银行。终于,议会重新审查了英格兰银行特许状中有关禁止在英国成立六人以上合伙银行的那一条款,发现这一条款只适用于发行见票即付票据的银行。于是,现在在英国很普遍的那种股份银行开始成立了。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它们的数目逐年在增加,其中有几个设有很多分行。这样,全体人民就几乎都能和银行机构密切接触了。①
①其中四家最大的银行在伦敦和别处有五千多个分行。
6.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英格兰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在与法兰西共和国和拿破仑交战之前的很长一个时期,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纸币发行者,在必要时都依赖英格兰银行的支持;保有该行的纸币就掌握了在伦敦或海外最后偿付债务的手段。所以,所有谨慎的银行家都把所存的英格兰银行纸币当作准备金。甚至在伦敦,私人银行都已晓得,它们的顾客偏好英格兰银行的纸币。此外,它们自己的纸币可以很容易地为其敌手所搜集并突然来兑现。最后,1793年的萧条,使它们坚决地私下收回了它们自己的钞票。
因此,在1797年,各方面的目光都落在了英格兰银行身上。当时战争的需要使皮特对英格兰银行施加强大压力要它提供帮助。这种压力再加上在商业上新发生的不信任,使它的库存金银降低到两百万镑以下。皮特能够提供的帮助,只是禁止以硬币或金银块兑换它的纸币。因此,这些纸币虽然在名义上不是,但实际上已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笔交易中的法币了,其余流通的纸币都以之为基础。
英格兰银行不仅从政府的禁令中得到了物质力量,而且还由于政府公开依赖它而获得了道义上的力量;两者如象一个世纪以前那样,几乎是休戚与共。但却有这样的差别:以前,政府的利益只是国内一个政党的利益;而现在,政府则代表着整个国家与外敌斗争。①
①然而,英格兰银行主要是作为中介人而为政府效劳的。图克注意到,该行对政府的实际垫款,难得远远超过政府在该行的存款尾数(《物价史》第四卷,第94页和第7页)。该行的纸币发行额,经常不超过二千五百万镑,而战争引起的特殊支出约计十一亿镑。参阅罗的《英国概况》第一章。
在战争中,英国成了世界贸易的中心,因为,那时如果没有英国的许可证,几乎任何船只都无法航行,而且大陆上的贫穷国家都指望得到英国资金的帮助来和共同的敌人作战。因此,英格兰银行不仅在英国人的眼里,而且在全世界人的眼里,都成了这场大战的中心;在这场战争中,经济力量所起的作用虽不是绝对的,但肯定较过去任何时候都明显。
随着战争的扩大,该行的董事会在国内外越来越被看作是英国工商业的安全委员会。不幸的是,由于该银行嫉妒其他银行,而排斥所有银行家。这里,银行家一词要按其英文上的狭义来理解,银行家当时是指所有那些发行自己的纸币或接受存款而开具凭票即付支票的人。但极为了解世界经济情况的大金融机构的代表以及大商人和大批发商都在这里预测未来的变化,通过比较各自带来的情报,从所得情报的字里行间搜寻变化的动向。该银行的董事有可能为了私人的目的而利用所掌握的巨大权力;但在这里,他们的高尚品德以及为别人所嫉妒的那种合股经营权,使他们不可能那样做。桑顿在1802年说,“有权挑选董事并有权控制董事(这种权力他们使用得很谨慎)的那许许多多股东,乃是一些关心国家利益远甚于关心公司股票的人。”①
①桑顿在《论信用》的集67—69页上补充了一些有趣的统计资料。三十年后,奥尔索普勋爵曾问英格兰银行总裁,董事们是否曾有意限制自己所持有的股票,这位总裁“相信,他们之中没有谁持有超过规定数额的股票”。巴奇霍特生动地描述了一个没有专门银行知识的年轻银行董事,他最初在董事会中从不发言,但渐渐地他熟悉了银行业务;因此,当他到了年富力强的年龄,轮到他当总裁的时候,他已几乎获得了足够的有关工作的专门知识,完全能胜任他的崇高职责。(参阅《伦巴第街》一书中“英格兰银行的管理”那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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