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莎乐美、潘金莲和巴别尔的骑兵军

作者:王 蒙




  而在向希律王勒索取下了约翰的头颅之后,莎乐美匪夷所思地狂吻约翰的唇,说道:
  啊,我吻到你的唇了,约翰,我吻到你的唇了。你的唇为什么有点苦呢?是血的味道吗?不,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滋味?人们都说,爱情有一股苦苦的味道。但那又怎么样呢?那又怎么样呢?我吻到你的唇了,我吻到你的唇了……
  当然,这会被认为是变态,恐怖,恶心。顺便说一下,关于约翰的肉体的台词,书面体加翻译腔起到了相当的间离效果,如果换成地道的中华口语或某地方言,那些话的色情意味就极可能属于扫黄打非范畴了。
  所以,《莎乐美》的命运比潘金莲的故事还多舛。从一出来王尔德就挨骂,被认定了是伤风败俗。连巴黎这样开放的地方也禁演过这出戏。后来王尔德终于因同性恋事败露被判刑劳改,从引领时代潮流的风头人物变为罪犯,最后隐姓埋名,去国而死。
  我早就知道王尔德是唯美主义者,但是只看他的童话《快乐的王子》,我几乎以为他是左翼。看过《莎乐美》,我服了,他是不是唯美唯得走火入魔了呢?
  艺术大概是惟一允许走极端的领域,由于它是非现实非实践性非操作性的。艺术上的走火入魔毕竟可以提供新的冲击、新的话题、新的启示。美常常与善在一起,但也有邪恶的美,美也可能与血腥、与恐怖、与死亡、与暴戾等在一起。而且,正像无巧不成书,无教化不成书一样,无恶、无假、无丑也不成书更不成戏。所以古今中外都有类似白骨精、狐狸精、褒姒、妲己、海伦、女巫、黑天鹅、吸血鬼直到某某宝贝、某某娃娃式样的“邪恶”美女文学人物。黑白分明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是一种办法,这种对立在我国文学中源远流长。而恶美、假美、真恶、真丑或者是丑而善,丑而真的人物(如《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这种安排更是十九世纪以来,批判现实主义出现以来——更不要说现代主义的出现了——成为文学艺术的所好,是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题材处理方法、艺术概括与艺术表达的方法,更是一种对世界和已有的文明的质疑,对黑白分明的思维模式的质疑,是对人心的折磨和震撼。
  《水浒传》虽然不符合儒教的礼治,却符合民间道德的“万恶淫为首,百善义为先”(原文是孝为先,从孝为先变成义为先,反映了《水浒传》主题思想从主流性向民间性的倾斜)原则。这样《水浒传》的英雄不但人人带有禁欲主义的变态性,而且以手刃淫妇为英雄主义为至美至德,为人生大乐。而且,你不能不认定:英雄们在杀女人中发泄着自己的变态肉欲。
  尤其到了京剧那里,人们喜爱《杀嫂·祭兄》一折,与其说是今天的——“五四”后几十年的观众在接受戏剧的道德教化,不如说是在欣赏武松的豪迈——凶恶,潘金莲的淫荡——妖冶——恐惧——挣扎,求生本能与终于未必是大快人心的伏“道”。京剧的一大优点是“有声皆唱,有动皆舞”的唯美主义与技术化。不论是偷情、盗窃、打屁股、当间谍、当叛徒、枉杀、呼冤、受刑、受死……都舞蹈化、音乐化与审美化了。在《杀嫂·祭兄》中,潘金莲穿着素中有花的衣衫,高挑儿身材,一会儿花言巧语,一会儿破绽百出,一会儿色胆包天,一会儿求活不得,到了这关头什么都不在话下了,躲杀、抢背、涮腰、摔叉子接乌龙绞柱,辗转腾挪,生命体验堪称极致,身段远胜时装模特,动作更比鸭子步丰富高明,因淫而死,为色而亡,这里头有一种生命的躁动与疯狂,有一种人性恶的悲剧性,暗合着多少受众的又喜又怕又惊又爱又叹又恨又幸灾又乐祸的心理!煞是精彩好看!英雄武松,耍出刀花,劈、闪、刺、砍,杀向除美貌与情欲别无装备的嫂子,也是表现了坐怀不乱的中华男儿的理想精神与所向无敌的豪杰气概,欣赏之更不必偷偷摸摸,欣赏之更显示出接受者的伦理道德、遵纪守法!
  如此说来,人们的思想再现代,女性主义思潮再发达,哪怕潘金莲被追认为幸福解放标兵兼启蒙主义先贤,老戏《杀嫂·祭兄》仍将长期存在下去。
  至于绘画特别是西洋油画中。血腥暴力场面更非罕见。人们仍然会欣赏那种气势,那种惨烈,乃至于从这种画面中体验历史的威严。
  这一类的审美,是有前提的:一、与审美对象保持距离,不是以参与者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观照。二、假设审美对象已经发生已经过往,或者只是存在于艺术家的想像中的虚拟事件。因而不涉及诸如刑法、民法、救助、道德裁判之类的问题,也不涉及观照者的责任。三、承认这一类审美对象的非功利性质,在西方,文艺作品中的这一类题材不带有指令性指导性乃至也不带有分明的示戒性惩罚性。在中国,以示戒为标榜,以欣赏为卖点。
  那么人为什么会观赏这一类对象?精神分析学告诉我们,这是由于人类的心底长期压迫着的那黑暗的一面:纵欲以及禁欲直到自宫,杀戮和犯罪,乱伦……人类文化给人们树立了许多公认的规则,文明人遵守这种规则,活得很辛苦。这种规则有理地或者过分地约束着人性的另一面,即打破一切规则把一切规则搞个稀巴烂的放纵的不顾死活的那一面。例如淫荡,说穿了就是性欲强到了失控地步,原因可能是由于粗鄙、缺乏教养,也可能是由于性低能的男人对之既羡又畏;本来没有那么大的罪,却常常被中外正人君子视为邪恶。人们批评淫荡、谴责淫荡,却又在艺术尤其在戏剧中长久地表现之。于是出现了以下说法:叫做男人追求的是圣母加妓女式的情人,而另一面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人性本身就是充满悖谬充满张力的。欲望带来活力也带来骄纵,文明带来规则也带来压制,激情带来快乐也带来危险,尝试带来创造也带来痛苦,甚至痛苦也能带来庄严崇高或是仇恨乖戾。人可能为圣也可能为魔。人可能贪纵自暴也可能萎缩自戕。人至少有好奇心,想知道那些不可以轻易付诸实践的事儿的真相。人还有试试极致的心,想把一种情绪一种欲望一种性格发展到极致观照一下,体验一下。真理多走一步会成为谬误,这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性格——欲望——追求在艺术中多走一步就可能成为邪恶的“美”。在舞台上,荡妇往往会比圣女更引人注目,在生活中,唐·璜也比柳下惠更动人。那么文艺上的对于这种恶之“美”的观照与体验不失为一个调节人性正视人性,虚拟地满足上述好奇心、某些欲望与极致追求的办法,代价比较小,相对容易掌控。尤其是京剧式的形式主义、程式主义、唯美主义、表演主义、技术主义,创造了间离式的艺术风格,也推迟了价值审判的迫不及待与严厉生硬。但也不是没有代价的,王尔德的《莎乐美》被认为是伤风败俗,是代价。潘金莲故事的代价则是压制与犯罪的恶性循环,而且从《水浒传》的价值认定来说,这仍然是诲淫诲杀之作。
  从通俗文化的角度来解释,就是受众要寻求刺激。不仅武松杀嫂、莎乐美杀约翰能带来刺激,赵艳容在《宇宙锋》中装疯,搂着父亲赵高一会儿高呼“我那亲生的儿啊”,一会儿高呼:“我的夫啊……我和你,红罗帐,倒凤颠鸾”也是一种假乱伦叫做语言乱伦的刺激。如果不是在舞台上,如果不是特定的装疯情节的需要,谁能听到这种荒唐?谁又有这种说伤天害理的胡话的话语权!而赵艳容如果没有这种语言表演,他爹赵高不相信她是真疯,观众也不看戏了。
  其实刺激这个词未必仅仅是通俗,现今的多少一鸣惊人、哗众取宠、酷评文字、乖戾主张、愤世嫉俗、大言欺世的设计与实行,都是精通制造刺激三昧的操作。
  也有极富含金量的,包含着巨大的社会与思想内容,关系着严肃的历史与文化嬗变的刺激,曰醍醐灌顶,曰当头棒喝,曰振聋发聩。最切近的是去年下半年由王天兵编辑,戴骢翻译,巴别尔原著的《骑兵军》的出版。此书表现的是苏联十月革命后十四国干涉时期,布琼尼的哥萨克骑兵在乌克兰与入侵的波兰白军战斗的故事。巴别尔无与伦比地把血腥的战争和暴力审美化了。这样的审美由于有了严肃的意识形态与历史使命做精髓与旗帜,就大大地合理化、崇高化、政治化了。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