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莎乐美、潘金莲和巴别尔的骑兵军

作者:王 蒙




  这本书能够把生与死,血与痛,勇敢与蛮横,仇恨与残忍,信仰与迷狂,卑鄙与聪明,善良与软弱审美化,把人性中最野蛮的与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写得如此精练和正当正常,如此令人目瞪口呆,如此难以置信却又难以不信,这是很不寻常的。
  你读一下《马特韦·罗季奥内奇·巴甫利钦柯传略》吧:
  它,一九一八年,是骑着欢蹦乱跳的马……来的……还带了一辆大车和形形色色的歌曲……嗬,一九一八年,你是我的心头肉啊……我们唱尽了你的歌曲,喝光了你的美酒,把你的真理列成了决议……在那些日子里横刀立马杀遍库班地区,冲到将军紧跟前,一枪把他崩了……我把我的老爷尼斯京斯基翻倒在地,用脚踹他,足足踹了一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彻底领悟了活的滋味……
  这是一份革命宣言!是农民起义的圣经!是造反有理的替天行道!也是使一切温良恭俭让的小资大资小文人酸绅士吓得屁滚尿流的冲锋号!
  这里的主人公是一个牧民,老婆被地主老爷霸占,工钱被克扣。巴别尔的骑兵军也是爱憎分明的,不但要杀坏蛋,而且光杀不过瘾,要踹一个小时。而踹一个小时当然不合现代文明的规范,也不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条例。
  哥萨克的魅力几乎胜过了水浒,也胜过007,因为一骑马,二爱(干)女人,三杀人不眨眼,四在大空间即草原或谷地上活动,五是真的,有历史为证。有了这样的骑兵军,水浒好汉也罢,莎乐美也罢,相形见绌或者可以搭车顺风了。我们以首篇《泅渡兹勃鲁契河》为例,
  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静静的沃伦……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雾游去,随后又爬上……山岗,将困乏的双手胡乱伸进啤酒草丛。
  写到这里仍然是平静的与传统的俄罗斯文学的风景画描绘,但是下边:
  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
  这里也出现了恋头癖,然而写的不是性与爱,而是革命、阶级斗争、民族斗争。故事主人公做梦也是梦见你枪毙我,我枪毙他。故事主人公睡了半夜不知道他是与死尸同眠。
  斗争与爱情都要冲破压抑,冲破既有的观念与规则。如果你到陕北延安附近的安塞县听原汁原味的民歌,你就会发现,那么多革命的边区歌曲,其旋律取材于当地的爱情酸曲。被压抑的爱情,被污辱的尊严,其悲情与反抗,其以死相争的决绝,心理结构上有共同性,且都有一种特殊的美感。
  巴别尔的《骑兵军》也是这种矫枉过正的产物。哥萨克骑兵,把斗争搞到了极致。以至于故事里的戴眼镜的主人公,为了显示在开杀戒上绝不犹豫半点以被哥萨克们接纳,上来一脚就把一只鹅的鹅头踩扁,(又是恋头癖?)来显示自己绝非孱头。这里哥萨克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是审美方面的,是说人要克服自身的善良——软弱、忌杀的一面,成为乐于征战敢于随时不眨眼地杀敌的永远勇敢的斗士极致。仅仅从审美上说,这与欣赏莎乐美的血腥与欣赏武松的杀戮可以互为参照。从绝对的意识形态性上来说,至少莎乐美与潘金莲直到赵艳容都是反叛性的,或多或少都具有对于体制与维护体制的规则的挑战性。所以据记载刘少奇同志很欣赏《雷雨》中的繁漪(也是有准乱伦记录的),并认为新的条件下繁漪是可以成为共产党员的。
  这样我们就可能给刺激和内心黑暗说、利比多说以一个更光明正大的解释,文学上的反抗,艺术的反抗,爱情、情色上的反抗和阶级的人民的反抗,在某种情势下呼唤着“恶”之花,死之美,砸个稀巴烂的狂放与豪迈。而站在暴力革命学说的立场上,这里所说的“恶”正是历史的金刚力士,是创造历史,创造新一轮社会正义的铁与火;它们至少比武松、石秀的杀嫂更理直气壮。
  而即使你从意识形态上完全不认同布琼尼的骑兵军,你也同样可能欣赏巴别尔,例如美国,对苏联作家包括诺贝尔奖得主肖洛霍夫早已不睬,却至今对巴别尔情有独钟。当然,这里包含着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的欣赏,尤其欣赏他为文的简练、晶莹与力道。本书推介者王天兵先生说,巴别尔的为文像用兵一样,往往一点就刺中咽喉,直取性命。这也像欣赏潘金莲的鹞子翻身与莎乐美的提胯旋转,欣赏武松的刀花与叙利亚军官的英俊。与死亡的联系显现了她们(他们)的艺术形象不同流俗,非同小可。
  当然,请小心,这样的文艺奇葩的出现绝非轻易。身为犹太人,追求成为哥萨克骑兵的一员,身为知识分子,却追求无产阶级革命的巴别尔,不但追求文学的极致也追求人生的极致的天才的浪漫的巴别尔,最后还是被斯大林当间谍处决了。王尔德的遭遇还算幸运。
  《莎乐美》也还有其他解读方式,如下一段,也是莎乐美的台词,讲约翰的:
  你的头发令人发指。它粘满泥土和灰尘。它像扣在你额头的一顶荆冠。它像绕在你脖子上的一疙瘩黑蛇。我不爱你的头发……
  底下说的是莎乐美爱的是约翰的红唇。其实此前刚刚要摸约翰的头发的也是莎乐美。除了莎乐美的任性以外,这里还有点文化冲突与文化对话文化互补的意味。一个是娇生惯养而且涉嫌淫荡的美公主,一个是苦行僧式的圣徒。这样的爱情正是对于规则的谋杀,古往今来的文学作品都喜欢把规则踩在脚下,如写查泰莱夫人与花匠热恋,王子爱上了灰姑娘……这种对于规则的谋杀,安慰了旷男怨女与被压迫工农的心。不过王尔德、巴别尔走得更远,而《宇宙锋》、《杀嫂·祭兄》走得更润滑。毕竟中国文明讲究谋略,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欲取先予,外松内紧等等,非我族类,不足道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只有写出了超过生命的事件或者理念或者情欲,才算是达到了艺术的极致。所以人性论者们爱讲什么爱与死的永恒主题。这个公式是永远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X故,二者皆可抛。即使这个白莽的译本并不完全符合裴多菲·山陀尔的原作也罢。
  古今中外的意识形态、哲学、神学、伦理学、文学与艺术,都对X进行了并且正在进行着惨烈的追寻与表现。这是文学艺术回避不开死亡等不愉快的对象的一个原因。当然,作为一个庸人,我宁愿多读一点被讥为布尔乔亚、小布尔乔亚的生命的安宁与温馨,不论怎样对《莎乐美》、《杀嫂·祭兄》、《骑兵军》谬托知己,我仍然没有出息地祝祷这样的安宁温馨早日普照世界。越安宁就越觉得不妨在舞台上看点血腥:我建议京戏演演《莎乐美》,芭蕾舞演演潘金莲,电影拍拍《骑兵军》。好在我也心存侥幸地设想,多演莎乐美未必就多出美女杀情人的案例,多演《祭兄》,也不大可能从此小叔子们磨刀霍霍。拍了《骑兵军》呢,算了吧,巡航导弹与信息战的时代,各国早没有骑兵啦。
  长文已经写完,意犹未尽的是,看到近日传媒上一些议论,说是哈佛大学(原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王德威教授近日论及“沈从文的存在,砍下了鲁迅的巨头”(大意)。贬鲁扬沈早已不算新奇,沈砍鲁头云云,未免有恋头癖倾向了。看来欧洲文明确实影响深远,来自地母崇拜、谷灵信仰时代的恋头癖,不仅影响了薄伽丘写出伊莎贝拉将自己情人的头颅供养在花盆里养出最新最美的鲜花,影响司汤达的《红与黑》写出玛特尔小姐与王后玛格丽特的头之恋,影响了王尔德的莎乐美,而且一直恋到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这里,呜呼,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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