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虚空的农村和空虚的主体

作者:严海蓉




  一九九一年发生在深圳的一场工厂大火,夺去了六十八位打工妹的生命。一位来自湖北的农村姑娘侥幸劫后余生,当记者问她为什么伤愈后又从老家返回深圳打工时,她说:“就像经历轮回一样,到头来你还是希望选择做人。”大火也不能阻挡她的追寻。在北京打工的安徽姑娘霞子在纪录片《回到凤凰桥》中也表示要彻底地和母亲的生活方式决裂,“如果我还得像我母亲那样生活,那我还不如去自杀”。在她眼里,那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生活。第三位打工妹,徐雪,在《中国青年报》上也表达了对做“人”的憧憬——“明天,我会更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这些年轻的农村女性们却有类似的表述——在中国当代发展的情景下,农村成为她们想要挣脱和逃离的生死场,而不是希望的田野;希望的空间、做“人”的空间是城市。
  为什么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农村在很多年轻农村妇女的眼里是“没有出路”的地方,以至于她们要在城市里寻求“做人”,寻找一个现代的主体体验?对于劳动力流动,从政策(不是政治)和经济人(不是经济)方面的解释已有很多。我想探讨的是所谓自由劳动力的发生是怎样的主体体验过程,它与宏观的调控——现代性方案、城乡关系、发展策略——是怎样的关系。
  一九九九年我在北京遇到大姨时,她六十五岁了。她当时和儿子媳妇小孙子住一起。一家三代租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单间平房里。白天儿子媳妇到城里市场卖白条(加工好的鸡),她在家里照看一岁的孙子并给小两口做饭。作为四个孩子的母亲,大姨二十多年前曾从无为县来北京当保姆。我们坐在后院,她给我谈起在家务农和离乡外出务工的经历。大姨的回忆带着一种兴奋和无奈的叹息。当年,苗条的她挑过满筐的河泥,人们开玩笑说她“水蛇腰”。回想起这些,大姨脸上荡漾着笑。集体劳动里她得到了某种承认和自豪。她回忆起集体生产的日子,忙碌的田间和家里的劳动。工分制公开地记录和承认妇女的劳动,使她们在公共空间中占一席之地。毛泽东时代以后,生产责任被承包到每一个家庭,农村公共空间剧减,妇女丧失了曾经在公共事务中获得过的有限的空间。随着集体生产活动的消失,公共事务基本上成了男人的圈子。
  在集体生产的年代,大姨家有三个年幼的孩子,粮食短缺。为了多挣点钱,七十年代末大姨到北京人家里干活。农村妇女肩负双重负担。一方面,作为农民,她们与男人们一样,用劳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当然,人们今天对粮食统购统销的批评很少注意到这么一个事实,即当时国家把大约三分之一统收统购粮用于帮助缺粮的农村地区消灾减难 。当时国家明确承认三大差别,并把它的解决作为长期的任务提出来。今天这三大差别在中国和在世界范围内依然存在并且趋势是有增无减,却不再听到作为问题提起,同样的问题似乎在市场化下就可以非问题化了。当时的高速工业化不仅是冷战的严峻国际形势所催逼,而且国家领导层也认为是减小城乡物质和技术上的差距以及工业品和农产品之间剪刀差的必要手段。国家积累所需导致的对农民的索取使农民自身很难有积累。单向以农哺工的格局在七十年代后期有了改变,五小工业和农机工业的发展使工业开始反哺农业。但是后来一系列的转向,包括毛泽东的农业机械化走大中小结合和机械化与半机械化结合的方针遭到批判和农村“分田到户”的大潮流等,没有能给七十年代后期的这个苗头一个生长的机会。
  然而对农村妇女来说,她们还面临着特有的负担,一种在以集体制劳动分工基础上持续的夫权和家长制。对像大姨这样的农村妇女来说,一方面,以往在家庭/家族范围内进行的劳动,现在在集体制生产关系下进行,使农村妇女获得了非常具体的“解放”体验。罗丽莎 (Lisa Rofel)关于解放前杭州丝绸厂女工的研究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价值观并不能限制劳动阶层的妇女因生活所需到“外面”丝绸厂打工。但是这些女工到解放后仍不愿意谈及她们在丝绸厂的情况,这尴尬沉默中是一个“羞”字,工厂陌生男人的眼光可以使女工感到羞辱,而社会上也把工厂女工当作破鞋一样。“解放”对这些妇女来说不但是所有制的改变,而且也是在所有制改变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内外”性别规定上的革命。在许多海内外女权主义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妇女解放”进行修正时,这些女工坚持认为她们是获得了解放。“解放”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如同罗丽莎所提出的,这是一个我们如何历史地对待“解放”的问题。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妇女解放”在当时的主流意识里是一个需要等和靠的变革,即妇女的解放,最终要靠社会化和家务劳动的现代化来实现,而不是真正改变劳动分工上的性别规定。劳动分工上的性别规定的确有所改变,但是男女平等基本上成了女人的事,只通过女人可以做男人做的事来表现。而当时认为农村妇女的解放最终要靠进一步的工业化来解决。尽管农村妇女参加了集体劳动,而且劳动工分制的实施保证了一些平等,但长期以来的夫权体制将妇女的劳动界定为“内”,为“轻”,男人的劳动则为“外”,为“重”。反映在工分上,比如无为县,像许多其他地方一样,一个男劳力一天的最高工分为十分,而一个女劳力则最多只能有七分八分,尽管她有时干和男人完全一样的活。她也不可能有独立的收入,她的工分得记在家庭的总收入里,家长常常是父亲或是丈夫。除了集体劳动外,已婚妇女还要把大多数的家务活担在肩上。
  因此,最能表现男女平等形象的只能是“铁姑娘”,而不可能是“铁妇女”。铁姑娘的声誉和在全国涌现的学习铁姑娘的热潮把处在夫权体制下挑着双重重担的妇女问题遮蔽住了。鲁大妈是大姨的远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她是村里的青年文艺队的积极分子,第一个孩子出世以后,她来到了北京给人家做保姆。在她的叙述中,做姑娘的她在村子里是一个活跃分子,而婚后为人之母的她是一个负担沉重的妇女。“你没想到那时我在文艺队里这么活跃,是吧?”她问我,声音里似乎带着一种对过去的眷恋。这里流露出来的不单单是对青年时代的个人怀旧。这个“你没想到”指向的不仅仅是个人体验里的一个断裂,而是农村未婚和已婚妇女在群体经历上的断裂。
  正是在这个反差和断裂的背景下,妇女向城市的小规模流动在无为县开始了。那时男劳力极少外出,一方面是因为不容易找到事,另一方面是他们可以在家多挣工分。大姨和鲁大妈这些妇女到北京做保姆,补贴她们在农村双重廉价的劳动。一重廉价来自农业在当时国家经济积累中的作用,农作物廉价统购统销。第二重廉价来自妇女在集体生产中“内”和“轻”的定位,工分评价少。几乎所有七十年代离乡进城务工的无为县妇女都是已婚而且生育过孩子的,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七十年代一个保姆的月平均工资为十八到二十五元。
  然而,她们挣钱的行当在社会上却是有所非议的,因为在人家做保姆隐隐约约缺乏正当性。在城市人眼里,这可能是封建残余,是旧社会的残渣。在农村,它又被当作是不怎么清白的活计。当保姆在无为通常都说成是“在人家帮工”,说话的当事人有时都带着能听出来的尴尬,声音好像失去了底气,语调也低了些。不得已才用一下,一旦上下文语境都有了,她们连“在人家帮工”这个词组也不说了,只用“那”来代替。
  未婚年轻女子离乡务工在当时更是没法想像。我在无为县问做妇女工作的干部,为什么七十年代没有未婚的女青年外出,得到的回答是:“那时人们的头脑又封闭又封建。如果女孩子到外边去了,将来找婆家就有问题。”在省城我又问出身农村的一位知识分子同样的问题,他回答说:“对男人来说,这是个问题。他们会想:你怎么能在伺候我之前先去伺候别人呢?”这里的“别人”指的是与那些女孩子非亲非故的男人。一个女孩子的贞洁受家庭和周围社区的监督,而且看来不光指性行为方面的纯洁,还包括“做工”的贞操。丈夫期望对妻子的“伺候”享有优先权,未婚的姑娘在人家当保姆,伺候别的(男)人,便是对夫权的一种挑战。在人家做工便会“玷污”一个未婚的姑娘!以家长为代表的乡里乡亲掌握着对一个姑娘贞节问题的否决权。当一个姑娘在家长和乡亲们看不到的“外面”做工,人们对她的贞洁就打问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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