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唱一支锡安的歌

作者:冯 象




  看哪,我把战弓(qesheth,解释彩虹来历)挂上云端,做我跟大地立约的标记。每当我在天空铺开云朵,看见彩虹(直译:弓,下同)展现云端,就会想起我同你们,同一切生灵的誓约;那洪水滔天灭绝苍生的灾难,就再不会重演。每当云端飞下彩虹,我看见它就会想到,上帝与大地芸芸众生之间,那万世不移的誓约。
  这是耶和华的允诺,语气庄严,节奏平缓,短句比前例“摩西之歌”稍长,一般就从惯例译作散文。但如果按拙译的标点,以短句分行成“诗”,又可见排比句式和工整的语词对应。
  验之于上述诗律,这一类较长的语句或复杂句式中的排比对应如何区分归类,便戳着了理论的“软肋”。原先哈佛有一位讲授《圣经》的库格尔先生(去年移居以色列了),他考察过圣经诗的源流,认为,以色列的先知作为诗人,并不遵从一种欧洲式的能够将诗与散文截然分开的格律。相反,他们传世的经文,从律法神谕、历史故事到庙堂颂歌,在语句的基本节奏和修辞特征上是统一的,即贯串了一条讲求平行对应但无明确文体分野的修辞节律“连续体”(continuum)。其一端是不太规整、自由铺叙的散文,另一端则是平行对应的短句即今人所谓“诗”。而经文里不少段落处在中间过渡地带,读作/译成散文或诗体均可,恰好证明了那修辞节律的灵活与包容力,亦即圣经诗的“开放性”。库先生的“解构”触动了平行短句这一圣经诗律的基石。一九八一年,他的《圣经诗理》问世,学界一片哗然,争鸣至今未息。有趣的是,不久前犹太诗人罗森堡作《亚伯拉罕传》(二○○六),把圣祖在基拉尔称妻为妹、以实玛利、缚子献祭三个散文故事(《创世记》二十至二十二章)通通译成诗体,不啻那“解构”理论的一次大胆实践。罗氏曾与耶鲁的布鲁姆先生合著《J之书》(一九九○),挑战《摩西五经》文本学说的主流,是造诣颇高的圣经学家。
  就这样,希伯来诗律的探讨刚画好轮廓,又擦模糊了。但是通过争论和译经实践,经文节律的复杂性得到揭示,促进了圣经诗学的发展。该领域一项重要的开拓,便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奥特教授关于平行短句的“语义增强”说。如前例所示,上下短句的对应离不开同义词和近义词。但同义反复除非可以营造风格或实现特定修辞目的,极易堆砌概念,是败笔,素来为诗家所诟病。然而,奥氏检索了诗体经文后发现,上下短句可归于同义表达的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且下句在语义、句式或节奏上总有微妙的变化:或以特指对泛称,或用转喻对明言。一般论者所谓下句对上句的“同义反复”,实际大多属于递进、转折、聚焦而增强的关系,使得短句之间蕴含一种“叙事冲动”或诗意的张力。例如《诗篇》之六,开头三个对句(拙译):
  (1a) 耶和华啊,请不要生气谴责我,
  (1b) 不要震怒而降罚。
  (2a) 求你怜悯,耶和华,我实在虚弱,
  (2b) 求你医治,我骨头打颤,耶和华!
  (3a) 我的灵战栗不能自己,
  (3b) 可是你,耶和华啊——还等几时?
  读者多念两遍,即会发觉,下句的同义表达皆比上句要强烈或具体:“震怒而降罚”(1b)重于“生气谴责”(1a),“医治”“骨头打颤”(2b)要比“怜悯”“虚弱”(2a)具体;而“我的灵(naphshi,本义气、喉,转指性命、整个人)战栗”(3a)又比“我骨头打颤”更为痛苦。同时,以“我的灵”(即性命)对“耶和华”(赐生命的主,3b),向上帝祷告,则是委婉而迫切地祈求那应允了的拯救快快到来。如此,三对句首尾呼应,环环相扣,自成一阕。
  不过这“语义增强”说也有它的局限,主要因为我们对圣经时代的诗歌创作、语言习惯和历史环境还了解不透彻。有些经常成对使用的同义词,如“生气/震怒”、“谴责/降罚”,恐怕不能说是诗人的创意或风格,而更像是日常祷词的套话(参较《诗篇》38:1的重复)。套话套喻(kenning)等固定词组是口传文学的特点,也是歌手即兴演唱、圣人布道讲经须熟练掌握的技法。我想,由此出发研究希伯来诗律,应能推动圣经诗学,甚至令一些传统译法有重新斟酌之必要——让解经进于译经。
  
  无独有偶,二十世纪的《圣经》汉译,也有一个探寻诗律或译文的文体形式的难题。我在别处谈过,旧译的误译漏译、病语病句、尴尬译名,根子在主持译经的十九世纪传教士身上(详见《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三联书店二○○七年版)。但就文体风格与诗律而论,则旧译除开人才不济,还有“生不逢时”之叹。
  旧译分文言(深浅文理)、白话两类。白话译本以和合本成就最高、对后来的思高本(一九六八)、吕振中本(一九七○)等皆有显著的影响,特别是语汇句式。但其诗体书如《诗篇》假使分行排印,读者恐怕也感觉不到多少短句节律和诗意。穿插在散文叙事部分如《摩西五经》里的诗歌,就更无风格可言。这是因为和合本是传教士生造的“洋泾浜”白话,既未吸取口语的养分,又不幸被“五四”开始的新诗和欧化文体抛离——后者的成熟,要等到上世纪下半叶西方文学与哲学翻译大大丰富了中文词汇和句法表现力之后。文言译本现在少有人读了,虽然传教士译经在西方学界算是个热点。清末民初,文言传统已走到末路。旧体诗固然不乏咏怀明志之作,但多数是书斋里的风雅玩物;若想用它来承载荒野先知、西洋宗教的思想智慧和博大感情,未免捉襟见肘。所以文言译经即便请到吴经熊博士那样有修养有热忱的才子,也只有昙花一现,难以为继了。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诗篇》以“福”( ’ashrey)字起头,然后一连五个短句对应转折,引出“耶和华之法”这一义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兹以和合本、吴经熊《圣咏译义》(一九四六)分别代表白话同文言旧译,参较钦定本和拙译(按照原文句式与短句顺序),如下:
  和合本:
  (1a) 不从恶人的计谋,(1b) 不站罪人的道路,(1c) 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2a) 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2b) 昼夜思想,(1a) 这人便为有福。
  吴译:
  (1a) 长乐唯君子,为善百祥集。不偕无道行,(1b) 耻与群小立。
  (1c) 避彼轻慢徒,不屑与同席。(2a) 优游圣道中,(2b) 涵咏彻朝夕。
  钦定本(原文无括号内的系词):
  (1a)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walketh not in the counsel of the ungodly,
  (1b) nor standeth in the way of sinners,
  (1c) nor sitteth in the seat of the scornful;
  (2a) But his delight (is) in the law of the Lord,
  (2b) and in his law doth he meditate day and night.
  拙译:
  福哉!人若不依从恶人诡计,
  不踏足罪人的路,
  不和讥诮中伤的同席,
  而把欢愉交给耶和华之法——
  那法啊,他日夜诵习!
  和合本除了病语“站罪人的道路”(1b,动宾搭配不当)和误译漏译,“诵习/沉吟”误作“思想”(钦定本“meditate”不确),脱宾语“法”(2b),还颠倒了原文句式,将用来开篇而别具深意的“福”字移至长句(第二节)末尾,以致文气中断,五个短句变得拖沓、笨拙。
  吴译温雅华丽,却囿于五言诗的传统句法,无力表现其底本(英语和法语天主教译本)的复杂句式,只能大意译之。为了凑韵,又不得不填入赘语。于是一个“福”字变出两句不相干的中国老话,“长乐唯君子,为善百祥集”(1a),反而比和合本的白话还冗长。原文短句递进转折的张力也不见了。“恶人”“罪人”脱去宗教意味,化为“无道”与“群小”(1ab);“讥诮中伤”误作“轻慢”(1c);而希伯来经文的核心概念之一“耶和华之法”则成了含混不清的“圣道”(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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