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体制外的NGO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仝志辉博士认为,在NGO的推动下,政府的决策发生改变,这首先来自于政府的行政理念发生了变化。

  在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仝志辉认为,这正是怒江水坝这样的重大决策为公众意见所影响,从而得以改变的大背景。但是,在中山大学华南民间组织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看来,这些变化更像是一些偶然事件。他看到,即使政府迫于舆论压力下改弦更张,但公众和NGO的参与仍没有被纳入到政府的公众决策程序之中。

  对此,于晓刚感触尤深,“大众流域”曾经试图参加在云南举行的关于怒江的论证会,但除了一次作为列席者参加外,其余均不得其门而入。同样,NGO也没能邀请到北京市的政府官员出席动物园搬迁讨论会。

  实际上,在更多的情况下,公众和舆论,与政府更像是各唱一台戏,政府有时候会听听外界的声音,但是否采纳全由自己。

  “自然之友”常务理事梁晓燕还指出,在中国NGO的活动规则中,私人关系有时会发挥更大的作用。NGO人士通常有较大的活动能力,通过一些渠道向高层传递信息,常常能改变事件的进程。

  “问题在于,政府的决策绝大多数还是不对外公开,外界并不知晓其过程,也难以确定到底是哪种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朱健刚说。他认为NGO与政府间“不是一个博弈,它完全取决于政府的容忍度。”

  将NGO纳入公共决策渠道之中,甚至给予资助,这在西方国家是为制度或法律所明确的。但是,正如汪永晨所指出的,在中国,NGO仍然徘徊在社会的边缘,缺乏表达意见的制度渠道。

  不过,朱健刚仍然看好近年来这一连串事件的意义。他相信,这些个案将“由一个个事件,变成一个趋势。”

  第四节公民性特征〖1〗一公民文化政治文化是客观政治过程在社会成员心理反应上的积累,包括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动机和政治价值观、政治社会化等内容。比如,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的性质和功能的理解,所持的政治理想,政治参与的热情,对待公共权威的态度,评价政府政策的价值标准,内心遵循的政治行为准则等,都是政治文化的内容。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2年版,第504页。

  政治文化与政治结构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相对于政治结构、政治制度、政治结构、政治运行过程等客观政治关系的内容,政治文化是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式而存在的,是政治关系中心理和精神的反映。一方面,客观政治关系相当程度上支配着政治文化;另一方面,政治文化能够对客观政治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政治系统是以个体组成的,对于以政治个体或团体为研究对象的微观政治学,与以政治系统为研究对象的宏观政治学,政治文化可以作为两种研究层次的联系纽带。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政治文化的概念,将彼此无联系的个人的态度、动机,与政治系统的特征、运转之间建立联系。

  如导论中所述,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是中间阶层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那么,我们研究中间阶层的政治文化,就是要分析其与政治稳定、政治发展的关系,也就是两者是否协调。无论这种关系是协调的,还是存在冲突的,我们都要弄清楚其范围、特征、机制与趋势等问题。

  政治文化的核心是公民文化。在我们传统的话语系统里,我们更多地使用“人民”这个词。人民是政治用语,与“敌人”相对应,强调的是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相反,“公民”大多出现在法律条目中,并不是一个日常频繁使用的词汇。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强调的是法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至于公民文化,则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政治心理学的概念。它所描述的是,从认识、心理上来看,民众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既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又能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合格公民。

  公民文化是一种“理性——积极”的政治文化。公民文化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理性,即公民有足够的政治认知能力、政治信息和参与能力来进行政治参与;另一个是积极性,即公民主动、积极地参与政治事务,在动机上认为具有政治责任,或认为政治与个人关系密切,利害莜关。公民文化的核心是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既有政治参与能力,也有政治参与积极性。因此,公民文化也可以称为参与型文化,或者将这种政治文化类型称为积极公民文化。

  但许多学者认为,公民文化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中的政治文化要比这种理想的公民文化复杂得多。阿尔蒙德将政治文化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它们都是理想状态,现实中所存在的则是三种政治文化类型某种程度上的混合:参见阿尔蒙德:《公民文化》,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3页。

  第一种,蒙昧型政治文化,或者将这种政治文化类型称为村民文化。公民就像一个古老社会中边远偏僻的村民一样,他们与政治或政府之间的彼此联系都十分微弱。从公民这个角度来讲,他们对政治认知很少,不关心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对政府无所要求和愿望,也不会对政府形成政治压力。从政府这个角度来将,对公民鞭长莫及,其政治行为对公民的影响很微弱,不必响应公民的政治要求,也不需要公民的政治支持。总之,这种政治文化是公民与政治彼此冷漠、相安无事的关系。

  第二种,服从型政治文化,或者将这种政治文化类型称为臣民型文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像君主与臣子一样,公民尊重并执行政府所做的权威性决策,但缺乏参与政治、向政府表达利益要求的意识。也就是说,相对于公民与政府缺乏政治联系的蒙昧型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类型建立了公民与政治的联系,但它是一种单向的联系。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存在对公民的政治输出但缺乏公民的政治输入;从公民的角度来讲,被动的接受政治安排,但缺乏政治影响和参与。

  第三种,参与型文化,也就是理想的公民文化。公民与政府间的关系是双向的互相影响、互相参与的关系,公民在尊重政府的权威,执行政府的决策和法律制度;同时,公民具有政治认知与政治参与的能力,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的各种政治事务或决策发表看法,并参与到这些政治事务或决策中去。所以,这是一种“积极——理性”的政治文化。

  事实上,现实中的政治文化是这三种文化类型某种程度的混合,纯粹的“积极——理性”的公民参与文化并不存在。即使美国、英国这样的被认为公民意识较强的国家,其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都是有限的;在政治认知能力与政治责任感上,普通公民也和积极的“理性——积极”的公民目标差距很远。大多数人更注重自己的生活和直接利益,并不对政治感兴趣。许多人只有与政府产生利益关系时,才会意识到政府的存在。即使有些人对政治感兴趣,也往往只对政治输出(如政治信息、政治决策、政治影响等)感兴趣,而对政治输入(即政治参与)兴趣不大。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也是有限的,他们的政治信息有限,对政治的理解有限,在如何参与上所知不多,等等。也就是说,政治的行为影响着普通公民,但是政府为什么和如何做决定,却超出了普通公民的能力范围。一般人认为只要遵纪守法(包括缴税)便已经是个好“公民”了。

  而且,纯粹“积极——理性”的参与文化在现实中并不一定有利于形成一种理想的政治状态。阿尔蒙德对五个民主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和墨西哥)的政治文化进行了比较,其目的在于寻找何种形态的政治文化最适合民主制度,使得民主制度能够稳定而顺利地运行。他认为民主政治稳定所需要的,恰恰是包含着各种矛盾倾向的复杂、混合、平衡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理想的公民文化(既单纯“积极——理性”型的公民文化),公民的适度参与有利于保持政府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平衡,但过度的公民参与反而不利于民主制度的稳定。甚至,公民对于政治精英所形成的压力并不在于实际行动意义上的政治参与,而在于他们行动能力上的政治参与。也就是说,如果政治精英违背了公民意愿,公民可以将这种行动能力转化为实际的政治参与,从而形成政治压力。发达民主国家之所以实现了政治系统的平衡,关键在于政治能力、参与意识与实际行动存在一定的距离和平衡。能力和意识保持着对政治精英的压力,作为一种参与潜力,可以实现政治精英的责任;而有限的参与行动有利于实现精英的权力。在结论中,阿尔蒙德将现代性与传统性实现了平衡、协调的混合型政治文化称为“公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