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理性公民的迹象




  对本研究讨论的中国当前的城市中间阶层,在政治文化上距离理想的“积极——理性”公民是很远的。首先,许多中间阶层的身上体现了政治冷漠的一面。中间阶层的生活内容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其对其他日常生活内容的关注,政治关注所占的份量并不大。特别是对于那些与个人没有直接利益联系的政治事务,其关注程度更低。有时,这种对政治的冷漠进一步演化为对政治的厌恶或不耐烦。其次,中间阶层的政治参与理性或能力并不很高。他们所能得到的信息有限,对政治的理解、判断能力有限。即使有些中间阶层声称关注政治,但这往往是一种与人交流中的姿态。因为,如果涉及具体的政治事务和知识,他们所知并不多。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说中间阶层所具有的是一种蒙昧型的政治文化。从本文前面的描述部分中看出,中间阶层的政治文化是一种混合型的政治文化,具有多种政治文化类型的特征。从多个角度,我们可以在中间阶层身上找到公民文化的特征或迹象。

  1中间阶层法律层面上的公民意识较强

  中间阶层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政治冷漠的,同时,他们又承认政治对个人的影响无所不在,不可能隔绝政治与个人之间的紧密联系。这种认识不仅是现实生活中的感受,而且也是他们的一种与较高教育背景息息相关的文化特征。如果政治决策已经从政策或法律层面上得到了确认,中间阶层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接受——无论这种接受是情愿还是不情愿。中间阶层身上这种明显的法律义务意识,与服从型政治文化特征有些相似。除了法律义务意识,中间阶层的法律权利意识也很强。如果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他们具有维护个人权利的意识,而且首先考虑法律层面的解决办法。

  2中间阶层的政治能力较高

  这种政治能力包括政治认知能力和政治参与能力两个主要内容。政治认知与政治认知能力并不相同,前者是现实,指对实际政治认知的程度;后者则指形成现实的潜力,指中间阶层是否在素质和文化背景上能够进行政治认知。中间阶层所普遍拥有的较高教育水平,使得他们对政治的认知能力比较高。一旦中间阶层开始关注政治,其政治认知可以迅速增加。我们在访谈中也发现过这种情况。从政治认知能力转化为实际的政治认知,往往和平常的个人兴趣转移一样简单。这种判断同样适用于政治参与能力。现实中的中间阶层实际政治参与并不高,但具有足够的政治参与能力。之所以强调政治能力,是因为能力是实际行动的前提。而且,只要社会形势发生变化,政治参与能力可以瞬间转化为政治参与行动。从维持政治压力的角度看,日常和频繁的政治参与要么是不现实的,要么是难以持久的;但政治参与能力转化为政治行动的潜力却可以形成一种持久的政治压力,其效果往往比政治行动更强烈。

  中间阶层的政治能力不仅体现在他们的知识背景上,还体现在中间阶层的合作倾向上。个人的影响在政治事务中是微不足道的,只有形成集体行动,才能在政治谈判中取得筹码。群体合作是社会力量整合的前提,是产生政治力量的基本源泉。一个群体是否具有合作倾向,是判断其政治能力的重要指标。中间阶层在采取行动时,更容易通过宣传鼓动来实现集体行动,进可以产生更强的政治压力,退可以降低个人所承担的政治成本和政治风险。政治合作需要日常社会联系的基础,而中间阶层的社会联系虽然受到了社团管理制度的约束,但其通过各种途径,仍然实现了多元化的社会联系。现有的正式社会团体主要是由中间阶层所构成的,而各种非正式的社会交往途径,也主要为中间阶层所占据,如互联网虚拟社区。

  3中间阶层具有较强的社会参与动机

  利益动机当然是最直接的社会参与动机,但除了利益,中间阶层的社会参与动机还包括其他多元性的动机,比如社会责任感。由于制度约束,中间阶层的政治参与非常有限,但中间阶层的政治责任感可以通过社会责任感来体现。因为,社会责任感与政治参与责任感是息息相通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也可以将社会责任感作为政治责任感的泛化,或者政治责任感是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形式。在现实中,虽然中间阶层忙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表现出明确的政治参与责任感,但其社会责任感却体现得比较明显。比如,社会公益事业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是中间阶层。除了这些正式的活动和组织,他们的这种社会责任感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对小区建设的关注,对团体的无偿投入等。

  4中间阶层具有一些现代的政治理念

  政治文化可以分为一般政治心理和政治理念两个层次。通常的政治心理是政治文化的表层和感性部分,直接来自社会体验和经历。而政治理念则是政治文化中的深层和理性的部分,作为一种合乎逻辑的观念,是长期政治社会化的结果。政治理念的特征之一就是相对独立性,其形成与状态可能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水平并不一致。政治理念的发展变化超前于或落后于政治发展的水平是经常的事情。“超前”是政治思想的常性,而落后则是由于反映了旧制度、旧思想的残余,在人们的头脑里挥之不去。同时,政治理念的发展还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关于政治理念的特征参见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37~338页。

  公民文化的平台是民主政治与公民权利。从访谈中可以体会到,中间阶层普遍接受了一些现代政治理念,比如民主理念。虽然一些被访问者并不认为民主是完美的,民主的运行可能带来政治秩序的不稳定,甚至民主可能成为一些政治家实现个人权力的工具,但民主所包含的基本内涵还是被中间阶层普遍接受了,至少很少人会反对“民主”这个概念本身。公民基本权利是中间阶层所普遍接受的另外一个现代政治理念,其意义丝毫不亚于民主理念。因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从来不强调个人权利的,集体主义与臣子理念是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观念,而公民权利所强调的恰恰是个人权利与平等理念。政治理念的形成是政治社会化的结果,或者是政治启蒙的结果,与教育背景、认知能力及阶层地位息息相关。与社会其他阶层相比,中间阶层在这一点上具有其特有的优势。社会较低阶层还远远没有完成这种启蒙,社会较高阶层则由于其特权性的阶层地位而很难完全接受这些理念。

  5中间阶层所具有的公民性程度相对较高

  从整体社会结构上,哪个阶层都不可能具有“积极——理性”的理想公民文化,但相对于其他阶层,中间阶层的公民文化元素是最多的。

  与社会较低阶层相比,中间阶层的公民特征更强。社会较低阶层不仅政治认知较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政治认知能力相对较弱。同样,社会较低阶层的政治参与能力也较差,除了有暴力倾向的社会参与之外,他们缺乏足够的能力以其他形式进行政治参与,特别是法律形式的政治参与。比如,一个民工不能拿到应得的薪酬,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暴力威胁,或者到一些部门哭诉,这些都是个人性的,非常规性的。而一个律师如果受到不公正待遇,被非法羁押或错误定罪,他可以通过媒体呼吁司法公正,得到律师协会的组织性帮助,其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一个民工。在社会参与动机上,社会较低阶层很少因为利益之外的原因关注政治或进行政治参与,而中间阶层的政治关注和政治参与的动机是多元的,很多时候出于社会责任感而关注政治和参与政治。

  与社会上层相比,中间阶层在政治能力上处于明显的劣势,而在事实上的政治认知、政治参与上,这种劣势更加明显。但是,社会上层的这种政治能力已经超越了公民特征所应有的上限,而不能再被称为公民文化。因为,公民文化要求尊重法律义务,维护法律权利,而社会上层往往在超越这种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层面上进行政治参与。而且,在政治参与的动机上,社会上层的社会责任感在中间阶层面前并没有什么可夸耀之处。

  6中间阶层所包含的具有典型公民文化特征的个体和群体最多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中产阶层的优越性的一个证明是,很多优秀的立法者都来自中产的公民阶层。”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页。我们也可以说,具有公民文化特征的个体和群体首先出自中间阶层,中间阶层是培养公民和公民文化的社会土壤。本研究的访谈也可以看出,虽然多数被访问者不具有积极公民的特征,但其中也不乏典型的积极公民。毫无疑问,知识分子群体最接近积极公民的标准,但中间阶层的积极公民并不局限在这个群体,而是分布在所有中间阶层群体里面,包括白领,公务员,甚至一些中小企业的自营者。而且,最具有变革特征的积极公民往往出自中间阶层,其激情丝毫不亚于受到社会不公的社会底层。而且,这种激情往往不是源于个人的、直接的利益动机,其维持常常来自于社会与政治责任感,因此更加强烈、持久。很典型的例子是社会中的“愤青”。“愤青”几乎全部都是中间阶层,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的“愤”不是因为对社会的“无知”,而恰恰是对社会的“有知”,了解、认识到了社会的许多阴暗面和社会不公正。也许“愤青”的观点往往比较极端、偏执,但相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他们的认知能力是较高的。

  综上所述,政治冷漠仍然是当前大部分中间阶层的心理特征,我们很难说中间阶层已经形成了公民文化;同时,中间阶层已经表现出了一些公民文化中所必需的重要特征,至少中间阶层是整个社会结构中最接近公民文化特征的部分。对于公民文化特征十分缺乏的中国传统社会,公民文化的形成是个缓慢而曲折的过程,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化不断冲突和调适,伴随着传统与现代的“破”与“立”的对抗与妥协。这种传统与现代的冲突痕迹在中间阶层身上反映得尤其集中。如果说适于中国国情的公民文化的形成在结果上是政治稳定的保障,那么其形成过程对于政治稳定的影响则是个未知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