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活”是民权,不是官权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李秀成攻杭州,十门合围,粮断信绝,浙江巡抚王有龄惶恐无计,坐以待死。有龄虽立志自杀,而挂念百姓,恐其遭“髪妖”滥杀,尝与师爷商议:我写信给伪忠王,求他高抬贵手,放过一城百姓如何?师爷云:这封信可不好写。信中上款如何称呼,便费周章。称得不好(若“贼”若“伪”字样),他必发怒,怒则一通狂杀;称得太好(如“王”如“帅”字样),回头皇上还要误会您投降了他。有龄一想,这封信确实写不得,乃“捶心而叹”:算了,信不写了。杭城定不能守,我就坐在这儿,等他入城,看一眼他是何等人物,当面请他赦免了百姓,我再自杀罢。师爷再摇摇头,说道:此计亦不可行!此人若来,是万不会让你死掉的。因此,太平军攻破杭州,王有龄不待与秀成打招呼便自缢了。秀成早已耳闻王有龄的事迹,有惺惺相惜之意,入城後即“冲到王有龄衙内,寻取此人”,终在抚署後花园找到他的尸体。秀成叹息之馀,令人整治棺椁,并在王氏亲兵营中点派五百人,给他们十五条船、三千两银子,嘱托他们将忠臣骸骨送回家乡安葬。

  当时,布政使林福祥、总兵米兴朝也在杭州。二人不能战守,略似王有龄,而无王氏从容自尽、一死了之的勇气。秀成入城後将抚署改造为“集贤馆”,二人便在馆中住下,常与“贼酋”秉烛长谈,诸凡一己身世、“两国”大局,皆推心置腹,无所不及。十幾天後,二人“告辞”,秀成各赠三百两银子,他们“愧不敢当”,各领百两而去。临行赠言,曰:“今世不能为友补报,来世不忘”。二人离杭奔沪,凭着秀成手谕,途中一路平安。到了上海,他们竟捏造事实,将自己描述成“孤胆英雄”:“城破後,率众巷战”,後退驻内城“随同将军力战”,内城又破,乃“血战冲出”杭州,取道桐乡、嘉善(其地皆为太平军势力范围),历险而归。只是,他们被秀成优待的事迹早已传到上海,官方略作调查,便查明二人“通敌”的详情。不久,二人即被押赴左宗棠军营,以军法“从事”。

  官,古称“牧民”,今谓“公仆”;辞气尊卑不同,意思却差不多:官比民多一点权力,也要比民多负一点责任——哪怕这点责任有时得用生命承担。“苟活”是小民的正当权利,命官则要负“守土之责”。林、米身为命官,却奢图“苟活”,当然错了。故曰:杀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