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美国皇帝的新装




  华盛顿政客们口口声声“自由民主”,面无羞涩地展示他们那套皇帝的新装,以为自己就是世界的救世主,地球上的警察头子,或是地球上第一世界里的一等公民。

  大多数美国民众也对此深信不疑,他们头脑简单,骄傲地认为他们是自由的,美国是民主的,很少有人敢于揭穿皇帝新装下毛烘烘的躯壳。有揭穿者,就会面临威胁、解雇或坐牢,就会被“爱国者”们视为叛徒,就会成为拉什?兰鲍的话柄,成为麦克尔?萨维奇①的辱骂对象。

  尤其令人痛心的是,那些为第二次伊拉克战争阵亡的将士,有着多么年轻宝贵的生命,多么远大的前途,但恍惚间断送一生,只为了实现美国政府里某些领导的谎言——“为伊拉克人民的民主和自由”而战!在他们沉睡疆场的时候,美国的石油富商们正在数钞票呢。

  事实是,历来、现在而且未来,美国的民主和自由都是论斤称两的,秤杆和秤砣都掌握在纽约的大商人和华盛顿的政客手里,在民主和自由的迷魅字眼中,腰缠万贯者自然左右逢源,平民百姓靠边站。

  做出以上的结论,也许拉什?兰鲍要骂我了。相对而言,美国的确有些自由。美国式的自由最多体现在言论、宗教和结社方面,但这些自由也都是有条件的,是倍受限制的。你可以说你十分讨厌现任总统,但你若在他来访时呼吁用枪把他干掉,你肯定要被抓起来;你可以随意进出脱衣舞场、上网浏览黄色图片,但你绝对不可传播销售关于幼童的色情书刊;你可以创办、宣扬、加入各种宗教,但你若在一个庄园里,实行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或奴役妇女儿童,联邦警察的坦克就会开过来,把你的老巢夷为平地。

  所以我坚持认为,美国貌似自由,其实也是世界上最不自由的国家,关键在于你对自由如何定义,在不少方面,哪里有咱们中国自由自在?

  最近几年,国内一些有钱人一来美国就急着回去,因为觉得在这里到处不自由,或浑身不舒服。他们说,在中国20元洗个头,40元搓俩脚,加上半个小时按摩,舒服得很。怎么美国没有洗头房呢?我解释给他们说,在美国很多行业经营都要执照,申请一个头部按摩执照比理发执照还难。

  我在中国时,也体会到更大程度的个人自由。到了美国后,反而每天必须小心翼翼,时时刻刻法字当头。美国的法律很细很准确到位,达到子产执政时的“都鄙有章,上下有服”(《左传?襄公三十年》)的局面。有了很细的法律,美国人都循规蹈矩,自由的尺度就打了很多折扣,但带来了美国安静的秩序。如何描述美国的社会,用法家慎到的话较为贴切:“一兔走街,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美国的兔子都定好是谁的了,警察和政府的任务就是维持秩序,防止人们因抢兔子而争斗。

  我早上开车出门,有几个路口一定要停车观察,警察经常埋伏在这些有标志的无灯路口,一旦被抓到,要上法庭,还被罚款;社区里限速每小时35英里,我再担心上班迟到,也绝对不可开过35,否则警察又追过来;打开收音机,突然想起车库门没关,我不可立即掉转车头,有一次转了,马上吃罚单;每次去法院为当事人上庭,进门时要把全身的金属物品缴出,包括自己的腰带,提着裤子过X光门,即使不担心裤子要掉下来,但总忧虑每天这样过一次,很快要失去生育能力;在法庭上我开口闭口“法官大人”,心理纳闷美国干嘛也搞溜须拍马;靠近法官要说“我可以走近您的审判台吗?”;主审开庭之前10天,我必须把所有证据和证人报告给法官和对方律师,我若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又有一些新证据,恳求今日呈堂。”法官定会劈头盖脸地把我训教一顿,新的证据也不予采纳;庭审休息时,我在楼道里遇到法官,只能说“您好”之类的话,绝对不可和法官谈论所涉案子,否则两人都违反职业准则;庭审完毕,庆贺胜利,到附近的商店买瓶啤酒,不能随手打开在商店里喝,不能在车里喝,不能在车里放着瓶盖打开的酒类饮料。有一天我遇到专办离婚案子的沃豪律师,他说要去申请持枪证,因为当事人的丈夫为争孩子抚养权,昨天拿枪差点把他毙了。我想不通,美国不是人人有枪吗?怎么不见个个腰里别一把呢?沃豪解释说,你可以把枪藏在家里,但子弹不能上瞠;你可以随身携带,需到这个县的警方备案并申请许可。

  你看看,美国有自由吗?有民主吗?没有。

  没有就没有资本和资格向外部世界推销民主和自由。美国可以向世界标榜的,是以下几样产品:平等观念、天下合同和五权共治。它们是美国法治的基础,使其法律体系达到了人类社会法治的极致,缺点和毛病固然很多,但不可能有比之更有效的控制、稳定和发展社会的办法。

  这就是我对美国的态度,该鞭挞的就鞭挞,但该表扬的就表扬。在本书的理论探究中,我对美国进行毫不客气的批评;在后面的案例分析中,我对美国的法治以肯定为主,因为,没有这套行之有效的法治,美国早就完蛋了;有,美国还可以领先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