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炎即位以后,也开始思考曹魏政权失败的原因。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中央对宗室的防范过于严密谨慎,宗室的手中没有权力,日后皇帝一旦出现危难,就没有得力的亲属来辅佐他。考虑到这些,司马炎就把许多叔侄兄弟都封作王,给了他们领地和军队,还有任命属地内官员的权力,又让几位宗王带兵镇守荆州、许昌、邺城、长安等战略要地,既掌民事又掌军权。但他却忘记了另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刘邦大封同姓子侄,后来的皇帝控制不住诸侯王们,以致引发七国之乱。这次他重蹈覆辙,若干年后,司马氏宗亲中爆发八王之乱,同样闹到不可收拾。
除了照顾宗室,司马炎还要尽量善待士族和大臣们。这些人都为司马氏获得政权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维护他们的地位和利益,司马炎做出了许多努力,比如封给富有荣誉意义的官职,给予优厚的生活待遇,另外还封了许多异姓公侯,赐给他们食邑。这些当然都要从百姓的赋税中产生,由此给民众造成的负担可想而知。
在对待敌对势力的态度上,司马炎也显得很宽容。当魏帝和汉帝退位之后,他们的宗室都受到了禁锢,现在司马炎却下令解除了这些约束。后来对待蜀国和吴国的宗室时,他也是尽量优待。这在历代王朝对待前朝宗室的策略上,可算是难得的宽容了。用人的时候他也不计旧仇,把一些曾经帮助曹魏政权,反对司马氏政权的人都任命为官,即使有人反对也毫不在乎。对于有能力的前蜀国官员,他也大胆起用,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新政权的好处。
司马炎在执政时期,还制定了著名的《泰始律》。这部法律体例完备凝练,显示出宽厚治国的精神,尤其是减去一些关于死刑和株连的规定,对社会上各种矛盾有所缓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大臣张华等人的提醒下,司马炎很重视法律的普及行动,让人把关于死刑的条目抄出来张贴在驿站里,让百姓前去观看了解,扩大了在民间的影响。
在少数民族政策上,司马炎也是尽量宽容。他任命匈奴人刘渊为匈奴北部都尉,又任命东部鲜卑慕容酋长慕容廆为鲜卑都督。当时有许多内迁的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人在北方居住,时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所以也时时爆发反抗。曾经有人建议司马炎将这些少数民族人迁回原地居住,以免将来爆发更加严重的民族冲突,但司马炎考虑到这种建议在实际中很难执行,同时也会使晋朝丧失很多兵源和劳动力,就没有采纳。但这种矛盾确实日益加深,在司马炎逝世后终于彻底爆发,北方陷入了五胡十六国的动乱时期,曾经受到司马炎重用的刘渊和慕容廆也成了汉国和前燕两个政权的建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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