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舆论溯源

作者:石天河




  这“舆人之诵”,由于是口传诵诗,一人诵,百人和,众口相传,便免不了你添我改地形成了一种集体创作过程,它的原作者是谁,就渐渐地弄不清楚了。所以,“舆人之诵”在流传中,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众人之诵”。而且郭偃的话,也可以证明“舆人之诵”是出于“众口”的。后来,古籍和字书之所以把“舆人”解释为“众人”,很可能就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语词意义在流传中的演变。
  就“舆人之诵”变“众人之诵”,因而“舆”字被解释为“众”的这一点来说,它与我们现在常说的“舆论”一词的语源关系,显然就比前面的“舆人之谋”更接近些。而且,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舆人之诵”的讽刺性内容也与“舆人之谋”的参谋性内容是不相同的。这种以“政治讽刺”为目的的“诵诗”,是古代诗人用口传诵诗来干预政治或对国君与贵族统治者进行规谏的常用形式。最远的,可以追溯到《诗经》。前面提到过的《诗经·小雅·节南山》,便是西周最后一个亡国之君周幽王时期政治讽刺性诵诗的一首代表作。从《诗经》或先秦的其他“诵诗”的内容来看,“诵”这种诗体就是指政治讽刺诗。也就是古代士大夫或社会公众表达其政治意见的一种形式。由此可见,古代的“舆人之诵”在其内容和精神取向上,就是后世“舆论”的先声。
  前面说过,在王沈为征求意见而贴出的告示中,曾把“舆论”与“诽谤”并举。“诽谤”这个词,现在的意义,与“舆论”是有原则性区别的。现今我们如果遭到了别人的“诽谤”,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那么,为什么王沈的告示上说“自古圣贤,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呢?难道圣贤生来就是喜欢挨人家诽谤的吗?其实,考究起来,古人所说的“诽谤”和我们现今所说的“诽谤”意思是不一样的。我们现今所说的“诽谤”,是指对别人的人身攻击或破坏他人名誉的言论;而王沈告示里所说的“诽谤”显然是一种特殊的“诽谤”,即政治性的批评或反对意见,也就是“舆论”之一种。这是可以从古籍中加以考证的。
  《国语·周语》有“厉王使卫巫止谤”的故事。其原文是这样的:“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在这个故事里,邵公还说了许多关于“天子听政”应该从各方面听取意见的话。但是,厉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据历史学家孙作云先生在《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一书中的考证,公元前842—前828年周厉王被国人所逐这件事,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暴动。《诗经·大雅·桑柔》篇对这次事件有比较全面的反映。这个故事里的“谤”,指的是西周京城附近的农奴对厉王暴虐政治行为表示不满和反抗的言论(主要是因为古代农奴的“私田”原本是不纳税的,农奴只以在王家“公田”劳动,算是上交的“力役地租”,而周厉王却要“税私田”,所以农奴群起反对。“谤王”就是这个原因)。这种“谤”,在二千八百多年前的远古时代,本来并不是犯罪行为,而是正常的“舆论”,是不应该以杀人的手段去加以制止的。“谤”这个字,从言从旁,含有在旁边说话的意思。《康熙字典》引《玉篇》的解释是:“诽也,对他人道其恶也。”可见,“诽”、“谤”是同义词,原意只是指向旁人诉说对他人的怨恶,本来不含贬义。在中国古代诸子的典籍中,甚至有尧舜“立诽谤之木,置敢谏之鼓”的传说。虽然这可能是后世儒家对尧舜的美化,但尧舜那时还是部落时代,后世史书上的“帝尧”、“帝舜”,实际上只不过是古代部落联盟的大酋长。从《尚书·尧典》上看,尧要让位给舜的时候,需要征得“四岳”的同意的。可见大酋长是部落首领和长老们公举的。这样公举出来的酋长,他要听取部落成员各方面的意见。这样做,很可能是约定俗成的惯例,是酋长必尽的职责。因为那时候还不是“家天下”,酋长和部众之间还没有利益的严重冲突。所以,尧舜对“舆论”或“诽谤”任其公开放言不加制止,很可能是古代部落社会尊重人的基本自由权利的真实情况。儒家经史上的说法,并不见得完全是为美化尧舜而无根无据地造作出来的。
  至于尧舜时的“谏鼓”、“谤木”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几千年后,实物已无可考见。那种“听谏”、“听谤”的部落社会风习,也只有朦胧的传说。即使在现今的边疆少数民族中,也难于访求到部落社会的痕迹了。我们现在从史书上知道的是,在夏禹传位给儿子以后,中国的历史便开启了“家天下”和“帝位世袭”的制度表明,当时由于部落战争和阶级分化,部落社会已无法维系,奴隶制的国家已经建立起来。尧舜的那一套“听谏”、“听谤”的设置,如果真有,在夏禹以后也早就没有用了。“听谏”、“听谤”的传统,到夏商两代,桀杀龙逄、纣杀比干,已经创造了“暴君拒谏、残杀忠臣”的历史纪录,可见部落文明的传统在奴隶制国家建立以后已经被废弃了。到周厉王“杀人止谤”,已经是西周封建农奴制的没落期,上距尧舜已有千几百年,古代部落社会的“德治”风习已经荡然无存。到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秦王朝全用法家的严刑峻法进行统治,“偶语诗书者弃市”,儒家推崇“尧舜”的什么“德治”、“礼治”之类,自然就更不许谈了。
  但是,“谏鼓”、“谤木”的传说,却有十分顽强的生命力。在秦王朝灭亡以后,这个传说不但仍然使人民对尧舜的“德治”无限景仰,而且从汉朝到明朝它还一直是儒家“为帝王师”的一项教材。明朝的大学士张居正、吕调阳,为教万历皇帝而编写的《帝范图说》开头第二篇,就有“谏鼓”、“谤木”的图说。司马迁在《史记·孝文本纪》中也记录了汉文帝登基第二年后说的一段话:“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从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这个汉文帝登基一年,就用口谕废除了对谏谤治罪的法律条文,允许人民诽谤而不许官吏治诽谤罪,在封建帝王中似乎是个很特殊的“例外”。汉文帝在位时,从贾谊那借古讽今的《过秦论》和激烈批评朝政的《陈政事疏》都曾经得到重视来看,他愿意听取臣下的意见,并不是假装的。他在位时,还做过一些“废除肉刑”、“废除犯罪者妻儿子女家族连坐法”、“免除田租”、“把后宫美女放出去嫁人”等别的皇帝不曾做过的事。所以在史书上,他留下了较好的名声。司马迁对他的评语是“呜呼,岂不仁哉!”这样的评语在《史记》上是难得有的。
  在《史记·孝文本纪》中,还有一处值得注意的文字是,裴《史记集解》和司马贞《史记索隐》里面所引用的诸家注释,里面有关于“诽谤木”的几点说明。这里依据原文简单地说明如下:服虔注释说诽谤木,是尧创作的,立在桥梁上的“交午柱头”;应劭注释说,诽谤木是桥梁边的木板,是用来书写政治过失的,到秦代被去掉了,现在又恢复了;韦昭注释说,诽谤木是考虑政治上有缺失,使众人的想法可以写在木板上。但这只是尧那时候才真是那样的,后世已经把它变成装饰品了:现今宫门外面桥头的四柱木,就是那个东西。郑玄的注释主要是对古人形容诽谤木是“交午柱头”或“四出柱”的形状,作进一步的字义说明。他说《礼经》上记载,“一纵一横为午”,讲的是用木贯穿柱头,成“四出”的样子,就是现今的“华表”。崔浩的注释是对郑玄之注的补充说明,他说,用木贯穿柱头四出,名为“桓”。由于春秋时候陈国、楚国的方音“桓”与“和”相近,所以又叫成了“和表”;现今叫“华表”,又是因为“华”与“和”声音相近而讹变出来的。这几个注释很有意思,它不但说明了古代“诽谤木”的样子,而且说明了它的流传和蜕变:从一种发布舆论、听取民意的设施,蜕变成了宫门外面用来做装饰的“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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