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养老金发放日
作者:[澳大利亚]阿尔奇·韦勒 作 周小进 译
1998年,韦勒的第二部小说问世,名为《金云之地》(Land of the Golden Clouds)。小说在题材和风格上有重大突破,采用了幻想和科幻的形式,以三千年后的澳大利亚为故事背景,描写一群具有不同文明和文化背景的游客在此相遇,与共同的敌人作战。小说还涉及了大量土著人的口头历史,表现了各种文化的冲突、妥协和融合。
韦勒的主要短篇小说集是《回家》(Going Home,1986),由九个短篇和一个中篇构成,其中多篇描写了土著人在白人社会所受到的歧视、冷落和迫害,同时也表现了土著社会本身的问题,如酗酒、偷盗、失业、犯罪、家庭暴力等,揭示了土著传统的丧失和土著文化的崩溃的根源。韦勒文笔犀利,作品有极强的震撼力。和其他土著作家不同的是,韦勒不仅表现社会问题,而且常常将中心放在土著人的文化困境上,对土著“未遭白人污染”的传统、文化、神话等的丧失表示惋惜。他还有很高的文字驾驭能力,常常在小说中并用白人正式语言和不正式的土著英语,亦庄亦谐,达到对比和反衬的效果。
这里介绍的《养老金发放日》选自《回家》,通过回忆一位土著老人的一生,表现了土著人普遍的生存困境和文化矛盾,歌颂了老人重建土著人尊严的努力,也通过老人凄凉的晚景鞭挞了社会对他的冷漠,同时小说也表现了澳大利亚土著文化本身的危机。小说语言简练但引人遐想,故事简短却发人深思。
译者
老黑人整天坐着,离别人远远的。他每天都穿着同一件黑色的旧外套。这件衣服以前有银纽扣和丝绸领,是在上流社会穿的——演讲、银器、香槟。
现在衣服上没了纽扣,搭在老人佝偻的背上。老人是赤背蛛部族的首领。这个部族的人蜷缩在阴暗的角落,凄凄惶惶从一个破旧的藏身之所急急赶往下一个藏身之所。躲开那些浅蓝色的眼睛,那目光如同太阳,把一切烧毁,荒凉赤裸、一览无余,不留下任何沁人心脾的秘密。
反正也没人想知道那些秘密了。
老人坐在公园里,就像守卫着这块土地的那些大炮,绿色的长鼻子伸出来,虎视眈眈地盯着过往车辆,那些车辆呼啸而过,根本就不知道大炮的存在。现在的孩子们在沉寂的钢铁大炮前又蹦又笑,让昔日的荣耀荡然无存。
昔日的人们同样失去了空间。
他是拉弗顿那边的旺基族人,基本上不会说英语。很多年前,他第一次来到珀斯,他蜷缩在警方陆虎越野车的后座上,心惊胆战地呻吟着,土地在他眼前一闪而过,树木、岩石、山峦、集镇,甚至他的整个宇宙,统统消失于一片混沌。要不是他粗大的手腕上有手铐,他肯定会跳出车门,把一切统统结束。
那些白人把他从红土地的怀抱里抓走,罪名他无法理解。
一条命换一条命。这是自天地洪荒以来的法。法就是法。
可是,陆虎车却窜进了营地,三个警察突然扑到他身上。当时他坐在那儿,轻轻唱着歌,身旁是他的营火。
狗吠起来,孩子们尖声大叫,他的年轻女人哭了,她身体丰腴,体内已经有了孩子的精灵。他奋力反抗。
老人们在一旁看着,他们的目光静默却无所不知。他终于不敌,两名警员按住了他,警官则得意洋洋地把手铐锁在他手腕上。
他最后一次看了看夜幕下那黑沉沉的土地,以及红色火光中那些肃穆的黑色面孔。把红色的泥土涂在结满老茧的脚上,然后被轻轻地推进了又热又硬的陆虎车中。一颗泪珠从他惊恐、疑惑的眼中滑落,他什么都不想,在车上缩成一团。
那时候他大概只有十八岁,虽然穿着一条肮脏的宽松棉布长裤(还戴着一顶特殊场合才会拿出来的软帽),实际上他一辈子才见过六次白人。
事情就这样。
七年后出狱的时候,他仍旧有体力、有尊严。监狱里没人敢碰他。白天,他不停地做工;晚上,他渴望着越过监狱的围墙,回到自己的土地上。
红色的泥土、稀稀落落的相思树林、矿工营地上光芒闪烁的碎玻璃海洋。周围呈黄色、深达数米的矿洞。好像黑魆魆的巨口,吞咽着炙热的空气,里面藏着白人的秘密和梦。
被强有力的手折成两段的躯体,正适合藏在这种地方。
他再也不能回家了。要不,他肯定会被杀死在尘土飞扬、嘈杂喧嚣的营地,就算被他杀死的人的亲戚不杀他,他女人的新丈夫也会杀了他,部族的长老很久以前就把他的女人嫁给了其他男人。
于是他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家。他决定去了解曾令他惊骇恐惧的白人生活。
可他能做什么呢?一个肌肉健壮的年轻男人,脾气暴躁,又不太会说英语——皮肤还是黑的?他在几个乡村集镇里打了几场架,最后终于安顿了下来,在偏远的南方一家农产品商店里干活,有空还剪剪羊毛。
他喜爱这个集镇。老板是个好人,保护着这个愤怒的巨人,不让别人随意奚落他。老板还从附近的教区为他找了一个有一半土著血统的好女孩。
他们喊他“杰克·斯诺”,这个名字就沿用下来:斯诺伊·杰克逊,他的同族兄弟们更加精明,皮肤是褐色的,在他们中间,他是个宽肩膀、黑皮肤的巨人。真正的土著和土著混血儿之间没什么爱可言。他拼命工作,钱也不拿出来给大家用,他们就笑话他。但他们害怕他肉体和精神上的强大力量。他可是从暗光闪动、空阔无垠的沙漠里来的,他心中有法则、有秘密;那些褐色皮肤的人们醉得踉踉跄跄,早就失去了法则和秘密,就算记得,也非常模糊。
他没有告诉他们,其实他也失去了自己的法则和秘密。
在农产品商店里,他总是很高兴,也尽量不去惹麻烦。他的混血儿妻子受过教育,教他又学了一点儿英语,但他一直没学会用英语读写。
他们获得了公民权,还得到了一幢小房子,就在通向居留地的那条路旁边。每天晚上,尤其是冬天,他妻子读圣经,他则盯着熊熊的炉火,陷入静谧的思索,他想记起过去。
可这是他现在的生活。
剪羊毛的季节,他们让他在院子里干活。他喜欢在那油亮的灰色海洋中大步走过,用本族的语言大声叫喊着,一双大手拍得山响,好像是头顶天空上的雷声的回音一样。有时候他突然仰起头,鼻孔翕张,像一匹黑色的野马,羊群就会涌入发黑的锡剪羊毛架上,木栅栏地板上咔哒咔哒一阵乱响。这时候他感觉像个王者,像人们的领袖。
斯诺伊·杰克逊体形高大、强壮有力,受到其他剪羊毛工的尊重。除了他,还有谁能把一头咩咩乱叫、挣扎不休的绵羊举过头顶,同时还能够开怀大笑呢(那笑容和他的软帽一样,只有在特别的场合才能看到)?
但有时候他会发怒,抓住绵羊乱蓬蓬的脖子把这些愚蠢的家伙扔到院子里,有的羊就这样给摔死了。
后来他们让他加入剪羊毛的队伍,和所有的白人一起干活。他终于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新的工作岗位让他非常自豪。一开始绵羊叫个不停,让他有点犹豫,不过他很快就能够熟练地剪下那卷曲的羊毛,剪下的羊毛一层层整齐地堆在他脚下。剪好毛的羊看上去瘦骨伶仃、浑身雪白,被他从架子上推下来,每剪好一头羊,他觉得好像又吃了一个鲜嫩的水果,最后他的肚子塞得饱饱的,装满了白人对他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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