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爱尔兰男人

作者:闻人菁菁/译




  房间里一阵沉默。然后米德神父问告诉他这些谎言做什么,既然任何人都听得出这些是谎言。
  “我想你现在应该走了。”他说。
  “我告诉我母亲后,她说她要抽我一顿。”
  “你并没有告诉你母亲什么。这根本就是些无稽之谈。”
  “布莱达·弗兰恩就是从前的尤拉拉,不过有个罗马尼亚男人这么叫她,她就用上了这个名儿。她是从利默尼里克过来的。她一直和那个罗马尼亚人搞在一起——汤米是打卡罗来的。”
  “你想要暗示的那些实在是可恶、可怕、可耻!我请你现在就走。”
  米德神父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几乎没怎么听到自己的声音,因为他正很努力地想要弄明白:是不是普兰蒂将他与另一个神父搞混了;一颗头脑若是长期受到酒精的腐坏,到如今变得稀里糊涂并不足为奇。而米德神父对这个教区里的神父们——哪怕是早在普兰蒂出生之前的那些——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其中没有哪个是他认为能和普兰蒂暗指的角色对号入座的,他连片刻的怀疑都不曾有过。在该教区里从没听到过这些个臆造的疯话,从没有人对哪个神父指指点点。如若出现诋毁之类的行为,他应该会知道。有人会告诉他——米德神父对这一点很有信心,就像对自己的信仰那样深信不疑。
  “我没钱给你,普兰蒂。”
  “很久以前我想要去看看从神学院出来的年轻神父们。好像有三个一起出来走在去奔马关的道上。他们一路里都滔滔不绝,于是我暗自想,或许我自己也会进神学院的。不过这样一来你又会被束缚起来。等你明儿早上手头有个几先令了,我再来吧?”
  “我没有钱给你。”米德神父重申道。
  “有些话是没人愿意讲开的。你也许记不得了,神父。可能事情过去太久,所以你忘了。当然,没有人会怪你。可惜一个晚上,我对自己说‘我会回格利班的’。”
  “你知道自己在说谎吗,普兰蒂?你意识到了吗?罪恶是永远不会被忘却的,普兰蒂。神父比其他人更清楚。虽然琐碎小事会在老人的脑海中慢慢消失,但是你现在想让我记得的那种事,是绝不可能会被忘记的。”
  “我并无恶意,神父。”
  “到斯蒂希酒吧去编你的故事,普兰蒂,或许有人会相信你。”
  米德神父站起来,从装着硬币的裤兜里抓了一把放在书桌上。
  “忏悔吧,普兰蒂。至少忏悔一下。”
  普兰蒂盯着那把钱,用眼睛数着数。然后他抄起钱来。“除了这些,如果再能有几张钞票,”他说,“那就够数了。”
  他慢慢地讲着,就仿佛不紧不慢、发音清晰可以让老人听得清楚些。就谈到这里吧,他说,这点钱你拿得出。你不可能听不明白,你也没法儿不被左右。
  他知道他会拿到更多钱。这幢房子里的所有他都会拿走。当抽屉被开启,当钱从纸板箱里被取出,他都看着。什么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谢谢,神父,”临走之前他说道。
  米德神父打开落地窗,希望烟味能够散去。他过去也抽烟,一天三十支,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走了,神父,”布瑞哈妮小姐走进来说。她要回家去了。她已经为他切好了冷肉,她说。茶具她也为他摆放出来了,就在水壶边。
  “谢谢,罗斯。谢谢。”
  她道别后,他拴上了前厅的门链。
  在花园里,他把先前坐的那把椅子拉入余晖中,脸庞感受着它的温暖。对于自身的怒气和沮丧,他并不自责,因为那些话着实冒犯了他。他不怪普兰蒂,因为这个人已经无可救药了。在漫长的一生里,一个神父会接待各色人等,会听到遗忘多年的声音,会认不出那些曾经熟识的脸。“看看你能不能感化他,神父,”唐纳·普兰蒂的母亲这么恳求过他,那时普兰蒂还是个孩子。他试过了。但那时普兰蒂也对他说谎,信誓旦旦但却从不真心悔改。撬窃癌症捐款箱时被逮了个正着儿,之后不到一个星期他说:“哈,当然啦,我那时正需要点钱。”
  就因为他仍缺钱花,就得姑息他拿走这幢房子里的一分一厘吗?就因为你同情怜悯他吗?还是出自于一种内心的绝望——是无法感化一个不分是非的男孩才让自己破罐子破摔?米德神父百思不得其解。
  安坐于阳光下,米德神父意识到有种强烈的冲动要将他的思考引向其中的某个结论。但是不用深想,他也知道这些结论,和他来访者粗制滥造的托词一样,都不足为信。他拿出钱来,不是出于慷慨解囊,不是出于崇高的负疚感,也不是出于慈悲为怀。他只是花钱买个耳根清静。
  他是无辜的,但内心却自觉有罪。他的大义凛然和他来访者的蓄意欺骗并没什么不同。他完全可以忽视那些个微不足道的冒犯——与教堂的离经叛道、爱尔兰和各地教区神职人员的名誉受损比起来,那实在算不得什么。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格利班人,他完全可以说上些体面话,或许能给此人送去慰藉,或许有天他良心不安时能安抚他的灵魂。然而相反地,他却害怕了:那些罪孽会深深亵渎他的神服,让他抬不起头来,会让他失去教众的信任。
  米德神父留在他的花园里,直至草地和花坛上渐渐拉伸的影子全然地消失。四周的空气转凉了。他又坐了一会儿才返回房子——他要去为自己赎罪,去为唐纳·普兰蒂祈祷。
  普兰蒂在他昔日里居住过的格利班走了走,现如今这里已是格利班镇了。他并没有听神父的话去教堂忏悔。他也没去斯蒂希酒吧。尽管在找寻清晨的来路时,这两处他都路过了。他心里什么感觉都没有,也不在乎这钱是怎么得来的,重要的是钱已经是他的了。他只是隐约地觉得,身后的这座小镇再度地成为了他的耻辱地。他无所谓。他本来就不喜欢待在这镇里,不喜欢打听神父住哪里,也不喜欢上他那儿去。他不喜欢在花园散步或是要这要那的,甚至不喜欢去证明他可以获得他想要的——哪怕是两次被拒。今晚他会喝掉点酒钱,然后明天上船。过后他就不着急了。无论走快走慢,他的归宿——街道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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