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蚕丛新考
作者:冯广宏
一、蚕丛养蚕的传说
蚕丛是远古首代蜀王,西汉扬雄《蜀王本纪》最早著录。[1]“蚕丛”称号由来,自古有种种说法,普遍说他开始教民养蚕。五代前蜀杜光庭《仙传拾遗》称:
蚕丛氏自立王蜀,教民蚕桑,作金蚕数千头。每岁之首,出金头蚕,以给民一蚕,民所养之蚕必繁孳。罢,即归蚕于王。巡境内,所止之处,民则成市。蜀人因其遗事,年年春置蚕市也。[2]
传说蚕丛分配生产资料,在境内巡行,符合原始社会状况;但“金头蚕”之说代表较为进步的育种选种方式,那就超出了时代条件。可是这一说法也不能全盘否定,根据有两方面:一是蜀地织锦事业发展时代很早,无疑是养蚕业繁荣的结果;二是成都在唐宋以来真有蚕市的习俗存在,有固定日期,有固定场地。因此所述经济发展轨迹,也有合理的成分。
宋祝穆《方舆胜览》补充说:“成都,古蚕丛之国;其民重蚕事。故一岁之中,二月望日鬻花木、蚕器,号蚕市。”“蜀王蚕丛氏祠,今呼为青衣神,在圣寿寺。昔蚕丛氏教人养蚕,作金蚕数十,家给一蚕。后聚而弗给,瘗之江上,为蚕墓。”
四川人说的青,实际上是黑色。民间尊蚕丛为青衣神,表明那时还没有更多彩染,穿的是黑袍。圣寿寺就是晋代的空慧寺,唐大中元年(847)改用此名,民间称为石犀寺、石牛寺,宋代蚕市多在此举行,故址在今成都西胜街附近。
宋黄休复《茅亭客话》记录的蜀中传说也有:“蜀有蚕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属县循环一十五处。耆旧相传:古蚕丛氏为蜀主,民无定居,随蚕丛所在致市居。此其遗风也。”这里“民无定居”一语,符合远古实况。
张光直教授引Elman Service《原始社会组织》一书,将原始社会发展阶段分为4期:游团·部落·酋邦·国家。“游团”是30到100人的小型地域性狩猎采集人群,流动性很大,基本上没有定居。“部落”是一批游团因从事农业而组织在一起,成为相互平等的较大社会,但这时还没有贸易和市场存在。“酋邦”是以酋长为中心,分配劳役与产品,此时有了贸易和私有财产观念,也有了社会上不同阶层。再发展到“国家”阶段,则进一步构成团体的经济分工,对内有了法律,对外有了武力。[3]按照这一说法,若蚕丛时代“民无定居,随蚕丛所在致市居”,应该是“游团”过渡到“部落”的原始时期,可能产生养蚕技术,但不可能出现蚕市。
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六十引诸书说:
《本草》:金蚕始于蜀中,状如蚕,金色。日食蜀锦四寸。
《(太平)寰宇记》:成都灵寿寺有青衣神祠。神,即蚕丛氏也。相传蚕丛始教人养蚕。时家给一金蚕。后聚而弗给,瘗之江上,为蚕墓。
宋鲁应龙《闲窗话异》云:金蚕,色如金,食以蜀锦。取其余粪置饮食中,毒人必死。善能致他财,使人暴富。遣之极难,虽水火兵刃不能害。多以金银藏箧,置其中,投之路隅,人收之以去,谓之“嫁金蚕”也。
神话中的金蚕,不吃桑叶,而吃蜀锦,那它就非在蜀地生存不可。中国古代真有过这一神奇品种吗?唐苏鹗《杜阳杂编》说:弥罗国确实有过这种金蚕,“有桑,枝干盘屈,覆地而生,大者连延十数顷,小者荫百亩。其上有蚕,可长四寸,其色金,其丝碧,亦谓之金蚕丝。”照这么说,古代确实有此类昆虫存在过。
二、前人的研究
1976年任乃强教授撰有《蚕丛考》,征引诸书所录扬雄《蜀王本纪》佚文。首录《文选·蜀都赋》注:“蜀王之先,名蚕丛、柏濩、鱼凫、蒲泽、开明。是时,人萌(民)椎髻,左言,不晓文字,未有礼乐,从开明上到蚕丛,积三万四千岁。”
其次,《艺文类聚》卷六有:“蜀王始曰蚕丛,次曰伯雍,次曰鱼凫。”
《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六有:“蜀之先,称王者有蚕丛、柏灌、鱼易(凫)、开明。是时,椎髻左衽,不晓文字,未有礼乐。自开明已上至蚕丛,凡四千岁。”
又卷八百八十八有:“蜀王之先,名蚕丛;后代名曰柏濩;后者名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颇随王化去。”
根据这些材料,任教授认为:“其时与中原不同俗,无文字、无礼乐,年代荒远,连坟墓亦无有。质言之,还是原始社会的初期或中期,或说是中石器时代以前的社会。自蚕丛氏开始,乃有氏族组织。所谓王,乃后人加于其氏族首领之称。”“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旧籍所传关于蚕丛氏之资料,可以肯定其为原始社会最先形成一个氏族集团之首领。其至周末之时间,说三千岁,为保守数;四千岁,为近似数;估万余岁,亦非甚夸。”[4]这些论断非常精当。
蒙文通教授《巴蜀史的问题》指出,《华阳国志·序志》“世俗间横有为蜀传者,言蜀王蚕丛之间,周回三千岁”,常璩一再说“三千岁”,表明他所见的《蜀王本纪》上只写了三千岁。《太平御览》引作“四千岁”,或因古书上“三”、“四”原多互误。《文选》注引文作“三万四千岁”,“三万”应是后来的附益;从刘歆《三统历》起,才有三万六千岁之说,这是历法家之言,而非史文,可决其为后人所改。[5]
参考蒙、任二教授之说,则蚕丛建国,要比开明王朝早3000年至4000年。开明氏被秦惠王所灭,《史记·秦本纪》记在惠王后元九年,即公元前316年,故知蚕丛建国应在公元前38世纪前后。 这一点十分重要,使古蜀史有了一根时间标尺,时空皆能大致定位。对比一下传说中的巴史,虽有廪君、后照、孟涂这些历史线索,但究竟孰先孰后,相当模糊,难有定论。
关于“蚕丛”名号,是录蜀语的音,还是译蜀语的意?任教授分析说:这两个字笔画很繁,如果录音,就不必写那么多画的字,因此应该属于译意。“窃疑‘蚕丛’之义,谓聚蚕于一箔饲养之,共簇作茧。”“是原始人类一大发明创造,故成为氏族专称也。今蜀人犹称作茧之草树为‘簇’,语音作‘丛’之入声。疑即蚕丛语变也。”他认为“蜀”字就是原蚕的本称,即今所谓野蚕。人工改良蚕种的一族先民,后来就被人称之为“蜀”,史称蜀山氏,亦即蚕丛氏。“西陵氏女子嫘祖得其法,转施之于中原地区,故其子娶于蜀山氏。”可见任教授相信蚕丛族发明了养蚕技术。
关于蚕丛族的地域,任教授据《汉书·地理志》蜀郡有蚕陵县,《后汉书·郡国志》作八陵县;唐《元和郡县志》言翼州“本汉蚕陵县地”,“周天和元年,讨蚕陵羌,于七顷山下置翼州。”其地在今松潘县南180里的叠溪,城为1933年大地震所毁,其北有蚕陵山,见《旧唐书·地理志》翼州卫山县。远古牧业经济时代,以草原为乐园,暖谷为畏途。岷江上游地区是丘低谷浅的大草原,成为当时经济中心。蚕陵以下谷狭道险,至绵虒才略宽阔;东逾土门关,可循湔水而下,至海窝子而出山,可达郫县。蚕丛始为蜀王,基地是在叠溪,后循江水而出。
任教授认为蚕丛族属于氐类。氐与羌同源,羌族最先居于康、青、藏大草原,移向羌塘草原与俄洛草原。“氐”的字义,为居于低地之羌。甲骨文中“羌”字,有大量加“系”的字,实际是指氐人,“窃以为那是表示卖丝的羌人,蚕丝是羌族所居温暖河谷才能生产的,岷江上游河谷生产得最早”。殷、周间氐人与内地交易的两大商品,就是蚕丝与马,故秦、汉人常以蚕与马为同类。《荀子·赋·蚕》“此夫身女好而头马首者欤?屡化而不寿者欤?”“冬伏而夏游,食桑而吐丝。”唐杨倞注:“其头又类马首。《周礼》马质禁原蚕者。郑玄云:‘天文辰为马故。’《蚕书》曰:蚕为龙精,月值大火则浴其神。是蚕与马同气也。”《甘石星经》房四星有天马(天驷),《协律辨方书》谓“天马为丛神,为掌蚕之命神。”《唐月令注》谓“先蚕为天驷星。”隋、唐时以马明王为蚕神,其像乘白马,额上有一纵目,应属白马氐类。后来蚕神称马头娘,又称青衣神。青衣、白马皆为氐族别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