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试论镇江营文化

作者:于孝东




  通过与镇江营遗址早期新石器遗存的分期研究结果比较,并结合北福地的层位关系,我们发现北福地第二期遗存与镇江营早期新石器遗存的中晚期更接近。
  从一区单位F4来看,釜标本F4∶14、F4∶1(表一,18、20)都具有敛口、突肩、平折沿的形制特征,相似于镇江营中期四段釜的口肩部特征,故F4的相对年代与镇江营中期四段相当。遗迹单位H86的釜标本H86∶1口肩部特征同上,年代也与镇江营中期四段相当。虽然一区第二层没有可用于断代研究的标型器,但由于其叠压H86、F4,故而其相对年代不早于镇江营中期四段。
  
  从二区情况来看,层位上被第三层叠压的单位有H108和H7,盆标本H108∶4(表一,22)口沿平折,呈现出与镇江营中期四段陶器口肩部相一致的特征,据此把H108的年代定为相当于镇江营中期四段。H7由于没有发表供断代研究的标型器,暂不作年代学研究。二区第三层有较多陶器标本发表,釜T211③∶18、T223③∶56(表一,16、17)口沿平折,也呈现出镇江营中期四段陶器形制特征,故而二区第三层的年代也定为相当于镇江营中期四段。遗迹单位H96打破第三层,釜标本H96∶1(表一,21)口沿平折、敛口、突肩,延续第三层陶器口部特征,故相对年代与第三层相当。遗迹单位H89也打破第三层,但出土陶器形制却有新的变化,釜标本H89∶31、H89∶32,盆标本H89∶24、H89∶25(表一,13、14、15、11)已呈现出口沿抹斜下钩的演变趋向,这种陶器口肩部特征与镇江营中期五段陶器时代特征相像,年代亦应相当,故而H89的相对年代为镇江营中期五段。依据陶器口肩部的该种特征,我们也把遗迹单位F17、H93的相对年代定为相当于镇江营中期五段(参见两单位器物,表一,7、8、9)。其他遗迹单位H91打破二区第三层,相对年代不早于二区第三层,即不早于镇江营中期四段。二区第二层叠压遗迹单位H89,故年代不早于H89的相对年代,即不早于镇江营中期五段。
  至于北福地甲类遗存,由于发掘报告没有给以完整的遗迹层位关系,因而对甲类遗存的年代研究也需要借鉴镇江营的分期研究成果。
  通过与镇江营早期新石器遗存各期段陶器的比较,我们发现北福地甲类遗存各遗迹单位有年代差距。首先来看发表器物较多的北福地甲类F1、H16,具有断代意义的釜标本F1∶11、H16∶5(表一,25、24),其形制和镇江营中期四段釜标本H1386∶1(表一,5)极为相似,说明三者年代大体相当。
  其次,北福地甲类H18出有1件釜H18∶1(表一,23),平折沿、敛口、微垂腹,口肩部特征相似于镇江营中期四段釜,据此我们把H18的年代定为相当于镇江营中期四段。北福地甲类T10②层发表一件盆T10②∶2(表一,10),其沿面抹斜下钩的形制与镇江营中期五段夹云母Ⅲ式陶盆H1015∶8(表一,3)接近,年代应相当。北福地甲类遗存小口内折唇壶(瓶)标本H30∶3(表一,6)也见于镇江营晚期六段(表一,1),这样H30的相对年代可能与镇江营晚期六段相当。
  最后,我们根据北福地甲类两件釜标本T10③∶4、H35∶1分别与北福地釜H16∶2、F1∶5形制相似,把T10③、H35相对年代判定为相当于镇江营中期四段。其它遗迹单位如H22、H24、H26由于资料原因,在此还不能作年代上研究。
  炭山第一期遗存只有一个遗迹单位H1,釜标本H1∶3 (表一,12)敛口、突肩、口沿下钩抹斜,形制相似于镇江营中期五段釜的特征,二者年代应大体相当。
  (二)永年石北口早期一段遗存分析
  1、文化性质分析
  石北口遗址发掘者将石北口遗存划分为三期六段,并把所有遗存认作是后冈一期文化遗存。其早期一段遗存(即原报告所划分的A区T18—T24、T71—T74中的④层及H1、H20、H25、H28、H45等六座灰坑)的陶器为夹砂或泥质红陶,素面为主,极少数陶器见有划纹、弦纹、指甲纹、镂孔等,全部为手制。器类包括有釜、支脚、红顶钵、盆、壶、器盖等。文化面貌相似于镇江营早期新石器遗存、北福地第二期遗存和北福地甲类遗存,我们认为应归入镇江营文化。至于石北口早期二段遗存,由于不见有早期一段的典型器——窄沿敛口垂腹釜,而出现了釜灶组合炊器,出现了凸底红顶钵、彩陶标本(灶H3∶11)等,文化面貌上已明显区别于早期一段遗存,因而我们认为石北口早期一、二段之间存有文化性质上的差异。
  2、年代学分析
  石北口遗存虽然比较丰富,但多属后冈一期文化,属于镇江营文化的早期一段遗存相对较少,很多遗迹单位没有器物发表,对其年代的判定主要从类型学比较入手。就石北口早期一段总体文化面貌而言,更接近于北福地遗存,譬如,石北口三个型别的釜H1∶18、H1∶16、T24④∶1(表一,29、30、28)都能在北福地遗址H16、H18中找到形制接近的器形,但两遗址的釜标本在形制上也存有稍许差异,石北口釜敛口更甚,上腹壁斜直,下腹壁缓收,器物整体呈垂腹状,说明石北口H1、T24④和北福地H16、H18年代上存有差异。在我们寻求其他具有断代意义的器类时,见石北口的两个遗迹单位发表了小口内折唇壶(瓶)标本H1∶14、H28∶10(表一,27、26),该类壶也见于镇江营晚期六段,说明H1、H28的年代大致相当于镇江营晚期六段。至于石北口早期一段的其他遗迹单位,由于普遍出现了较晚时代特征的器物形制,如束腰歪头支脚(H45∶3)、内凹底碗(T18④∶1)、钵(H25∶1)等,故暂将石北口早期一段遗存的相对年代定为相当于镇江营晚期六段。
  (三)安新留村遗存分析
  安新县的留村遗址位于保北的白洋淀地区,发现于上世纪50年代,1986年9月试掘时,开探沟一条,编号86ALT1。
  T1文化层堆积简单,被发掘者分为两层,T1②被称为“下文化层”,其内涵陶器如红顶钵T1②∶28、T1②∶26,前者叠唇,后者口沿下有一周凹弦纹,其形制相似于镇江营Ab、Ac型浅腹红顶钵。支脚T1②∶90仅从残部看当为平顶、侧装镂孔形制,相似于镇江营早期一段A型Ⅰ式支脚(H321∶56)。至于折沿罐T1②∶1、3、5、7四件标本,仅残存口沿部分,据折沿、弧腹等情况,当为镇江营釜类器,唯形制有稍许差异。此外,T1②的折沿盆、壶、器盖等器类在镇江营早期遗存中也常见。
  留村T1①被发掘者称为“上文化层”,其器物组合与“下文化层”相似,也有釜、红顶钵、盆、器盖等相似于镇江营遗存的器类。如釜标本留采∶2,折沿鼓腹,其形制相似于镇江营D型Ⅲ式釜H1074∶14;红顶碗T1①∶88、T1①∶43、T1①∶42当为镇江营Aa、Ab、Ac型浅腹钵。据此,我们把留村“上文化层”和“下文化层”的该类遗存归入镇江营文化。
  留村遗存虽然不是很多,但其文化内涵却异常复杂,也包含有若干非镇江营文化的因素,如“下文化层”见有后冈一期文化饰有短竖泥条堆纹带的“缸类器”残片,“上文化层”见有后冈一期文化的方柱形和锥形鼎足,更有些文化因素如陶器上流行的曲线划纹又和滦河流域的安新庄遗存因素相似。留村遗存文化内涵的复杂性为我们对其文化性质判定及相对年代的推断增加了困难,但不论留村遗存文化内涵如何复杂,仅据其中类似镇江营遗存所占的较大比率,而认为镇江营文化影响或分布已达到保北白洋淀地区当不会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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