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5期
青铜器叔(走雚)父卣与邢、軝关系
作者:杨文山
按“石济水”又称“水”,其源流在文献中有比较明确的记载。如《汉书·地理志》中记有:今赞皇县西南12.5公里有“赞皇山,石济水所出,东至瘿陶入”[24]。按“瘿陶”指汉时的“巨鹿郡”。“ ”指古“泽”,也即后世俗称之“宁晋泊”。根据历史地图,可知石济水出自赞皇山后,东流经今元氏、高邑、柏乡,再流至今宁晋境注入“泽”。
按“水”有南北两支,北支俗称为“北水”,南支俗称为“南水”。两支源流文献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记载。如北水,《史记·陈余传》中记:“韩信……斩陈余水上。”[25]《元和郡县图志·河北道》中记:赞皇县有“赞皇山”,北水所出[26]。根据历史地图,可知北水即今槐河,出自赞皇山东南,其后东流经今高邑,至柏乡境会南水再东流,最后至宁晋境注入“泽”。
至于南水,在《元和郡县图志·河北道》中也有明确的记载:“敦与山在(临城)县西南七十里,水所出。”[27]根据历史地图,可知南水即今河,出敦与山后东流经临城、隆尧,至柏乡境会北水,然后再东流至宁晋境注入“泽”。
根据文字溯源,“”本作“氐”,原是远古时居于“石”流域的部族,青阳时为黄帝后裔,昭明迁入后与商人融合,成汤建商后附商,武王翦商后受封立国。按周时诸侯常以战车为国力之标志,故有所谓“千乘之国”、“百乘之国”,“氐”立国之后所以将“氐”加“车”写作“”,无疑受了这种影响。
关于国受封以后的领地有多大,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不过根据有关国文物出土的地点以及国北与“戎”、南与“邢”的毗邻关系,可知其大体在现在赵县、宁晋、元氏、赞皇、高邑、柏乡、临城一带。
四、邢侯搏戎后已沦为邢国附庸
从臣谏簋铭文所记“戎大出,邢侯搏戎,延命臣谏以□□亚旅处于”,可知西周初国遭到北戎大举进攻时,邢侯曾命臣谏领军进驻国,对戎进行了抗击。从叔父卣铭文所记,叔父对其弟说:“余考,不克御事,唯女敬乃身,……辟侯。”可知臣谏进驻国后,已成为国的“御事”执政,掌握了国的实权,从而使国成了邢国的附庸。又知臣谏年老“不克御事”之时,又将其在国的执政职务传给了他的幼弟“”。
在邢侯幕僚中,最显赫的家族有两个:一是邢侯始封邢丘后的“麦氏”;一是邢侯迁封邢台后的“臣谏”。谏家族涉及的成员有三人:一为“谏”,也即“叔父”本人;二为“谏”同母弟“引”的长子,也即长侄“□”(?);三为“谏”的幼弟“”,也即攸鼎中的“攸”。
关于“谏”、“□”、“”三人与邢侯、侯的关系问题,诸家有所论及,但意见不同。如有人认为“谏”是邢侯“臣”,不是侯“臣”;有人认为“”是侯“臣”,不是邢侯“臣”。但此三人到底与邢侯、侯是何关系?笔者认为根据铭文披露,应作如下分析:
第一,关于“谏”本人与邢侯、侯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他具有双重性,理由是他原本在邢国是邢侯“臣”,因此在他所作的臣谏簋铭文中自称为“臣谏”。但他在驻为国执政之后,在臣属关系上发生了变化,从他之所以驻为执政是受命于邢侯来说,无疑他是邢侯派驻国的邢侯“臣”;但若从他在国为执政而“御事”侯来说,无疑他又是辅佐侯的侯“臣”。
按谏在抗戎援之时,在邢国是什么官职,铭文中也没有明确,不过从所记谏在援时能够统帅“亚旅”,说明他的官职比“亚旅”高。据《尚书·牧誓》孔《传》解:“亚旅”为“众大夫,其位次卿”[28],可知谏当时在邢的官职应是高于“次卿”的“正卿”。
第二,关于谏长侄“□”与邢侯、侯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他与其伯父谏不同,因为他不具有谏的那种双重性。按谏的长侄“□”原本就在邢国,他的官职是接受谏的在邢“正卿”。既然他的官职是邢国的官职,无疑他是辅佐邢侯的“臣”,而与侯无关。
根据臣谏簋铭文记载:谏驻后,由于不能履行其在邢的职务,其子又死,故奏请邢侯令其长侄“□”继承他的在邢职务。这就是李学勤、唐云明先生所说的:“西周通行是世官制度,王朝和诸侯的官职常常是世袭的。谏是邢侯的大臣,因受命离国出居于,又因没有子嗣,便选择长侄入朝继承了他的官职。”
第三,关于谏弟与邢侯、侯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他与其兄谏一样,也具有双重性。理由是他的职位是接的谏在国的“御事”执政,从他称侯为“辟侯”,可知他是侯的“臣”,但他所以驻为执政,也是受命于邢侯,因此他也是邢侯的“臣”。
根据铭文记载,如果估定谏在执政并让长侄“□”接替其在邢职务时,其年龄当在中年40岁,而让小弟“”接替其在职务时,其年龄在暮年60岁,依此可知,谏在执政的时间当为20年左右。如果估定在接替谏在职务时的年龄在20岁,即以享寿50岁估计,在执政的时间也有30年左右。
五、应使聘邢时已成为邢国属地
从上所述,如果根据铭文记载,推定谏在执政的时间为20年左右,而在执政的时间为30年左右,那么依此可知,谏、兄弟二人在执政的总时间大体应为50年左右。如果根据诸家研究,将臣谏簋断为“成康之际”器,将叔父卣断为“康王末”器,将攸鼎断为“穆王时”器,那么这50年所处的时代应是“西周早期”初至“西周中期”中后段。在此期间的邢、关系,无疑是保护国与附庸国的关系,但在此之后,邢、关系有无变化,由于当时的金文中未见记载,不得而知。
不过欣喜的是,1988年11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与平顶山文管处在发掘平顶山应国墓地时,在属于西周时期的墓葬中出土了一件“极为珍奇”的“匍鸭形铜”(图三)。由于铭文中涉及到邢侯与,无疑为探讨“西周中期”之后的邢、关系提供了新资料。
依王龙正先生等分析:从此器的“形制来看,与穆王时期的长由、恭王时期的卫较为相近;长尾凤鸟纹属于陈公柔、张长寿先生所划分的鸟纹中的Ⅲ3式,其时代与穆王时期相当;铭文字体是西周中期所流行的玉箸体”,故认为这件匍鸭形铜的断代,应在“穆王时期的晚段”[29]。
按匍鸭形铜的盖内刻有铭文5行,共计44字。铭文内容虽然是记应国派遣使臣聘问邢侯之事,但它却涉及到了,为我们了解“穆王时期”的邢、关系披露了信息,弥补了“西周早期”后的“西周中期”邢、关系没有记载的空白。现将全铭隶定列下:
隹四月既生霸戊申,匍
即于氐。公事史,
曾匍于柬,韦两、赤
金一匀。匍敢对扬公休,
用乍尊彝,其永用(图四)。
根据铭文内容层次,可以将全铭分为三小段,前两段涉及到邢、关系,根据诸家考释并参以笔者管见,分别解读如下:
1、隹四月既生霸戊申,匍即于氐。
按“隹”即“唯”,为古语首词。“既生霸”是古代一种以“月相”划分“月时”的方法,依王国维的研究,每月分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四时,“既生霸”的时间是每月的“八、九日至十四、十五日”[30]。“戊申”为干支纪日,依郭沫若《干支表》所列,应为十五
日[31]。“匍”是应国使臣的名字。“即”在此为动词,义犹“至”。“氐”是“”的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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