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5期
青铜器叔(走雚)父卣与邢、軝关系
作者:杨文山
五日,应国大夫匍受命出使邢国,至对邢国诸侯邢公进行了聘问之礼。
2、公事史,曾匍于柬,韦两、赤金一匀。
按“”,诸家隶“青”,释“邢”。笔者认为此字从“生”从“井”,当隶为“井”,即“邢”之别体。“事”通“使”,义指派。“史”即“司使”,是接待使臣的官吏。“”,依刘桓先生解释是“史”的名字[32]。“曾”为“赠”。“柬”,依刘桓先生根据于省吾研究,认为在此应读“管”,并引《礼记·聘礼》郑注,认为应是馆舍之“馆”。“”指牝鹿。“ ”,依唐兰解应读“贲,通帔,训披肩”。“韦”,王龙正先生认为是“加工好的兽皮”。“赤金”指红铜。“匀”即“钧”,是古代一种重量单位,根据《汉书·律历志》所记“三十为钧,四钧为石”[33]。
依上解释,这段铭文大意是:邢公派司使接待了应国的使臣匍,并赠匍物品于馆舍,计牝鹿软皮两张、红铜一钧。
按两周时期诸侯之间有一种相互问候的礼节,《周礼·曲礼》中所谓“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疏》云“聘问也”[34]就是记的这种活动。由此可知匍铭文所记应使聘问邢侯是一件普通的事,但它却披露了有关邢、关系的重要信息。依常规,一个诸侯派使聘问另一诸侯的去处必是另一诸侯的本地,而此应使聘问邢侯的去处不是邢国本地,却是,这就足以说明此时的已经成了邢国的属地。
附记:关于西周分期问题
关于西周的分期,学术界有各种各样的分法,笔者认为邹衡先生将西周分为三期,即“周早”、“周中”、“周晚”[35]的分法较为合适。所谓“周早”意即“西周早期”,时间应为武王、成王、康王、昭王时期;所谓“周中”意即“西周中期”,时间应为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时期;所谓“周晚”意即“西周晚期”,时间应为共和、宣王、幽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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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考古》1979年1期。下引从略。
[2]沈长云:《元氏铜器铭文补说》,载《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下引从略。
[3]彭裕商:《麦四器与周初的邢国》,载《徐中舒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巴蜀书社,1998年。下引从略。
[4]李先登:《邢国青铜器的初步分析》,载《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下引从略。
[5]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元氏县西张村的西周遗址和墓葬》,《考古》1979年1期。
[6]《礼记正义》卷7《檀弓上》,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册第1286页。
[7]《仪礼注疏》卷3《士冠礼》,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册第957页。
[8]《尔雅注疏》卷4《释亲》,《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下册第2592页。
[9]《说文解字》卷8上《老部》,中华书局,第173页。下引从略。
[10][12]《尚书正义》卷2《尧典》,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册第119、122页。
[11]崔永东:《西周金文虚词集释》,中华书局,1994年,第6页。
(下转44页)
(上接30页)
[13]《毛诗正义》卷18《抑》,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册第555页。
[14]同[13],卷16《思齐》,上册第517页。
[15]《周易正义》卷2《晋》,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上册第49页。
[16]同[13],卷10《彤弓》,上册第420页。
[17]同[10],卷14《酒诰》,上册第208页。
[18]同[13],卷18《荡》,上册第552页。
[19]周名辉:《新定说文古籀考》,载《金文诂林》第13册,香港中文大学,第4738页。
[20]《大戴礼记》卷7《帝系》,载《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第1028册第118页。
[21]《国语》卷10《晋语四》,上海古籍出版社,下册第356页。
[22]《史记》卷2《殷本纪》,中华书局,第1册第93、91页。
[23]丁山:《商周史料考证》,中华书局,1988年,第17页。
[24]《汉书》卷28《地理志上》,中华书局,第6册第1576页。
[25]同[22],卷89《张耳陈余列传》,第8册第2582页。
[26][27]《元和郡县图志》卷17《河北道二》,中华书局标点本,上册第492、491页。
[28]同[10],卷11《牧誓》,上册第183页。
[29]王龙正等:《匍鸭铜与聘礼》,《文物》1998年4期。下引从略。
[30]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生霸死霸考》,河北教育出版社,上册第8页。
[31]郭沫若:《殷契粹编·干支表》,科学出版社,第779页。
[32]刘桓:《关于匍“柬”字考释》,《考古》2001年6期。下引从略。
[33]同[24],卷21《律历志》,第4册第969页。下引从略。
[34]同[6],卷5《曲礼下》,上册第1266页。
[35]邹衡等:《古文字学讲义》第二章《甲骨文金文字表》,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印本,第141~252页。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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