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5期

清东陵区域界桩管理初探

作者:刘富兴




  不同时期的几次扩界,始设红桩,续立白桩,再置青桩,复竖石碣。随着界桩种类、数量的增加,清东陵区域面积逐步扩大,使风水禁地面积达到2500多平方公里,包括雾灵山在内,整个陵区南北长125公里,东西宽20多公里。在前圈及后龙风水禁地、官山界内,共有“木桩一万七千七百五十一根,石碣二万一千六百六十一块”。这个数字是直隶提督武隆阿于道光五年(1825年)查勘所得。这时,石质界桩比例已经大大超过木质界桩,这种变化表明设施防护对陵寝秩序和环境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表明随着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帑财力已有条件支持以石桩替换部分木桩。陵寝界桩种类、数量几经加添是陵寝边界数度外扩的产物,也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密切相关。清朝由弱到强,又由兴到衰,陵寝界桩是无声的见证。最多时,里外层叠的红桩、白桩、青桩和官山界石曾达39412根,以当时红桩每桩间距166米计算,木、石界桩可形成6568公里长的连接线,然而如今却已难觅其踪。笔者经多方探寻,也仅从马兰关一户村民住宅的墙角发现并征集到一块界石。该界石呈方柱形,通高1.48米,宽0.22 米,埋入地下部分应为0.4米,一面阴刻有仿宋字体的“陵界”字样。为验证其文物价值,笔者曾赴辽宁新宾的清祖陵永陵考察,经该处同行的引领,在永陵东侧约200米处的稻田中欣喜地见到了“陵界”字迹十分清晰的界石。两相比较,石质均为花岗岩,地上部分形体和高度一致,连字体也十分相近,表明清东陵文管处征集到的这根石柱确属陵寝界石。
  清东陵陵寝边界管理犹如清王朝一样,也经历了一个由盛到衰的过程,在几经扩展后,渐渐走入下坡路。由于清代苦心经营起来的东陵后龙风水禁地多年人迹罕至,近300年悠久岁月的严密封禁,遂致遍地丛生,行难觅径,造成一片大森林,其优良的森林植被使东陵及周边地区少有狂风暴雨和长期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年风调雨顺。然而这种景象未能持续下来,据《兴隆县设治纪要》(陈铁卿著)记述:“后龙内的伟大森林,于入民国后仍为清逊帝皇室所有,守护如故。然而物极必反,1915年,清守陵大臣载泽以优待费用积欠过巨,陵墓奉祀无款,守护兵役饷款缺乏,遂请准开垦后龙地亩,分拨旗绿各营租予佃户耕种,用代薪饷。于是向之严防者,一变而为开放。清室派载泽为东陵林业督办,组织东陵督办林业稽核处。惟载泽初办开荒只在得地,地上林木丛生,不知利用,反嫌有碍开垦,伐倒以后,即行焚毁。1919年,天丰益商号以成林大木焚毁可惜,建议清室双方订立采伐大树增养小树之契约,林禁始开。天丰益又出资三万多元,开关于兴蓟大道,木材出山畅行无阻。惟原契约本规定大树采伐以后,尚须补种树秧,然并未实行。不久,繁育数百年之伟大森林,遂致日形残毁。”清室载泽为筹经费,首开后龙毁林垦荒之例,却没有也根本不可能以此解决清室祭祀费用及守陵兵饷问题,反倒给当局和军阀提供了一条生财之道。1921年,直隶省长曹锐以清东陵垦务发达,指天丰益为盗卖国产,将天丰益产业没收,设立直隶东荒垦植局,继续砍伐运售,每年售七八十万元。1925年,国民军第一军旅长马富魁进驻陵区,一切收入均归军用。马旅撤退后,又由归降国民军之唐之道派员接办,将前圈陵寝尚存之200多年树龄的古柏9000余株,一律砍伐无遗。1925年是清东陵遭受空前浩劫的一年,有老照片显示,1924年时定陵、定东陵尚有小片林木,到1926年,定陵、定东陵一带已空无一树,只剩欲哭无泪的陵寝建筑倚在残阳之中。
  经此番摧残之后,1926年奉军二次入关,又将东陵全部发还清室,天丰益亦随之复活,清室设林垦稽核处,与天丰益共同经营,仍派载泽经理其事。此后又被国民军收回官办,并在战地委员会、国民政府、河北省政府之间辗转交接。1930年,由河北省第一林垦局改为第一林务局,负责办理兴隆、遵化、丰润、迁安、滦县、昌黎、抚宁、临榆、卢龙等县的育苗造林事宜。由于垦荒农户日益增多,流民犯科者亦以此为遁地,聚众械斗之事时有发生,而以距遵化县城遥远,政令时有不及。1930年6月,在当时的河北省政府第180次会议上,议定在清东陵后龙原风水禁地中的兴隆山地方建县设治,定名兴隆县。至此,原来杳无人烟的陵寝后龙逐渐发展成一片人口繁衍、经济繁荣之地。兴隆县域面积3117平方公里,其中原清东陵后龙风水禁地2400多平方公里就占了77.6%。与此同时,清东陵前圈、后龙的管理格局发生变化,形成目前清东陵前圈部分属首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入选世界遗产名录,而后龙部分则将面积 213.7 平方公里的雾灵山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清东陵后龙的状况如此,那么前圈的情况又如何呢?1921年以后,陆续有来自邻省37个州县的移民效仿后龙垦荒之举,进入陵寝前圈甚至风水墙内开垦耕种。由于陵内土地肥沃,耕种容易,故垦民接踵而至,短短十几年光景,就在陵区内形成了十几个自然村落,人口骤增。1928年,反动军阀孙殿英以筹集军费为名,明火执仗,疯狂盗掘慈禧定东陵和乾隆裕陵,掠走无数价值连城的文物。这给一些垂涎清东陵宝物但未敢动手的匪徒壮了胆,使清东陵很多陵墓陆续惨遭盗掘,地面古建筑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祭祀器皿、器具也被瓜分一空。
  新中国成立后,历史文化瑰宝清东陵的管理权归于新生的人民政权。1992年,清东陵文物管理处编制了《清东陵总体规划》,并在1996年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政府的批准。在实施《总体规划》的环境整治工程中,重划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收回农村借耕的文物土地和山场,逐步恢复神道仪树带和砂山行树,为保护神道移改过境交通道路,动迁严重影响文物景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农村居民,将古建筑周围百米范围内的各种线路落埋地下,下大力气抚育陵区国有森林,使风水墙及前圈以内在很大程度上重现了历史景观。
  清东陵文管处依据《文物保护法》和《清东陵总体规划》,将保护范围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为重点保护区,第二级为一般保护区,第三级为建设控制地带。经过法律程序修订的《清东陵总体规划》规定,清东陵保护范围为3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区8平方公里,一般保护区22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为50平方公里。自上世纪末起,首先在15座陵寝周边及神道两侧,按重点保护范围15~100米不等,设立“文物限界”字样界桩1258根。随着2002年《总体规划》修编后确定的文物建筑散水外至少保护100米,陵寝宝山、砂山、案山坡脚外至少保护100米,朝山及其它山脉至少保护坡脚外50米或分水外50米的要求,还需移设或新设一部分界桩。
  总之,清东陵区域界桩的变迁,见证了皇陵由盛到衰和文物保护日益加强的历史。随着中华民族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清东陵文物保护范围界桩在依法保护文物环境,努力恢复历史景观,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过程中,必将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责任编辑:许潞梅〕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