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格外轻盈的放肆

作者:吴景娅




   1
  
   一直不敢碰张爱玲,她浩大宽博,黑洞似的,靠近,便被吸去了所有的光和热。
   不过看了《同学少年都不贱》,倒看出一种亲切。原来天使暮年也是唠叨的。伸手再作兰花指,连妩媚也瘦骨嶙峋。
   见到张爱玲最后一张照片,摄于上世纪的1994,逝世的前一年。啊呀,怎么说呢,有点怕人哪,让人非常紧张和痛惜。瘦得像中东土壤那样的脸,妆容异常的嚣张,几近外国人的模样了;眼睛像孤儿似地空空地硕大着、挣扎着;嘴角因为想生动,却弄出了乱七八糟的深皱;只有头发不可思议的茂密、黑色。
   她仍是奇奇怪怪地石破天惊:手上拿着刊登金日成猝死消息的报纸,拿得隆重而笨拙,业余演员打广告的那种造型。
   这张绝照,让我作了以下的思考:女人是以儿孙绕膝的祖母形象告终,因性感的放弃而变得慈祥为好,还是像张爱玲这样把女人的妖娆挣扎到底,那怕成为很狰狞的影像?
   我真的很惊叹张爱怜对女人身份的坚守到人生黄昏时竟表现出巨大的、甚至绝望的强悍。当这样的强悍又无比矛盾地呈现,更给人森森之惑:她几乎不见任何人,悄声无息地离群索居。就像她青春欢喜时,要把头低到尘埃去,老迈的她剥落了生活的琐碎装饰,家徒四壁,连一张日历画也不肯挂;一次性筷子、碗,以及成打的胶底拖鞋,全是些可以没心没肺扔了的东西,一种提得起放得下的无畏和无趣;
   可她又在不依不饶地绽放:高档化妆品和成堆的漂亮衣裳,仍是她空寂房间里的喧闹。闹着的还有电视机和暖光灯,它们夜以继日地声色着,到底也是人世的春花秋月。就在逝世的两年前,她还做了一次美容手术,并戴上隐形眼镜——她对美的敬爱、锐气,简直有点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意味。人到晚年都有混淆自己的性别、懒惰于性感的毛病,在张爱玲这里却是背道而驰。她也许放弃了很多,但永远不能放弃哪怕一种骄傲:好比她的《同学》里赵钰家的橡木桌,有裂痕的桌面,倒可用一只大圆镜子去掩饰。镜上的玻璃碟盛水,浮朵黄玫瑰,镜花水月的幻景,也胜过心绪的无所依托。
   所以,我不敢苟同许多评论家对《同学》的责难。这是凡人的傲慢与偏见:因为文字不再美艳冲天,情节不再妖娆悲戚,便认定张爱玲气数已尽、霸王奈何,也得别姬……
   我甚至是偏爱她的《同学》:繁华落尽,剩下了真实的素色。它是力量的,—婉转,“有种横了心的锋棱”——她,不再是民国临水照花的女子,而是美利坚土地上孤独的乱世佳人。她的生命力、她的性欲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的,在《同学》中兴致纵横,甚至,飞流直下三千尺。
   这就像出水芙蓉,莲色只是结果,原故皆在水下,深也可测——莲的酝酿时光更让人有“身世”之感。
  
   2
  
   用帝国去形容张爱玲的情感世界太妥贴了。它是如此强大亦是脆弱,它的基石是一个女人宿命式的恋父情结——年少时上海麦根别墅,父亲给她的恐怖和罪恶感,成为心洞,幽深而悲情,只有另一些年长男人的抚慰,才能让她有所补偿和缓冲。
   这分明是一场讨债。也就只能解决柏拉图式的情感救赎,却抑制了性。而她的小女生式的坚清,过于长大的身躯也会让男人忽略她的性感。她的两任父亲式的老爱人,在她身边时应该是忐忑的、手脚无措的,该用怎样的姿势来抱住一个灵魂多情却又世事洞明的女人?她真的不可以小鸟依人的,所以胡兰成曾冲口而出:你怎么可以这么高?又在一次与张爱玲外出坐三轮车时,横竖都无法把她放在自己的腿上。最后,只得把自己放在了女人的腿上。
   据说江南才子型的胡兰成瘦而小。面对张爱玲的庞大,一只雄蝶把轻盈又轻佻的身子放在哪里都是可笑的。所谓沾花惹草的美学价值实在太低。
   张爱玲几乎没写过正常的爱情,最诚挚的也就是《十八春》里世钓和曼桢的爱。但不知为何,那样的恋,写得寡淡,没多少风致,没有上天入地的激情,连拥抱的情景也恍惚,接近于恩爱,柏拉图似的心仪的那种。也只因半生缘,才多了可歌可泣的悱恻。张爱玲写来也是半信半疑的,她太擅长写调情和偷情,沉浸其中,乐此不疲。很年轻的时候,她笔下的男欢女爱,就多是些小奸小坏人的勾当,得逞和丧失,倒与情爱无关,惟有凄凉。
   像《倾城之恋》那样的男女纠葛,情也不够情,欲也不够欲,倒像是一场智力比赛:白流苏乔张做致,无畏又无奈地与范柳原周旋,争的一口气便是:不要在没拿到婚书前,先被人占了性便宜。她矜持着身子和心肠,死活要的不过是“名份”这种好无用的东西。
   但她还是失足在前。战前的香港,十一月尾的纤月,薄薄的光,照着白流苏的镜子。她头发被搅乱了,夹钗一地,捡也捡不完。柳原扳过她的脸,吻下去——两个精刮人的吻,难以专注,承受一次认真也需要勇敢。张爱玲干脆让“野火花直烧上身来”,也不过是凉的凉,烫的烫。这当然是在写性了。张爱玲慌忙地戛然而止,因为再写下去恐怕她也笔涩:男女调情就像雌雄孔雀以羽毛挑逗,展示的终极,不过是性交。至此,人类智力比赛的趣味已山穷水尽。性交在这时的张爱玲看来,真的苍白,不铺排它们,自有她的高贵和恐惧。
   最后她动用了一座城市的灾难来成全了她笔下男女不可能的恋情。白流苏得到的不过是平庸的、粗枝大叶的婚姻。范柳原却失去了一个调情的好对手。“他们想要奇特,结局只平淡地成了家(胡兰成语)”。所谓的倾城之恋也不过如此。
   看到白流苏在结尾处那么从容地将蚊香盘踢到桌底下,张爱玲却是隔岸观火的,便为爱情绝望:大众的、张爱玲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与女人已不是一对一的单挑,面对的是两种诱惑、两个无法填补的欲壑。情爱在顾此失彼、得陇望蜀中变成了隔夜的馊饭菜。
   偷情却写得风生水起:红玫瑰坐在那里弹《影子华尔兹》,振保抄着手在阳台上走来走去。一头欲火焚烧的困兽被近黑的天光搞得愤怒。“他和她到底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振保发狠把她压到琴键上去,砰訇一串混乱的响雷,这至少和别人给她的吻有点两样罢?”
   这至少是心甘情愿、身不由己的偷情。这其实就是性欲了。可张爱玲却用爱情把它包装起来,让激情如野火春风,人就是广阔的荒原,可爱的荒原。人一有情爱就可怜巴巴的,懂得慈善。
   这大概就是张爱玲的乌托邦。真希望张爱玲这样幻想下去,可惜她天生的世事洞明:振保偏偏娶了白玫瑰。但有了圣洁的妻,他更有成为登徒子的理由,放纵、下流,谁也挡不住。接下来,女人和男人谁也不是省油的灯,男人混账,女人荒唐。白玫瑰的偷情细节挤干了这档子事最后的美感,让人怎么琢磨怎么反胃。而振保对妻子的反击,又是挠痒挠不到地方的滑稽。男女间的友好总是暂时并充满阴谋;战争亘古,但又一派窝囊。
   这样念头在张爱玲那里几乎是天生的,根深蒂固的。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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