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25年来的美国小说
作者:[美国]简·斯迈利 等 著 李红侠 译
名单上的五本书不像玛丽莲·罗宾逊的两部小说那样是小而完美的书。但是,除了厄普代克的四部曲,它们也不是遵循巴尔扎克、特罗洛普、托尔斯泰或者德莱塞的传统而创作出来的宏大作品。它们是富有极度象征意象的的作品,是主题非常集中又加以重墨反复描写的历史化的寓言。《宠儿》、《血色子午线》和《美国牧歌》是对历史的沉思。它们读来更像艺术的提炼而不像生活本身。它们的主题和实际发生的一切不很相符,如奴隶的创伤、西南部的血腥历史、六七十年代末期几近发狂的年轻人的反叛。《黑社会》也是关于冷战年代那个时代的文化,而不是关于任何个体的生活。《兔子四部曲》使我们更多地沉浸到日常生活的世界中,但是当1995年作为单行本发行的时候,它们也变成了历史小说。
迈克尔·坎宁安:从现在开始算起25年后的一个相似的评审团会断然拒绝提名一本最伟大的书。但是,旧的习惯很难一下消亡,当我仔细考虑我的选择的时候(顺便说一下,我最后选择了德里罗的《白噪音》),我一直在思考那些很好地见证并记录了它们时代的书。老生常谈,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小说家可以什么都是但是他们很少是胜利者。
格雷戈里·考尔斯:像所有人一样,作家也有他们摆脱不了的思想情感,而且这些情感有许多可以追溯到童年:菲利普·罗斯可以是展示者A,厄普代克或写作《黑社会》的德里罗也可以。
玛丽莲·罗宾逊能够写出一本讲述奴隶制、废除黑奴制度和暴力的“完美的”历史小说,因为通过她对家庭、宗教和道德绝对论极为个人的兴趣的过滤,她已经将约翰·阿姆斯完全地复活了。但是托尼·莫里森(你会争论)在同一个目标上失败了,因为她没能使她的人物足够特别。
莫里斯·迪克斯坦:像小说家一样,评论家必须从心灵深处写东西,同时还要对语言和技巧敏感。这是为什么我永远无法用斯蒂芬提到的那种传教的方法教学的原因。教学中,我通常选择那些能让我感到有一种神秘共鸣的书,我希望我的热情有感染力,但是我从来无法将自己的注意力从它们可否能取得应得的成功上转移开来。我看不出教授文学和批评性写作有任何不同。为了使它发挥作用,你不得不将你对一本书的所有反应、几乎是你完全的整个人放到这一行来。大约四年一次,我给研究生班举办一次关于战后美国小说的讨论会,题目通常倾向于早些年,因为我发现它们如此丰富。几年前,我想以《宠儿》结束这门课程,就是为了强迫我自己再读一遍这本小说,看看我对它是否是公正的。但是当我第一天把教学计划提供给学生、希望得到建议和意见的时候,一个学生尖声叫起来说他不喜欢花两个小时讨论那本书。我不能确定他是不喜欢它还是仅仅因为在其他课程上听到太多有关这本书的讨论而厌烦了。因此我们最后确定讨论《最蓝的眼睛》,讨论进行得很好,并确定了我对莫里森的早期作品比她后期的作品更有雄心的感觉。
现在越来越不可能将战后小说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它超过60年。我知道简和迈克尔两人都感到过去的25年是丰富的25年,他们的贡献更使它成为丰富的25年。在我看来,我觉得从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的早些时期更强盛,是一个小说对美国文化更重要的时期。如果现行的投票覆盖了从战争开始以来的整个时间,我认为《隐身人》将仍然获胜。除了知名的罗斯,那些职业生涯跨越了两个时代的作家们在早些年做了最好的工作,不仅因为他们年轻、充满生气,而且因为那时的小说家们像后来的摇滚歌星和电影导演一样是文化英雄。难道文学作品退到幕后,变成一部分特定读者的关注了?也许托尼·斯科特在他的文章中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我们应该讨论的。
迈克尔·坎宁安:我完全同意最好的创作来自作者和主题之间的密切关联。我想这就是战后美国小说之所以出色和激动人心之处——它假定只要是好的小说,它们一定是有关其作者深刻的、个人所关注的事情。去年我在欧洲待了一段不短时间,我一直听到人们说比起他们自己的小说他们对美国小说更感兴趣。特别是(我从意大利人、西班牙人甚至法国人那里听他们这样说)他们自己的小说家正在创作的作品总是理智的、冷淡的。如果我的经验有任何暗示,欧洲的读者和评论家现在抬高了美国小说,正如美国人抬高了60年代的外国电影一样。他们喜爱美国小说的热烈和嘈杂。他们同样喜爱那极为相同的高度愤怒,那种把自己和全球联系起来的执著,那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
作家头脑中总有一本比他或她能写出来的书更好的书。每个作家都在记下他或她的太大、太复杂而无法叙说的故事;整个人类从头到尾的故事,上帝头脑中的故事。那些不可避免的叙说不充分给了读者空间去想象自己的故事的更大的版本,一个可能没有小说能完成的版本。这是作者和读者之间契约的一部分:这是你我都知道的作品未完成的部分。
书的雄心越大,它的缺失越明显。从20米远的地方命中靶心比从200米远处更加容易。通过扩大他们的视界,这五位作家一致犯了更大、更明显的错误。他们肯定会的。我为他们尝试做的事情喜爱他们。
在我看来,我们阅读一个作家某一时段的作品时读到的是他的或她的正在进行的琢磨写一本更好小说的尝试、一种在想法上贯穿作家生活的尝试。他直到死去仍然在琢磨怎样写出一本更好的小说。
迈克尔·坎宁安:我无论如何不同意美国小说——或美国短篇小说在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存在一个翠鸟期(传说中的鸟,巢居海上,冬至产卵时能使海面平静)的说法。我认为我们最好能看到那时写出的某些书的伟大,因为我们已经有好几个几十年来消化它们了。我可以说出许多写于70年代中期之后的书的名字,它们至少给我有潜在的持久性的印象。这些书都是60岁以下的作家们创作的,并且对于我而言,这一切都预示着还会有更伟大的作品将被创作出来。我在布鲁克林学院教授一门研究生课程,这些都是我的学生们熟知的并且喜爱的书,他们必将成为那些在未来决定什么重要什么次要的人。他们和我一样都不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活跃期并在其中创作。
实际上这些是严肃小说的困难时期,但是它继续被创作。如果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现在作家们更像摇滚明星了。
斯蒂芬·梅特卡夫:我注意到名单上的大多数作家都出生在电视出现以前。严肃小说可能增长变成一个流行的物品,但是到那时,谁又在乎呢?
我们应该提到,罗斯是这次调查的不同头衔都有得票的真正“赢家”;如果他没有自己瓜分自己的投票,他早已大幅度获胜。我刚参加完一场关于罗斯的优点和缺点的冗长讨论,当然,他在最坏的情况下是那些自大狂的笨拙模仿,其他头脑的现实,如哲学家们说,即使以最乐观的看法,经常也是脆弱无力的。但是像任何作家一样,他拥有强势和弱势。如果有一天声明“在一个两英寸的象牙上作微型画”具有不朽的伟大,这会使奥斯汀那些文学领域的同时代人认为脱离实际。
迈克尔·坎宁安:在我看来,阅读一本有着认真抱负的书的时候,基本的问题不是此书是否有缺陷而是它的缺陷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有多重要或多不重要,最终获胜的五本书明显是这样的。确实,罗斯可能是带着优越感对他作品的人物表示关心的,莫里森可能有点太玄妙深奥,德里罗非常出色但是他太冷漠,麦卡锡感到有点像乡村熊狂欢会的一个可怖的版本,厄普代克看来感觉像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乡村爸爸(陶醉于他所了解的世界,但是对其他世界中生活的人们知之甚少)。
在我看来,这四本不仅关注礼貌和习俗,还有产生礼貌和习俗发源的机制——阶级。我经常感觉到太多的美国作家赞成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没有阶级的美国式的幻想。我喜爱这四本书的部分原因是所有这几部小说都以不同方式承认存在一种大大基于经济(这可能是欧洲人就是这样融入美国小说的又一种原因——它承认金钱的力量)的复杂和不断变换的社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