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天堂制造

作者:[美国]约翰·厄普代克 著 查日新 译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年3月18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瑞丁市。他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是高中的科学课老师,母亲则渴望成为一名作家。母亲在年幼的厄普代克心里注入了写作和绘画的强烈兴趣。虽然厄普代克迷恋幽默作品和神秘故事,如饥似渴地大量阅读此类作品,但他仍然在学校表现得出类拔萃。毕业时,他收到一份去哈佛大学读书的奖学金。在哈佛,他主修英文,同时还为学校的刊物《讽刺》撰稿和配插图。这些早期阶段的写作主要是幽默类的作品。
  他的第一部小说《贫民院集市》(1959)受到欢迎和好评,被认为是一部显露成功希望的作品。他的第二部小说《兔子,跑吧》(1960)获得了巨大成功,后一部作品《半人马》给他赢得了更多的荣誉,这部小说获1963年国家图书奖。此时,他年仅31岁,但已是美国文学界的主要人物之一。
  1964年,厄普代克成为国家文学艺术协会的成员。他是迄今为止获得这一殊荣的最年轻的作家。1968年出版的小说《夫妇们》使他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70年代,他创作了一个新的系列小说主人公——亨利·贝克,出现在《贝克:一本书》(1970)中,同时他又让哈里·安斯特罗姆在《兔子归来》(1971)中重新出现。后来的作品包括:《兔子富了》(1981,获普利策奖)、《贝克归来》(1982)、《东镇的女巫们》(1984)、《兔子安息》(1991,获普利策奖)、《葛特露和克劳狄斯》(2000,取材于《哈姆雷特》)。《恐怖分子》是厄普代克的最新作品,发表于2006年。
  《天堂制造》选自格罗里亚·诺里斯编辑的《新美国短篇小说——作者自选最喜爱小说》一书,当被问到对选择这篇小说作何评论时,约翰·厄普代克说:“我喜欢这篇小说,因为我在里面尝试了若干对我来说也是新的东西:把故事发生的地点毫不犹豫地、细致完整地放在我选定的波士顿的地域上;表现一桩跨越许多年的婚姻,一如历经岁月的长久婚姻,这桩婚姻也有它内在的隐秘和最后的报复,以及对长久以来失衡的纠正。要让一篇短篇小说包含时间的因素并展现时间深不可测的含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通过几个意象——作为他们爱情之主题重复出现的雪景;从珍妮特几乎鲜有他人进入的圆顶房间中,布拉德突然意识到在远处城市的中心地带密集的、闪亮的摩天大楼群——我感觉我成功了。我心怀喜悦地记得,我在波士顿公共图书馆花了一个小时来研究旧的城市地图,上面有已经消失了的西区,我还在波士顿大学神学图书馆与人讨论在波士顿的历史结构中,卫理公会教派所拥有的细微的构成作用。同时,《天堂制造》也涉及到我最喜欢的一个题材——去教堂做礼拜的不可思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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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德·谢弗为珍妮特·亨德森的基督教徒气质所吸引。那还是30年代在波士顿的一次办公室圣诞聚会上。在喧闹之中有间隙性的沉默,就像小河某处一片回水形成的涡流。他听到她水晶般的声音在说:“为什么?救赎灵魂呀!”
  他循声望过去。她正站在窗前,位于暖气片和亚瑟·克莱伯——人称办公室的罗密欧——之间。黑黝黝的窗户外面正下着雪。米尔克大街办公大楼窗户的灯光给人一种迷蒙、飘忽的感觉。珍妮特是那年秋季来经纪人事务所上班的。她穿着辣椒红的羊毛衣,配一件有褶边的端庄外套,把秘书的工作做得井井有条。为了今晚的聚会,她穿了一双鞋尖镂空的鞋,一件淡紫色的华达呢质料的套裙,上有“之”字形的褶皱,并在转折处饰有扁平的蝴蝶结。晚会上的混合果汁饮料使她面颊发红,声音兴奋。这也是布拉德第一次看到她小巧玲珑的身躯里某种极精致的东西,觉得她从头到脚——到镂空的鞋尖里的脚趾——都是一件优雅的作品。当她抬起头看着亚瑟那张愁眉不展、盛气凌人的脸,她的侧影看上去活泼而又坚定。布拉德向他们走过去,进入到暖气片旁蒸腾的暖流中。雪下得更大了。整个沿街的窗户散发着柔和的黄光,像一块块黄油。
  珍妮特把脸转向她的救援者。她有些轻微出汗,因兴奋而赤红的面颊使她的蓝眼睛看上去如冰般清冷。“亚瑟说只有金钱才是最重要的。”她求援般地说道。
  “我只是问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什么对她是重要的。”亚瑟说话时,他的黑色哔叽呢外套里散发出一股热气,西服的翻领上插着一枝槲寄生树的枝叶,但已有些褪色和枯萎。
  “然后我就告诉他我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她波浪型的卷发贴在头上,今晚看上去呈柔柔的褐色而不是浅黑色。“当然对于我来说,许多事情比金钱更重要。”她急促地接着说。
  “你是天主教徒吗?”布拉德问她。
  这个问题比亚瑟玩世不恭的玩笑更严重。她的脸平静下来,声音也变成职业语气,一板一眼的。“当然不是,我是卫理公会教徒。”
  布拉德舒了一口气。他可以自由地爱她了。在波士顿,有前程的男人是不能爱上天主教徒的,即使这个男人来自俄亥俄州,有着谢弗的姓氏。
  “我是不是很傻。”当亚瑟抽身去拿另一杯甜饮料,走向另一位年轻女子时,她这样问道。
  “与众不同,但并不傻气。”布拉德期望资本主义10年内就完蛋,连同教会一起消失;他认为宗教正如马克思和门肯宣告的那样已经死亡。12月的街道上有一种阴郁的气氛。传到办公室的统计数据使得圣诞颂歌的欢快显得不对味。波士顿商务楼的正门入口一般都很深,装饰得像哥特式教堂,饥肠辘辘的人向外张望,痛苦而又麻木,连乞讨都不想了。每天早上在这样的公共场所总能找到冻僵的尸体。
  “我就是信教。”珍妮特对他说。湛蓝的眼睛与红润光滑的皮肤在色彩上的对比使她的芳华显露到了极致。“从我记事起,或者说在没有人向我讲解宗教之前,我就信教。这很自然,也很必要。你觉得奇怪吗?”
  “我觉得很美好。”他告诉她。
  到大斋节时期,他们一起去了教堂。陪她去教堂是他的主意。他喜欢在不同的场景里看她——看她被罩在不同的光线里。在工作场所,她动作麻利,但不苟言笑,与其他“姑娘们”显然有一点儿距离;绷紧的嘴唇形成了皱纹,使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些。在位于弗拉明汉姆的祖宅里,当她和父母兄弟在一起时,她淡淡地陶醉在家庭气氛里,好像喝了含酒精的甜饮料一样。布拉德贪婪地呼吸着这座老宅里盈香的空气。眼前已经褪色的东方风格的饰物,填充马毛的皮沙发使他明白这里有她小时候的气息。在大街上,在饭店里,珍妮特是绝对的淑女,像是安放在城市某个景点的人物蚀刻雕像。他们两个构成一幅无名的风景,布拉德也因她而变成了一个绅士,一个护花使者,一个骑士。她脚穿锃亮的尖头黑皮靴,身披蓝色的缎纹羊毛外套,脸上洋溢着微笑。过马路时,他下意识地用手搂着她的腰。可等他们安全穿过马路之后,他仍然不松手。她举手投足间透露出优雅的风度。比如在洛克奥贝家,她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褪下小山羊皮手套,结果布拉德有时用逗笑或装笨的方式来破坏她恬静的表情,搞得她要么脸红,要么做个怪相。他担心若不这样自己就会从她心里消失。一次在交响音乐厅,当乐队演奏到一段极轻柔的乐章时,他用手肘推了她一下,轻声讲了一个笑话。他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损害了某种对她来说非常宝贵的东西,侵入了某种非常脆弱的女性空间。在教堂里,他喜欢高大地站在她身边,听她用少女般水晶透明的声音高声朗诵赞美诗。布拉德沉浸在她庄重的气质中。她的庄重略带一些羞涩,甚至游移不定,似乎她担心这些古老的赞美诗会让她流露出过多的感情。他知晓这些宗教仪式。长大成人前,他曾经是基督教长老会的教徒,但家里只有他的母亲参加宗教仪式,而且只在星期日地里或谷仓里不需要她干活时才去。珍妮特一开始不想让布拉德陪她去教堂;她怯生生地说这样会让她分心。可恰恰是她的害羞,怯生生的礼貌让他产生一种愿望,想把她身体转过来,抱住她,自豪地大声叫着,狂喜地把她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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